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 水利施工技术实训心得(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03: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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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1.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制订《巩义市水利局20-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单位执法人员相继参加了20-年巩义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河南省水利厅豫西水利综合执法协作区水行政执法暨河长制培训、郑州市水土保持执法业务培训和20-年郑州市水行政执法业务研讨会暨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同时组织全系统持证执法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上知识竞赛、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等知识测试,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多种形式为载体,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开展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和宣传手提袋,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宣传版面、播放滚动字幕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常识宣传手册、农村饮水安全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民法典、扫黑除恶、未成年防溺水安全知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长制专项宣传等知识,倡导广大市民树立爱水、护水、节水意识,推动我市走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道路。二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思想,我单位先后到伊洛河治理工程现场和竹林镇新山村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律法规等知识,使企业、群众对宪法、水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宣传宪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持续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始之年。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单位2月份组织志愿者先后到广场、社区、米河镇和站街镇进行普法宣传活动;5月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网络”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民法典、等知识的认识。

(二)履行部门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严格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审批,逐级审核,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截止目前,已办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138件。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巩义市水利局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内容及工作要求。按照抽查计划,对涉及取水许可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五家单位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平竞争管理和信用监管。为顺利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单位对《巩义市水利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审查表、审查流程等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内部审查机制,畅通了审查工作渠道。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管理及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强化水利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我单位印发了《巩义市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信用信息实施细则(试行)》、《巩义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管制度(试行)》。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巩义市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征求意见,上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尤其是将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纳入局班子集体研究事项,确保水利重大决策依法依规推进。

2.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法制审核管理。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我市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我单位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最终保留规范性文件3个。严格落实文件、合同的法制审核制度,局机关所有文件、合同都须经经办科室、法制审核(律师意见)、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等审核流程。较大标的的合同须经征求意见、会审,并交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已审核各类文件103个,审核各类合同33个。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任星光律师事务所张西武律师作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张律师积极参与我单位重要合同制定、重点信访事件处理、重大执法案件审理以及行政管理涉法问题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有效。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强起来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落实,我单位印发了《巩义市水利局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单位制定了《巩义市水利局进一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立足水行政执法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实际,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巩义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执法证和监督证信息进行年审,因工作调动原因,按照程序注销执法证1个;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并全部通过。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河湖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会同公安局、河务、林业、自然资源、水政监察大队联防联控,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河道内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一年来,共出动巡查执法车辆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巡查河道50余次,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50余次,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其中水资源案件3起,非法采砂案件1起,共结案4起,结案率100%,罚款6万元,切实维护了我市正常水事秩序。二是持续开展河库“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对全市河库管理范围内“四乱”及排污口问题,进行再排查,要求对新发现的四乱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今年以来,我市黄河流域清四乱取得显著成效,共排查及上级问题交办18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已督办完成15个镇农业办证工作和12个非农取水许可证;向生产建设单位下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知书”25份、“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53份;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巡55次,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强起来。

(一)水利综合执法能力较弱。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缴纳水资源费拖延、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先开工建设等问题;部分乡镇群众缺乏水法律知识、保护水资源意识,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用水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水利执法设备落后、执法手段不强硬、执法震慑力不够。

(二)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单位执法人员46名,单位承接重大项目、水利工程较多,执法科室分配人员不足,能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执法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妥善处理水利矛盾纠纷。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加强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同时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有针对性、经常性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

(四)强化法制宣传途径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人群。同时把握好宣传内容,把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使普法内容接地气,易于被群众接受。把宣传重点放在水事纠纷多发区域,让群众既知法,也知其法的来源、内容、意义,更好的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监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                                                                 。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                                      。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             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              。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 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                                                                 。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                                       。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                                           。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                            。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

附加协议条款: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                       。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

乙方:

甲方电站水利工程总长2800,两单项工程须在20__年底前竣工。现乙方自愿带队来要求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限包水沟工程长500,包砌护墙500。

二、水沟单价按每米伍拾元计,砌护墙按每立方陆拾元计。

三、乙方施工水沟、砌墙伍佰米竣工后续包。

四、甲方为工程负责供水泥、石粉、片石、角子板、水、电、搅拌机、人力车等到位,供给乙方棚布由乙方搭棚。

五、结算方式:包伍佰米竣工后百分之百结账付款清楚,期间甲方随时付给乙方生活费用,结账时甲方如数扣回。

六、乙方自备砖刀、敏刀、小锤、棉被及日常用品菜锅、饭锅、碗筷,车费40元,5天生活费60元,每人从家自带大米20斤,乙方施工五天后甲方付给生活费。

七、施工规格要求:

