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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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制定进一步的改进计划。写心得体会时,我们要注重反思和总结,分析自己的经验和教训,给出合理的建议和见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一
向“最美公务员”学习感悟为学习宣传优秀公务员先进事迹,鲜明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价值取向,更好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法学习与感悟集合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近日,一则咨询因生活压力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截图在网上热传,引起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就在不久前,新华网也曾爆出类似的新闻,一位副镇长因医药费不得不出去开网约车而被举报受到县纪委依规查处。
《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从网上的回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公务员因家庭困难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职的情况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本身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边在机关工作,一边做兼职工作,这样“一心二用”,如何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务员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脱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靠自己的本事赚点外快可以理解,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公务员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议。其次公务员本身是国家的权利执掌者,利用兼职为权力谋私留下可乘之机,借此领取较高薪酬,极易滋生腐败。再次每个人的精力有限,公务员本身的工作关系着千万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职容易造成精力分散,从而降低本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以必要的规定来进行约束,也很有必要。那么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尴尬位置的公务员,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又当何去何从呢?第一,应该实行弹性化管理,对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兼职活动。第二,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该建档立案,适当予关心慰问。第三,此类事件的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基层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确实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情况,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很必要。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
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出国留学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00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首先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培训期间,通过对必备理论的学习,认真解读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等理论知识,对《公务员法》的认真学习和细心揣摩,让我深刻领会了公务员的,进一步树立了人民公仆意识,为任职后依据公务员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些理论知识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进努力的方向。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务员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最后要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使我学到和掌握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岗位上准确正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争做一名合格、优秀公务员。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通过学习,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
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
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
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
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
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而努力!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初心如磐,以史为鉴。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迎着2021“牛年”的东风,“十四五”开局起步,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以全面从严治党擎起朗朗乾坤。
今天是正月初九,春节的年味和团圆的气氛还未完全消散,各行各业的人们已从阖家团圆的氛围中抽离出来,展开新一年的新旅程。
“党史学习教育”已“蓄势待发”,以史为鉴,重温史诗,红色教育“生根发芽”。
追溯历史,倾听回响。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高度关注党史学习教育,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学深,把脉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程,汲取宝贵经验助力新时代新发展,并在多次考察谈话和重大会议上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学党史、中国史,自觉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常学常新,不断感悟,巩固和升华理想信念,把中国革命历史作为最好的营养剂,修好党史教育这门必修课,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汲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增添正能量,正确了解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党史学习教育”承“华诞献礼”,以学为基,传承经典,初心使命“落地开花”。
行程万里,初心如一。2021年,站在诸多历史交汇点上,“十四五”开局起步与党的“百年华诞”交相辉映,更凸显历史感和责任感。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多形式、全渠道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学习教育和活动编排,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落地生根;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进一步优化干部任选用机制,突出抓好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切实抓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胆识人用人,充分发挥好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机制,锤炼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铁军”。
“党史学习教育”呈“主题常态”,向史而新,谱写华章,播种星火“进千万家”。
鉴往知来,百炼成钢。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从“春天的故事”到“新时代华章”,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拓前进,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条人间正道。作为党员干部新时代必修课,“党史学习教育”是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的有力抓手,是以史为鉴催生政治智慧的有效路径,是各领域党组织开展落实工作的根本遵循。各领域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上下细、下足功夫,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带领大家接受一次思想政治洗礼,让“党史”进万家,让“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生活化。
