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 安全规程培训心得体会总结(7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09: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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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一

依托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供水设备维护管理,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优质供水能力。

1.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从水厂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出发,不断完善、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过安全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水厂安全管理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等,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进一步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整治安全生产管理短板,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设备到人,职责到人,严肃责任考核。科学分析设备运行状况和健康程度,加强设备点检巡视,强化重点设备管控,认真组织设备维修及隐患排查整改。

4.深化职工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各岗位安全培训,从安全操作规程到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再到职工技能提升,从根本上促使每一名职工成为“懂安全、会安全、讲安全”的安全人。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提升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1.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培训演练工作。水厂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突然停电、盐酸泄露等项目的应急演练活动,使重点班组和岗位的应急演练实现常态化。结合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逐步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从安全优质供水到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等工作的延伸,保障用水可靠运行,提升应急、突发停水响应能力。

2.强化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供水保障。落实夏季供水高峰、节假日、高中考等重点时段的供水保障工作,提前做好事故预想,制定设备故障、恶劣天气等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做好人员车辆、备品备件和抢修物资准备,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安全可靠供水。

水厂不断提高和完善水质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配备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对浊度、ph值、二氧化氯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加强水质检测化验工作,严格原水和出厂水的日检工作,把好出厂水质量关口; 依据供水量的动态变化,合理调节二氧化氯投加量,确保出厂水余氯值合格。

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水厂全体职工高度重视、用心履职,聚合力、谋众智,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力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二

按照县委要求,我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xx税务工作实际,我局党委班子着重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等三方面查找问题,力争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月21日下午,我局召开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了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对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月20日至5月26日,由党委委员带队,带领相关股室、分局负责人,先后深入1个“领导包户”企业、6个“包联帮扶”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税务版”。

根据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xxx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纳税时间与全省最优表现存在差距。第三方评价结果显示全州纳税时间为119小时,与xx省最优104.5小时尚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社保费核定未实现网上核定;更新的税种政策培训覆盖不全面;企业会计人员水平较经济发达地区落后。二是总税收和缴费率较高。实际评价的总税收和缴费率为59.3%,主要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影响。三是未产生增值税退税情况。主要是全x没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有留底退税业务。

5月25日,我局向纳税人发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问卷,截止5月27日,共收回17份有效问卷,归纳整理4条意见建议:一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改进、业务水平都有待加强;二是建议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三是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辅导培训,培训前先收集问题,让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建议局领导多下基层下企业指导工作。

对照《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情况,以及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情况,通过认真分析查找,当前我局领导班子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委重视不够、指标研究不深。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我局党委班子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班子成员平时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党委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二)内部协调不顺、部门配合乏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全局性、持续性的工作,要提升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就必须要举全局之力,让所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但目前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纳税服务部门“单打独斗”,“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欠缺整体推动。同时税务部门作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既有牵头单位的职责,也有配合单位的职责。在纳税指标上税务局是牵头单位,人社、医保、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是配合单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税务局是配合单位,应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尽管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工作机制,但仍然存在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

(三)服务意识不足、宣传培训不够。

局党委班子在干部队伍活力激发上欠缺创新,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与税收管理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由于现在税收政策变化快、更新多,而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平时事多人少,虽然已经尽力抽取休息时间进行充电学习,但还是存在极个别人员业务不熟练、服务意识不足、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同时税收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面做的不够细。

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够、指导实践不力。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二)大局意识不够、宗旨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仍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三)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到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以及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收集的意见,县局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一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税收营商环境是检验税收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局党委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把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年度履职尽责和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工作的重大任务全力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营造良好税收发展环境。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自主学习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湖北省30条措施,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加大对营商环境纳税评价指标的研究分析力度,建立完善良性工作机制,确保每项指标能得分、易得分、得高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迎接营商环境评价调查,避免因理解偏差造成指标得分失真。

(三)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获得感满意度。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执行办税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制度,积极采取预约办税、错峰办税等方式引导平稳有序办理业务,定期召开征期分析会,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加大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共治力度,最大限度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限时办”,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强化内部政策培训和外部宣传辅导,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减税降费政策洼地换取经济发展高地。推进纳税信用评价,强化信用环境建设,联合银保监、人行及金融机构加大纳税信用贷款宣传推广力度,破解小微企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协作,外部沟通配合。

