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只在剑锋之上谁说的原话 尊严心得体会(汇总15篇)

  • 上传日期:2023-10-15 10:40:49 |
  • ZTFB |
  • 13页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浙江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程勇跃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20__-07-28|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20__)沪0117民初19607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__)沪01民终1666号|

对于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应由债权人举证系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首先该债务应系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结合债务金额大小、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交易习惯等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其次,生产经营活动应具有经营共同性,包括经营合意与共同参与两部分,但共同参与的形式则可以体现出不同的状态。最后,款项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且经营所得收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并非构成要件。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生产经营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  经营共同性

原告上海西格码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码公司)诉称:被告靖江市飞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公司)逾期未归还货款,被告朱贵丰作为担保人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飞腾公司系一人有限公司,朱贵丰作为唯一股东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洪梅与朱贵丰共同经营飞腾机械公司,涉案债务产生于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洪梅应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飞腾公司、朱贵丰、洪梅一、二审均未到庭进行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__年3月10日,西格码公司与飞腾机械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飞腾机械公司向西格码公司购买数控机床4台,总金额为980,000元,于4月30日前交付,货到一个月内付款。后西格码公司按约送货,飞腾机械公司于20__年4月28日签收。但飞腾机械公司仅支付货款196,000元,后于20__年12月8日出具《还款协议书》,确认欠款784,000元,并承诺自20__年1月30日前付款110,000元,之后每月付款110,000元,余款至20__年7月30日前付清,期间计收万分之四日资金占用费。若逾期还款,则应依据逾期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向西格码公司计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朱贵丰在担保人处签字。

另查明,飞腾机械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朱贵丰系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朱贵丰与洪梅系夫妻关系。洪梅为飞腾机械公司的监事。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__年7月28日做出(20__)沪0117民初19607号民事判决:一、飞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西格码公司货款人民币784,000元;二、飞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西格码公司资金占用费人民币7,526.40元;三、飞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西格码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__年7月30日为人民币46,001元,之后以人民币784,000元为基数,自20__年7月3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四、朱贵丰对飞腾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西格码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宣判后,西格码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8年4月28日做出(20__)沪01民终1666号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五项,改判洪梅对飞腾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其他项判决予以维持。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案件二审的争议在于洪梅是否应在本案中承担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朱贵丰作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未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故依法应对飞腾机械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洪梅作为飞腾机械公司的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可以认定飞腾机械公司是朱贵丰、洪梅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公司,再结合洪梅亦未举证证明其与朱贵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与飞腾机械公司的财产不存在混同,故西格码公司主张洪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上诉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认定,是《民法典》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对于社会生活及商事交易均有着深刻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初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新的规范。其中第三条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条款虽然将共同生产经营列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情形,但对于构成要件、具体认定标准尚缺乏明确规定,本文将结合案例就此予以分析。

一、共同生产经营认定的举证责任分担

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载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条款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规定,通过目的和用途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予以限定[1],亦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然而,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普通债务而言,夫妻共同债务的显著特点在于其私密性,即夫妻双方作为一个完整的家庭单位,其内部对于夫妻合意的形成、款项的用途及目的均难以为外部所知,此时要从目的与用途角度证实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因此由哪一方来具体承担举证责任则直接影响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一)推定反驳式认定方式下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其弊端

《民法典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2]规定情形的除外。此后,在20__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了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和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两项作为除外情形。该条款实际上是采取了推定规则[3],以夫妻关系存续的时间为节点,将该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均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则可以通过证明该债务属于几种除外情形之一来予以否定反驳,由此可见该条款实际上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夫妻一方。

此种举证责任分配,亦或是推定反驳式规则,的出台有其相应价值取向和社会背景,在避免夫妻一方通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4]。然而此种规定却存在两方面缺陷:一方面,此种推定规则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过于绝对,违反了夫妻共同债务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这一实质性特征[5],虽然其规定了反驳情形,但该反驳情形仍然过于狭窄,限缩了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且实际上依然没有改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标准;另一方面,此项规定也导致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未参与债务形成的配偶一方其本身即对债务不知情,要求其在此情形下证明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对债务性质的约定,或是证明债权人在与其配偶订立借贷合同时知晓双方已经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实为异常困难[6]。举证责任上对于配偶中善意不知情一方利益保护的忽视极易催生道德风险,导致现实中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不知情配偶方的利益[7],现实中因此产生诸多争议。

(二)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的重新厘定

有鉴于上述所言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__年1月颁布新解释围绕“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一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本质特征[8],将夫妻共同债务重新分为夫妻共同合意之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债,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之债三类。其中,第一类债务的形成系基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意思表示,自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类其法理基础在于家事代理制度,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之债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9]。而对于第三类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认定上,在进行原则性定性的同时又确立三种例外情形[10],对于包括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在内的情形则明确规定由债权人予以证明。该项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一方面符合了“谁主张谁举证”基本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另一方面也重新平衡了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保护[11]。

具体到本案中,西格玛公司作为债权人欲主张本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其应就该款项系用于朱某和洪某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加以举证。二审庭审当中,西格玛公司提供了飞腾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工商信息表明在一人公司中朱某任股东、洪某任唯一监事的情形,从而证明朱某与洪某共同经营飞腾公司这一事实,完成了其相应举证责任。