前几天参加了局机关组织《公务员法》培训,很受教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全面实施石屏县“六五”普法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牛街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肩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牛街镇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引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表率,带动全镇人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平安牛街法治牛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任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党的十八大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牛街镇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普法教育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突出学习宪法;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健全制度。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牛街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二是健全领导干部用法制度;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方法。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牛街镇积极拓宽学法渠道,在坚持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主动与其他乡镇及县属部门交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三
商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商业交易及其法律规则和制度。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商法学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我的学习和体会,总结出商法学给我带来的启示和收获。
第一段:商法学的基础知识。
商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涉及到诸多基础知识,包括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商事法律关系等。通过学习,我了解了商业主体的分类和法律地位,如个体工商户、公司、合伙企业等。同时,我也深入学习了商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效力,如合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这些基础知识为我后续的学习和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段:商法学的实践意义。
商法学不仅仅是一门理论学科,更是社会实践中的法律工具。通过学习商法学,我明白了商法在保障商家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商法的适用和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在这个信息时代,商法的实践意义尤为重要,能够有效应对市场变革和挑战,保护商家的创新成果和商业机密。
第三段:商法学的实践案例。
在商法学的学习中,我经常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来理解和应用学到的知识。这些实践案例涉及到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各种商业法律问题。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深入了解了商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局限性。我认识到商法虽然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但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我也意识到商法的适用需要一个成熟的法律体系和专业的法律人才来支持和执行。
第四段:商法学对我的影响。
商法学对我个人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商法,我提高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了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在商业交易和经济活动中,我能够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合理调配资源,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法学也增强了我对法治社会的认识和信心,使我更加热爱和尊重法律,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
第五段:未来的探索和发展。
商法学作为一个广阔而深奥的学科,仍然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发展。面对日新月异的商业模式和技术进步,商法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法律规则和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商业交易和市场秩序。作为一名学习商法学的学生,我将继续努力研究和学习,积极参与商法实践,为商法学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而言之,商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个人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商法学,我对商业交易和法律规则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商法学也让我认识到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和优势,促使我更加珍惜和遵守法律。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商法学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商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四
近年来,法学专业备受关注,越来越多的学子选择了法学专业作为自己的就业方向。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我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分享一下关于法学就业的感悟心得体会。
首先是专业素养的重要性。法学专业与其他专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其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在求职过程中,很多雇主更看重的是求职者的法律素养。因此,在大学期间,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熟悉法学理论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并锻炼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此外,还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例如写作能力、辩证能力以及法律案例分析能力。只有建立起扎实的法学基础,才能在就业市场中游刃有余。
其次是实习经验的积累。法学专业的实习经验对于我们的就业至关重要。通过实习,不仅可以熟悉法律职业的工作环境,还能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过程中,我们要虚心学习,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主动参与工作项目,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实习也是结识行业内人脉的机会,我们要主动与同行交流,建立联系。只有通过实习经验的积累,我们才能更加了解自己真正适合从事哪个领域的法律工作,并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第三点是个人素质的提升。在法学领域,个人素质比知识功底同样重要。工作和职业发展中,我们不仅需要具备坚定的意志力、扎实的工作能力,还要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因此,我们在求学期间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可以通过参加学生社团、组织法学活动、参加辩论赛等方式培养自己的交际能力和组织能力,扩展人脉资源。此外,我们还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个人素质的提升不仅仅是对法学人的要求,对任何就业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点是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作为大学生,在开始求职前,我们应制定一份明确的职业规划。职业规划不仅有助于我们明确职业目标,还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选择求职方向和就业机会。职业规划过程中,我们要考虑个人的兴趣、优势和发展潜力,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同时,我们还需关注热点行业,了解行业动态,并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通过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道路,我们才能更好地在就业市场中找到理想的工作机会。
最后是积极心态的重要性。法学就业竞争激烈,很多时候会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面对各种压力,我们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无论是在求学过程还是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对法学专业的热爱,不断学习提升自己,保持持续进步的态度。并且我们要尽量保持耐心和坚持,即使面临失败或者困境也不应轻易放弃。只有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过程,我们才能更好地克服困难,迎接挑战。
