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 部队手机检查反思(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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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一

我自觉的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的工产主义理想信念,时刻注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而且更加坚定了政治信念,明确了政治方向。我献身国防的信念得到升华。积极参加分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政治教育演习,并做好相关笔记,履行好自己职责。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革命军人,能够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发扬谦虚谨慎、不娇不躁的作风。能够坚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不论军队担负的任务怎样转换,也不论军队面临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如何变化,都将坚信并坚持这一原则。

作为一名上等兵,能够做到思想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和总站,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一年来,我紧紧围绕安全行车服务至上,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给领导服务的车辆保障工作。自各中心部门重新定车之后,我在较短的时间内按照新的要求,积极调整自己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做到了随叫随到。没有发生各种由于出车不及时而耽误来领导及各科室工作的事情。同时我把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领导外出的情况下,如果分队领导派我执行其他任务时,我也能积极配合。

二是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经过一年多的驾驶经历,使我认识到做好车辆保养和日常维护,是安全驾驶的保证,为此,我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每周五进行车场日。一方面使车辆在平时始终保持干净、清洁,给领导以舒适的感觉。

另一方面,通过对车辆的保养,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小问题自己动手,大毛病立即向领导汇报后修理解决。做到有病不出车,出车保安全,遵守车辆尾号限行规定,为xx市节能减排贡献力量。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态度认真,遇到疑难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时刻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并能不断地追求进步。

向红旗车驾驶员学习,共安全行驶16000公里,无违章抄告发生。今年xx时总站担任气象保障任务,9月到10月我保障气象中心各位专家及领导会商天气等用车,使各位首长,同志们第一时间了解天气情况,为xx保障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国庆时间我也参加了巡逻的工作岗位,未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从重新分班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的作风纪律,注重礼节礼貌,内务等各方面,在分队实施内务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的过程中,我在班里主要负责被子修整工作,在内务卫生评比中得到分队领导及各班长的认可,并多次夺得内务卫生流动红旗。

一年来,认真学习了驾驶员须知,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三大条令》、《核心价值观》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不搞铺张烂费,厉行节约,围绕工作方面而生活,形成了良好的生活规律,积极参加总站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了自己的文化生活。在分队作风纪律整顿中,我班内部进行条令条例考试,自己也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年来本人能爱岗敬业,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作为一名司机,车辆的技术和理论,交规不够熟记;

2.文化学习不够积极;

3.礼节礼貌和作风不够严格要求自己。

在新的一年里,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决心认真提高专业水平,做到:继续坚持安全行车,不出私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故障车,不酒后驾车,不让车辆带病上路,做到勤俭查,做到节省每一滴油,节省每一分修理费用,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实践,使自己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自身不足,以此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争取为部队的进步贡献更多的力量。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二

全省烈军属和荣誉军人干部及家属同志们:

在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委会精神,致力推进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__年。值此元旦和春节来临之际,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代表全省多万各族人民,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201*年,是很不平凡、很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省委、省政府带领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坚持把抗旱救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手抓抗旱保民生,一手抓生产促发展,抗旱救灾取得全面胜利,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桥头堡建设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使我省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驻滇部队官兵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视驻地为故乡、把人民当亲人。

在全面加强部队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拥政爱民活动,主动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在抗旱抢险救灾、援建重点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扶贫帮困助学、禁毒防艾、维护社会稳定、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边境安宁、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全省烈军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继续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以良好的素质、过硬的作风,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了新的业绩。在此,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各族人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和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大好局面。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努力帮助驻滇部队解决基础设施、国防动员、教育训练、战备执勤、人才培养、科研实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开创我省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局面。

回顾过去,辉煌成就鼓舞人心;展望未来,崇高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_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而努力奋斗!