二、共同生产经营的构成要件分析

(一)应为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前已述及,新解释将夫妻共同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合意之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债,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之债三类。因此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来看,基于共同生产经营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其前提应当是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关于以一方名义所负较为容易理解,若债务上夫妻双方均具名、认可或者被证明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其本身基于夫妻双方合意即应认定共同债务,自然无需讨论是否为共同生产经营问题。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在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要素应当如何理解。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事项,如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文化消费等,该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在于家事代理制度。然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与界限何在,新解释中并没有明确予以规定,就此问题浙江省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其中观点可供参考。浙江省高院在20__年5月23日发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12],该通知中明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结合负债金额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及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熟识程度、借款名义、资金流向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13]。与此同时,该通知也秉承了新解释所规定的举证规则,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则由提出该主张的债权人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该指导意见既遵守了新解释所规定的债务认定标准、举证规则,又综合家庭生活和经济交往的具体特点而明确考量标准,颇具合理性,应可供借鉴采纳。

具体到本案中,涉案款项为西格玛公司出借给飞腾公司用于经营,朱某基于其一人公司股东人格混同而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款项金额达到78万余元,因此无论从款项的用途、金额、性质来看均不属于夫妻合意或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因此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考虑是否属于新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之债,此为本案中债权人西格玛公司向洪某主张债权的权利基础,也是案件二审的争议焦点及裁判关键。

(二)该生产经营活动应具有经营共同性

经营共同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系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志协力经营,此种合意参与和共同经营是认定共同生产经营及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基础[14]。此种经营共同性包括合意参与和共同经营两部分来予以考量,具体到审判实践中可以体现为共同决策、共同经营、共同投资等特征。但需要注意的是两要素之间在重要性上并非完全等同,应以合意参与为核心要素,共同经营要素则因受到具体分工的影响而可能存在不同形态,在参与程度上存在差异和不同状态,此亦符合我国家庭生产生活的实情。因此,在共同参与要素的认定上应当适当予以放宽。

本案当中朱某为飞腾公司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而洪某则为公司登记在册的唯一监事,表明夫妻双方具有共同经营的合意。夫妻双方均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该公司的决策系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和实行,故此应当认定为具有经营共同性。

对此问题还有需要说明之处在于,有观点认为经营共同性需要债权人证明其经营性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即经营性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数量和收益程度作为债务人配偶承担共同债务的量化标准和依据[15],现实当中亦有判决将夫妻双方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共同财产性收益作为认定理由[16]。对此笔者难以认同。首先,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基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关于经营性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作为经营共同性的认定标准并无实际性意义;其次,经营收益的取得源于债务人对公司或企业的出资,与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并没有直接关系,两者之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自然不应将前者作为后者认定的要件;再者,夫妻家庭生活内容本身即具有秘密性,对于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如何用途和处理本身并不能为债权人所知,若将此交由债权人证明存在证明责任分配不当之嫌;最后,若依照该观点,则在债务形成后债务人经营未能够获得盈利,或者夫妻共同经营一直亏损时,则该债务即为配偶一方债务,若有盈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才成立夫妻共同债务,则会发生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依赖于经营是否盈利的现象,实际上已经不符合共同经营的评判标准,亦会造成对债权人实质性的不公平。

(三)款项应为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

依照新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该债务应系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并由债权人就此予以证明。此处涉及到两点需要明确:一方面,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债务的用途来进行认定,而非经营收入的用途;另一方面,经营收益的取得源于债务人对经营活动的出资,与债务之间并无直接关系[17]。对该两点予以强调目的在于说明,共同经营的认定只需考虑款项是否用于经营当中,而经营收益的用途则并非共同经营的构成要件。

具体到本案当中,本案中西格玛公司对飞腾公司的债权系基于双方之间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飞腾公司向西格玛公司购买数控机床是其正常经营活动,因此可以认定该债务系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综合前两个要件的认定,遂可得出本案所涉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结论。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审法院合议庭成员:  丁  伟  张  波  黄坤生

二审法院合议庭成员:  陆文芳  何  玲  成  阳

描写浙江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各位游客,大家好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小邵欢迎各位朋友来到我们美丽的绍兴,今天我们要游玩的景点是兰亭,

知道兰亭很多人都是因为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大家说对不对?其实在1600多年前,兰亭就是序多文人墨客所云游,谈诗论画的地方了,后来由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使兰亭更加闻名于世,甚至闻名于海外,那当然了,游兰亭,得首先知道兰亭的主人——王羲之。

今天来到兰亭.讲到王羲之,在这儿,把请允许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王羲之.王羲之,他出生(303—361)年,字逸少,原籍山东琅玡人,后居于山阴(今浙江绍兴,出生于书香门第,七岁时拜书法家卫夫人为师,一直到十二岁,起先他练的是正楷,就是用正体的笔划把文字写出来,在她年纪较大时,他开始创立自己的风格,后人将他的书法称之为“如天上的浮云受惊的神龙”被尊称为“书圣“,王羲之48岁任会稽内史,在公元353年,邀请当时41位有名的书法家举行了一种活动,称之为—修契,众人喝酒赋诗,汇诗成集,王羲之是即兴挥毫,写下”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这也是他书法艺术的顶峰,一直流传到今天,此序被誉为中国书法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后因生病辞官,享年58岁,现葬于嵊州金庭。

