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 化解医患矛盾的论文(8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23:25:40 |
  • ZTFB |
  • 8页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1.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素质和法制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夯实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

2.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4.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要分步组织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要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1.学校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2.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情况和日常教师值班、节假日行政值班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3.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有关部口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加强教师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处理师生中间的矛盾纠纷。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在奋力推动改革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维稳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矛盾纠纷化解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全力攻坚信访积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矛盾纠纷转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十九大”期间,我市未发生进京非访、集访、个人极端行为及舆论炒作事件,成为全省唯一进京非访零登记的市,也是全省唯一连续两年进京非访零登记的市。

一是落实接访时间。要求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二是落实接访范围。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三是落实接访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把信访工作责任挺在前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问责的责任体系。突出“五包”(包掌握情况,包研究处理,包思想疏导,包解决问题,包息诉罢访)责任全面落实,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落实好维稳第一责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多做矛盾“终点站”,不做问题“中转站”,亲历亲为解问题,响鼓重锤保稳定。近两年市领导到市信访接待中心参加信访接待146人次,接待信访群众298批590人次,加大了积案化解力度。

一是聚焦重案化解。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百县千案”全部是层面信访问题或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聚焦一些长期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对其他重大信访案件全部按照“一个案件由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包案、一个案件成立一个工作专班、一个案件一套化解方案”的“三个一”要求,推动案件及时就地解决。二是明晰重案化解责任。包案领导要做到“三亲四包”,即亲自实地调研、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组织会办,并形成会办纪要,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办理化解、包吸附稳控,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重新界定和明晰责任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对有责任交叉的,建立协商会办制度,实行相关地区和部门联合现场接访,逐步解决历史积案,实现大头落地。三是实行“重案周周调”。建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市信访联席办名义每周会办一次信访积案工作制度。按照有理解决、无理终结、违法处置的要求,着力解决重点信访积案,切实发挥好信访联席办在调处化解信访积案方面的职能作用。

先后组织信访积案“百案攻坚”、“信访案件化解突击月”、专项治理行动和“百日千案专项化解行动”,对上级交办和自排的信访积案及突出问题2400多件,集中时间、包案化解,规范处置率90%以上、息访率85%以上。

一是健全应急处置舆情研判。在市、县、镇三级强调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指挥协调能力。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特别是对网络舆情焦点,高度关注、密切跟踪、积极应对,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二是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实施前后方联动控访,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统筹部署、靠前指挥。后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启动涉稳信息日报告制度及每日综合研判机制,对重点人逐一明确稳控责任、落实稳控措施,立足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上交、信访上行。前方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

负责,实时查找失控重点人,加强重点部位值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劝返工作,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前后方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前方一旦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防止滞留滋事;后方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以防发生倒流。三是加大管控打击力度。加强重点群体、重点人头管控工作,扎实过细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坚决防止到省规模集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对恶意进京非访、到省集访滋事的信访人,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处置一个、震慑一片、稳定一方。今年“十九大”期间,对排查出的168名信访重点对象,逐一明确稳控责任、制定稳控方案、落实稳控措施,确保吸附在当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一是层层传递责任。基层信访工作关键症结在问题不解决,根子在解决问题的责任不落实。我市形成了基层接访处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既要求市、县领导干部主动担起责任,又把责任传递到基层各个环节,推动从上到下、层层级级都把责任扛起来,确保做到“五个100%”: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党政领导必须100%包保稳控到位,对诉求合理部分必须100%兑现解决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必须100%合理救助到位,对无理信访事项必须100%终结认定到位,对违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必须100%依法处理到位。

