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 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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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施、市、县)区域总经销商,全面负责甲方产品___________等品牌安全套在该区域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2.甲方要求乙方首批进货不少于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保证合同期内向甲方总回款额不少于______________元,月平均回款额不少于______________元。

3.甲方按区域总经销价向乙方供货,具体价格见附表。

4.货款支付方式:_________款到发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办理第一批提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权。

5.交货验收地点为甲方仓库或款到后由甲方发货至乙方所在地区的火车站或汽车站。其中长途运费由甲方负担,短途运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经营甲方系列品牌安全套的经营活动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具有追究责任权,情节严重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并提供产品销售所需要的相关证件。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直接向乙方总经销区域内其他客商供货,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有对甲方系列品牌安全套的自主经营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具有追究违约责任权,情节严重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应努力做好甲方产品的宣传和销售,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和销售情况。

3.签订合同两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终端市场80______%的铺货率,两个月后,甲方进行市场调查,乙方必须提供供货下级经销商及终端明细。

4.乙方保证不向总经销区域外其他区域发货,如有窜货行为,按窜货金额5倍以上给予处罚,并且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代理权。

5.乙方在给甲方付款时,必须把货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卡号,否则造成货款流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甲方货款中借支给甲方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换货及退货的有关规定

1.乙方在所有甲方产品范围内,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可向甲方申请货物调换。例如可用甲方产品'十二只太阳帽'避孕套产品换成同一品牌产品'二十只装水溶性太阳帽'避孕套。

2.双方在合同解除时,甲方在为乙方降低经营风险,实行可退货制度(不包括首批进货),但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合同解除前一次购货总值。

3.乙方须保证退换货物的申请日期距货物的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并确保产品品质与包装外观完好无损,不影响产品的第二次销售。

4.在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现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甲方确认乙方恶意窜货达2次以上。

2.乙方擅自以低于产品总经销价格向外供货,造成市场混乱。

3.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指定回款月平均数的70______%。

4.甲乙双方对自身权利和义务有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

六、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经营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任务,并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并在半个月内清理双方所有债权债务。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触犯法律责任,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进行首批提货后即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事宜: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市____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法人:________法人: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章:______签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二

购买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供货内容:详见附表

二、质量和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产品标准)并且证照齐全。如在正常使用和治疗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经相关部门鉴定属实,乙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货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货源,保证按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库房,经双方清点后验收入库。

2、货物的运输、搬运(包括从甲方所在地的货运部到甲方库房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高值医用耗材实行临时送货制,原则上甲方库房不留库存。某些品种也可实行寄销制,乙方可寄存一定数量的货物在甲方库房,每隔规定时间段(如一个月、一季度或一年等),乙方自行到甲方库房核实货物使用情况并补充货物,按实际使用数量开票结账。

四、验收方式:货到当天内双方以产品说明,合格证书等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经核对无误,以甲方收到发票时间为准,甲方在三个月内以电汇方式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高值医用耗材以使用数量开票入帐付款。

六、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另行议价。

八、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在本次招标期内有效,下次招标后自动失效。如果执行期间,乙方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违反廉洁协议,产品质量不合格,送货不及时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廉洁承诺协议书和质量保证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三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__]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__]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__]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近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平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平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关于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

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十八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关于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五

致: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作为生产(产品名称)xxxxxxxxxxxx(可另设附表)的企业(生产企业名称):xxxxxxxx,xxxx现以我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参与20xx-20xx年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

根据《20xx-20xx年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采购文件(采购文号:hzhccg-20xx-1)》的规定,一旦中标并依法签订供货协议后,我公司保证:上述产品的生产标准达到产品执行标准;在采购期内,保证向该企业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我单位保证出具的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真实、合法,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保证书有效期限为:20xx年x月xx日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

生产企业名称:xxxxxxxx

经办人(签字):xxxxxxx

经办人联系方式:xxxxx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关于医疗危机化解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共赢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承诺,按乙方的经营范围,甲方在乙方处采购的医疗器械,包括血糖试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及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 对于医疗器械,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及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服务,若出现三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乙方负责更换同类新的器械,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血糖试纸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若超过期限,乙方不负责任退换。

第四条、 甲方所需产品,应提前3—5天告诉乙方,乙方按规定时间将货送到甲方手里,并开出机打税收发票。

第五条、 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甲方收到产品后,应立即验收,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报。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三个月结一次款,不得拖欠,汇到乙方的账户上。

开户名:账 号:

附:雅安市壹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雅安市壹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雅安市壹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地税税务登记证

5:国税税务登记证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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