各位游客大家前面看到就是我们景区的门楼了,大家把手中的票准备好,我们即将进入景区,大家看到我们比起以往变化蛮大的,

目前,兰亭的总面积是30000多平方米,距离绍兴12公里,不过再过一年可能就是现代兰亭了,先兰亭在投资扩建到后来的4—5倍,资金为8600万元。

兰亭中有三宝,第一是鹅池碑,当年王羲之在任会稽内史时,曾在这写鹅池两字,不过不巧刚写了一个鹅字,由于圣旨到了,没法子皇命大于天吗,搁笔接旨,当时他的儿子王献之看父亲出去了,就提笔写了一个池字,因此此碑上的两字各有千秋,鹅字瘦长,池字肥大,由于是出自两人之手的缘故,现今称此碑为父子碑,或二王碑。第二宝是兰亭碑,据说秦始皇到这里来种过兰花,汉代呢又在这里设过驿站,所以称为兰亭,此碑有明显的破痕,因为文革的时候红卫兵的破坏,现在的兰亭碑兰字缺尾亭字缺头。

很多人看到这路都有一个疑问,就是现在科技这么好,为什么没有修不完整,原因有二:让后人明白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性,记住这一历史教训,另一个是他的两个字是康熙皇帝所写,但是现在咱们可以仔细看这两字,已有明显的痕迹上来了,这是因为有许多游人听到这两个字是康熙写的,就要去摸一下,单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来讲,这是不可以的,由于这个原因碑有被称为“君民碑”。

在此碑斜对面就是农历三月初三,王羲之及41位诗人举行了曲水流觞的地方了。“曲水流觞”之俗它是我国古代把除病根的一种仪式,远在秦汉、甚至更早就有了到了汉代,才确定是个节。每逢这一天平民百姓,帝王后妃都要举行这种活动后来渐渐变成了现在的临水宴饮。那么当时王羲之举行的“曲水流觞”就是派生出来的一种习俗,当时42位诗人在活动之后坐在水渠旁边,在上游放置酒杯,任期随流而下,杯停在谁的前面那谁就得座诗,故称之,当时众多诗人当众,11人作诗两首,15人作诗一首,其余都被罚酒,王羲之当年就是在似醉非醉的情况下写的,据传,过了此活动以后,王羲之也曾想写出比这序更好的作品但一直无法超越。在流觞亭里面有一幅扇形图,生动地再现了当时的活动情景,1981年,三月初三,浙沪两省的27位书法家云集兰亭,建议建立“兰亭书会”82年经浙江文联批准正式成立一因此现在每年的三月初三都要举办兰亭书法节,中外书法家都要来此,饮酒咏诗。情况更胜当年。

第三宝就是兰亭的镇园之宝——御碑亭,此碑正反面都有书文,正面是康熙皇帝写的《兰亭序后面是1751年,有乾隆皇帝下江南时写的一首即事诗,正面《兰亭序》28行,324字,其中最为精华的是20个之字,各有不同,每个字的笔画字型都没有相似之处,此碑完整无缺,在这里原来住着几个医师,是他们的功劳,此碑有两个皇帝的书文砸了岂不可惜,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涂成白墙。

在上面写下了毛泽东的语录“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一面写了“毛泽东的送瘟神”词。因此得以保留完整。

各位游客,我们现在看到在碑的一边就是王右军祠,此祠以王羲之的官衔命名的,在里面分别有廊宋元明清的各个朝代的临摹本,其中最像的是冯承素所临摹的神龙本,那么王羲之的真迹现在在哪儿呢?在唐太宗李世民的昭陵中,当年李世民非常喜欢书法,就命令人去盗取,去世的时候下了诏书说死后要一同埋葬,所以我们现在在这看到的是临摹本.

在兰亭每年还会举行一年一度的兰亭书法节,同时在景区附近还专门开设了书法艺术学校,假如您对书法赶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去那边参观参观,当然也可以去学习学习,各位团友,时间过得好快,很快我们的兰亭书法之行即将结束,但愿各位在这儿旅游同时可以陶冶情操,提高自己文化修养,同时小阳希望各位可以再次来我们绍兴玩,祝大家旅途愉快!

描写浙江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各位游客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孤山景区游览。那我们首先先来介绍一下孤山的概况:孤山山高38米,为西湖群山中海拔最低的山,也是西湖中最大的一个岛屿。它东连白堤,南临外西湖,西接西冷桥,北濒里西湖。因为孤山在西湖碧波环绕中,风景优美,因此白居易曾有词有云:蓬莱阁在水中央。孤山是白垩纪地质年代火山喷发的流纹岩而成,为栖霞岭的余脉,占地300亩左右。孤山景区中景色美伦美奂,人文景观众多,因此我们可以概括一句话来形容孤山:风景绝佳处,人文汇萃地。

首先我们先看到的是被誉为西湖十景之一的曲院风荷。曲院风荷在南宋时被称为曲院荷风。因此地广种荷花,花香醉人,为西湖赏荷最佳之处,故名。后来康熙皇帝游湖时,把它改成曲院风荷,书曲院风荷四字,因此得名。

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座无底座的塑像是中国著名画家,原中国美院华东分院院长黄宾鸿先生。为什么他的塑像是没有底座,没有那种居高临下,非常雄伟的气势呢?那是黄老先生他觉得自己是来自于民间的画家,他与平民亲密无间,活于人民百姓中,因此他的塑像是没有底座的,与我们平民老百姓平起平坐的。