祝同志们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此致

敬礼

xx年x月x日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三

上半年的工作有成功也有失落,回顾半年的情况:政治思想稳定,工作踏实,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令条例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生活作风严谨、注重平时的生活中的小节,为使领导和同志的能更好的了解我班的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能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自觉坚持与党中央和保持高度一致,在上半年组织的学习中,自觉站在班长这个角度学习看待问题,并使自己融入到荣辱观中,做到知谦耻而懂礼仪,在工作中,以一名为党为国效力的战士考虑问题,在学习各种先进事迹时,以他们为榜样,努力修炼自身素养,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各项事情,并坚决以四个教育精神磨练人生。

二、工作踏实,注重总结经验。

工作期间,担任职务,对管理工作做到粗中有细,抓好每一个环节,培养每一项能力,提高每一项技能,努力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武警战士。具体做法,首先从生活制度严格要求,培养在学习训练中遵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注重培养养成生活中关心照顾战友。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如军事素质,工作能力,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总结,在工作中对自身所负责的工作面,认真做好每一个细节。俗话说没有经验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本人也努力跟战友们学习各种经验,系统的工作程序是相辅相成的,程序环环相扣,任何一处出了问题,都有可能牵扯整个系统的停产,因此本人必须注重各个环节的情况,包括人员的思想,责任心问题等等,思想工作跟上,增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自身做到不无故缺勤,尽职尽责干好每一项工作,并抓好每个重点问题。

三、生活作风严谨,坚持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班长,应该做到的是以身作则,严格生活制度及行政管理上的自身养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战士,感染战士,影响战士,严格要求自己的形象,严谨生活作风,也时时提醒自己注重形象,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的养成,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方向。

1、自身文化素质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性问题实践少。

2、管理偶尔存在畏难思想,力度还不够,方法欠缺。

3、自身偶尔有放松现象,不能一如既往的坚持。

改进方向

1、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在平时工作中实践每一项工作,以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2、加强管理工作力度,克服自身管理上的畏难情绪。为实践方法提高管理能力及力度。

3、要锻炼自身坚强的意志及毅力,做一个有始有终的人!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全省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发布如下命令:

一、20xx年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管理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三、严格林区用火管制措施。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部门批准,不得在林区野外用火。对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林区入山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村社基层组织要严格实施森林防火巡护和入山检查,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建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其管理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严控火源入山。进入林区人员要自觉接受检查和教育,履行森林防火义务,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对妨碍森林防火检查和拒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各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及中俄、中朝边境等重点区域在高火险时段要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全程管控 。

五、强化预警响应措施。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定期进行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各乡镇、林场等基层单位要严格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规定,采取悬挂防火旗、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物等方法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宣传媒体要向社会公布和广泛宣传“12119”森林火警电话,充分利用宣传单、禁火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关注森林防火,全面提高林区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六、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森林防火期内,地方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部队以及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进入相应的预防和战备状态。要积极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培训和战术配合演练,确保遇有火情能够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快速出动、重兵扑救、迅速控制,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

七、实行森林火灾应急联动机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森林防火联防制度。林区毗邻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制定联防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林场等基层单位要实行区域联防、十户联防等制度。遇有紧急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有关工作。

八、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相关单位要大力普及和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和基本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各级林业公安、检察、法院机关要依法高效查处、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用火、故意纵火和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类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严格执行热点核查规定,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遇有火情处置及时。对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和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离岗位等行为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十、本命令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及村民基层组织、各基层林场、林业工作站负责人向公众宣读,并广为宣传。

特此命令。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五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榆林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精准扶贫、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和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以及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

第五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六条 依据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力,致使本区域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无明显改善,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区域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本区域境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县级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一年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同一企业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三)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对反宗教极端主义、反邪教组织、反恐工作落实维稳不力,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受到中组部、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不按规定标准执行落实中、省、市、县制定的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被县委组织部约谈两次。

2.全县党建工作逐月打分排名点评,年内累计3次排名处于末位的。

3.年度基层党建考核连续两年在同序列排名末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管辖范围内“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不支持,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甚至干扰案件查办,导致严重后果的。

3.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导致腐败蔓延的。

第十一条 依据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等突出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调整:

(一)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的领导干部。

1.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或通过非法融资、委托理财等形式非法谋利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或向他人(单位)出借现金收取高额利息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对本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引起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以及在信用府谷建设中顶风作案、有错不纠、工作不力的。

(二)涉及参与煤炭经营的领导干部。

1.以承包、转包或入股等形式直接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的。

2.从事煤炭营销以及矿用装备、器材、原材料和劳保用品等供销活动的。

3.从事煤炭基本建设和其他工程的投标、招标和承包、转包活动的。

4.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的。

(三)涉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领导干部。

1.直接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纵容、教唆其他人员进行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充当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行为 “保护伞”的。