1、乙方施工时,应先砌护坡墙高14,平面宽50公分;

2、随后架角子板、两边高14,沟口宽17,沟底14,实际便是沟底窄、沟口宽三面光水沟,如图样凹,总之,施工时以甲方技术员现场指导为准,乙方任何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指

导。

八、上述两单项工程乙方完工时,经工程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次日结账付款。

九、乙方施工期间,晚上或雨天一律严禁打牌、赌博、喝酒、打架斗殴、内外偷抢行为。

如发生类事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发生的个人负责其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任。

十、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如发现与合同条款相抵触的,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取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合同条款的增减、修改,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工程指挥部持一份。

十二、乙方在施工中,一定搞好安全生产第一,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如下:

乙方代表签字如下: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农田水利沟渠清淤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沟渠清淤修整边口

资金来源:上级扶持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沟渠清淤修整边口

三、工程量

长度x米(x米),单价:x元/米。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整(小写)x元

六、合同工期:天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施工。

七、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x年x月xx日

本合同双方自签订日日起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年x月x日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回首将要过去的一年,是忙忙碌碌的,是硕果累累的,是团结奋斗的,是伴着困难和惆怅的脚步而前进的一年。这些都离不开领导和师傅们的指导,令我个人顺利的完成本年度工作。经过一年的磨练,使我在工作上清晰了思路,掌握了方法,积累了经验,提高了个人工作质量。现结合实际情况,对自己工作做以下总结,并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以便今后自己加以改正。

一、提高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

在20__年初我很荣幸的参加了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班,经过为期7天的学习,使我对水土保持监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和全新的认识。同时在平时工作中也认识到自身专业知识欠缺,所以在业余时间学习了《水土保持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方法研究》及相关规范和制度,掌握了水土保持专业基础知识,学习了新的方法及思路,深入的了解了水土保持侵蚀分类、影响因素等更细致的专业知识。

二、个人业务开展方面

20__年主要业务方主围绕二堡监测场后期建设、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生产建设项目资质申请和单位设施配备4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开展。

1、哈密二堡镇水土保持监测场建设工作

本年度在前期建设完成的土建(场内房屋、围栏的建设)及基础资料建设(门牌、警示牌的挂置)的基础上,我参与完成了提取数据所需的测钎、全方位集沙仪、大小型自动气象站等监测设备的安装,另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参与了自动传输监控器和小型风力发电机的安装,确保了监测场后期运行的安全和正常。

2、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展

本年度根据单位安排,主要对继续开展的龙源三塘湖风电工程和新接项目中新能发展、大唐、国投、国电、天电等风力发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进行负责。

目前,龙源三塘湖风电工程水土保总结报告已编写完毕,新能发展风电工程水土保持实施计划已近提交业主,场内固定监测点布设完毕,工程其他监测事项正在按照工程进度顺利开展;大唐、国投、国电、天电风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计划编写完毕,场内固定监测点基本布设完毕,其他监测工作正在按照各工程不同施工进度正在开展。

3、生产建设项目资质申请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保20__65号)《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申请和延续工作程序的通知》,单位按照资质申请要求,安排我对资质申请中所需各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于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目前,生产建设项目资质已通过水利部批准。

4、单位设施配置

今年单位为做到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质、保量、规范、数据提取准确无误,投入了部分资金对监测设备进行更新配置。本人主要配合财务方面进行设备联系及确定,完成了货物验收等相关手续。

三、自身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1、自身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缺点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水平还待提高,做事效率较低。

2、努力方向

以后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完善业务工作中不足,增取突破现有知识层面;要从思想、知识、方法三方面来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做到遇事不拖、遇事能做、遇事方法得当。同时,继续加强自己主观能动性,改变考虑问题思路。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一)我市水库工程全面建设、快速发展

一是今年防汛抗灾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灌区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有力地保障了水库灌区农业正常生产。

二是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29座病险水库,其中已列入全国第一、二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水库10座(大型2座、中型4座、小型4座),计划列入第三批中央投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水库15座(中型1座,小型14座)。截止目前,中央投资第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完成。中央投资第二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面启动,危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2亿元,计划已全部下达,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沙港水库计划投资2621万元,计划已下达,目前正在编制实施计划。