综上所述,法学就业需要我们具备专业素养、实习经验、个人素质、职业规划以及积极态度。这些都是我们在就业过程中所需要掌握的关键要素。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就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只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我们才能在法学专业的道路上取得更好的成就。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五
(引言段)法学是一门经典而庄重的学科,它既具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因此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就业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法学生,我对法学就业产生了很多感悟和心得体会。本文将就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就业途径、就业心态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一些建议和体会。
(第一段)首先需要了解当前的法学就业形势。由于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逐步扩大。然而,随着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数量的增加,法学就业市场也变得竞争激烈。毕业生面临着市场供需不平衡、职位要求高、薪资相对较低等问题。因此,要想在法学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第二段)了解就业途径也是一种重要的就业准备。毕业生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国企招聘、律所实习等多种途径进入法学职业。公务员考试是很多毕业生追求的目标,但是报名人数众多,竞争激烈。国企招聘虽然相对容易进入,但相对来说发展空间一般。律所实习是培养实践能力和积累经验的好机会,但毕业生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创业、进修深造以及相关行业的从业等途径寻找自己的就业机会。
(第三段)就业心态也是事关毕业生就业成败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心态,积极面对就业压力,认识到就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法学专业。另一方面,毕业生应当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希望坚持努力,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同时,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第四段)为了在法学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毕业生需要有一定的就业准备。首先,要对自己进行定位和规划,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其次,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学素质和理论水平。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务经验,可以通过实习、参与社团活动、参加比赛等方式来积累。此外,要善于利用资源,扩大人际网络,多参加一些法学相关的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结论段)法学是一门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学科,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就业既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机遇。在当前就业形势下,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培养实际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法学职业道路上获得成功。总之,法学就业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只要我们保持真诚和坚持,就能够实现自己的就业梦想。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六
心得体会。
欢迎大家阅读。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发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发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对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的学习,能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认识,更有利地指导教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七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作为乡村学校的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我认为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如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通过组织教师听专题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可以收到明显成效。
二、讲究方式,措施有效,努力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效果。
学生是学校中的主体人群,学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以学生为重点,大力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学校的普法工作任务。我们在日常的少年儿童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在活动中丰富教育内涵,促使学生在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
(一)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小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为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八
商法学课程是商科学生在大学阶段必修的一门课程,通过学习商法学,我们可以了解商业运作中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提高商业实践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在这个学期的商法学课程中,我受益匪浅,深刻体会到商法在商业环境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首先,商法学课程帮助我们了解法律框架和法律责任。商法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等。通过学习这些法律规定,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商业交易中的法律框架,知道什么是合法合规的商业行为,什么是不合法的商业行为。例如,在学习合同法时,我们学习到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内容,了解了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责任。这些法律知识为我们在商业实践中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其次,商法学课程培养了我们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商法学并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我们经常进行案例分析和实践演练,通过实际案例的讨论和分析,学习如何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在学习公司法时,我们通过分析真实的公司案例,了解了公司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并学会了如何预防和解决公司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这种培养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我们今后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商法学课程还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商业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合法合规的行为才能保证商业运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学习商法学,我们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法律的意识,知道了自己做为商业人士应该遵守的法律底线。我们了解到,无论是公司经营还是市场竞争,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责。商法学课程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教学的方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到实际应用中,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在商业环境中的直接影响。
最后,商法学课程拓宽了我们的知识视野和思维方式。商法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涉及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通过学习商法学,我们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法律规定,还可以了解商业运作中的经济原理和管理规律。这种跨学科的学习和思维方式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和创新思维的能力。例如,在学习知识产权法时,我们了解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培养了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创新思维。
