2023年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汇总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3: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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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可以是对一本书、一次旅行、一次活动等的思考和感悟。在撰写心得体会之前,可以先进行素材的整理和归类,以便后续的条理清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这些范文的阅读和分析,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技巧,从而写出更加优秀和精彩的心得体会。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总结,产生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并不断提升和成长。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组建而成的专业化执法机构。它辖区广泛,职责繁重,涵盖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大队的组织架构一般由队长、副队长和各类执法人员组成,并根据不同的职责划分出行政、监察、文书等各个科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条件较为苛刻,经常需要在恶劣的气候、复杂的环境中工作。考虑到执法的特殊性,大队一般会配备有应急救援设备,例如急救箱、消防设备、执法用具等。与此同时,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特点是多样化和复杂化的。他们既需要对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的执行,又需要面对不同种类的执法对象和案件,因此大队成员需要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综合能力。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维护城市秩序和社会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积极执法,他们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然而,行政综合执法在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一些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存在抵触情绪,行政综合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应对危险和复杂情况的能力。此外,由于执法领域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依赖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信息共享,但这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第四段: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规范与完善。

为了提高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效率和素质,需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包括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执法程序和权力边界,强化执法纪律等。队伍建设则需要注重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需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和社区居民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法力量的配备,提高执法力量与技术设备的现代化水平,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和挑战。

总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是城市的守护者,既需要面对复杂多变的执法对象和环境,又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能力和执法素养。通过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市民提供更安全和宜居的环境。我们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改革和完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将会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1.滞留现金收取的罚没款。我局财务于2020年3月对罚没收入管理方式进行整改,现罚款数、定额票据(拉拉票)已收罚没款均由现金介银行方式直接上缴财政专户。针对发放劳务费等支出,统一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进行授权支付或网银支付,杜绝现金垫资现象发生。

2.违法建设案件执法处罚程序不规范。根据台州市xx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90号文件精神,“对台政办发【2020】39号文件出台前’已建待批项目’中尚未处理的项目,由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下限进行处罚”;根据台城执办[2020]25号《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标准》(城乡规划方面)规定,“无证建设的,按处罚基准上浮1-2个百分点”,因此在实际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结合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对于能提供会议纪要的案件,按照具体的地域范围和当事人违法情节进行处罚,一般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下限上浮1-2个百分点进行处罚。

由于案件未及时整理归档,因此存在个别案件在内部流转环节上法制科、分管领导未及时签字的情况。今后的案卷制作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依法行政,规范办案。

在今后的罚没款管理中,我局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上缴、完善管理。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为此,我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文明执法中。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会议。

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就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招投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通过学习,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要求,就如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我认为: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执法。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务思想。执法人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环境保护事业的执着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环保工作做深、做细。

三、规范服务程序。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第一段:引子(大队工作简介)。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负责管理城市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部门,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市民权益。我在这个大队任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深感此处呈现了一种特殊而紧张的工作环境。在这里,我亲身经历着许多挑战和困难,但也获得了很多成长与收获。下面,我将分享我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工作对工作与团队的理解与认识。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们要明确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因为我们的工作直接与市民的生活安全和利益相关。大队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交通维持等多个领域。在工作中,我学会了将个人的兴趣和能力与大队工作相结合,克服困难和挑战。而一个团队的重要性也在工作中逐渐显现出来,我们之间的合作与信任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执行任务。

第三段:在工作中的种种困难与挑战。

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并不容易,我们要时刻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首先,工作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和专业素养;其次,我们要处理好与市民的关系,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由于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拒绝合作或者冲突的情况,我们需要学会控制情绪和维护工作尊严。这些困难与挑战不仅考验了我们的能力,也让我们更加成熟和冷静。

第四段:提升个人能力和价值观的重要性。

在大队的工作中,提升个人能力和价值观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首先,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执法知识,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其次,我们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协调与应变能力,以处理好复杂的执法情况;另外,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服务。这些对个人能力和价值观的要求,提醒着我时刻保持自身的成长和进步。

第五段:工作的收获与感悟。

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以来,我不仅经历了工作的困难和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满足和成就感。我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责和责任,更是一种奉献和付出。在与市民的接触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服务的意义,也学会了感恩和尊重。工作带给我的成长,不仅限于技术和能力,更是对人生价值观的深思和反思。

总结: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是艰辛而有挑战性的,但也是充满意义和价值的。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个人能力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对自己的责任与价值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相信,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中,不仅能够成长和进步自己,也能为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福祉做出自己的贡献。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xx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xx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6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xx区和xx县境内,其中年產量在30吨以上200吨以下的生產企业有3家,年產量在200吨以上的生產企业3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183家,零售企业2680家。根据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20我市共消费白酒5620千升,黄酒2870千升,啤酒28468千升,红酒7950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44908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200余种,啤酒种类达到20余种,红酒品种多达40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共6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183家,酒类零售企业2680户。而事实上,6家生產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5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183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3260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73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偽劣酒类违法行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偽劣酒类商品违法行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

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19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xx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產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18000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產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第**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产企业*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区和**县境内,其中年产量在**吨以上***吨以下的生产企业有*家,年產量在***吨以上的生产企业*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家,零售企业****家。根据****年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年我市共消费白酒****千升,黄酒****千升,啤酒*****千升,红酒****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余种,啤酒种类达到**余种,红酒品种多达**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产企业共*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家,酒类零售企业****户。而事实上,*家生产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三、加强酒类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

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第**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产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的方式,深入区辖网吧、娱乐、出版物等市场,对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成立于2010年10月,隶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预算拨款,核定编制为8名,领导职数2名,实有人员6名。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服务。