对内,局领导班子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解决各项跨部门行动项目,各部门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把税收营商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工作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统筹安排部署、统筹组织实施、统筹指导落实,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对外,加强与县直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总之,通过对照检查,局党委班子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三

根据县局党委要求,本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宣恩税务工作实际,着重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等三方面查找问题,力争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5月21日下午,县局召开税收征管会,参加了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对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月28日,由本人带队,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先后深入1个“领导包户”企业宣恩县伍家台昌臣茶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

二、对照检查情况 对照《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收集结果,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调查研究不够。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纳服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三是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理论学习不够、宗旨观念不牢。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二)大局意识不够、宗旨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非常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仍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三)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到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以及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收集的意见,县局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税收营商环境是检验税收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要。县局党委将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湖北省30条措施,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加大对营商环境纳税评价指标的研究分析力度,建立完善良性工作机制。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把税收营商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工作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统筹安排部署、统筹组织实施、统筹指导落实,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对照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四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采取行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解决损害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单位职能: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备案技术改造项目。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术中心,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区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产业结构调整方面

区经信局2016年依据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完善并制定了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下发了《营口市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汇编》、《营口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经验材料汇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予以转型和取缔。比如,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分别组织芦屯塑料企业到广州、上海参加塑机展,2017年下半年在红运体育馆又组织实施了工业企业博览会,有力的促进企业不断地转型升级。同时对芦屯的同顺砖厂改造升级、对98户塑料不符合政策的塑料水洗塑料颗粒企业进行了取缔。同时,2017年成立了《鲅鱼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2018年成立了《鲅鱼圈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这些举措优化了产业结构,增进了企业发展势头。

(二)、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主题,以两化融合和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重点,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原则,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把营口开发区建设成为辽宁乃至东北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2016年区制定了《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提出了区“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2017年下发了《辽宁省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汇编》等有关材料和文件。

截至目前,制造业完成产值393.5亿元,同比增长28.96%。四大产业:冶金产业集群、食品产业集群、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分别增长31.66%、14.35%、5.04%、22.61%。

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1—11月产值228.64亿元,增长33%;无限极1—11月产值产值10.45亿元,增长49%;辽宁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1—11月份产值17.11亿元,增长25%;辽宁奥镁有限公司1—11月产值11.30亿元,增长10%。从全市整体情况来看,我区制造业始终走在前列。

(三)、工业企业帮扶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口市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大会及鲅鱼圈区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鲅鱼圈工业企业帮扶行动,解决企业经营遇到的问题、困难。年初,经信局紧紧围绕“四个一”内容要求调整了工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20xx年鲅鱼圈工业企业实施帮扶方案》。

帮扶过程中,主要采取二级帮扶,区辖设的每个工作组都有区级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组成,严格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抓落实。各个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对发展困难、势头不足的企业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帮助解决问题,使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

1、工作落实情况

在企业自愿,充分征求各镇、办事处、园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帮扶企业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对全区有发展前景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实施分片定向帮扶。其中,市级领导帮扶39户,区级领导帮扶41户,对未纳入到帮扶计划中的企业,区根据发展和企业需求同样进行帮扶。

市指定我区帮扶工业企业39户。其中,骨干企业16户,产值下降较大的企业10户,“小升规”培育企业13户,经过对全区工业企业问题梳理、筛选确定了区级帮扶工业企业41户,涉及到问题的五类。其中,缺少周转资金、需要协调金融行业贴息贷款情况的企业有17户;需要兑现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税款返还情况的企业有4户;需要协调区直部门解决问题的12户;需要对接高校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1户;需要政府帮助企业推广、宣传,积极争取上级单位优惠政策7户。

2、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区、镇二级帮扶要求,每月各镇、办事处、园区帮扶小组对辖区帮扶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的需求、面临的困难,不管能否解决,都要一事一报,由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区有关领导和报送有关部门。同时经信局也成立了3个小组,分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对棘手和不易解决的问题统一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召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逐一解答,按期落实。年初以来,经信局多次会同区金融办、市工信委进行了银企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当前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已解决13户企业提出的问题,还有28户企业存在的问题既是自身问题又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时间逐步解决。