综上所述,商法学课程是商科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学习商法学,我们可以了解商业运作中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提高商业实践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商法学课程深化了我们对法律框架和法律责任的认识,培养了我们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也拓宽了我们的知识视野和思维方式。在今后的学习和职业生涯中,我们将继续运用商法学知识,为商业运营和发展提供合理的法律支持和依据。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九
商法学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旨在研究商业活动与法律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深感商法学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这门学科不仅为我提供了对商业活动的全方位了解,也为我提供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商业秩序的法律工具。下面,我将从商法学的基本原理、实践案例、法律适用和商法案例研究等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深感商法学的基本原理对于商业活动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商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契约自由原则、平等自愿原则、信用原则等。这些原理对商业活动的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起到了指导作用。比如,在学习合同法时,我了解到契约自由原则为商业活动的合同签订提供了宽松的法律环境,但同时也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保持平等地位。这使我认识到,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等保护。
其次,在学习商法学的实践案例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商法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商法学中的相关案例不仅使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加具体,也使我对商业活动中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例如,在研究一起涉及商业合同违约的案例时,我通过分析案例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深入了解了解约失效、免责事由、利益补偿等相关法律概念和原则。这些案例使我在实践中学会采取正确的法律手段解决商业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次,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律适用是商法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商法学要求我们通过学习法律条文,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运用法律规则,解决商业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比如,在学习公司法时,我了解到公司法对于公司设立、运作、变更和解散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合法适用公司法的基础上,才能保障公司的合法运作,保护股东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深感商法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商法案例研究是商法学学习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对实际商事纠纷案例的研究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例如,在学习商标法时,我通过研究一些商标侵权案例,了解到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和商标侵权的严重后果,从而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更加重视和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总之,学习商法学使我充分认识到商业活动与法律关系紧密相连,商法学对于维护商业秩序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化对商法学的研究和理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为商业活动的合法、规范和有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
商法学是一门研究商业行为和商业交易相关法律规则的学科,它是培养商法人才的重要学科之一。作为一名学习商法的学生,我深感商法学为我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使我对商业法律的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从商法学的理论体系中收获了很多知识,而且在实践中培养了扎实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商法学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商法学使我了解了商业运作的法律规则。商业行为错综复杂,每个商业交易都需要遵守特定的法律规定。商法学让我明白了商业合同的要素以及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我学到了各种商业合同的种类和特征,了解了股权转让、供应合同、借贷合同等具体合同的法律规定。商法学还教会了我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和程序。这些法律规定帮助我理解了商业运作的法律框架,使我能够更好地为商业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其次,商法学培养了我解决商业纠纷的能力。商业活动中难免会发生各种争议和纠纷,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商法学教授了我解决这些纠纷的法律方法和程序。通过学习商业争议解决的法律原则和案例研究,我学会了分析争议的核心问题,找出解决纠纷的最佳策略。商法学还教会了我商业调解和仲裁的基本原理和程序,让我熟悉了解决商业纠纷的多种方式。这些知识和技能对我今后从事商业领域的工作将大有裨益。
第三,商法学注重培养我的商业道德。商业行为不仅需要遵守法律规定,还需要注重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商法学教授了我商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业规范。学习商法使我明白了商业合同必须遵守契约精神,以诚实信用为核心原则。同时,商法学也让我认识到了商家应该尽力避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商业道德的培养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和社会交往至关重要,它是商法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四,商法学让我意识到了创新和法律保护的关系。商业行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求企业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商法学教授了我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理和法律手段。我了解了专利的申请程序和权益保护,知道了商标的登记和保护,明白了版权的著作权登记和侵权解决等。商法学教会了我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鼓励我更加积极地投入创新活动。
最后,商法学使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商业活动中的每一步都需要遵守特定的法律规则,法律是商业活动的保证和约束。商法学教授了我法律的基本原理和适用方法,培养了我对法律的敬畏和重视。在商法学的学习中,我逐渐领悟到法律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使我更加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和遵守,以便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商业运作中的法律挑战。
总而言之,商法学学习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商法学的学习,我对商业运作的法律规则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培养了解决商业纠纷和应对法律问题的能力,注重了商业道德和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并认识到法律对商业活动的重要性。商法学给我提供了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我未来从事商业领域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相信,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商法学的知识和体验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商法学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一