这座亭子叫作慕才亭,这座亭是南朝齐国钱塘人苏小小墓。苏小小是当时非常有名的歌妓,为当时一位叫鲍仁的人为苏小小所建。赞美苏小小身虽在风月烟花之地,但是洁身自好,品格高尚,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亭上有楹联一付:湖山此地曾埋玉,风月其人可铸金。为我国文学巨匠茅盾先生所题。茅盾是浙江桐乡乌镇人,著有《子夜》,《林家铺子》。

我们眼前的这座桥叫作西泠桥,西泠桥与长桥、断桥并称为西湖三大情人桥。冷字是清凉的意思。古时此桥未建之时,人们都要在此地坐船到孤山去游赏,是那个时候的一个渡口。

这是我们著名的中国民主革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秋瑾的墓。叫作秋瑾墓。秋瑾(1875—1907)为浙江绍兴人,别号镜湖(鉴湖)女侠,别号竞雄。墓高2.1米,汉白玉塑像高2.7米墓有孙中山的题字巾帼英雄。帼是女中豪杰的意思。墓后面有秋瑾胡芝瑛为她所写的纪念文章。这位女英雄死后,遗体先是草葬于绍兴卧龙山,后来移到严家潭,后来又移到西泠桥北部,既香格里拉对面,后来又移到湖南的老家。现在我们大家看到的是1981年第10次变迁埋葬。总之是几经波折,英雄终得以安息。秋瑾曾有遗愿愿与岳飞为邻,因此后人就遂她心愿就将她遗骨葬于此。

这座楼叫作俞楼,是清末著名朴学大师俞樾的住宅。俞越号曲园,浙江德清人,著书众多,著名学者吴昌硕、章太炎都是他的徒弟。俞樾曾给灵隐的冷泉亭中的董其昌泉自几时冷起?峰从何处飞来?作答联峰从有时冷起,峰从无处飞来。其妻曾作答联:泉自冷时冷起,峰从飞处飞来。其女曾作答:泉从禹时冷起,峰从项处飞来。俞樾一家三口都非常地有文采,都非常地意思。

俞楼旁边有一口泉,叫作六一泉。苏东坡来杭州作通判的时候,由欧阳修介绍认识了西湖高僧惠勤,成为好朋友,为莫逆之交。苏东坡离开杭州后几年,又来到杭州任知州,此时欧阳修和惠勤皆已死去,东坡为纪念这段友谊,在此名此泉为六一泉。六一是欧阳修晚年的自号。欧阳修曰:吾家藏书一万卷,金石书画一千卷,琴一张,棋一局,酒一壶,人一个。六一因此而来。

六一泉旁边的这个塑像是潘天寿的像,他是美院院长,著名的画家。擅长写意花鸟画。此像是为了纪念潘天寿诞辰100周年所建。

大家现在看到的是著名的西泠印社。他和文澜阁同为孤山景区内2处国家级文保单位。是20_年由省级文保单位上升到国家级文保单位的。西泠印社是一个民间学术团体,筹建于1904年,正式成立于1913年,以保存金石,研究印学为宗旨。那由于西泠依孤山而建,本身就是一个风景名胜之地。形成了印学与庭园艺术相结合的古雅、清幽的环境。内有三大建筑:柏堂、竹阁、四照阁。柏堂二字为清末俞樾所题。现在的四照阁是22年新建的,原址现建有华严经塔。说起华严经塔呢,它是一座密檐式塔,八面11级,用白石彻造。上面刻有华严经,下面饰有十八应真像。西泠印社中有汉三老石室,里面陈列了三老碑记有一些讳字忌日,是研究碑刻和隶书的重要材料,并且年代久远,至今有1900年的历史,被誉为华东第一石。西泠印社内有一个洞,叫作小龙泓洞,是为了纪念浙派篆刻鼻祖丁敬,以他的号龙泓作洞名的。他是西泠八家之首。小龙泓前有皖派篆刻艺术创始人邓石如像。小龙泓洞前有泉闲泉。社内另有观乐楼,现在辟为吴昌硕纪念馆。西泠社员众多,影响广大。除了弘一法师这样的名人是社员外,还有一些日本,新年加坡等国际友人是社员。足见西泠印社社员发展之广,影响力之大现西泠印社共有五任社长,第一任是吴昌硕,第二任是马横,第三任是张宗祥,第四任是沙孟海,第五任是赵朴初。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文澜阁,它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之一。建筑仿宁波天一阁而建,是重檐歇山顶式的建筑。初建于1782年,重建于1882年。它是浙江博物馆的一部分是清乾隆年间为珍藏四库全书(经史子集)而建的七大藏书阁之一,著名的《四库全书》便珍藏在其中的青白山居中。文澜阁是由雍正年间的圣因寺的玉兰堂旧址所建。澜之三点水取以水克火之含义。请大家抬头看,文澜阁的题字的汉字和满文,是清光绪皇帝所题。