第十二条 干部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规矩意识淡薄。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信谣传谣,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落实县委、县政府改革部署不坚决,推进本区域本单位重大改革消极怠工、措施不力,阻扰抵制改革,耽误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在领导班子中搞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经纪律审查、审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

5.本人出现一般性违纪,给予党政纪轻处分还不足以惩戒的;本人出现严重违纪,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后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

(二)德行表现较差,群众不满意或不认可。

1.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表现差的。

2.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视情节轻重结合工作表现,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上述方式予以确定。

第十四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分析。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建议。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信访举报等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二)调查核实。针对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干部人选,由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中要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应注意有针对性地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其陈述意见。在全面调查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三)提出建议。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查结果、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组织决定。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谈话告知。对决定调整或问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六)信息备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调整、问责干部建立备案信息库,跟踪管理。备案信息与县纪检委容错机制备案信息进行共享。

第十五条 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六条 县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县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六

各省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安置办法,促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与考核、使用相结合,不断提高量化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我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国转联[20xx]5号)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豫军转[20xx]2号)精神,对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军队转业干部的考核内容,以军龄、职务等级、任现职级年限、奖励情况、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教育培训情况等6个要素为主,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

二、考核要素的计分标准

(一)年龄计分标准

军龄每1年计2分。

(二)职务等级计分标准

担任正团级职务(含正处级文职干部)计68分,副团级职务(含副处级文职干部)计58分;正营级职务(含正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计50分,副营级职务计44分;正连级职务计38分,副连级职务计34分;排级职务计30分。

专业技术7级及7级以上计68分;专业技术8级计62分;专业技术9级计56分。

(三)任现职级年限计分标准

任现职级每满1年计2分。

(四)奖励情况计分标准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服现役期间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计50分;荣立一等功计30分;二等功计10分;三等功计2分。奖励情况计分可累加计算,但最多不超过高一个奖励项目的计分。

因同一事项多次获得奖励的,按最高奖励项目计分1次。

(五)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计分标准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累计满5年计3分;满20xx年计7分;满20xx年计11分;满20xx年以上计15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的,按最高一项计分。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

(六)教育培训情况计分标准

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计分满分为5分,最低分为0分。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和结业鉴定,列入当年接收单位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含处级文职干部),按照量化考核要素累计计分。即:综合成绩=军龄计分+职务等级计分+现任职级年限计分+奖励情况计分+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计分+教育培训情况计分。

(二)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按照量化考核要素计分的50%和各科笔试成绩的50%累计计分。即:综合成绩=[军龄计分+职务等级计分+任现职级年限计分+奖励情况计分+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计分+教育培训情况计分]×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

(三)量化考核成绩、各科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长短,军龄长短,职务等级高低,任现职级时间长短,依次排列。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计分办法,由接收安置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培训经办机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其他考核要素计分,依据部队转业工作部门移交的军队转业干部档案原始记载以及审核情况,分别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二)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考核要素计分截止时间,统一为批准其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时间。

(三)本意见未规定的事项,按照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豫军转[20xx]2号)执行。

关于部队手机清查心得体会报告七

在支、大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中队党支部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这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查找剖析中队党支部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感到存在的问题还不少。通过会前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或建议,支部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我们找准了党支部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提高班子全面建设水平的决心和信心。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讲政治的敏锐性不够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敏锐性还不够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但比较容易满足于大方向上的一致,缺乏从政治上观察、分析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比较习惯听上头声音,看红头文件,从政治上观察分析的敏锐性不强。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不够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两者关系上做得不够。发扬民主不够广泛,或者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的民主,有时开会的议题通报不具体、不及时,会中临时协议的问题也比较多,与会者思想准备不足,影响决策质量。二是对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不够深刻,研究具体问题比较认真,研究重大问题比较粗浅。三是开展批评的质量不够高,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比较好,解剖自己也敢于较真,但批评别人时,坦诚相见少,脸红不起来,板子打

不下去。对发现到的问题,有时批评爱拐弯抹角,避重就轻,不痛不痒;有时偏听偏信,随意批评;有时不注意场合和时机,挫伤了个别人的积极性,达不到批评的目的。

(三)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不够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标准不高,起色不大。平时抓部队管理上,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不够正规,各类物品摆放不到位,不能够很好地按照正规化建设部队的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存在一种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淡薄。对上级下达的任务经常是照搬照套,原样传达,充当传声筒,一些上级的指示精神没有很好地学习领会,对工作中的一些方式、方法也是没有很好加以探讨研究,工作浮于表面,抓督促落实少。三是对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的指导作用不够强。