时间匆匆,一转眼,一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我们在这一周的培训里,对监狱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过去我对监狱的认识多半是自己的想象与猜测,虽然毕业于警校,但是对监狱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在培训的这一周时间里,我们深刻认识与了解了我们监狱有别于其他工作的特点,了解了监狱的工作特性与现状,从许多老民警身上学习了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听他们分享了他们的工作心得。我们了解到了奋斗在一线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伟大与不容易。我们所要面对的,有些是迷失了人生道路的人,有些是心理扭曲、仇恨社会的人,有些更是穷凶极恶的人。而我们的工作,就是严格而又文明的管理,防止罪犯逃脱、非正常死亡;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改造罪犯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其弃恶从善、回归社会是我们的基本职责。而要做到这些,就要求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对执行职务所需的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等。这对我们的只是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政治素养。
通过这一周的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新录用的民警,我们距离一个合格警察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往后的工作中,我会做到多思考、多学习,为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民警打好基础,多向老民警学习,勇于实践,服从领导。从手边眼前的事情做起,认真做到以下几点:1、头脑清醒、信念坚定;2、虚心好学、不断进取;3、谦虚谨慎、低调踏实;4、爱岗敬业、默默奉献;5、知法懂法、依法办事;6、做好准备、迎接挑战。努力做一个信念坚定的人、做一个勤于学习的人、做一个踏实肯干的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做一个积极进取的人、做一个善于合作的人!在未来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会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挑战自己,努力让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从一个南海之滨不为人知的小渔村,到跃升经济总量居亚洲前五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40年来,深圳从“一张白纸”,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发展奇迹。敲响土地拍卖第一锤、第一次打破“大锅饭”、首创“前海模式”;第一家外资银行落户深圳、创办第一个出口加工区……这片不到2000平方公里土地上诞生的新中国很多“第一”,让世界看到了中国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敢为人先,深圳奇迹离不开“闯”。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重提“摸着石头过河”,再次强调了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1980年,深圳市政府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将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进行市场化运作,与港商合作建造了新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实行了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这样的“第一次”在深圳还有很多,如物价改革、打破铁饭碗、股份制试点、企业产权转让、“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对外企实行国民待遇……没有深圳人“拓荒牛”的勇气,就不会有如今的“深圳奇迹”。
革故鼎新,发展的动力源于“创”。深圳特区40年来取得的成绩无不说明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才能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未来,人工智能产业、数字经济等是一个非常大的“蓝海”,各行各业将产生根本性的变革。深圳将创新发展视作魂,以立法保障和规划引导为基础,全力打造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的城市建设格局。质量是价值追求的起点,只有精益求精、以精立业、以质为优,才能在有限的空间、资源、要素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脚踏实地,美好未来要接着“干”。在深圳人的心中“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多说无益,实干圆梦。深圳首创了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四十年来,深圳人拼搏进取,锐气如初,吸引了着众多人才纷至沓来,在这里挥洒汗水、奉献青春。深圳是一座慢不下来的城市,走在深圳街头,深圳人的匆匆步伐是“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最真实写照。未来的美好深圳要接着实干,中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要靠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需要实干。
有人说刚出生的婴儿就像一张白纸,未来可能会色彩斑斓,也可。
能无尽黑暗,而深圳必定是前者。40年里,深圳从“一张白纸”干出、创出“一鸣惊人”的成绩。岁月变迁,深圳敢为人先、革故鼎新、脚踏实地的精神内核代代传承,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续写时代新篇章。
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涉及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涉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长期稳定,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新疆工作各领域,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疆形势和全国大局的重大战略判断,明确了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经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已经连续三年零九个月没有发生暴力事件(事件),有效抑制了暴力事件,极端化的效果显着,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决策配置是完全正确的,新疆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为中心展开。矛盾总是主要的,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才能赢得全局的积极性。牢牢扭转这一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定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掌握长期建疆的主导权和主导权。
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着力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新疆各族人民从近几年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稳定是最大的民生,是新疆发展繁荣的生命线。富裕幸福的新疆,首先是稳定和谐的新疆。我们高兴地看到,今天的新疆处于历史上最繁荣的时期,这个时期越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深刻认识新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困难性,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认真执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责任、社会协作、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共同治国的社会管理结构。
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要关注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的基础、民族团结的基础、精神力量的灵魂。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样化结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确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要不断深化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全面交流、深度交流。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要深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打造各民族共享精神家园。
利润大于治疗,伤害大于混乱。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是新疆2500多万各族儿童的根本利益,是全国14亿人的共同意志。牢牢地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党治疆方略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探索和完善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措施和方法,多谋长远,多行固本,我们一定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新时代新特点新变化,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许多富有特色和个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博大精深,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大国战略。