二是组织干部下访。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任务,我们将组织干部下访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安排,把干部下访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推动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观念,学做群众工作。凡是机关、部门、单位拟提拔使用的各级别干部,原则上都应有下基层工作的经历,以此强化干部从基层培养、人才在一线成长的鲜明用人导向。去年,我们组织市、县两级机关年轻干部开展驻村下访活动,选派11个工作组、50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全市502个重点村(社区)驻点下访,要求做到“五带”:带着责任为党工作,带着感情走进群众,带着真情化解难题,带着热心服务群众,带着觉悟树好形象。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下访干部走访群众26万余户,组织宣传2700余场次,化解矛盾4100余件,帮助筹集各类帮扶资金1100余万元。去年以来,全市4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接待群众8000余人次,处理信访问题5600余件,从源头上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缠访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访零距离”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建设,集信访投诉、查询、服务、跟踪、监督、评价、考核于一体,实现市县镇三级互联互通。推行有访必接、接后必办、办后必复、复后必查、异议必应的“五必工作法”,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

,全市初信初访调处率达72%,控减越级上访成效显著。同时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推广立、听、审、测、评、化、跟“七字稳评法”,提升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水平。

一是完善督办制度。坚持把督查督办作为推进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为确保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有效运行,我们按照《江苏省督办信访事项办理规范》要求,从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入手,形成了从立案、交办、处理、反馈、审查、督查、上报等一整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市信访局督查工作规范》、《**市信访局办案工作规范》等制度。采取滚动排查、定期交办、持续督办、每期通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责任。对“钉子案”、“骨头案”进行约谈督查,约请包案单位主要领导和包案责任人,当面交换工作意见,告知中央、省、市对积案化解工作的要求,促其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更加扎实,尽早化解积案。二是

实行“一函两书”跟踪督办模式,对需要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时发交办函;对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困难帮扶不到位的发放整改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承办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改报告书,并通过明查暗访,实行跟踪督导,做到没有回应不放过、措施不实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同时,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化解处置不规范、不到位而引发群众重复信访并造成影响的,联合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立即启动调查问责。对各地督查办案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省、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通过逐级自查、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互相评查相结合,进行对标找差,合理运用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对各地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情况实行列表式通报,即将各地县处级包案领导列成名册,对包案数、化解数实行滚动式通报,通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送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位推动积案化解工作。

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机制,不仅成功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还强化了各层各级维稳责任,锻炼了干部作风,夯实了基层基础,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当前信访矛盾依然易发多发,我们将牢固确立底线思维,强化法治观念,创新思路举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方式方法,着力构建信访积案化解长效机制,努力为全市社会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切实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与稳定,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司法所、各街道(乡镇)、各级调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各级调委会要动员和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要进行重点排查,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法集资、邻里纠纷、拆迁安置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落实到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重点纠纷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海鱼事调处工作和警调、诉调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级调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结合审判案例、调解案例,寓政策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于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方面查找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的途径,拿出解决的措施,明确解决的期限。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能够当场调结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干部、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

(二)畅通信息渠道。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通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触角延伸到辖区的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要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重大纠纷直报、纠纷调处督办等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提出预警工作意见,向党委政府报告,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要查漏补缺,做到不留隐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请各司法所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局基层股。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保证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学校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学校信访工作的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按照《信访条例》,根据市县教育局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

成立花梨乡中心小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正康副组长:应胜伟李启明

成员:李雪翔赖惠明雷阳春陈敏童卢君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待信访工作,把教职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疾苦放在心上。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保证及时、正确处理教职工、学生及学<>

<>

加强沟通,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抓好宣传引导,使不违法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上访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各处室、各年级组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应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强化措施,组织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健全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和解决,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

<>,按照法律、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本处室、本年级、本班,绝对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年级、班级发现重大信访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信访领导小组报告,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相关信访信息,同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维护好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破坏捣乱。

<>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学校各部门、各教职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1、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校园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2、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

1、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

<>信息报送务必“快、准、实”。如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师生重大思想苗头、重大灾情和疫情等紧急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当今社会,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牵扯,体制改革、企业改制、政策转型、社会结构变动、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不断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既有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富”和“后富”之间的矛盾;也有因经济社会转轨造成的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还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社会保障救助等政府职能不到位有关。