(四)组织制度落实不够,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

主要表现在平时落实组织生活七项制度时,有一种不经常不到位的想象。不能够充分认识到组织制度对部队建设的重要性。虽然有开展组织生活,但是开展时有时不是很认真。

(五)党管干部制度落实不够。

主要表现在对党管干部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好人主义比较严重,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党管干部六项制度的作用,平时对干部管理有一种不会管、不敢管、怕管不好的现象。

(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支部“一班人”满足于现状思想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在干工作标准不高,等靠现象比较重。强调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因素少,干起工作来没有自己的特色,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七)支部做经常性思想工作不够经常,不到位。

许多战士反映支部每个成员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战士有思想想法很难与干部沟通,虽然有做思想工作,但是不深入,不到位,不能够放下架子,深入到群众当中去,而是停留在表面上,造成一些战士干工作积极性不高。

(八)支部“一班人”统筹能力差,干工作随意性大。

主要体现在平时安排工作,不能够按照计划抓落实,而是想到什么干什么,导致战士整天不知自己在忙什么,使一些战士产生厌烦心理,没有地调节工作与学习的矛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政治敏锐感不强。

新世纪的到来,我们国家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我们支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不够,对世贸组织的作用和中国入关以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了解不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知识学习不透,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关篇章学习、理解不够,只停留于表面,对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学习的不够,没有很好贯彻文件精神,对新时期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历史使命,不能

进一步明确,对新时期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历史使命,不能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班子对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强调实际工作作用的多,强调理论学习的少,没有危机感。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不够高。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能力不高,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把握得不够准确。问题批评质量不高,民主气氛不浓,主要是存在怕得罪人,做老好人思想。做思想工作时不深入,不到位,不能放下架子,放下面子,深入群众中去,而只是停留于形式,做表面文章。

(三)、核心作用不明显,模范作用不够强。

党支部是中队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团结在一起的堡垒,我支部虽说在各项工作中有起到一定的核心作用,能很好地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但是我们在一些工作任务的部署上还是安排的不够合理,对连队的建设,支部没有一个长远计划,对官兵思想状况分析的工作做的不够细致,在骨干的选配和选送专业技术人员方面存在着失误,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没有较好引导和帮助团支部,武警委员会开展好工作,不能积极发挥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堡垒作用。班子成员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工作标准要求不高,抱着求稳不求成绩的思想,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强调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因素少。

三、今后整改措施

(一)提高讲政治的具体能力,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要强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观念,努力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和克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要紧密联系部队实际,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有说服力地回答好官兵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一些热点和疑点问题,警惕和防止各种错误倾向对官兵思想的影响和干扰,保证官兵政治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要强化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观念,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二)确实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

要坚持集体领导,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支部成员要增强党性观念和原则意识,讲真理不讲面子,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广泛有效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

(三)提高工作标准,严格按照部队正规化建设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在部队管理上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及部队各项管理制度。从部队平时点滴养成抓起,干部首先带头落实好一日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营房营区地建设,提高各类软硬件质量,使部队各项工作走上正规。

(四)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确保组织制度经常有效。 严格按照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开展,依据政工条例和《新纲要》抓好落实,克服以前在落实上不经常、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求实效的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制度对部队建设的作用。

(五)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党员制度,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把党管干部六项制度落实到实处,真正把党员、干部教育好,管理好,坚决克服好人思想,对干部平时学习,生活作风采取群众支部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党员、干部管理有不按条例规定的,立即指出,及时改正,限期改正.

(六)增强支部“一班人”统筹安排工作能力,克服工作随意性的思想。

平时中队安排工作时,支部“一班人”要交心通气,合理制定工作计划,调节好工作学习的矛盾。分清阶段性工作的主次关系,克服那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七)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提高中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克服支部“一班人”创优意识不强,停止不前的思想。合理估量中队目前现状,彻底清除那种满足于现状的思想想法,多学习先进中队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结合中队的工作实际,创造出自己的特色,使部队经得起上级检查。

总之,我们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不断征求意见,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逐步进行改正、提高,不断完善党支部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部队建设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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