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 中国铁路发展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05: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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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一

大家好!

梦想,周而复始。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传承着一个长长梦,几经辗转,几经沉浮。

时至今日,汇聚成了一个梦,中国梦。

在这个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在父母双亲投注无限希望目光注视下。

我,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我的梦很简单,我的梦同样是我家人的梦,考上重点大学。我不是官二代,我也不是富二代,我只是爸妈普通的下一代,有人说:“你现在不努力学习,不在高考中折桂,你斗得赢富二代,赢得了官二代吗?”是的,这话我信了。所以,我的梦很简单,就是努力学习,考取重点大学,让父母过上好日子,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我坚信通过自己努力,这将不仅仅是一个梦,这个梦会我的手中慢慢成为现实。

我相信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梦,这也同样是在座的每一位同学的梦,是中国千千万万高中生的梦。千千万万个中学生的梦将汇集成一个伟大的中国梦,这是属于我们的中国梦。

当千千万万的父母过上好日子,千千万万的学生成为国之栋梁的时候,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理由不实现!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的,丰满是给有准备的人,骨感是留给没有进取的人。当你在课堂呼呼大睡,作业东拼西凑,上课迟到早退,你拿什么区丰满你的理想。

梦想不是说说而已,我有一个大大的梦想。但这个大大梦想要从现在小小的努力开始,自习早到10分钟,每天多记几个单词,课堂上多坚持专注几分钟。同样,梦想贵在坚持。如此,当梦想绽放的那一刻,想骨感都骨感不了。

看着我们的航母开始起航了,舰载机起飞了,海监船执法钓鱼岛了。

很多人开始热血沸腾,蠢蠢欲动了,大喊我的梦想是与我们的航母一起护卫海疆,我的梦想市与海监船一起维护我们权益。我想说的是,那些梦离我们还太远,只要我们现在开始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但是,现在我的梦想只有一个,考取重点大学!只有脚踏实地,方能无往不前!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二

同志们:

知史方能铭志,学史方能明智。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再到如今的2020年,这段历史让我们历历在目,并有着刻骨铭心的认识和感情,因为这段历史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也是中华民族的奋斗史,学习这部浩然的历史长卷,能够帮助我们从中获取感知更多前行力量,进而坚定信念,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下面,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党史,是一部奋斗史,也是一部苦难辉煌史,从苦难中创造辉煌,让我们广大党员认识到了新事物发展之初的艰难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强大生命力。

(一)中国共产党是在黑暗统治中应运而生

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敲开了古老封闭满清王朝的大门,从此让中国步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让中华民族蒙受屈辱,中国人民饱受磨难。正当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出现衰败、山河残破、饱受欺凌,人民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危难时刻,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这个“运”是指民族危亡之时,国家处于最黑暗之时,广大贫民百姓民不聊生,吃不饱穿不暖,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在没有任何指望的情况下,十三名有志青年为中华民族崛起,冲破各种障碍,凭借满腔热血、斗志大勇,走向了中国的政治舞台,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成立了中国共产党。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树德里3号秘密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上海代表李达、李汉俊;北京代表张国素、刘仁静;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济南代表王尽美、邓恩铭;广州代表陈公博;留日学生代表周佛海。包惠僧受当时在广州的陈独秀派遣,也参加了会议。他们来自7个地方,代表着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科尔斯基也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地党组织的报告,起草了党的纲领和决议。7月30日晚,会议遭到法租界巡捕房的搜查,被迫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游船上继续举行。中共一大在代表少、局势乱的背景下召开,但它的成功预示着一个伟大的政党即将登上历史舞台。

(二)中国共产党在遵义会议中涅槃重生

1934年11月,在湘江战役中,中央红军付出了空前惨痛的代价,由从江西出发时的8.6万人锐减至3万多人。湘江战役后,中央红军仍按原定计划,继续向湘西前进。这时,蒋介石已判明红军的行动企图,在红军前进的道路上部署了重兵。在此危急关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根据当时军事态势,力主放弃原定北去湘西会合红2、红6军团的计划,改向国民党统治力量薄弱的贵州前进,以摆脱敌人,争取主动。1935年1月初,中央红军分别从回龙场江界河、茶山关渡过乌江,1月7日晨,红军先头部队进占黔北重镇遵义。截至此时,王明“左”倾错误统治全党已达4年之久,给党和红军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还在中央苏区时,许多干部就对中央主要领导人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产生怀疑和不满,一些军团指挥员在作战电报、报告中提出批评意见,有些同志甚至同李德发生激烈的争论。这时,中央大部分领导人对于中央军事指挥的错误问题,基本上取得一致意见。1935年1月15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着重总结了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经验教训。会上,毛泽东作了长篇发言,对博古、李德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进行了切中要害的分析和批评,并阐述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问题和今后在军事上应采取的方针。遵义会议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增选毛泽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新的“三人团”,周恩来为团长,负责指挥全军的军事行动。遵义会议是在紧急的战争形势下召开的,集中地解决了党内所面临的最迫切的组织问题和军事问题,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中央的统治,确立了毛泽东在红军和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这些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同共产国际中断联系的情况下独立自主地取得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这次会议,在极端危急的历史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在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历史上,是一个生死做关的转折点。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屡遭挫折的红军从此有了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保证!

