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 工电道岔整治培训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15: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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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方便市民出行,通过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部门监管到位、市民共享受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1)严格控制车辆总量。根据城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车设施资源、公共旅游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共享自行车的总投入量。原则上,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总量不超过6万辆。第一年试运行期间,投放总量为4万辆,其中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本方案实施一年后,根据实际效果评价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投入总量的增减数。

(二)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根据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投资总额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共同委托评价机构决定,平台建设维护费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按投入数逐年分配。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建设方、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3)实行车辆统一登记管理。共享自行车企业应遵循一车一牌原则,在政府监督平台上完成投入车辆的电子登记,在共享自行车上安装统一号码的专用标签。对未办理电子化注册登记的共享单车,不得在临沂市城区投入运营。

(四)实行共享单车定点停放。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建设部门负责科学方便、安全美。

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实体电子围栏。实体电子围栏主要设置在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内部,总量不少于5000处。需要设置在公共区域的,主要在现有公共自行车还车点的基础上实施;需要新设实体电子围栏的,原则上,总量控制在1500处以内,每处存放15~20辆。各共享单车企业提出电子围栏设置选点建议,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临沂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各共享单车企业要引导市民将车辆存放在电子围栏内,用户未按照要求规范停放车辆的,共享单车企业应当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还车结束行程。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临沂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责任追究、评分标准等内容,对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发布考核情况报告,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相挂钩,动态调整各企业投放总量。建立共享单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共享单车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核定及相应政策支持相挂钩。

(六)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清理超额投放和乱摆乱放的共享单车。对乱摆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约谈仍不能有效改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采取限制投放措施。各区(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对共享单车用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七)落实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共享单车企业必须承担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以下具体管理要求:

1.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完成商事主体登记,并到市城市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2. 投放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产品质量检测合格,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具有唯一的电子身份标签,能够满足实时监控、定点还车等必需功能,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3. 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

4. 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6‰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配备能够满足车辆调度转运的机动车,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供运维人员名单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维护区域等),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调运车辆号牌、驾驶人员等信息。实行网格化管理措施,对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的共享单车实行定人、定点管理。运维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服从监督和考核。

5. 在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不低于620m2/万辆的标准,配备共享单车停放仓库和维修点(可多处设置,仅限于用于共享单车停放和维修),具备完善的消防等安全设施,并向市城市管理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6. 建立共享单车全生命周期维护保养制度,对投放车辆建档立册,及时检修维护,保证运营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达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共享单车强制报废制度。

7. 提供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投诉的2小时内,处置投诉和相关问题。发生紧急突发状况时,运维人员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 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综合险,并将保险内容和理赔事项向用户公布,配合用户办理赔偿手续。

9. 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10. 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技术保障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杜绝个人信息外泄,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

11. 加强车辆投放区域巡查,根据停放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规范车辆摆放,及时处置违停车辆。在公交站点周边、主干道、人员密集等重点区域,设置专职管理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巡视和调运力度。

12.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在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强化人员、车辆配备,提高车辆投放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效能。

13. 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应当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减少环境污染。其中,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鼓励采用可以回收利用的电池,并与相关电池回收机构签订回收协议。

(八)加强宣传文明引导。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共享单车使用管理相关宣传,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企业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九)加强行业自治管理。临沂金通行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共享单车行业协会,组织城区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自治管理。对申请在临沂市城区投放运营共享单车,或增加共享单车种类和数量的,要经共享单车行业协会成员单位集体协商。共享单车企业投放的车辆未在市级监管平台完成电子化注册登记,未取得电子车牌的,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进行治理,及时清理。

(一)准备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将相关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完成电子围栏的选点设置和建设工作。

(二)登记阶段(7月 1日—7月31日)。合理分配共享单车企业投放数额,开展共享单车电子化注册登记,安装统一编号的专用标签。各共享单车企业严格按照配额投放车辆,超过配额的运营车辆应当在15日内自行收回。

(三)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持续开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企业违规投放、市民违法骑行、停放行为。

(四)巩固阶段(9月1日之后)。总结整治经验,建立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巩固扩大整治成果,推动城区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是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深入一线、全力以赴,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统筹协同,多方共治。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超配额投放的、影响市容环境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住建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划,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组织开展自行车道改造提升,指导物业小区内实体电子围栏建设。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盗窃、恶意损坏共享单车、企业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管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负责自行车通行交通管理,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执法。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阶段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成立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整治成效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描写整治儿童超模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农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建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新农村,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本目的是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还农村清洁美丽面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这不仅是改善农村卫生面貌的主要途径,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更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环节。

党的xx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因此实现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县在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清洁家园行动等工作中,都对农村环境卫生和城乡垃圾收集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抓实抓好这项工作,既是当前的阶段性要求,更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