2、文化市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区注册的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共84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5家,ktv歌舞娱乐9家,电玩3家,影院及演出6家,印刷复印行业24家,出版物经营户17家,从业人员约500人。

二、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及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施综合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我区文化市场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1、文化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

建立了责任机制、监管机制、案件查办机制、执法监督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监管总体框架逐步形成。通过日常监督、组织培训、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大力引导行业经营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逐步提升。在文化经营场所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发挥12318举报电话作用,同时,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水平,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利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扫黄打非”监管平台、陕西文化市场“双随机”监管系统等,落实专人负责,对文化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技术监控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技术监控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2、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对文化市场实施综合监管,在管理措施上立足于“实”,在联合执法上立足于“准”,在信息监督上立足于“灵”,在监管范围上立足于“全”,较好地维护了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是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明察暗访相结合,针对重点区域、单位、时段重点监管,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每月各部门联合执法1次,每月对各经营户检查不少于1次,将检查时间从8小时工作时间内延伸到8小时工作时间外,做到检查时间、地点无死角。通过对文化市场进行延时、错时检查,及时掌握文化市场动态,对查处的问题,采取迅速反馈、就地查办、移交办理等方法,使文化市场存在的一些隐患及时消除,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是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扫黄打非“秋风、清源、净网、固边、护苗”五大行动,打击侵权盗版、清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进基层等,每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落实,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同安排,同开展,形成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格文化市场营业审批,按照规定,新增的文化市场经营户审批一律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申报审批手续,并实行公示程序,广泛听取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压缩审批时限,坚决取消无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助推审批工作提质加速增效。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持续做好制度的除旧布新,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监督反馈制等行政审批制度,用完善的制度堵住审批漏洞,规范净化我区文化市场秩序,从根本上确保全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7年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4次,“五大”专项行动和清查涉藏、涉疆非法出版物及反宣品等10次,日常检查100余次,检查经营场所600余家次,清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00余件,12318举报、市场信箱举报等受理回复5起,安全、创卫、创文检查警告责令整改20余起,查处各类案件24起。

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更加规范。

加强综合执法制度建设,规范综合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文化综合执法依据》、《综合执法程序制度》、《综合执法岗位职责》、《综合执法行为规范》等,保证了行政审批规范化、行政处罚公开化、行政决策程序化。在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事项的审批中,认真执行流程岗位式管理,形成了固化的对外办事流程、对内事务处理岗位流程,使人员岗位固化,职责到岗到人,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理效率。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制作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文书;每年安排专人参加省市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人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质量。

执法队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努力保障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倡导守法经营、文明娱乐,积极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了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2011年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文化综合执法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4年度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人员专业性欠缺。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编制共8人,同时承担旅游、文物综合执法任务,涵盖多个门类,随着时代发展,文化市场监管面不断拓展,监管队伍专业人员短缺,面临新型案件时,缺乏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支撑,不能满足文化执法办案需要。

二是无办公场地,设备陈旧、配置落后。执法队在煤业宾馆租赁办公,执法人员的办公电脑等相关设备年限长、配置低,关键时刻不能正常使用,不利于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平台、“扫黄打非”管理系统等平台录入,不能满足网上办案的需求。

三是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不能构成有效合力。能够通力合作联合执法,但在各自执法过程中不能够第一时间资源共享,取证难、查处难。

1、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要以铁的手腕,采取专项整治的办法,从源头上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户,严格文化市场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法售卖非法出版物等案件,加强“扫黄打非”力度,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坚决封堵非法出版物,着力清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要把对文化市场的监管纳入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的重要考核内容。要重视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和关注文化市场管理的氛围,力争达到市场繁荣,切实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2、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和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努力开展文化市场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安全经营。通过提倡行业自律,反对不正当竞争;提倡守法经营,反对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提倡诚信经营,反对消费欺诈行为。找准宣传倡导社会核心价值观与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契合点,以“精细管理、热忱服务、人本执法、公正严明、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市场。

3、密切协同,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文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换互通文化市场行政许可、登记情况、查获的重大案件以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意见和管理措施等。各职能部门要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的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提高执法的频率和效率,增强执法的威慑力,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要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等群众团体、各行业协会和义务监督员参与开展群防群治,努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4、通过培训、调整、招录等形式,配备文化综合执法专业人员;按照省市标准要求,配置文化综合执法设施设备;按照文化体制改革要求,规范体制机制,促使文化综合执法工作更加专业化、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2004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04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2006年至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2379.1万元。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99.74%,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87.89%。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2007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2009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2006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2009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行政综合执法讲座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一环,而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总结和迎接新一年工作的规划,对于明确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我有幸参加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会议,并就其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总结。在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执法工作时,我深深地感受到报告中所提及的一些问题以及需要加强的方面对于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段:执法规范与公正。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了执法规范和公正。作为行政执法工作者,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和依法行使权力,不能因私心杂念或个人情感而执法不公。只有通过执法规范和公正,我们才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牢记职责,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保持公正、客观、公平的态度。

第三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执法队伍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支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行政执法队伍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专业素质不高、工作纪律不严、执法经验不足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也要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四段: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社会多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下,行政执法工作不再是单向的“规范者与被规范者”,而是需要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通过与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沟通和有效合作,可以更好地获取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调整执法工作的方向,向基层倾听更多声音,形成法治治理的共同努力。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倾听、协商,与社会各界加强交流,共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五段: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

最后,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了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的重要性。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约束,而问责则是监督工作的补充和延伸。只有通过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才能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与透明,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一个能够集思广益、不断优化的机制。因此,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程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舆论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结:

通过对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切感受到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作为行政执法工作者,我们要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保持执法情怀,加强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提升,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创新和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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