三是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了工作责任明确、资金管理严格、建设管理规范。

四是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稳步推进。危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共完成投资5440万元,灌区工程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狠抓了灌溉试验站管理,今年省水利厅批准我市排水试验站为省重点站,该站积极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农业灌溉方面的专项课题研究,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危水灌溉试验站结合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对试验站观测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更新改造。

(二)市水利局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是招商引资。年初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导,有力地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实现招商引资近5亿元,市水利局引进投资项目5个,完成投资10100万元。积极参与了水务公司与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的供水项目,全力引进了客商投资的洪源钛业化工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一期投资3000万元,已正式投产。帮助无棣县引进天津客商投资建设肥料加工项目,引进建设资金1800万元,于十月建成投产。帮助邹平明集镇山东泽勇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喷织项目,投资5570万元。

(三)当前水库除险加固与建设管理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属准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水库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一直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主管部门和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争取。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千方百计推动水库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工作,为实现水库工程良性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明年水利局各单位一要认真做好水库防汛抗旱工作。二要继续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三要大力推动灌区及试验站工作。四要逐步开展工程管理目标考核工作。五要努力提高工程管理现代化手段。六要着力推进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_____、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_____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_____协议或确定_____范围和_____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_____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_____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_________。

5.4?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_____、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_____、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_____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最新水利专业实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学习是前进的动力,是做好工作的保证。一年来我十分注重加强学习:一是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各项方针政策,注重结合形势,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及时领会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处处注重培养提高政治敏锐性与洞察力。二是学习水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钻研学习现代科学、市场经济、互联网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补充和学习新的知识,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融汇贯通,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理论水平与实践工作能力。

通过学习,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不断增强,学会了从政治了上认识和处理问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坚持原则,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会了在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个人和组织、职位与奉献、个性与党性的关系,力戒克服个人主义和庸俗的好人主义,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个,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个性服从党性,立志干事,努力使自己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践者和忠实代表。

二、立足本职,扎实工作

一年来,我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务虚,不回避困难,在局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为完成全局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实际工作,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讲团结顾大局, 维护班子团结,当好一把手的参谋与助手,服从组织安排,除分管工作外,随时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对于局里的工作困难、问题,主动想办法、出主意,创造性的发挥作用。并注意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新的精神面貌,扎扎实实的工作,认认真真的做人做事。模范遵守各项纪律与规章制度,表里如一,勤于职守,关心同志,使自己的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我十分注重抓好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周六学习日制度,和同志们一起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广大水利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县水利建设工作上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心和动力。和同志们一起,积极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信用利津”建设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诚实守信意识,全局动员,全民参与,凝聚起全局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建设信用利津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切实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作风疲沓、办事拖拉、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等问题,管理效率、服务效率、决策效率和抓落实的效率得到了提高,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一年来,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注重关心职工生活,全面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一是抓好办公生活环境的改改造工作,投资万元,对局机关办公设施、和住宅区精心整修,共硬化路面平方米,改造路面余平方米,新建绿地平方米,是职工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二是抓好维修工作,及时维修水电暖等生活设施,为职工的生活提供方便。三是三是发挥业务优势,全面做好办公室工作。坚持以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要求自己,对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克难进取,以郑培民为榜样,从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到配合做好车辆、物业、劳资等工作的管理,但我从未叫苦叫累,而是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学会弹钢琴,认真做好每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继续主持办公室全全面工作,注重抓好车辆管理、维持办公秩序,起草文件,制定规章,迎来送往,一丝不苟。

三、严于自律,勤谨廉洁

一年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加强了自身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作风建设。

一是廉洁自律。一年来,我能自觉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用党纪条规和组织人事工作行为规则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一定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到自重、自省、字警、自励。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二是工作作风扎实。我深知,作为一名国家领导干部,自己的一言一行, 一举一动,都会影响身边的工作人员和部门的同志。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坚持正直的做人原则和工作态度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生活上,坚持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朴朴实实;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做到按原则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越权办事 ,不以权压人, 对自己严格要求,与同志们真诚相待、和睦友善。

三是讲团结,顾大局。我坚持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时时提醒自己,要讲原则,要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做一个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道德风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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