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愉悦群众身心,提高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凸显农村在发展中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是一件惠及广大群众,让农村共享发展成果的实事。

1.垃圾随意丢弃,环保意识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条件的富足和外来人口的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数量日益增多。但部分群众自觉收集垃圾的意识尚未养成。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置,往往是道路沿线村民随意丢弃在路边,等着公路养护人员、卫生保洁员上门清理;河、溪沿岸村民将垃圾随意堆放江边;住在村中的村民则将垃圾倾倒在房前屋后,等着天长日久自行腐化。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卫生意识欠缺,导致政府一直倡导的垃圾集中收集无法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更是无从谈起。

2.基础设施滞后,收集转运覆盖不全。近三年,虽然政府日益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先后建设和购置了一批垃圾收集方面的基础设施,但客观上仍然存在数量不够、覆盖面不广等现象,部分基础设施由于年久失修和保管不当,不同程度出现缺损。多数乡镇清运力量薄弱,有的甚至未配备专职清运保洁人员,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偏远村庄垃圾清运几乎处于真空状态,一些村庄的垃圾坑经常出现垃圾外溢现象。许多垃圾卫生死角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等互相混杂,加上人力、财力和精力等因素制约,短期内面广量多仍无法转运,导致臭气弥漫,影响周边环境。

3.村级经济薄弱,财政保障有待加强。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较差,卫生保洁经费来源渠道单一,除了正常的上级拨款,几乎无其他来源保障。县里虽然出台专项政策,对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实施资金补助,但按照现有补助标准,一个中等规模的村一般每年只能得到不到万元左右的补助,较小的村则只有千元。考虑物价上涨和用工成本增加等因素,仅靠财政补助的经费,远远无法应付卫生保洁开支,有些村连保洁员报酬都一降再降,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更是无力承担。

4.保洁机制滞后,监督管理有待增强。保洁考核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为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现有考核方式的设计在督促、激发保洁队伍方面力度不大;考核中对模式化的常规内容较为重视,但对不同地区在不同条件下的保洁实效缺乏统一、科学的衡量标准。在以村为主的保洁模式下,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往往以集中整治应付突击检查,环境卫生管理不够常态化、精细化。

深化宣传增强意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真正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卫生面貌,除了政府重视外,关键在于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在于环保意识的普遍提高。思想观念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做好宣传、营造氛围。由宣传或创建部门牵头,充分借助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制订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宣传方案,做到短期有宣传重点,长期有宣传目标,实现听觉上有声,视觉上有形,生活上有影,形成立体式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意义和好处,逐步改变不良习惯,自觉参与到垃圾收集和卫生保洁当中。

科学探索环卫机制。结合农村实际,多策并举做好工作,实现城乡垃圾收集转运无缝对接。每个乡镇要制定规划,科学选址,建设、添置垃圾收集设施,延伸收集终端覆盖范围,真正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运行体制,实现增点扩面。要结合各乡镇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环境卫生工作新机制,现在许多乡镇实行卫生工作公司化,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形式实现服务外包,使得环境卫生工作业务上更专业,责任上更明确,管理上更有效。还有的村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环卫机制不断完善。

找准抓手加强整治。乡镇、村要以生态、卫生、文明等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双清”行动、“四边三化”行动等重点工作,对照目标要求,制订工作方案,整合财力、精力,找准工作抓手,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工作实效。要以县农办的“农村环境卫生一键通”所暴露问题的督查、整改为契机,在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要求,消灭一批同类型的卫生死角,实现以点带面。也可以在新闻媒体设立固定时间的“曝光台”,对卫生死角进行曝光。做到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抓日常、抓整治,促进卫生保洁状况持续得到改善。

提高补助强化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县财政补一点、乡镇财政出一点、村出一点、村民自己出一点“四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实现运行经费的正常保障。激发和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热情,适当提高保洁报酬,结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更多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众克服“难为情”思想,积极参与卫生保洁工作。乡镇要加大公共财政向环境卫生工作的倾斜力度,特别是现阶段在完善基础设施、安排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等方面要加大力度,为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实基础。

健全制度促进长效。县级层面可以整合农办、城管、环保、交通、水务等各部门力量,明确管理主体,优化考核办法,做到督查、整改、考核、提高等制度有机结合,改变撒网式的工作方式,分阶段、分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抓出治理实效。如针对目前突出存在的乱倒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问题,应明确管理主体,组建专门的处置队伍,各乡镇开展巡查,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一有发现或接到举报乡镇,能迅速行动,坚决打击。要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作用,重视常态化、目标化管理,经常性开展检查、督查,做到每周一抽查、每月一普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及相关卫生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在一定范围的内部“曝光”,形成限期整改的倒逼压力,切实整改卫生顽疾。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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