现在我们面对的就是著名的杭州楼外楼餐馆。楼外楼餐馆素有佳肴与美景共餐之誉,是杭帮菜的代表菜馆之一。它是由洪端堂创办于清光绪28年(1848年)是来自于南宋诗人林升《题临安邸》中的诗词: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现在重建的楼外楼是按照1973年间周总理说的要照顾整个西湖风景和孤山的环境,房子不要修得太高太洋,要有民族特色的意思设计的。楼外楼著名的菜色有西湖醋鱼、龙井虾仁、宋嫂鱼羹,但凡来过此餐馆的人一定要在此品尝这几道由以西湖醋鱼为首的名菜。而周总理本人则曾有9次来楼外楼用餐。

请大家来看中山公园,它是为了纪念中国民主主义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而名。中山公园在南宋时就存在了,当时叫作西太乙行宫,清康熙时成为了皇帝行宫。到了雍正年间改名为圣因寺,1927年时为了纪念伟大的孙中山先生,改名为中山公园。在清雍正年间时圣因寺与当时的昭庆寺、净慈寺、灵隐寺并称为西湖四大丛林。中山公园门口有两座汉白玉大狮子,是杭州目前最古老的汉白玉作品。公园是规则式园林与自然式园林的结合体,完美的结合体。表现了杭州能工巧匠的创作。孤山里面有一副题字西湖天下景乃康有为题。亭上有诗山山水水处处处明明秀秀,晴晴雨雨时时好好奇奇。在孤山景区里面还有两座亭子是30年代东南亚华侨捐献浙江灾区款中多余的钱款所建,为了是纪念东南亚华侨。

接下来大家看到的是浙江博物馆。浙江博物馆是1927年初建的,当时名为西湖博物馆,现在是90扩建的,拥有7500平方米的面积,为浙江最大的人文博物馆。馆名是中国著名书法家沙孟海先生所书。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展示浙江历史文化的经典窗口。这个博物馆建筑结构为:大屋单体曲线联廊式的,形成了一种园中有馆,馆中有园的格局。在博物馆的门口三根立柱,是良渚文化的代表建筑,叫作玉琮。而围墙上的双凤朝阳是河姆渡文化的图腾的图案。非常地具有浙江历史文化特色。

在浙江博物馆的东面是浙江西湖美术馆。馆门口有韦天瑜作品《蔡元培与林风眠》。蔡元培先生是学界泰斗,人世楷模,是较早提出美育思想的学者,而美术教育家林风眠先生则是今天中国美院的前身国立艺术院的创立者和首任院长。

在浙江西湖美术馆对面,南面的是西泠书画院,院名为沙孟海所题。画院是在原哈同花园的旧址所修建,现是西泠书画院研究印学金色篆刻的地方。

大家好,我们所来到的就的是西湖十景之一的平湖秋月。平湖秋月东临锦带桥,西临西泠书画院。平湖秋月在唐朝的时候是叫个望湖亭,明代叫作龙王祠,清康熙年间改为御书楼,并在楼前水面铺筑平台,构围栏,构水轩,形成三面临水的景观,几乎与湖面持平,并立碑题字平湖秋月。平湖秋月,故名思义是一个非常好的赏月之地,它与杭州的三潭印月,凤凰山睥的月岩并称为杭州三大赏月之地。

孤山中的这座塑像,我相信不用我介绍,应该好多游客都认得出来,他就是我国著名的文学泰斗,革命家思想家鲁迅先生。鲁迅(1881—1936),浙江绍兴人。1909年曾在杭州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孤山曾是他带领学生采集植物标本的地方。

大家看到的在鲁迅先生的后面的这座建筑,叫作林社。即林启纪念馆筹备处。林启(1839—1900)福建人,在杭州任知府期间,创办了三所新式学堂,分别是求是书院,为浙江大学的前;养正书塾,是杭高中和杭四中的前身;蚕学馆,即后来的蚕桑学校。林启生前非常敬仰隐居孤山的北宋诗人林和靖,曾在孤山补植梅树百株。杭州人为了纪念他,将他埋葬在孤山,并于50年代初在放鹤亭边建林社。

我们现在经过的这个廊桥边上有2只白鹤的塑像,相信大家已经猜到我们接下来来到的景点就是放鹤亭了。放鹤亭是元代陈子安在北宋诗人林和靖隐居地巢居阁旧址所建的纪念性建筑,现亭为1915年所重建。林和靖长期隐居孤山,终生不娶,平生喜爱作诗作画,喜欢种梅养鹤,人称梅妻鹤子。相传他死后,他养的白鹤也在此地悲鸣而死。每到梅花盛开的季节,我们总能在这里感受到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美好意境。亭内有清康熙皇帝临摹明代董其昌书鲍明远的作品《舞鹤赋》,亭前柱子上有林则徐撰林散之手书的世无遗草真能隐,山无名花转不孤楹联。放鹤亭中陈列有乾隆碑刻,是目前杭州保留较完整的乾隆手迹,亦是西湖风景区最大的碑刻。此碑还是世界级的文化遗产。在放鹤亭后面还有林和靖处士的墓。

我们继续向西走。这座六角石亭叫作云亭,为西泠印社第一任社长吴昌硕所题。亭后面叫作玛瑙坡,相传宋人常在此采石刻章,壁上记得有吴昌硕玛瑙坡书法石刻。

离开云亭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又有一个亭子,这个亭子叫作中山纪念亭,后面的树木叫作中山纪念林。是1927年纪念孙中山先生而建造的。树林四季常绿,和山上的梅花、杜鹃花构成孤山后坡的主要绿色园林景观。孤山后坡的梅花,每到盛开时,是一美丽奇景。孤山访梅,超山赏梅,灵峰探梅是旧时杭州的三大赏梅胜地。

