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 标准成本法的实训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2:0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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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积极做好成本核算和费用报销工作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成本管理是财务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只有掌握生产工艺才能准确的计算成本,工作期间我认真学习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产品结构构成、产品生产工艺、设备运转基本知识等,在费用报销和付款单据审核过程中,做到及时准确,严格把关,把不符合公司报销规定和付款条件的单据予以退回,责令整改。

二、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管理工作来说,它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管理工作,仅靠财会部门和成本会计工作是难以完成的。为了使公司成本管理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根据我自身工作特点,发挥成本岗位主导作用,积极协调生产统计和仓库保管员对账,到生产现场和仓库进行实物盘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协调各部门,做好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三、及时、正确地进行成本核算,开展成本分析

制定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及时准确的核算成本。成本核算在月末生产和仓库、财务对账正确,现场成品、废料盘点结束后,三日内完成成本核算。在完成成本核算基础工作后,认真、全面地开展成本分析工作。通过成本分析,分析出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正确评价公司内部各有关单位在成本管理工作中的成绩和公司成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成本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严格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努力节约开支,不断降低成本

在审核公司报销单据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审核各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签字是否齐全等,并积极探求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以促进公司更好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二

职责:

1、负责项目立项(投资)估算的编制,建立成本管理体系及标准的制定、评估、修订及落地执行;

2、负责在项目实施各阶段审核项目公司概预算及目标成本,督促项目公司实行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包括成本测算、分析汇总及评估工作;

3、参与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清单及控制价审核;

4、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选择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审批;

6、负责对接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各方,定期安排对项目成本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公司在建项目全成本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等土建类相关专业;

2、熟悉工程造价合约管理理论、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有造价工程师证书,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3、五年以上大型房地产企业成本合约工作经验,且具备商业综合体项目三年以上成本管理岗位经验,尤其是改造类投资项目精装修与机电工程等;

4、有较好分析判断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职业操守。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三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 工程地点: 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15、 违约

15.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须向发包人飞、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不封顶,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与违金差额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无条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15.3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 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5.4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5.6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16.2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7、 索赔

1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1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18、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办理承包人在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 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0、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并以下列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6、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2、 其它

22.1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2.4 其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四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进行居室装饰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中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供电南村16幢206室

二、居室规格:房型 单 层(式) 2.5 室 1 厅 1 厨 1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 其他(注明部位) 计 ;

总计:施工面积 30.3+9.45+3.23+1.7+3+1+1.4= 50.08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四、委托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五、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10月 4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 12 月 10日工程总天数: 略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人工费标准

2.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合肥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验收标准〉规定。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合肥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二、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迟工期的,均需由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章,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时,甲方必须到现场察看。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施工中如需要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在装饰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肯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日: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五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_________点到_________,下午_________到_________之间。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_________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使用)商(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供应的产品,产品名称、编号或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二、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乙方供应的全部材料的产品质量按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乙方供应的全部产品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三、包装、交货、验收及异议处理

第三条 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符合要求:

第四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分批供货。并按下列第(3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装卸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货日期:甲方应于实际供货前按照甲方向其送达的书面供货通知中要求的品名、数量及供货时间供货。

7.其他:

四、货款及费用结算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如下:

1、自订货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定金10000(壹万元)。

2、井盖制作完成后,甲方需付全款才可取货。

五、违约责任

第六条

1、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所供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换货和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多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不可以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③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和书面供货通知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0 %的违约金。

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货物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拒绝接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

③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未付款项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六、解决纠纷的办法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__乙方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年 月

日 日

甲方: 乙方:

有关标准成本法实验心得体会范本七

购买方(甲方):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概况

1、供货地点:

2、供货日期:

3、供货质量:

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在安装前说明相关的施工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乙方供货及安装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派代表合理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产品规格质量及安装不符合要求,或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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