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 观看二十报告心得体会题目(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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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一

我区2003年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积极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解决了水利工程管理经费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桂政办电〔2007〕107号)精神,为全面检查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决定组织开展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是检查各地改革成效的基本途径,各市要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分市级验收和自治区验收两个阶段。

(一)市级验收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人员积极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市级验收工作要求在2008年9月底完成,并将验收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治区验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开展。请以上各个部门落实一名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其中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要派出一名厅级领导,并于2008年8月底前将名单报至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5213传真电话:0771—5622020联系人:韦松益)

自治区验收采取抽查验收的办法,验收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作出安排,具体验收时间待自治区水利厅通知,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将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的《广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桂水水管〔2007〕26号)进行。自治区水利厅要对验收办法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各市验收的指导工作。

各地在开展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把好验收关,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确实落实到位,特别是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要足额落实到位,保证改革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能通过验收:

(一)未按要求完成水管单位重新定性定编,或定性未体现水管单位公益性特性的;

(二)未完成定编到人;

(三)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未全额落实,又没有政府分期到位的计划和承诺的;

(四)维修养护费未全额落实,又没有政府分期到位的计划和承诺的。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深化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编委、人事、社保、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已完成验收的市、县(市、区)也要按照本验收要求及时纠正和完善当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后要补充上报有关材料。对于工作拖拉、推诿而影响改革进展,不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不能通过验收的市、县(市、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二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定去做,学习素材之心得体会: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国家制定相关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对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公明,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 《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根据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 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 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 守法 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然而造成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家,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还有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是学校,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再次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等等。

那么犯罪,和犯法它们是兄弟吗?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 放火 抢劫投毒 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你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些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女的第一课!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所以每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任!要使儿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环境!请不要给每个张白纸添上灰暗的颜色!关心学生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差生辍学生是困难 问题较多的学生群体,他们最需要关心帮助。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辍学生占很大比例,关心教育管理好这些学生,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抢劫和强索案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校对差生的漠不关心甚至放弃差生。学校就一定会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校风校纪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是抵制不良影响 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 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 更辉煌!所以,从小懂法 识法 用法,是我们都应该做的。时时刻刻保持理智,不要再风浪中迷失方向。如果人与人之间多些宽容,多一份理解 多一份爱心那么我相信,明天会更好。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

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近年来,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是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法制统一,损害司法权威。为此,《决定》特别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国在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我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加之司法队伍人数较多,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为此,《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针对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设置不同的任职条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立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

四要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从职业特点看,法官、检察官既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从事一段时间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从职业风险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的对抗性、敏感性增强,司法人员特别是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增大。现有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没有体现其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不利于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要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必须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四)深化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要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要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有助于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有助于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从群众最关注、监督较薄弱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入手,为确保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而建立的社会监督机制,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2003年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目前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要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科学设置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五)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五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订购礼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本合同项下定制礼品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详见附件《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1.2买方如需变更前款商品种类、数量等,应在卖方交货前通知卖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2.2如买方根据需要按1.2条的约定进行商品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的总价款以实际采购商品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2.3买方应在收到卖方全部商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第三条 商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3.1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为: 。

3.2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应将根据买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通知买方验收。在买方认可后,该样品封存在买方,作为卖方交货时双方验收的标准。

3.3如卖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买方要求,卖方应在 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通知买方验收。

3.4如卖方经重作,样品仍不符合买方标准,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5如卖方应买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商品上添加买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装和进行其他再加工的,该标识、图片或包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买方。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使用、销售或允许第三方使用、销售。

3.6卖方对其制作的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除由买方提供的商标、标识、设计或图片以外,因卖方使用第三方商标、标识、设计、肖像、图片等而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纠纷,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货时间

卖方应在样品通过验收之日起 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全部交付买方。

第五条 交货地点

5.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到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

5.2买方如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卖方。

第六条 运输费用

本合同项下商品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费用亦由其承担。

第七条 商品验收

7.1卖方将商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样品对商品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商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书面通知,卖方不参加验收,则买方有权自行对商品进行验收,其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上述双方共同进行的现场验收。

7.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商品现场验收合格之日。

7.3如在现场验收中发现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与样品不符,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更换。补足、更换后的商品应符合合同要求。

7.4商品现场验收合格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或由卖方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同时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5本合同约定的商品的风险,在双方或者买方完成验收之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果卖方延迟交货,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在下列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1逾期补足、更换或补足更换后不符合要求;

8.3.2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买方退货的;

8.3.3其他: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日或以上时,买方或者卖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买方、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持 份,卖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六

本学期,我校依然把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我校本学期的法制教育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强化领导认识到位,制定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机制,为做好学校法制教育提供重要保障。

我校法制教育主要由德育处组织实施,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的考核目标,形成了统一规划部署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各位教师的责任;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注重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法制教育进行布置,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

聘请东阿县司法局张慧同志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校建立健全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校长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德育处组织班级具体实施师生共同参与全社会各方面配合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这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符合客观实际,是开展学校法制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二以充分利用好学校主阵地的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九年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能够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同时,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些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制电视节目,阅读法律书籍,使对学生的教育内容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形象生动。从而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我校在教育方法上注重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依法执教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形成了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主题体制内心得体会的题目报告七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巩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进一步深化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州文产办的指导下,我县于××年9月份开始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如期完成了调研、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改革和发展工作健康发展。现将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为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打下了基础

