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疏散指南心得体会精选 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心得体会(4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8: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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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国家应急疏散指南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风险评估。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我市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随着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重点林区已超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每公顷30吨的临界值,加之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较大,极易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四)应急资源。市、镇森防指建立扑救指挥体系,依靠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扑救队伍,各级队伍根据需要配备高压(高扬程)水泵、细水雾灭火机、泡沫灭火枪、风力灭火机和消防水(罐)车等扑救装备和运兵运输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大多数林区建设开通防火道路,确保扑救队伍快速到达,部分重点林区铺设引水上山水管网和修建水源地,能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水源。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市森防指、火灾发生地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要求,及时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调动各级扑火力量,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好火灾扑救中的后勤保障,协调龙口港、龙矿集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请求市外扑火支援力量。

林业局:履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组织调派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镇街区森林消防中队。

人武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驻龙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扑救工作。

交通局:负责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

经信局:指导下属企业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建防火预备队。

建设局: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消防监管。

农业局:负责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协调工作。

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等处置工作。

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国土局: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水务局: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发改局: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人社局: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编制调配,指导镇街区建立健全机构,配足配齐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根据扑火指挥部安排组织火灾扑救督导考核工作。

卫计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组织火场医疗保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变化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教体局: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做好受火灾威胁学校师生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和检修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电力输送控制工作。

联通龙口分公司、移动龙口分公司、电信龙口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建立移动基站,保障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驻龙部队:作为扑火预备队参加火灾扑救。

(三)火灾发生地镇(街、区)职责

火灾发生地镇级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援助部队油料、食品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向导提供道路指引,引导物品运送;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受火灾威胁群众及牲畜、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重建。

(四)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指挥组、调度组、保障组、督查组等工作部门。

指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林业局、人武部、驻龙部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政府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根据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指导镇级政府落实前线指挥部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调度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林业局、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与指挥组保持沟通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根据指挥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

保障组: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担任,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预案启动后,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并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的安排,将物资供应到位;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事故各方面情况,起草上报火情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一名领导负责组织部分熟悉地形的群众组成后勤运输队和担任火场向导,根据保障组的安排向扑火一线运送物资,引导扑火队伍开进火场;参加火灾扑救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机具、油料、食品等后勤保障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督查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市府办、监察委、安监局、林业局、人社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督导检查扑火纪律执行情况,扑火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扑救前线指挥部命令、指示情况;对违纪、违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气象局网站等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业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各镇级政府及林业局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级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及市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应每隔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响应等级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一至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情况下,响应由低到高逐级启动。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启动高级别预案。

(一)三级响应(ⅲ级)

启动条件:一般火险区发生火情。发生火警后,由火警发生地镇街区组织扑救;同时向市森防指报告,由市森防指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响应。市林业局应迅速带领市防火大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火场指挥,火灾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协调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火扑救后,由火警属地镇街区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按规定清理看守火场。

(二)二级响应(ⅱ级)

启动条件:危险和特别危险火险区发生火情,或三级响应启动后30分钟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场指挥报告市政府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委办。分管副市长任火场指挥,相关市级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调动8个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和其他镇森林防火中队参与火灾扑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负责疏导火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秩序;

3.通知市卫计局安排救护车到火场,负责人员救护;

4.调派各镇街区扑火预备队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5.视情通知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预备队及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交通局、住建局预备队做好应急准备;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6.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火场有关情况。

(三)一级响应(ⅰ级)

启动条件:在特别危险的火险区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火险区二级响应启动后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场指挥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一级响应。由市长任火场指挥,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火场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协调相关市级领导参与火灾扑救;

2.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3.视情调动各镇街区、交通局、住建局、龙口港、龙矿集团、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预备队赶赴火场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4.由火场总指挥视情发布命令,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或请求上级支援。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一)扑火力量保障。

1.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火力量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在扑火力量运用中,实行合理编组,集中使用。

2.扑火力量调动。当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队协助火灾发生地森林消防中队进行扑救;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实施跨镇街区支援扑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跨镇街区扑火力量,扑火装备与人员运输由增援单位负责。

3.需要市外支援扑火力量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镇街区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镇街区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镇级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镇街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口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龙政办发〔2015〕28号)同时废止。

2022国家应急疏散指南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签约日期:

2022国家应急疏散指南心得体会精选三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企业领导电话:xx

总经理:xx

指挥部总指挥:xx

指挥部副总指挥:xx

指挥部成员:xx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

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人

队长:xx

成员名单:xx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人

队长:xxx

成员名单:xx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2人

队长:xx

成员名单:xx

器材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

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要求企业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企业领导提出,以便企业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2022国家应急疏散指南心得体会精选四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

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乙方,并负责监督乙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丙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1.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2.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3.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4.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5.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本日以《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为约束借贷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三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两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转学:如甲方转学,必须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甲方必须在毕业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丙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甲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丙方受所在学校委托,作为甲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丙方承诺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学校授权委托书;

二、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三、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四、甲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丙方负责在一年内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

六、应负责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记录,协助乙方做好甲方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 甲方在毕业时未与乙方签订还款协议。

(四)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款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借款借据;

2、还款协议;

3、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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