空谷传声,是在中山纪念亭前这里。此为一虚景,在此向北山上大喊一声,可以听到延时的回响,虽具韵味。我们早上如果在这儿晨练的话,就可以在这里练练声,唱唱歌,抒发一下情感。

在孤山的半山腰,有根据电影《鸡毛信》中的人物海娃所塑的像,海娃放羊。使后山绿地平添一份生趣,此地也是青少年儿童非常喜欢嬉戏的地方。

在海娃放羊的旁边,有一个树丛,这儿虽然不起眼,但是也有一个景点。这就是苏曼殊的墓。他是第一个将法国作家的作品《悲惨世界》翻成译中文带给我们广大的中国读者的。后来他在惠州长寿寺出家为僧。

大家现在看到的一条石径和一个牌坊,源泉于西泠印社古道,沟通了西泠印社南北浏览的路线,点出了西泠印社人以印集,社以地名的特点。

在孤山公园的入口处,有一个中国印学博物馆。是国内唯一收藏、研究、展示为一体的国家级园林式印学博物馆。大家看,馆的这个印章,大家说大不大?它高4.2米,有天下第一印之美誉,通体用汉白玉所雕造,它也是印学博物馆的馆标。

各位游客们,孤山景区到此就算是游览完毕了。我相信还有好多的游客仍有意尤未尽的感觉。希望大家回味孤山的美丽景色的同时,下次还能有机会再来杭州游玩,再来观赏孤山。那么谢谢大家的合作,使我们这次的游览活动非常顺利地结束。再次谢谢大家!

描写浙江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各位旅客朋友们:

大家好!

西塘古镇是江南六大古镇之一。古镇位于江浙沪三地交界处的浙江省嘉善县,古名斜塘,平川,距嘉善市区10公里。西塘全镇总面积83.61平方公里,其中古镇区面积1.04平方公里,人口近8.6万。西塘——生活着的千年古镇,已被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国家aaaa级景区。

西塘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自然风景优美,是古代吴越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是吴越两国的相交之地,故有“吴根越角”和“越角人家”之称。唐、宋时期就已形成村镇,到了元、明朝时,西塘凭借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经济基础和水道之便,发展成一座繁华、富庶的大集镇,窑业、米市、食品、制陶业等行业日益兴旺。

古镇现存的许多古宅大院,都是古镇先人当时致富后的结晶。由于当初西塘的通行以水路为主,外来骚扰较少,故能使西塘较完美地将古镇保留至今,使得祖先的遗产能延续下去。

西塘与其它水乡古镇最大的不同在于古镇中临河的街道都有廊棚,总长近千米,就像颐和园的长廊一样。在西塘旅游,雨天不淋雨,晴天太阳也晒不到。

历史文化

相传春秋时期吴国伍子胥兴水利,通盐运,开凿伍子塘,引胥山(现嘉善县西南12里)以北之水直抵境内,故西塘亦称胥塘。因西塘地势平坦,一马平川,又别称平川,斜塘。

在唐开元年间就已建有大量村落,人们沿河建屋、依水而居;南宋时村落渐成规模,形成了市集;元代开始依水而市渐渐形成集镇,商业开始繁盛起来;明清时期已经发展成为江南手工业和商业重镇。“春秋的水,唐宋的镇,明清的建筑,现代的人”,是对西塘最恰当不过的形容。

地理位置

西塘是江南六大古镇之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嘉善位于上海西南方向与上海零距离接壤,距上海市中心80公里,大虹桥商务区60公里,西至杭州110公里,南濒嘉兴港乍浦港区35公里,北接苏州85公里,处于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交通极其方便,,沪杭铁路,沪杭高速铁路,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连接线,亭枫高速连接线,320国道,都穿境而过,乘坐汽车,高铁,火车均能到达,乘坐已于20xx年10月26日通车的沪杭高铁,从嘉善到上海虹桥枢纽站仅需20分钟左右,从嘉善到嘉兴仅需10分钟,从嘉善至杭州只需35分钟左右。周边有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杭州萧山机场三大机场。西塘在嘉善市区北10公里处,乘坐公交快客前往20-30分钟就能到达。

西塘地势平坦,河流密布,自然环境十分幽静。有9条河道在镇区交汇,把镇区分划成8个板块,而众多的桥梁又把水乡连成一体。古称“九龙捧珠”、“八面来风”。古镇区内有保存完好的明清建筑群多处,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研究价值,为国内外研究古建筑的专家学者所瞩目。鸟瞰全镇,薄雾似纱,两岸粉墙高耸,瓦屋倒影。傍晚,夕阳斜照,渔舟唱晚,灯火闪耀,酒香飘溢,整座水乡古镇似诗如画,人处其间,恍然桃源琼瑶,不知是人在画中游,还是画在心中移。这是一座千年古镇。古镇在春夏秋冬、晴阴雨雪的长久年代里,始终呈现着一幅“人家在水中,水上架小桥,桥上行人走,小舟行桥下,桥头立商铺,水中有倒影”的不断变幻的水乡风情画。