(三)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不断壮大

1941年和1942年,是世界法西斯势力最为猖獗的时期,是中国抗日战争极端困难的时期。在敌占区,日军以“清乡”为主,普遍建立汉奸政权,强化保甲制度,镇压人民的反日运动,进行奴化教育和政治欺骗,实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在游击区,日军推行“蚕食”政策,大量修筑公路网、稠堡群、封锁沟、封锁墙和岗楼,制造“无人区”,以防止人民武装深入游击区和敌占区活动。对敌后抗日根据地,日军以“扫荡”为主,实行极其野蛮残忍的“三光”政策。在人民抗战的严重困难时期,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处于下降阶段。从1941年到1942年,八路军、新四军兵力由50万减少到40万,干部损失很多;根据地面积缩小了1/6,人口也从1亿降到5千万;生产遭到破坏,财政经济和军民生活发生极大困难,没有任何外援。这时几乎弄到没有衣穿,没有油,没有菜,没有纸,战士没有鞋袜,伤病员没有医药,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的境地。当时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宣称:华北的共产党军队败局已定。针对敌人进攻的新形势,1941年11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确定了敌后军民对敌斗争的方针是:坚持长期的、分散的游击战争,采取一切斗争方式与敌人周旋,节省与保存自己的实力,以待有利时机。终于在1945年迎来了战略反击,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四)中国共产党在全面解放中步入辉煌

1949年4月21日,也就是国民党南京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上签字的第二天,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尚未解放的广大地区,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全面大进军。在第四野战军严密监视帝国主义动向的情况下,第二、第三野战军于21日凌晨,在西起湖口,东至江阴,长达500余公里的战线上,强渡长江,彻底摧毁了敌人苦心经营了3个半月的长江防线。23日解放南京,宣告了国民党反动政权——中华民国的彻底覆灭。5月3日解放杭州。27日攻占上海。第四野战军于5月14日,在武汉以东的团风、武穴间200余公里的地段上强渡长江,16、17两日,解放华中重镇武汉三镇。与此同时,华北各兵团于4月20日攻克太原。第一野战军于5月20日解放西安。接着,各路野战军分别向西北、西南、东南、中南等地进军,用战斗和和平两种方式迅速解决残余敌人。8月4日和平解放长沙。17日解放福州。26日解放兰州。9月19日和平解放绥远。25日和平解放新疆。到9月底,全国大陆绝大部分地区获得解放。10月1日,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亲自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宣告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英勇奋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表明,中国其他各阶级的政党都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能建立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历史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独立、民主、富强的新中国;可以预料,建国以后的漫长历史还将进一步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土改运动,把广大的土地分给农民,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也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农民当家做主的自豪感和劳动积极性。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四

敬爱的党组织:

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我衷心地热爱党,因为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因此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也是我从学生时代一直到成为一名铁路工人一直追求的梦想。

上初中后,由于表现突出,我又很早的成为了一名共青团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我虽然在学校没有担任职务,但在班级却担任有职务,虽然学习和工作已经很累,但我还是尽可能的帮助同学,尽量的参加或组织同学们参加义务劳动,在老师的教育下,同时通过自己看书,我对共产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更希望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上高中后,我对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学习中知道党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是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代表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了解到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并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及在党员的行动上,要求广大党员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在上高一的时候,由老师推荐,同学投票选举,我有机会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由于年龄问题,而没有实现我的愿望,虽然错失了一个好的机会,但我想只要我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心还在,我还是有很多机会的,而现在我只不过是把机会让给了其他同学。现在我已经达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我也热切希望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铁路工作以来,通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就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原则。也充分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明确了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深刻认识到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显著标志。同时,作风建设也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它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享有八项权力。通过学习更加了解我们中国共产党,也更加热爱我们的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也更大了。

请党组织在实际中检验我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18年x月x日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五

铁路运输运合同是调整铁路运输的法律工具,它是规范铁路运输行为,保障铁路运输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交易的更加频繁和旅客、货主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审理的案件对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免责、赔偿与法律适用浅谈几个问题。

