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业务心得体会及收获 养老事业的心得体会(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29 09: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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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养老金业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研究、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在年初全市民政老龄工作会议上,把老龄工作特

别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且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今年老龄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三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高龄补贴的意见》,对全市90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高龄补贴,提高了居家老人养老生活质量。四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根据我市城市社区场地有限的实际情况,除原市中办事处南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外,另建设环北办事处两板桥社区,河西办事处广场社区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以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全市16个社区老年人的要求进行建设,使需要服务的广大老年人都能接受到我们的服务。同时建立了桐木坪乡卜口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新型服务方式,让老人安度晚年。五是加强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5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场所。

(二)搞好培训学习,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使大家了解和掌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全市民政老龄工作会议上,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业务培训。8月11日13日,市老龄办主任丁培云参加了在遵义召开的全省老龄办工作年中分析会暨居家养老服务推进会,并参观努力学习了遵义市红花岗区万里路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汇川区上海路

办事处航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先进经验和作法,10月16日23日,市老龄办又派出副主任李红涛、环北办事处两板社区主任雷翠群参加了铜仁地区老龄办组织的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培训班,同时赴云南省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观考察学习。通过培训和考察学习,提高了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初步掌握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方法,增强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下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序进行

根据铜仁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铜地老龄办发(20xx)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使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进行,我市对此项工作作了认真准备。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有所养”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了老年人在养老、医疗、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我市在环北办事处两板桥社区、河西办事处广场社区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桐木坪乡卜口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方式方法及实施时间,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及服务范围。结合我市城市社区活动场地有限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原南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再建两个居家养老服

务中心以达到覆盖全市16个城市社区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目的。

(四)积极探索服务模式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要采取“走进去”,即上门服务的模式进行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并且确定是由政府买单的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派专职养老护理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服务。对社区行动不便和有特殊需求的其他老年人则实行低偿和有偿服务,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经常组织青年志愿者上门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还对社区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在服务中心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同时还开通了24小时爱心服务热线,让社区老年人随时拨打电话都能享受到全方位的专业服务,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帮扶”的服务格局,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自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我市出台了对高龄老人实行高龄补贴,但规定是90岁以上老人才能享受,享受补贴的人数不多。二是投入资金较少,由于财政困难,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及设施的投入甚少,满足不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三是没有固定场所,绝大多数社区的办公场所都比较狭窄,甚至是借用或租用,也就谈不上有固

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更谈不上服务设施。因此,我市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只能为老年人提供一些上门服务,无法开展其他项目,工作起来难度较大。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无力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五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素质不高,待遇较低,工作不安心,不利于专业化发展,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难以开展。

对于养老金业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20xx年主要工作

1、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共133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干部212人,合同制工人974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99人,离退休人员45人。参保工资总额1748.88万元,全年应收养老保险金424.0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332.27万元,实际拨付万元。截止十二月底完成万元,收缴率为。拨付离退休职工养老金233.29万元,拨付率为100%,滚动结存万元。

2、规范缴费流程,严肃缴费纪律

在基金收缴过程中,我们根据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类型,运用不同的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一是根据各单位参保对象的人数和工资状况制定了基金收缴拨付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塞政发(20xx)09号文件下发各有关单位,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取得财政部门配合,把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直接拨入养老金专户;个人缴纳部分,由我办专人在收费大厅负责征收,交入养老金专户。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缴费流程,严肃了缴费纪律。安装了陕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社保机构管理系统软件,实行了窗口统一缴费,做到财务会记记账、收费员及个人三联票据规范统一。方便了缴费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3、加强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作

在基金财务管理上,我办一是严格执行《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保证基金足额及时入帐,绝不发生挪用挤占现象,同时所收养老金全部存入在财政部门设立的机关事业养老金专户,实行财政监督管理,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从而保证了财务制定的严格执行和基金安全有效运作。

4、认真做好台帐及《手册》的填写工作

《养老保险手册》是养老保险对象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原始凭证,也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依据。为了使参保人员对其缴纳基金有证可查,享受待遇有据可依,在力求做到清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对所有参保人员20xx年基金台帐和《手册》进行了填写、整理、归档,并对新增和未注册人员进行了登记注册。及时准确地报送了各项报表。在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计工作评比中获得二等奖。

5、加强学习,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20xx年,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面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活动坚持把党员学习放在首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培训、组织辅导等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精神,学习廉政法规及中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了党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单位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包扶谭家营管委会西庙沟村,共投资3.25万元帮助贫困户发展主导产业,建果园、购买果树专用肥等农用物资。在开展县城环境卫生整顿中,共投资1.5万元粉刷居民住宅楼墙体和围墙面710平米,清运建筑垃圾和卫生垃圾3.5吨,粉刷树木30多棵。

