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住房保障制度的看法(5篇)

  • 上传日期:2022-12-28 04: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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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保障性住房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0号)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 我方在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在截止投标之日止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0号)文件规定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我方在承包的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由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予划支,已先予支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在接到先予支取通知之日起30天内,我方向指定的银行交存已先予支取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的2倍工资保证金。

4. 如我方不按规定执行,发包人有权取消我方承包资格。

报价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对于保障性住房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年多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及分管校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文件和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及中心工作,按照学校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及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后勤的实际,以校园环境的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部拨修购专项、国债项目及学校项目等维修工程;进一步强化全处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及服务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拟定了«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经校党委讨论通过。

2、积极会同财务、人事、审计等部门完成了后勤各服务项目的经费测算工作,为物业、公寓、环卫、绿化实现拨改费制定了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考核细则。

3、拟定了后勤各类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文本;并建立了各类服务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

4、草拟了物业管理、公寓管理、饮食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电管理等管理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监督检查办法,待学校批准后实施。

5、与宁国路街道军区社区委签订《工业大学 门前三包 及卫生委托管理协议书》,解决了校西门宁国路脏、乱、差的问题。

1、完成了北区西院变电所建设和北区西院集资建房场地拆迁等项工程;完成了北区东院变电所建设的规划、方案拟定、工程设计工作,现正在实施 两电分离,一户一表 改造工程,该项工程将于x年6月底完工。

2、聘请专家会同x市建委、市排水办、市防洪办、市政设计院等单位完成了月光花园住宅区遭受水灾原因的调查分析,并已争取x市建委投资建设排水泵站,以彻底解决因马鞍山路建设导致月光花园排水问题,该项工程已经实施,将于x年10月完工,并且今年汛期前的防洪预案及措施已落实,确保今年不受水灾。

3、组织完成了科技楼、实验楼的电梯维修保养并与菱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x年维修保养合同。

4、组织完成了北大门两侧、东西马路、学生区休闲广场(明德园)、主楼南北广场、五七路两侧、南一路、9号楼北侧、东教学楼等绿化恢复改造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建筑艺术学院迎评的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正在实施学生公寓3#楼北的绿化、美化工作。

5、组织完成了南校区三号无塔供水泵站进水管扩径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及学生生活区、教职工生活区部分楼栋的上下水改造工程。

6、组织完成了主教学楼北广场、东大门及道路、东教学楼、电教楼、电机楼、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楼等维修改造项目;完成了西马路、南一路人行道、东马路、香樟路、东一路、三四路、中轴路和逸夫楼消防通道等改造与建设项目。

7、组织完成了南一路供电线路空改地、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电力设备更新、管理学院楼内电线路改造等电改造项目;完成了机械楼、图书馆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8、圆满地接受并通过了财政部国债项目检查组的检查,完成了部分工程项目调整计划的办理报批手续及延伸项目的实施工作。

9、完成了逸夫楼启用前的设施完善和功能改造工程。

10、完成了机械楼、电机楼、实验楼、土木楼、月光花园6#、7#楼、北区9#楼等楼栋屋面防水工程项目,总面积达14000m²。

11、完成了材料楼、科技楼、材料实验室、北村三栋住宅楼增面积、机械楼南楼加层等改造项目的方案草拟、论证、设计和预算工作;启动了西教学楼、行政1#、3#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方案草拟、论证、设计和预算工作;实施了校园网络部分线路改造和建筑与艺术学院实验室改造、网络机房抗静电地板的安装工程项目。

12、组织完成了非典时期环境治理和暑期供电等应急工程项目和其它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13、完成了x年度部拨修购项目的申报工作。

1、办理并发放了1900多户房产证发;完成270多户房改房(9栋)的资料整理及房产证办理工作;同时办理了1154户分户土地证。

2、完成了部分集资楼(共9栋)的办证资料的整理,待报产权处办理房产证;完成已建10栋集资房办证资料的前期准备工作。

3、暑假期间办理了青年教师住宿调整及住宿家具的配备工作,提出了学生公寓和青年教师公寓的建设规划建议。

4、启动了北区西院全额集资房的建设;完成了藕塘地全额集资房建设的方案论证、报名、缴款和打分排序办法及挑选房号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完成了参加北区西院、藕塘地全额集资人员挑选房号的工作,为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了条件。

