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双减政策心得体会报告 双减政策个人心得(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10:2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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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党员双减政策心得体会报告一

责任内容

(一)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深入基层和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干扰和障碍。

(四)对分管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报告。

(五)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六)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七)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分管科室工作人员,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检查

要经常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科室干部座谈会,听取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找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谈话,了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等。

责任考核

县局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由分局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分局党组制定。

责任追究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局党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追究责任的形式: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诫勉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通过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三)组织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调离、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四)纪律处分,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县委、政府和州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法规、制度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单位和分管科室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置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没有对分管科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分管科室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没有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分管科室内发生问题较多;协调配合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对直接分管科室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分管科室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六)直接分管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科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八)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十)对配偶、子女、分管科室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自古以来不管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关于党员双减政策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地委史志办关于召开2017年1月份党建务虚研讨会议的通知》,现将个人党性分析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合格方面。能时刻牢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始终如一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

(二)执行纪律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多年来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对党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并始终牢记反恐维稳没有局外地区、没有局外单位和局外人。

(三)品德合格方面。始终以一名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工作生活中坚持“躬亲示范”,发扬党的实事求是、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重视家教、家风,勤俭持家,清正齐家。

(四)发挥作用合格方面。一年来,我始终认真负责,做好了个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没有发生因慢作为、迟作为被通报的情况。

 (一)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月以来,认真做好了召开《2016年度地委史志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16年度地委史志办组织生活会》《2016年度地委史志办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向各县市和地直相关单位发放了《关于地委史志办2016年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的函》,征求到意见建议160余条。认真撰写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2015年民主生活会立查立改落实情况通报等,并按时向组织部报送了《地委史志办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总结汇报》《2016年度地委史志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科级干部考核等相关总结材料及各类报表。同时撰写好了《2016年度地委史志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准备经分管领导审阅,按时报送组织部。按时报送了“民族团结一家亲”1月报表及情况总结,撰写信息4条,被新疆地情网采用1条,塔城日报采用1条。

(二)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撰写上报《地委史志办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告》。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月以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组织开展了1次廉洁典型教育活动,同时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1月以来,本人未发生违法乱纪事件。

(四)贯彻落实维稳责任制情况。先后对元旦、两会期间及春节期间值班作出安排,并在元旦和两会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在街巡逻,未出现缺岗漏岗的情况。本人也认真值班履职,并于1月1日值班1次。

1、关于住房情况。无变化

2、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无变化

3、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

4、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无

5、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情况:无

6、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无

7、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无

8、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无

9、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无

10、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无

11、关于“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无

12、以前是否出入过私人会所和收受过会员卡:无

13、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无

一是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二是高标准的意识还不强。应该说自己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遇有不顺心的事时工作热情或多或少受到一点影响。三是对办公室工作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三是有时存在满足思想,认为现在工作千头万绪,不出错就可以,创新意识不够强。

今后的改进方向。一是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加强对党史、地方志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提高综合业务工作能力。三是提高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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