习近平对大国战略思想的调整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本质。“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正确处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是事关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面对当今世界深刻复杂的变化,习总书记准确把握世界大势,科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国家发展战略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创新,提出了中国梦的伟大战略思想,确定了新的发展战略目标,创新了国家崛起模式,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这种理论创新跳出了西方的话语体系,在国内外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和说服力。
中国梦伟大战略思想架起融通世界的桥梁。2012年11月29日,习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深情指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不仅在国内引起强烈共鸣,而且在国际社会产生强烈反响。中国梦与其他国家人民的梦想的关系如何,中国梦将给世界带来什么呢?对此,习近平在美国、俄罗斯、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各地多次宣示:“中国梦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把中国人民期待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愿景传递给各国人民,把中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展示给全世界。
二是中国和平崛起理论超越西方国强必霸的逻辑。在西方的思维逻辑中,一个大国的崛起必定以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为代价,国家强大必定会称霸,对于中国的迅速崛起,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有着种种担忧,频频鼓吹“中国威胁论”,如果不能超越西方狭隘的逻辑思维,中国的发展就必定会受到西方国家的更大的阻力和遏制。习总书记出访欧洲时强调:“中国不认同‘国强必霸’的陈旧逻辑,决不会称霸,决不搞扩张,中国越发展,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就越有利。”习近平在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这头狮子已经醒了,但这是一只和平的、可亲的、文明的狮子。”
大家气势。
习近平大刀阔斧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攻坚克难的伟大气魄。深水区的改革如何推进、腐败如何根治是事关我党长期执政的关键问题。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改革和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
一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推进改革。十八大后,习总书记首选广东视察就是宣誓推进改革开放决心。习近平在视察时说:“我们生长的时代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要有强烈的历史担当精神。革命战争年代冲锋陷阵、英勇献身,现在,就是要勇于改革、善于改革。”对于突破利益集团的藩篱、对于化解来自各方面的对深化改革的阻力,与邓小平当年南巡谈话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全方位部署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改革重点,形成“六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蓝图。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2万字左右,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300项举措。可以说句句谈改革,字字有力度。体现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伟大气魄。
二是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反腐倡廉。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我们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发挥了表率作用;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近平还十分明确地要求党的各级干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样的论述亲切、通俗、生动!十八大以后,中央强势反腐的成果足以让违法违规的干部胆战心惊,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营、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以及众多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习总书记的讲话给我们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中央反腐倡廉的力度前所未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前所未有!
大众语言。
大众化的语言,清新朴实的语言风格,凸现了习总书记务实亲民的作风和人民情怀。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善于把抽象的理论通俗化,把深奥的道理浅显化,用大众化的语言和中国特色的文化方式生动形象地阐述创新理论和执政理念,令人耳目一新。
一是善用大白话诠释执政理念。习总书记讲话最鲜明的特色是善于用大白话诠释执政理念。比如,他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来生动指出衡量小康的根本标准;用“让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来说明保护生态传承文明的重要性;用“缺钙”、“软骨病”来比喻理想信念的缺失;用“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来形象比喻一个国家对发展道路的选择正确与否;用“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来阐明每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这些很接地气的群众语言,通俗易懂,使人易记、易传播、易接受。
二是善用聊天式话语沟通心灵。习总书记讲话中,常用聊天式话语与听众进行沟通,起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效果。比如,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第一句话就说“让大家久等了”,接下来又讲“大家很敬业、很专业、很辛苦”,这是一种近乎谈心式沟通交流,让人的心灵沐浴着阳光,让人倍感亲切、温暖和感动。在谈中国“三农”问题时,他说“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样没有高调和口号的语言,让农民感受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关怀和看得见的希望,体现出党的领导人务实亲民的作风和执政为民的情怀。
通过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演讲,深刻理解重要演讲精神。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实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维持安全稳定的新业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迎接每一天。
书记的重要讲话、字箴言,一句一句地委托,充满爱意和期待,是推进公安工作和团队建设新发展的重要遵循。总书记的讲话充满了对公安机关和许多民警高看一眼,爱一分的人文关怀,对鼓励和激励许多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官兵士气,提高公安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指明方向,执法公正,使所有事件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可见的方式实现公平公正是我们的永恒追求,我们必须把总书记的讲话转化为工作动力,建立规范执法的防火墙。
听到总书记对公安战友的慰问和肯定,我感动了,感慨万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始终保持人民警察忠诚的底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使命,努力工作,勇敢负责,不愧为人民的正确心,努力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
在纪念抗美援朝战争7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我把多年积淀的情感,落实到实际行动,开始着手宣传抗美援朝,讴歌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
我重新学习和认识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打出了新中国的国威和人民军队军威,谱写了一曲曲气壮山河的英雄战歌,涌现出杨根思、黄继光、邱少云等30多万名英雄功臣和近6000个功臣集体。他们不愧为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不愧为祖国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坚强卫士,无愧于“最可爱的人”的光荣称号。
再登磨盘山,再次拜谒凌水烈士陵园,重新拍照和撰文,写了一个专访《磨盘山抗美援朝烈士陵园》,重点突出抗美援朝战争的战役,英雄人物和相关资料,以及由抗美援朝战争衍生的经典歌曲和影像作品,同样制作了美篇。两个美篇图文并茂,配上经典歌曲《英雄战歌》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在激昂慷慨的旋律中,激荡人心,涌起情感上的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时光流逝,精神永存。年已70岁的我,越发激起对70年前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情感。记住中国人民志愿军舍生忘死的家国情怀,再次致敬最可爱的人!