县委、县人民政府认识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是新时期思想文化工作的客观要求。党的××大报告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明确了先进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我们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项工作,就是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县委、县人民政府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高度,从巩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意义,充分把握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为全面推进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试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年9月,全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动员大会结束后,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听取了汇报,召开县委会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安排部署。今年6月,全省文化产业高研班结束后,结合全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省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精神,一是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于6月中旬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文化产业高研班精神;二是在我县开展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上作了传达学习;三是向宣传意识形态口的副科以上领导作了传达学习。

充分发挥县内媒体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做法,积极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省州文产办的有关精神,经县委研究,及时成立了××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副县长担任,组员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25个单位、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领导组对整个工作作了系统的安排部署,保证了整个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前期工作方法形式多样,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供了保障

××拥有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中国核桃之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风情浓郁的民族文化资源,独特的旅游资源。##被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调研组从了解##丰富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入手开展工作。

(一)抓调研,摸家底。为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这项工作抓得有的放矢,县文产办根据领导组的安排,从宣传、文体、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调研组,深入到乡镇、部门进行调研,形成了真实、详细、有份量的《××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随后又形成了《核桃产业与旅游文化开发》、《石门关生态旅游开发》两篇调研报告。这三篇调研报告为起草《实施方案》打下了基础。

(二)方案结合县情,有可操作性。在三个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形成了《实施方案》,经县委会讨论后,报州文产办得到批复。整个方案的实质核心内容是:围绕两大优势,即:一是围绕我县是“中国核桃之乡”的核桃文化优势。用好“中国核桃之乡”金字招牌,注入新的文化内涵,赋予时代特征,充分挖掘和提升核桃文化,大力弘扬核桃文化,以文化力推动经济力。二是以石门关为重点的自然风光和生态旅游文化,一方面发展以特色旅游为平台的文化,另一方面依托我县独具特色的名胜古迹、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增强吸引力,带动全县文化产业的发展。坚持五个原则。即:一是坚持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相统一的原则;二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发展文化产业与发展旅游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的原则。抓好三大主导产业和一项改革,即:抓好核桃文化产业、是抓好旅游文化产业、抓好广播电视产业和抓好教育改革。

四、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县文产办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文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州文产办的指导及县级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州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州动员大会上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开展工作,围绕以上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相关单位的改革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完成了相关文化单位的改革。县电影公司有各类人员23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离退休职工5人,供养人员3人。公司于××年5月开始进行改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到××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启动后,加大了工作力度,重新启动了改革。以通过一次性出售现有资产(改革前),妥善安置企业各类人员的改革方案,共妥善安置退休职工5名,一次性支付3名供养人员生活费,分流安置15名各类职工,基本做到了尽可能合理地安置各类人员,尽可能清偿有关债务,实现了政府、企业、职工个人都满意的目标。另外,县广播电视事业局的改革也以政府差额拨款30%的形式完成了改革。

(二)出台了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内函发展”和“外延扩张”并重,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协调发展,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实现学校产权多元化,经营方式市场化,教育管理现代化,教育手段信息化,努力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考上线率,以及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以高中为龙头,初中为重点,小学为基础,上下协调,整体联动”的教育发展思路,切实把高中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措施:一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要按外延与内涵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快××一中的建设,实现××一中高中部和初中部分离,实现加快普通高中扩招,增加高中容量。二是整体联动,协调发展。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做到高中、初中、小学一起抓,齐头并进,联动发展,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三是创新机制,推动发展。要创新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一中实行校长聘任制、年薪制和目标奖惩制;创新办学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形成办学投资多元化格局,努力扩大和提升高中办学规模和水平;创新激励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对学校、校长、任课教师及学生都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过改革,到××年,全县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三)实施了相关文化产业项目。投资107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为768平方米的县文化馆;投资52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为588平方米顺濞乡文化站;投资34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为308平方米的平坡镇文化站;以上项目建设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500万元,占地28.35亩的中国核桃城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征地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正在进行中,目前完成项目总投资232.776万元。

(四)20周年县庆和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把县庆献礼工程中的有关项目与文化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提出了编写一套系列丛书、拍摄一部电视专题片、创作一首唱响“中国核桃之乡”的歌曲、举办一场大型文艺表演系列活动、创作一批精美的××形象宣传品、举办一次书画摄影展和弘扬核桃文化的笔会等“六个一”工程(有的已经出了成果)。

五、试点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建议

通过试点阶段的工作,我们充分体会到:首先,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我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召集相关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在具体工作中经常给予指导,使工作人员心中有底,充满信心。其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并保障一定的工作经费,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开展工作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体情况,在调研期间抽调了6个人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给试点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我们也深刻体会到没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给开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第三,上级指导、各部门协作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开展试点工作期间,州文产办有关领导以电话、书面形式或亲自到县市给予指导,工作中,县级各部门在相关人员的抽调,有关材料的提供上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为做好工作提供了保障。

通过试点工作,我们建议:一是州里应明确县文产办的机构编制;二是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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