一、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的免责

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如按《民法典》第107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可抗力是所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即便是像该法第123条所规定的典型的无过错责任也不例外。因此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虽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时,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耗是不能避免的它与承运人的管理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此时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其除了要举证证明货物性质与货物灭失、损坏之间因果关系外,还要举证证明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尽了管理、照料货物的义务。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如笔者审理一起铁路运输合同交付纠纷案件,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委托代理人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牡丹江第*粮库;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诉称,从七台河发牡丹江第*粮库16级原煤共12车600吨,此煤是发给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该公司没有收到货物。请求法院追回此煤款及损失费108000元。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辩称,原告与被告无托运输合同,更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牡丹江第*粮库未答辩。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辩称,北方工具厂与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有合同,原告12车原煤不应变更到北方工具厂,虽然收到12车原煤款交付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不应按市场价格计算偿付原告。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辩称,先锋煤炭供应站与牡丹江第*粮库、黑龙江北方*具厂都有运输合同关系,原告12车原煤虽然不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的煤,但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收到黑龙江北方*具厂煤款87060元同意偿付原告。

本案就是起铁路运输合同的误交造托运人发煤收不到货物,而且多家都与一个单位有合同,一是托运人与牡丹江第*粮库专用线有合同,而牡丹江第*粮库又与多家有专用线有合同,原告应以自己名发货,而以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收不到货和款;二是铁路只是从手续确认收货人,不该变更的变了;三是第三人不该收的煤收了,不该收的款收了。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可以免责。对于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而免责,在民法典及相关有铁路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应该说当事人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是符合民法典的精神的,但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强调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又回到过错责任的嫌疑,容易让承运人产生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了损害,承运人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以达到避责的目的。从依法治企上讲,预防比不救济更符合法律的本质,所以我们要应该通过法律的实施来提高承运人、托运人及收货人相应的责任观念,而不是等损害发生后再去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对于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必须附以严格条件其目的是预防损害风险的发生。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不难以发现,铁路货物运输误交付纠纷的发生,往往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对待工作不严肃,粗心大意,在这种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无疑要承担责任的,通过法院对铁路运输合同的审理,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误交付值得我们注意,也就是承运人利用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利用合同造成误交付,或承运人与其他法人单位签订代理交付协议,因代理法人的过错而发生的误交付。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承运人免责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承运人对代理法人的选任并不存在过错,在货运合同中收取的也是正常的运费,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中-通常包含两个诉讼,一个是赔偿诉讼,一个是追偿诉讼,在实践中,承运人作为被告时,往往会请求将有过错的代理法人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应该说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法庭上,通过三方当事人的审理,往往起到了简化诉讼,解决纠纷效果。

二、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

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如本院审理货物灭失案件中,原告在发货单写的是劳动保护品名,但所发货物是每件价值万元的皮夹克。《铁路法》规定了限制额赔偿和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即承运人法定赔偿额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其次,审判中,对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是按照起运地或托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法律依据一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8条及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1994)25号《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笔者认为,铁路法规定限额赔偿原则其合理性是国际公识的。主要依据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目的是合理分担运输风险。但对于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就有损害托运人利益的可能,因为《民法典》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款的要求,承运人承担的实际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那么,货物实际损失的计算就不应以起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了,而应以到达地或者应以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民法典》第312条对这个问题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既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垄断的局面已经被打破,诸多的行业保规并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则,铁路运输行业作为经济主体,其参与激烈的运输市场必须遵循有关的竞争规则。在当前,提高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就是铁路运输企业提高运输质量的唯一的途径,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方式认真履行运输合同,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就是要保证违反合同后给予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赔偿,让对方当事人充分相信铁路货物运输是安全可靠的,从而提高铁路企业的信誉,赢得更大的运输市场。 三、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民法典》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然后是全人大常委会制订的《铁路法》的规定,其次是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后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至于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条例、规程等,除非是经过国务院发布,否则作为部门规章,仅具有参考的价值,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适用法律的顺序是民法典、铁路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后面与前面的内容有冲突的地方,后者的规定应该元效。最后,特别是对于责任及赔偿额的限制,属于运输企业的单方声明,仅对自身和其职工具有约束力,其约束力不应及于旅客和货主。也就是说,这类规定只能约束铁路企业自身,应视为其一种服务承诺,而旅客和货主为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受其规章的限制。其次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铁路对于旅客的人身伤害是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的几种免除情况免除赔偿责任的,都必须要由铁路直接证明,而不是通过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自身无过错来间接证明是旅客自身责任导致损害。铁路要在取证时,要应尽量请车上的旅客作为证人,以符合合同书面证言的形式。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六