二、存在问题

1、全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仍在试点运行之中,尚未达到省级统筹,给实际工作带来操作难的问题。

2、库存基金由财政统一管理,存在着基金开户银行随意性问题。

3、财政配套基金存在不足额到位的问题。

三、20xx年工作要点

1、积极探索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新路径。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

3、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扶贫包扶村的各项工作。

对于养老金业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一年来,__敬老院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好老人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五保工作健康发展,使全院五保老人的衣、食、住、医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正常化。现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建章立制,进行规范管理

在加大软硬件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人性化管理。

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以制管院,在广泛征求供养对象基础上,制定了院长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值班制度、吹事员岗位职责、敬老院老人管理规定、食堂管理制、财务、卫生、医疗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二是强化院务管理,为确保院内规范有序运作,实行民主管理,挑选有行动能力的老人,成立了财务小组、伙食管理小组、卫生小组、院务管理小组等,负责敬老院日常事务管理和参与重大事项决定,同时负有监督院长及管理人员工作职能,并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放在首位,针对院内供养老人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展开讨论,商量对策,在学习探讨中提高服务能力。

二、强化服务,营造温馨环境

为改善五保老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__敬老院始终把服务工作放在首位。一是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每年为院民购买夏、冬两季全套衣物两套,又统一购买更换了新床及床上用品。二是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美化,栽花种草,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院内环境得到进一步整洁和美化。三是竭力服务老人生活起居,千方百计满足老人的愿望,全力做好老人服务工作。

根据老人特点,在食谱方面做到晕素搭配,对患有疾病的老人,专门安排人送饭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危老人,不厌其烦,精心伺候。每逢节日,都为老人准备丰盛的菜饭。四是注重老人健康工作,每年均组织1至2次健康体检,统一为他们购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病打针吃药只需记帐,如遇住院还派专人照料。

三、强化管理,保证健康发展

建立五保老人个人资料档案和健康档案,做好五保老人跟踪服务。通过建立、键全和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落实,大家都基本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具体供养服务工作,值班管理人员每天早、晚按时到供养老人房内巡查老人情况。对行动不便、重病人送医送药到床前,对危险病人及时反映及时送医院医治,使病人尽快得以恢复。膳食管理方面,安排好每星期菜谱,搞好厨房卫生,妥善保管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护理卫生管理方面,保持老人房内清洁,定期为老人床被单。对残疾老人端饭菜,定期给他们理发。安全管理方面,长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规范用电用火,制定了外出请消假制度,院内安装了监控探头。每个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分工、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程序明确、运转灵活、工作高效,对存在问题彻底解决。



对于养老金业务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20xx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我乡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我们乡村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责任明确。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社保作为全乡三大中心工作来抓,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中层干部办样板村、包村干部、村干部办样板组的办点示范工作措施,定时定责。各办公室为单位捆绑考核,激励各办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乡干部和村干部不分白昼地走组串户,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办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征缴进度,进行督战。农保工作得到了乡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乡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奖罚分明,影响考核。乡党委政府把农保纳入乡、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完成任务的村,给与一定奖励。

按参保条件规定,外出打工已参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不予再进,另外公安数据中还有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人员,此部分人员也是无法参保人员,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加上外出务工人数较多,有的根本联系不上。但全乡上下克服种种困难,乡、村干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收缴保费。乡人社中心严格把关绝不允许非农户口人员都上报参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条件不予参保,给村干部和村民解释,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卡关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 100%符合新农保的参保条件。

我乡人社工作主要是两个人负责的,而新农保工作具体业务工作仅由x人完成。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里,我们先已完成了人员录入,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有时为了一个人的资料不齐全,我们要打电话通知村级联络员,要求资料报送齐准,村干部更是顶着烈日,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农保站之间,为的就是将每一个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目前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在有秩进行中。

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外地嫁入我乡的人员、特殊参保人员、参保费数额不对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但是这个更改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项手续协调,相对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多,要求业务员思路清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为防止打印票据后难以修改,我乡在录入名单后又返回各村,要求各村认真核对信息,错误的信息将报县、省有关部门修改。此外每月全乡都有密码遗忘、农保卡丢失人员上报,每月都有年满xx岁人员需要去查询上报,每月有死亡人员待遇需要暂停或中止,并报相关资料,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年性的,常年性的业务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确,我们根据上级指示,定于每月20日前定期报送xx岁到龄表格和死亡表格。全乡新农保工作每月发放准时到位,让老人每月按时拿到钱。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农保等各项业务工作,尤其是社保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更加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黄湾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于养老金业务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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