(四)、电力和信息化方面

1、根据区软环境建设文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鲅鱼圈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局对三大运营商下发了相关文件,提升全区通讯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打造良好的软环境氛围,大力推进了我区服务行业的软环境建设。配合移动公司、市工信委开展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对区内31个行政村撤销、合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上报。对我区光纤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发改局报送了我区网络普及率,向商务局报送了光纤长度证明。

2、为杜绝乱收费现象,运营商在业务办理流程上都要求客户持有效证件,签字同意并确认后再办理,在办理订购类活动或增值业务时,会向客户解释清楚活动注意事项并签署相关活动协议。与此同时,营业系统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有客户证件号码信息录入作为依据,杜绝办理人员私自办理业务等乱收费现象发生。为提高客户感知,保障客户权益,各公司也向客户提供多种查询或退订功能,保证客户消费清晰透明,如在客户办理增值业务时,系统会自动下发活动内容提醒(即业务定购二次确认及扣费提醒服务)两项内容,从根本上杜绝绑定业务乱收费现象。

3、我局向各园区、镇、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下发了工业直购电申报的相关文件,帮助营口三喜加工、鲅鱼圈耐火材料等40多家企业向市工信委申请了工业直供电的优惠政策。通过此优惠政策,使企业用电成本下降。向各园区、镇、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下发了锅炉煤改电享受工业直供电的相关文件,帮助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海仓储有限公司、营口港铁(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向市工信委申请了电供暖享受工业直供电价的优惠政策。。

4、为认真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镁产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明电【2018】1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鲅鱼圈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鲅政办发【2018】15号)。我区镁制品企业一共10户,内资5户,外资5户,主要产品镁碳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铬砂、电熔镁。2018年我局对全区10户镁制品企业就是否存在淘汰落后设备进行检查。经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停产至今。目前9户企业无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土焙烧窑或土煅烧窑、有效容积4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无1400kva及以下的电熔镁砂炉。

5、我局已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批》、《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电力设施保护区保留、种植植物许可》、《风力发电保护区作业、种植许可》、《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几项行政审批职能移交至区行政审批局。

(五)、政策法规方面

废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行法规、规章和政策,最终保留1件设计非公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营口开发区关于促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工作的优惠政策》[2015]24号。

(一)、存在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附件1:2018年鲅鱼圈工业帮扶实施方案〔2018〕01号文件

附件2:营口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实施方案最终稿

附件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供招商参考)

附件4:全区工业用电量情况

附件5:关于印发《营口开发区促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五

按照县深化“一次办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建章立制促规范,夯实审批业务运行的基础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了《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县级层面审批工作议事决策、协同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审批内控制度。出台了《审批业务会议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信息与监管执法信息管理使用制度》《审批文书文号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审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等x项制度,保障了审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三是建立完善分级审批机制。针对审批事项复杂难易程度,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建立了窗口办、科室办、业务会议办、部门联合办和联席会议办x级审批机制,构建起了“即办快办、办成办好”的审批运转模式。四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不满意请找我”投诉窗口,开通监督投诉电话,设立评价意见箱,制定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卡等方式,与办事企业和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多渠道倾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无一有效投诉,实现了审批服务“零差评”。五是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窗口接受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事务,都要给企业和群众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分管领导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的解释和引导,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舒心来,满意走”。

2、针对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办事企业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在深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围绕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序化、协同化和科学化,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切实将政务服务下沉至企业和群众身边。xx月x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x日-xx日组织xx个县直部门和xx个镇(街)具体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进行事项要素梳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梳理完成,为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打造基础。二是积极推进联合踏勘“一次办好”。对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到现场踏勘的审批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一个科室统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商定联合踏勘时间、地点、人员及分工等事宜,确保做到急事优先快办、现场一次办成。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共组织开展联合踏勘类审批事项xxx件,全部实现了一次办成目标。三是开展“容缺办理”。探索尝试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办理+信用记录”容缺办理审批新模式,由申请人自愿签订“容缺办理”承诺书,由审批业务人员综合运用审查提报资料、研究行业法规、咨询业内专家、对接主管部门等方式,分别对申请办理事项所涉及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效益性情况、事项申请人承诺事宜及践诺情况和事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用情况x个方面作出评估,并汇总形成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综合评估意见,对可以容缺办理的事项“容缺办”,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增强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期,通过对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商投资xx亿元项目、x银行商河支行企业登记等xx个项目启动“容缺办”,大幅缩短了企业跑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