通过实习了解了天河客运站的一些基本的运作程序,在这个基础上让我们知道在以后的的学习中知道以什么为重,把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0xx年4月27日——20xx年5月1日

天河客运站

伍老师

当我第一次踏进天河客运站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在之后的五天中,我会在这里收获一段快乐而难忘的时光。我不仅从同事们身体上浑到很多东西,和他们成为朋友,更重要的是,我在实习过程中拿到了开启通往社会之路的5种东西。

(1)真诚

你可以伪装你的面孔你的心,但你绝不可以忽略真诚的力量。第一天去天河客运站实习,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之前听师兄、师姐说过很多关于实习生的传闻,说他们在那里在么被当做透明人,要么就净干些杂活,于是有点担心自己会和他们一样。

我们一个班踏进办公室,只见几个陌生的脸孔。我们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从那天起,我养成了一下习惯,每天早上见到他们都要微笑的说声“早上好”或“早上好”,那是我心底真诚的问候。我总觉得,经常有一些细微的东西容易被我们忽略,比如轻轻的一声问候,但它却表达了对同事对朋友的关怀,也让他人感觉到被重视与关心。仅仅几天的时间,我就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我担心变成“透明人”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我想,应该是我的真诚,换取了同事的信任。他们把我当朋友,也愿意把工作分配给我。

其实,不仅待人要“真诚”,对事也要“真诚”。当他们对车流量多、人检票过多,没有什么好的意见时,我把自己的意见诚心诚意的提出来。没想到,他们竟欣然的接受了。在他们面前,我只是一个毫无经验的小字辈,但我觉得对待工作我们不应该论资谈辈,有意见或建议,只要对工作有利,都应该诚恳的说出来,大家一起探讨。其实,只要你是真诚的,谁会在呼你资历小,又有谁会小看你呢?

(2)沟通

你知道他,但你记住他的名吗?你认识他,但你了解他吗?就像在天河客运站东门车入口很多人进进出出,虽然说只有工作人员才能进,但是在那附近的民众、送合饭的要给人情进,人多并不是靠几天就能清楚知道的,所以只有良好的沟通才能最好的把关系做好,与群众搞好关系。每天和我们在一起工作的同事都不同,所以我们必须有良好的沟通才能同不同的同事搞好关系,每次都能交我们一些实用的东西,听了他们说的我才知道我们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简单。

我们要处理好与乘客、司机、附近群众的关系。要了解他们。

我终于明白了:沟通是一种重要的技巧和能力,时时都要巧妙运用。认识一个人,首先要记住对方的相貌,了解一个人则需要深入的交流。而这些,都要自己主动去做。

(3)激情与耐心

激情与耐心,就像火与冰,看似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去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在天河客运站中我一位老师转业的,他告诉我:假如你投入学习100%的精力,那么到你从事工作时,就必须投入150%的精力。

我见证了150%的精力的投入。但在天河客运站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就拿来站东门来说;站在那必须重复的看车有没有准时进站、看它们有没有早进或迟进,如果是早进或迟进的就不给它们进;还要看着行人不被他们进除工作人员外。这是考验我们的耐心的时候,这样的工作不停的重复。为了完成好工作,同事们都在烈日底下晒,这样要的事情要一天要坚持八个钟;如果没有耐心,他们是不可能在那一站就八个钟,就是为了那几个动作坚持着。

我佩服他们。我私下和他们聊过,他们坦言工作很辛苦,但感觉很快乐,心里很满足。其实,不管在哪个行业,激情和耐心都是不可或缺的。激情让我们对工作充满热情,愿意为共同的目标奋斗;耐心又让我们细致的对待工作,力求做好每个细节,精益求精。激情与耐心互补促进,才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4)“主动出击”

当你可以选择的时候,把主动权握到自己手中。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刚去实习的时候,都做过类似搬台的“杂活”。或许同事们认为你是小字辈,要从简单、小事做起,但有些时候,是因为他们心中没底,不知道你能做什么。

做“杂活”是工作的必需,却无法让我学到什么。所以我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有些东西不能选择,有些东西却可以选择。份内的工作当然要认真完成,但勇敢的“主动请缨”却能为你赢得更多的机会。只要勤问、勤学、勤做,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保安组中,我虽然身体很单薄,但是我对此很感兴趣,于是每天都要向保安组的同事问这问那的,他们要安排工作时我都主动去请缨,恳求那些老员工给我试式,虽然最终的工作没有完成的十全十美,但这个过程给了我锻炼的机会。客运站要求我们八点上班,我早早的就赶过去帮忙,连签到的老员工都是很惊讶,因为他们原本就没有让我这么早帮忙的,但是他们也没想到我会做的为错。

