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管制刀具心得体会和方法 关于管制刀具的心得(3篇)

  • 上传日期:2022-12-29 21: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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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收缴管制刀具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有关收缴管制刀具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各级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党员本人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

2、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并及时收缴党费。

(二)对经济困难或因患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报公司党委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报公司党委批准。

(四)党费收缴工作应存档的相关资料丢失的,要追究负责保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党员要妥善保管《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如果丢失,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进行补办。

(六)属于本制度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的,均参照中共xx市委组织部印发的《xx市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收缴管制刀具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xx县教育局委员会2020年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教育局党委本年度共有党员684人。本年度收入党费共计392353.75元(县财政划拨经费137800.00元,上年度余留党费共计64133.75元,收到县委组织部拨来2017年度返还党费共190420.00元),支出情况:局党委将组织部返还各基层党支部的党费全额返还基层党支部共计167658.00元,党费使用43426.00元(其中包括退休党员活动、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慰问党员等)。截止2020年10月20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17629.75元。

局党委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1.党费实行教育局核算中心账户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局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4.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证,做好收缴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中共xx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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