5、完成了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及在读博士等人员的住房情况摸底工作;完成了800多名70岁以上离退休人员和1999年10月18号以后去世的教职工住房情况的摸底造册工作。

6、向教职工积极开展国家住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整理和连续刊登了《房改政策问答》。

7、完成了南区、北区、翡翠湖校区的租住公有住房人员及新进青年教师住房的房租收缴工作。

8、完成了x年近280名新进青年教师和引进的40多名高层次人才的安置工作。

9、完成了西村、老幼儿园部分平房的拆迁工作,并对拆迁户进行了妥善的安置。

10、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完成了近30套周转房的分配工作,并和有关住户签订了租住的 协议书 。

11、完成了租住 豪华大厦 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根据《c市居民最底生活保障暂行规定》的要求,按季度审核辖区特困户、低保人员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造册,并送市有关部门落实低保金。 2、根据市劳动部门规定,对辖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和特困户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名单送街道和区民政部门,以帮助失业人员联系推荐就业。

3、按新户籍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提出迁出、迁入申请的居民进行调查、审核,并将有关材料送宁国路派出所。

4、协助人武部门完成了x年度新兵政审及优抚工作。

5、完成了本年度婚姻、计生、老年证及残疾人管理审批、造册、证件发放工作。

6、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完成了校内失足青年、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和民事调解工作。

7、完成了南、北校区居民和流动人口城区住户登记卡和计生信息卡填报、整理、归档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全校区土地、地界复查工作及寒暑假学生售票、毕业班行李托运工作。

对于保障性住房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指导思想

以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保障差异,提高农村的保障水平;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重点,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树立劳动保障队伍好学、团结、敬业、亲和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我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推进新增就业岗位,确保新增本地劳动力就业岗位3万个,其中非农就业6000人,城镇失业登记数控制在市政府规定14430个以内。

2、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其中本区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3000人。

3、自主开发30个青年就业实习基地,实习人数达到20xx人。

4、新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800户,新增就业岗位20xx个,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为企业40户。

5、进一步加大"镇保"推进力度,年内争取全面完成原镇、村办改制企业由"农保"向"镇保"的转移工作,"镇保"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

6、逐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养老生活费标准,适当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费补贴,减轻征地养老人员高额医药费负担。

7、进一步扩大"综保"覆盖面,"综保"参保人数38万,月均参保人数33.93万。

8、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促进就业方面:

1、推进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细化和推进"双困"人员就业援助、非农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招商引资与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就业政策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深化新增就业岗位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

2、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建成区域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提高就业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成职业介绍分中心浦江职介所,加强"世博"动迁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职业指导"进社区、进学校"工作,扩大职业指导范围,提高职业指导质量。

3、培育创业氛围,推进以创业促进就业。

制订和落实适合我区特点和促进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业难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志愿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开业指导工作和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开业指导和融资贷款服务。

4、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以培训促进就业。

完善我区的职业培训网络化建设,开发适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劳动者需求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针对青年失业群体,开发青年就业实习基地。推进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用工单位"下单"、培训机构"接单",政府"买单"的订单式培训,使企业的用工需求与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紧密联系。

社会保障方面:

1、梳理和分析社会保障历年遗留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注重了解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梳理社会保障遗留问题,重点解决本区部分"农转非"人员的"纳保"问题;研究分析市级涵养林、片林、吴泾化工区环保项目等征用地人员的社会保障"纳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2、建立农民和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金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规范农保基金和征地养老资金的征缴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保值;探索建立农民和征地养老人员养老金的合理增长机制,重点提高高龄无保障、低保障老人的保障待遇;建立征地养老人员高额医药费的减负机制,提高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水平。

3、进一步推进"农保"向"镇保"转移工作,提高农民社会保险层次。

继续做好征地农转非的审核申报工作,尤其是要积极配合做好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开发过程中农民的落实保障工作;深化镇村改制企业从"农保"转入"镇保"的政策宣传和推进工作,研究制订相关的配套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平稳;开展农保区级统筹方案的调研,设想于年起将务农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全区统一的征缴和发放标准,切实提高农副业从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4、进一步做好"综保"扩覆工作,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针对本区来沪从人员的不断增加的现状,进一步加大"综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资金的征缴力度,维护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拓展"综保"卡的服务功能,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保障服务。

劳动力市场监管方面:

1、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积极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深入社区和企业举办现场咨询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实现我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坚决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重打击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实施分片集中监察以及开展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研究制订诚信企业的评定标准和激励政策,提升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责任意识。