3、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不到位、政务服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依托“x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xxx个一级要素和xx个二级要素逐一梳理细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一方面,注重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农林水等领域涉及的公司(企业)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伐林木许可审批等xx个重要事项和高频事项入手,紧扣程序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原则,重新研究编制细化具体、形式直观、简便易行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了办事服务的提质提速提效。另一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系统梳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审批环节,坚持集成、便捷、高效原则,研究绘制贯穿办事全过程的“全链条”审批图,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通过部门联动、科室联动真正实现多事项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一并办结。截至目前,已初步绘制完成涉及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xx条“全链条”审批图,力求实现审批“加速度”。三是建立完善便民利企服务机制。推出商事登记业务双休日对外服务,选取xx项办件量大的事项开展预约服务,对进厅事项全部实行延时服务,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双休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四是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据“自愿委托、无需不扰,管理规范、全程跟踪,协同联动、一链办理,无偿服务、一次办好”的原则,设立帮办代办窗口,推行“帮办代办”审批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审批服务供给质量,务实打造“办事更省心、服务更贴心、环境更舒心”的服务型审批机关。截止目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

4、针对推行业务联办、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问题。一是大力开展“网上办”。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企业登记从受理到出证“x小时办结”;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全程网办,实现了“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迁移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链办理,并梳理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促进加快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各环节工作的并联审批实施进度。截至目前,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xxx%。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事项xxx件,网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事项xxxx件。二是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我局xx月上旬已于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x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联合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增设代办服务网点x处。

一是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正在积极探索,在我县还没有找到可奖惩的依据,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大多数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器的管理权限都在上级部门,因为操作权限或数据保密等各种因素,严重制约了县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开发,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设置了障碍。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由各级大数据部门牵头,将全省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xxxx”工作体系,紧跟全市“在泉城、全办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在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

(一)坚持依法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效。对照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一事项一指南、一事项一流程”的标准,逐事项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批操作规程,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标准、办事渠道、办事流程、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切实推进依法依规审批。加强对上对外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接续推进“全链条”绘制工作,将“一事一流程”转化为“多事一流程”,实现关联事项并联审批;探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对项目立项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研究和项目运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基础上的事项评估审批机制,促进提高审批的科学化水平;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梳理建立“零跑腿”“你不用跑我来跑”代办帮办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和工作服务流程,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地、实施、见效。

(三)加强协调指导,推动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功能,将企业服务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务放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构建县、镇(街)、村(社区)形象标识统一,基本事项、基本设施、网络平台、管理制度统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批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审批操作规范、政策法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等专题,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服务优、纪律严、作风好”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探索建立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研究设计涵盖限时内办件量及办件质量、综合科室工作质量、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实践创新、创先争优、遵守纪律规定等要素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工匠精神”和“团队精神”,着力打造“文明、团结、和谐、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关。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修订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和地方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银保监会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要指导各地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区要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银保监会、税务总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银保监会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要在2018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发展改革委要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商务部要督促各地区2018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组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2019年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区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财政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抓紧建立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抓紧制定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海关总署要牵头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2018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1/3,到2021年压减1/2。商务部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整,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

(八)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抓紧制定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2018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底前公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19年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2019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地方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时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梳理形成中央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组织各地区梳理地方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2018年底前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2018年底前,国务院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国务院审改办要在2019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国务院审改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十二)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务院办公厅要督促各地区抓紧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快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19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18年底前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加认证机构数量,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十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3月底前,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要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要在2018年底前部署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地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究责任。财政部要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局要采取措施提高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确保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完成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将清理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配合高法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2019年6月底前再审理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指导各地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财政部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二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二十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同时,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在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二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各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国务院。

最新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七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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