在最后的两天,工作进入了高峰期,我们的工作都繁忙起来了,老员工们想找些人帮忙做事,因为他们的工作总是比我们多,问我们谁有时间。当时大家都很忙,都不作声,而我立刻答应了他,还恳求让我到第一线去,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他高兴的同意了。虽然当时我自己的工作很多,但我觉得和老员工一起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是个不可错过的机会。果然他每次都和我讲的很详细怕我不知道,有时还会和我讨论,怎么才能让我做的更好。

我在实习中逐渐变得“勇敢”。虽然开始也会有顾虑,怕“主动出击”会招惹“不知天高地厚”的蔑视。但事实告诉我,应该对自己有信心,应该有勇气去尝试。即便在尝试中失败,也能让自己成长,没有锻炼的机会,谈何积累和成长?而这一切,吸能靠自己去争取。等待,只能让你在沉默中消亡;只有主动,才能为自己创造良机。

(5)讲究条理

如果你不想让自己在紧急的时候手忙脚乱,就要养成讲究条理性的好习惯。“做什么事都要有条理,”这是老员工给我的忠告。

在天河客运站外边做时,如果不讲究条理,一定会让你忙得手忙脚乱却效率低下。工作人员进站要认清他们,尽量不看他们的工作证就知他是工作人员,这样能让我们的工作效率提高,还要和其它部门协调,告诉他们在侯车室里哪比较多人要先通,我们还必须时刻注意小偷,保证客人的好全……

其实,其它的工作也一样,讲究条理能让你事半功倍。一位在美国颇有成就的中国人说过这么一个故事:他当部门经理时,总裁惊讶于他每天都能把如山的信件处理完毕,而其他经理桌上总是乱糟糟堆满信件。那人说;“虽然每天信件很多,但我都按紧急性和重要性排序,效率提高了。养成讲究条理的好习惯,能让我们在工作中受益匪浅。

最新中国铁路创新之路心得体会范文七

第一款:

活动性质及责任

第一条: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二条:活动初期,由水滴支教队发起,负责志愿者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告之支教过程中的危险性,培训。发起后,志愿者组建支教团队,进行相关培训(包括教学及医疗自救互救等方面)。

第三条:本次活动志愿者自愿参加,自由结合,为了活动顺利进行,志愿者同意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服务,负责财务管理,选出各组组长协调运作各种事物,在志愿者同意解散组织后,所有服务人员不可视为活动组织者,仅为公约下的自愿服务,除本人外,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活动费用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活动中的收支公开透明,志愿者相互监督。

第五条:为了本次活动的顺利展开,志愿者投票产生领队,在本人同意后自愿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并由志愿者同意,在志愿者的监督下制定相应的活动规则,规则制定后,所有志愿者有义务服从。

第七条:本活动虽属自发组织性质,但在所有志愿者的公约下,每一位志愿者,应该服从组织纪律,杜绝无组织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强制队员做某事,所有行为一律自愿,自负责。

第八条:凡签字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性质及潜在的各种危险性和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自行告之家长相关情况,家长充分了解组织性质和责任,同意子女参与活动,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凡签字者均视为在了解本公约后,自愿参与,对各自的一切行为后果负责,与任何人,任何组织及其学校无关。支教前,志愿者有权力退出,如若不退出,则视为自愿履行公约内容,自负责任

第二款:活动组织纪律

进一步帮助大家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提高大家的自律、自救、自治能力,防患于未然,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完成,志愿者公约以下纪律责任。

1. 必须绝对保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策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事情。

2. 参加此次活动的个人均须是自愿参加的同学,并经父母同意;由于当地气候、环境、习俗等各方面原因,可能会有不测之事,此点各位队员已与父母进行充分的沟通。

3. 队员在出发前如果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如重感冒、高烧、呕吐、疲劳过度等)或进行手术之后,应及时向领队报告情况,退出活动,不可隐瞒病情,坚持参加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 对于任何人员在活动中出现的身体不适或意外事故(如发烧、呕吐、疲劳过度等),应及时与领队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治疗或处理。

5. 尊重活动地民族、民俗习惯,任何情况都不允许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6. 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团队的组织纪律,不擅自行动;如有不服从组织安排,单独行动发生意外事故者,后果自负。

7. 爱护当地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 活动过程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窃、防骗、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及事故。

9. 活动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领队汇报。

10. 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xx年 7月1日至xx年8月31日,若有未签名的队员私自参加活动,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我仔细阅读并同意上述公约,并保证在支教过程中严格遵守,一切行为自律,一切后果自负。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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