3、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加强对企业改制转制、动迁、裁员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动态的跟踪和指导,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争议;创新劳动仲裁机构的运作机制,提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推广区、镇、村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加大劳动关系调解力度。

4、深化劳动力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积极推行劳动力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口受理"模式;建立行政执法事务部门内部抄报和外部通报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动用工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责任制,稳妥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及时预防和化解突发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队伍建设方面:

1、深化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争创文明行业。

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昂扬满腔热情、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和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实施政风行风建设和督查并重,开展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加大对典型情况的通报力度和对查实问题的处理力度,努力形成政风行风、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努力争创文明行业。

2、深入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

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营造干部队伍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队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着眼于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整合局系统人力资源;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就业援助员、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队伍形象。

3、进一步健全法制机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通过业务素质考核等措施,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实效。

四、项目与课题

(一)项目化推进工作

1、拓展就业服务渠道,建成区、镇、村(居委)三级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就业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2、加强"世博"动迁居民的就业服务,建成浦江镇职业介绍所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就业科、浦江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和质量,创建本区青年实习基地

牵头部门:职业技能开发科

主要配合部门:就促中心、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4、规范企业参保形式,推进农村改制转制企业由"农保"向"镇保"的转移

牵头部门:社会保障科

主要配合部门:农保中心、各镇农保所

5、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劳动合同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区劳动仲裁委办公室(劳动关系和仲裁科)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镇、街道、莘庄区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6、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推行区、镇、村劳动争议三级调解网络建设

牵头部门:区劳动仲裁委办公室(劳动关系和仲裁科)

主要配合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7、增强企业用工诚信意识,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机制

牵头部门:局监察科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仲裁科、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8、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分级分段责任制的实施

牵头部门:法制办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9、加强农民工的服务,综保卡试行健康体检项目

牵头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

(二)调研课题

1、虹桥交通枢纽地区征地农民就业状况的调研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就业科、社会保障科、华漕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龙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区就业援助员队伍状况调研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3、职业技能培训与促进就业结合状况的调研

牵头部门:职业技能开发科

主要配合部门:就促中心、就业科

4、农民工的就业、培训、维权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牵头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职业技能开发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仲裁科

5、进一步拓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渠道,就业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调研

牵头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

主要配合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6、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情况、分类指导情况的评估机制的调研

牵头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主要配合部门:监察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7、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工工伤认定的信息化建设的调研

牵头部门:法制办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探索建立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的机制调研

牵头部门:法制办

主要配合部门:有关职能科室

对于保障性住房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20xx年,后勤保障处的工作思路是: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以深化综合改革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以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以推进和谐型、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平安型后勤为抓手,胸怀更高精神追求,确定更高发展目标,树立更好后勤形象,全力打造升级版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一、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和谐型后勤

1、凝心聚力,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系列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完成“”改革和发展规划、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后勤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使思想有新提高、精神有新动力、作风有新境界、能力有新增强、工作有新成效,凝心聚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后勤党委在后勤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意高、教育意义好的最佳党日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转正工作以及党员评议教育活动,以党建带动团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反对四风,大力强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抓好整改方案落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班子成员坚持每周、每月、每学期有计划地到校区、学院察看、调研,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制订《后勤保障处工作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落实《后勤党委关于制度建设的工作计划》,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结办制等工作制度,管理、服务人员实行置牌上岗或挂牌上岗,强化管理,培育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后勤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洁教育,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健全网络,签订岗位廉洁承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校党委十项规定,打造清廉的后勤队伍。

5、促进和谐,做好宣传统战工会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宣传报道深化后勤改革的新举措、重大活动和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大力弘扬先进后勤文化。重视统战工作,通过联系交友、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全力支持“建家”和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四届一次两代会,筹备召开后勤二级教代会一届一次会议。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构建学习型后勤

1、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从后勤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制订后勤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推动员工专业成长,促进后勤事业可持续发展。

2、围绕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以“团结和谐、务实清廉、开拓创新、争先进位”为目标,继续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细化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不断提高班子的集体领导效能,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同心同德共同完成任务目标。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科级干部培训班,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管理能力、执行力。

4、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在各中心推行“职工文化学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员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加强骨干队伍建设,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合理定员定编,增强发展后劲。加强对非编员工的人文关怀,规范用工,和谐用工,提升归属感。