西塘坐落在水网之中,这里的居民惜土如金,无论是商号或是民居、馆舍,在建造时对面积都寸寸计较,房屋之间的空距压缩到最小范围,由此形成了120多条长长的、深而窄的弄堂,长的超过百米,窄的不到1米,形成了多处“一线天”。与此同时,街道弄堂的名称均形象地体现出古镇商贸的繁荣和弄堂的特色,如米行埭、灯烛街、油车弄、柴炭弄、石皮弄等数十个称号与当年的商贸、建筑等都有直接的联系。

到了西塘,临河而建的沿街廊棚最为引人,这里的街道临河而建,商铺的生意就在河边做成。往昔,水乡农家的出行以河为道,以舟代步,许多交易只能在船上岸边进行,为此,一种连接河道与店铺又可遮阳避雨的特殊建筑———廊棚便应运而生,并代代传承,相沿成习。实用的廊棚是水乡特有的建筑,西塘至今保存着1300多米长的廊棚已变成当代人赏古、探幽的休闲一餐。

西塘是个平民化的小镇,所有一切都如此朴素,没有周庄的繁华,没有南浔的富甲之态,没有浓厚的商业氛围!但是西塘的独特魅力令留宿旅者陶醉!20xx年中国旅游行业第一份“中国旅游百强景区”名单上,西塘景区以年接待269万人次的成绩位列排行榜第38位。

传说典故

镇名由来

版本一:相传春秋时期吴国伍子胥兴水利,通盐运,开凿伍子塘,引胥山(现嘉善县西南12里)以北之水直抵境内,故西塘亦称胥塘。因西塘地势平坦,一马平川,又别称平川,斜塘。

版本二:西塘镇域东北有一个3400亩面积的湖荡,那是嘉善县境内最大的湖泊之一。

传说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有一户姓唐的大户人家迁到荡边居住,他们看到这个湖荡风景秀丽,盛产翠鸟和红菱,这两物为吉祥之物,又恰在祥符年间,就以“祥符”两字称呼这个湖荡。

这户唐姓人家,有弟兄两人,在祥符荡边乐悠悠生活,后来分了家。兄居荡东边,人称东唐,弟居荡的西边,人称西唐。后来哥哥这一房逐渐衰落,弟弟这一房,小辈十分兴旺,就象一棵树,生出许许多多树、枝,所以,人们把他们居住的地方,在“唐”字边上加个土,叫做西塘。

廊棚由来

在江南水乡,分散的、几户合一的廊街随处可见,然而,廊街长达1300多米的,惟有西塘。西塘的廊街,一边是商店或民居,另一边是河,廊街都有小河紧贴着,弯弯曲曲,情调非常。步入廊街,映入眼帘的是两岸水上人家和前呼后应的河埠。如逢雨天,雨水在廊檐口滴滴嗒嗒形成一道长长的雨帘,就是不会做诗的人也会顿时诗意满腔。关于廊街的由来,没有官方的记载,只有民间流传的“为郎而盖”和“行善而搭”两个版本。

描写浙江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各位游客们,欢迎诸位来浙江莫干山参观游览,莫干山,为天目山之余脉,位于浙江省北部湖州市德清县境内,美丽富饶的沪、宁、杭金三 角的中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因春秋末年,吴王阖闾派干将、莫邪在此铸成举世无双的雌雄双剑而得名,是中国著名的度假休闲旅游及避暑胜地。莫干山山峦连绵起伏,风景秀丽多姿, 景区面积达43平方公里,它虽不及泰岱之雄伟、华山之险峻,却以绿荫如海的修竹、清澈不竭的山泉、星罗棋布的别墅、四季各异的迷人风光称秀于江南,享有“江南第一山”之美誉。

莫干山虽以“清凉世界”而著称于世,但实际其四季风景各有特色。春季和风阵阵,云雾变 幻,其 时春笋破土而出漫山琼 花飞舞,银妆素裹,更是一番动人景象。荡气回肠的剑池飞瀑,史料翔实的白云山馆,雄气逼人的怪石角,野味浓郁的塔山公园,以及天池寺踪迹、莫干湖、旭光 台、名家碑林、滴翠潭等百余处,引人入胜,令人流连忘返。既为莫干山赢得了巨大的名人效应,更为莫干山留下了难以计数的诗文、石刻、事迹以及二百多幢式样各异、形状美观的名人别墅。更妙的是, 无限美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将使您尽情享受无穷乐趣,带您回到真正的美丽的大自然。

景点特色一千多年的开发史,使莫干山形成了丰富的人文景观。众多的历史名人,既为莫干山赢得了巨大的名人效应,更为莫干山留下了难以计数的诗文、石刻、事迹以及二百多幢式样各异、 形状美观的名人别墅。

莫干山素以竹、云、泉“三胜”和清、静、绿、凉“四优”而驰名中外。

“竹”,是莫干山“三胜”之冠,以其品种之多、品位之高、覆盖面积之大列于全国之首、世界之最。走近莫干山,只见修竹满山、绿荫环径,风吹影舞、芳馨清逸,宛如置身绿幕之中。景区及外围区有连片竹林 127 平方公里,有诗云“竹径数十里,供我半月看。”莫干山所独有的“黄金嵌碧玉”、“碧玉嵌黄金”两类珍贵竹种则以其独特的花纹倾倒无数游客。