党的十九大是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大会。党的十九大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党的十九大登高望远,举旗定向,吹响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前进号角。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在集团培训班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下面将本次学习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始的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集中整顿党风,严肃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党的精神面貌和政治生态焕然一新,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必须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第十三部分明确指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求我们每名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逐条对照,深入学习,绝不能有“歇一歇、松口气”的心理。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之以恒,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落实得更加有力、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下面,我从“四个坚持”来阐述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得到的启示: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导。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为在新的发展进程中管党兴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建设好伟大工程必须与时俱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坚持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执政能力建设前增加“长期”二字,更加凸显党长期执政、全面领导要经受的重大考验,凸显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执政的考验将更加艰巨复杂,警示我们必须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时刻防止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倾向,时刻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侵蚀,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三是坚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针对近年来管党治党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这个总根源,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党建总体布局。把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纳入这一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不断提高质量和实效。
四是坚持建设勇于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是党的建设总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性质、根本宗旨、鲜明品格和精神风貌。勇于自我革命是核心要义,管党治党最终目的是为了兴党、建设党,使党自身朝气蓬勃,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突出问题:一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薄弱。目前,由于健康险公司党员干部较少,特别是一些基层公司目前党支部配备不全,甚至都没有党员,同时,一人多岗的现象非常严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又参差不起,因此很难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二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公司目前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特别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理解把握的还不到位。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没有真正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工作缺乏热情,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亲力亲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够,往往是顾此失彼、管理缺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使得很多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四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准则》《条例》有明确规定,中央也有明确要求,但目前公司内控合规制度建设不完善,经常有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五是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创新。随着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纪检监察的一些工作难以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系统支持,仍然是老方式、老方法,工作效率和质量难以保障。六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主要整改举措:要集中做好“五抓”:一是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但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二是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三是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三,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能力,不断培养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全覆盖。四是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思想认识上的与时俱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纪检监察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总体部署上来,根据新时代特点,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出现的新问题,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坚持工作方法创新。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使纪检监察工作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转变,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切实加强对决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执行结果的反馈,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三是要坚持工作机制创新。要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领导体制,使之更好地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要优化纪检监察干部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造就高素质反腐人才的需要;优化监督体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未来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必须把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坚持用新的视角观察事物,用新的观念研究问题,用新的方法解决矛盾,用新的机制提高效益。
结合公司具体实际,2018年纪检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搞好监督,服务公司发展大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此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就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就是要素质过硬和能力过硬。纪检监察条线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廉洁意识,提升专业技能。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站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要政治素质强,强化“四个意识”,牢记工作使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要推进纪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持制度管人,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在实践中锻炼本领,增长才干,成为纪检监察条线的专业人才,同时要按照总公司的要求配齐、配全纪检监察人员,不断完善我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是要把巡视作为履行监督的有效平台,做深做实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巡察工作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紧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有效防范纪律风险、廉洁风险、合规风险。要重点关注巡视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员工队伍的精神风貌、班子作风建设、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党员队伍模范作用的发挥等方面作为巡视的重点,加大督导监督力度;要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巡视各级分支机构贯彻落实上级公司重大工作部署情况,着重关注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关注经营风险点,实现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信息共享,立足于问题的早发现、早化解;要及时督导整改,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甚至仍然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把纪检监督与审计、合规“三道防线”有机结合,共同有效防范合规风险。要彻底消除“企业特殊论”、“市场竞争因素论”等思想,立足纪检监督前置,把纪检监察的工作重心放在有效预防上。要守住政策性业务不能出现违规经营风险的底线,善于发现经营过程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运用典型案例加强合规意识教育,杜绝违规风险。重点关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屡查屡犯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的办法,服务公司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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