三、深化综合改革,开展“双创”活动,全力打造服务型后勤

1、按照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把改革工作贯穿后勤工作的始终,以改革促进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加强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拟定后勤发展规划,明确当前及今后一阶段后勤保障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

2、不断深化后勤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根据后勤岗位特点,按照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总体精神,统一原则,制订业绩绩效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作用。参与扬子津校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服务广大师生。

3、开展“双创”建设年活动。在全处开展创后勤十佳优秀服务窗口、创后勤十佳优秀服务员工活动,做到年初有争创计划、年中有争创检查、年末有争创评优表彰。通过开展“双创”活动促进“三提”:一是规范真诚促窗口服务提神、二是多措并举促维修服务提速、三是打造特色促重点服务提质。

4、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美食文化节、宿舍文化建设月、物业便民月、节能减排月、医疗服务月、幼教家长开放月等系列活动的开展,强保障,惠师生,展风貌。

5、加强高校后勤同行间的交流,参与行业协会的活动,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使服务标准和行业接轨并努力走在行业前列。

6、大力支持并全力做好教育部职工餐厅的服务工作,精心服务,精细管理,树立扬大新形象。

7、强化督查机制,实施量化考核。聘请一批责任心强、敢于直言的督察员和信息员,对后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8、 针对财务人员减少以及核算内容变化的实际,调整岗位分工,加强新版财务软件学习与培训,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评价经济效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9、饮食服务工作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两个”效益为目标,以实行食堂经理负责制为着力点,探索风味小吃窗口经营管理模式,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流程,建立工作标准执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饮食服务中心内涵和综合实力。

10、公寓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公寓“全时服务”机制,完善公寓育人工作模式。配合学工部积极探索把学生宿舍区建设成类似于“书院制”的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的阵地。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文汇路校区、瘦西湖校区、荷花池校区学生宿舍电路改造、空调、热水器安装等工作。

11、物管工作以楼宇管理为核心,推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公共教学楼宇保洁、护卫和多媒体钥匙发放管理。以校园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校园环境责任管理网络,立足长远,谋划校园绿化布局,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12、全面实施老校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配合做好瘦西湖校区、文汇路校区学生宿舍空调安装水电改造配套工作,满足教学科研以及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的用电需求。

13、编制20xx年维修专项计划,加强维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按照新的《扬州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好各项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4、进一步做好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保调研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毕业生、新生体检工作,继续做好专家门诊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5、扩大幼教品牌效应,以“文化建设、内涵打造”为核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和服务质量,促精致和精细化管理。

四、落实节能降耗,加大技改投入,师生共建节约型后勤

1、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以节能减耗、节约增效为重点,构建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节能降耗、合理使用资源的后勤服务管理新体系。

2、 规范制度管理,建立节约型后勤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建设节约型后勤的奖惩、检查、监督机制。

3、 开展食堂“光盘行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加强成本控制,营造校园节能氛围,增强师生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意识。

4、根据《扬州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合理编制并监督实施水电指标年度分解方案,推进独立楼宇水电表的安装工作,实施按责任单位分块计量,确保水电指标包干使用的实施。

5、认真做好节能技改和节能监控体系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水电能耗定期通报制度,促进水电管理的科学与规范,加强水电回收环节基础性工作,促进节约,减少浪费。

6、积极探索符合我校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设立楼宇勤工助学岗,减少人力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推进物业管理机械化操作,添置大中型机械化设备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后勤数字化建设。谋划后勤信息化建设规划,分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师生健康档案体系建设工程,教职工体检信息实行网上查询,医疗收费与校园一卡通对接;饮服完善“高校后勤采供与核算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内部监控力度;建立公寓管理学生信息库;逐步建立水电管网、维修工程数字档案;发挥处网站功能。

五、落实岗位责任,健全安全网络,合力创建平安型后勤

1、抓好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产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平安后勤。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与防火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挂钩制度。制定和完善处内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制度保障。

3、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员天天巡查、分部负责人每周检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每月检查、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4、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意识。

5、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发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执行《江苏省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推动学校爱国卫生运动。

对于保障性住房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2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煤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3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4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5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6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7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0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2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4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5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6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7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安全操作技能。

第48条公司实行安全生责任制,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9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下井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携带急救器等;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爱惜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进入公司大门禁止吸烟。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53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4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6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不穿矿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非生产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9)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烟区吸烟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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