“云”也极具特色,因时而异、变幻万千,动若浮波、静若堆絮,站在云海上餐雾饮露、枕云席絮,令人有“遗世而独立”之感。

“泉”也是一胜,飞瀑流泉多达百余道,可谓峰峰有水、步步皆泉。

“绿”是“四优”之一,树绿、竹绿、草绿、山绿,如绿色的海洋,满目皆翠。全山绿化覆 盖率高达92%。

“清”也是一大优点。若漫步于竹林或憩息于林荫,或眺望于亭台,或夜坐于别墅,处处清新悦人、神舒肤爽。

“凉”是避暑的主要条件,因莫干山地处一定高度,绿化覆盖率高,且多流泉及储水量大的修竹,因此夏季气温较低, 七、八两月平均温度仅 24。1 度,早晚尤为凉爽,最宜避暑。

“静”,谷幽境绝,宛如世外桃源。走出久被噪音围困的圈子,莫干山能给你一个静谧的天地。

历史渊源为纪念春秋时期夫妻铸剑匠师莫邪和干将,以他俩的姓来命名此山,故称“莫干山” 。山上翠竹满坡, 气候凉爽宜人, 素有“清凉世界” 之称, 清代开始已成为我国四大避暑胜地之一。

莫干山景观有剑池、芦花荡、龙潭、塔山、天池、天桥诸胜景,现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上筑有别墅小庄及招待所, 适宜观光避暑疗养休假。莫干黄芽茶则是山中特产名茶。

莫干山山名

来自干将、莫邪二人铸剑于此的古代传说。早在春秋末期,群雄争霸,吴王欲争盟主,得知吴越边疆有干将、莫邪夫妇,是铸剑神手,限令三月之内,铸成盖世宝剑来献。

干将、莫邪采山间之铜精,铸剑于山中。时冶炉不沸,妻子莫邪剪指甲、断头发,发黄士拌 揉,作为人状,投之炉中。炉腾红焰煅锤成雌雄宝剑。雌号莫邪,雄称干将,合则为一,分 则为二,蘸山泉,磨山石,剑锋利倍常。时莫邪有孕,夫妻俩知吴王奸凶,莫邪留雄剑于山 中,干将往献雌剑。吴王问此剑有何奇妙,干将说“妙在刚能斩金削玉,柔可拂钟无声。论锋利,吹毛断发,说诛戮,血不见痕。”试之果然。吴王为使天下无此第二剑,杀干将。

十六年后,莫邪、干将之子莫干成人,莫邪详告家史,莫干问宝剑何在。莫邪道“日日空中悬,夜夜涧边眠。竹青是我鞘,黄金遮霜妍。”莫干机敏,在竹林中黄槿(金)树洞孔内得到干将雄剑。于是别母亲,持剑赴吴国京城,欲刺杀吴王。途遇干将好友之光老人。老人说:吴王禁卫如林,谋刺难成。若能借得莫干二宝,老人定能谋取吴王之头。莫干问中哪二宝?老人说“干将之剑,莫干之头。”莫干即以剑自割其头,莫干一手献剑,一手献头。之光老人至吴宫阶下,言献“稀世之宝”。吴王召见,之光以油鼎煮莫干头,头歌唱,之光邀吴王近看。吴王至,之光拔剑斩吴王之首,两头相搏于油鼎中。王头奸凶,之光亦自杀其头,两头共斗王头,得胜。时二剑化作两巨蟒腾空而飞。

一日,莫邪备果品山花,至铸剑处祭奠丈夫英灵,祈求儿子平安。这时,地方官气势汹汹地 赶来,说要拿莫邪问罪。莫邪愤慨地说“我夫干将铸剑献剑有功,反遭昏王杀害:我儿莫干为父报仇,为民除暴——罪在哪里?“正当官兵要捉拿她的时候,忽然潭里白浪涌腾,一条巨蟒探头出水,一张嘴,飞出一口宝剑,银光一闪,地方官便身首异处。然后,宝剑又飞回巨蟒口中,那巨蟒连连出水点头,似在向莫邪传言。莫邪得知阴阳剑已飞回剑池,说声“莫邪愿永远与宝剑同在!”便纵身跳进深潭。后人为纪念莫邪、干将,将其铸剑、磨剑处叫剑池,将剑池所在之山名为莫干山。

这个神话传说,说明莫干山历史悠久。莫干山隶于武康,而武康“昔在夏为防风,在周为吴 越,在七国为春申封属之菰城。”汉朝吴王濞,就在这里的铜官山炼铜铸钱。至今铜山寺、 铜官庙、铜官桥等名称还留在山南乡村里。塔山发现的残砖证明,后晋天福二年(937 年) 塔山建塔;翌年又在铜山建寺。可见其民富物阜之一斑。地灵人杰,莫干山历史上出现过的 名人,不胜枚举。

地理位置

莫干山坐落在湖州市德清县西部,原属武康县,为天目山的分支,挺拔峻峭,秀丽多姿。中 心区位于北纬 30°36’,东经 119°52’ ,占地 4400 余亩。若以荫山为中心,则中华山屏障 于西北,炮台山拱卫于东南,武陵山(屋脊头)支撑于东北,而以海拔724 米的塔山为最高峰。整个莫干山地区, 东至东南为三桥埠、武康, 南至筏头, 西至铜岑山, 北至龙池山碧坞, 东西横亘15公里,南北纵贯12.5公里,方圆百里有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