目前,民间纠纷的主体更多地由公民与公民之间,向公民与经济组织之间、公民与基层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扩展;民间纠纷的内容也由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婚姻、继承纠纷或邻里之间简单的侵权、债务纠纷,发展为合伙投资纠纷、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城市建设噪声扰民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拆迁征地纠纷、村务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在总体上呈现出非对抗性质的矛盾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矛盾纠纷日趋错综复杂;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纠纷矛盾冲突表现的形式和外在激烈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化解这些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有所差异。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理、调解等涵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该机制中,各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各自独立运行,而且在功能和体系上可以互补衔接,形成动态的程序体系和运作调整系统,得以满足不同性质、类型和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及冲突的复杂性更为明显,由此决定了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以“仲裁”和“调解”为主要组成部分,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因其具有灵活性的优势得到了民众的认同,但因其不确定性又使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规范性的要求。为了克服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充分发挥其优势,经过近年来的逐步探索,我国有针对性地把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纳入了法律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已基本实现与诉讼的良好衔接。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各类调解和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进行了规范,允许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调解协议,克服了调解协议不能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不足,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作用。2011年1月,《人民调解法》实施,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依据,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在技术层面的衔接。

面对日益增多的繁复的社会矛盾和由此产生的化解需求,司法机关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从未停止。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指出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对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民事审判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主要体现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刑事司法领域,则表现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提出和贯彻。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刑事审判中也必须重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各地司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比如尝试刑事和解制度、引入社区矫正等。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尚不完整、系统。虽然近年来《人民调解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在法律层面已经没有问题,但人民调解、仲裁等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体的分工和作用的领域仍不清晰,存在着程序设计和职能替代上的重复,导致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医疗事故纠纷解决中既有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在当事人之间认为造成了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冲突和不信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首先是要进行劳动争议的仲裁,不服仲裁后还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造成了仲裁和诉讼的重复。法律程序设计上的不完善是造成近年来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实现的社会目标尚不够清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应当以“为民”、“人本”理念为基础,以能否体现人民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优劣判断的重要标准。在司法与政治关系密切的背景下,实践中很难界定何为司法应当追求的社会目标,何为政治应该实现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正确理解“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精髓、深刻领会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功能的内涵,否则就会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产生消极影响。

灵活调解与依法调解之间的冲突依然未得到很好的平衡。注重灵活性、不拘泥于法律法规是人民调解的独有优势,而依法调解是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如何平衡好“灵活”与“依法”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因为必要的上位法依据缺失,地方司法机关进行的某些探索是否突破了现有法律仍存在不少的质疑。比如,各地法院开展的委托调解在《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中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地方司法机关实践中各自为政造成司法不统一。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对纠纷化解方式尝试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各地司法机关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但也应当注意由此带来的对司法制度统一性的冲击。以刑事和解为例,有的法院主张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被告人真诚悔罪,即使是故意杀人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只能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这种情形对司法制度的统一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对司法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起到了负面作用,终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坚持以法治为轴心,完善相关立法。笔者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在原则部分加入符合“为民”、“人本”理念的规定。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明确引入成熟的、正确可行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各地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依法化解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既合法理又兼顾情理。

强化和发挥各种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对现有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进行合理的分类分工,实现各种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过渡和衔接,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既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也必须要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动摇。笔者建议,建立由政法委综治办、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可变性、动态性、复杂性的特点,互通信息、通报案件、分析探讨,使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增强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见性,以便有利于采取有效的矛盾疏导和防范措施。

集中优势司法资源,群策群力,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的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案件占有较大比例,这部分案件的有效化解,无疑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功能实现的重要体现。要提前预防信访苗头,及时化解当事人积累的怨气,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把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通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畴,及时催办督办并定期通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分析反馈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治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发展动向,对各类动态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分析预测并作出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全乡信访稳定工作,确保2012年“双节”及省“两会”期间稳定,防止发生到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现制定如下防控措施,具体方案如下:

以集中排查为基础,以开展领导大接访,落实领导包案为有力抓手,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原则,紧密联系我乡工作实际,集中化解信访矛盾纠纷,预防新的矛盾和问题发生,畅通信访管道,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认真、严密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坚决避免发生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非正常上访。

成立“双节”及省“两会”期间信访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1、高度重视。务必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2、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在“双节”及省“两会”等敏感节点前开展全方位、地毯式、自下而上的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排查要面面俱到,不漏人不漏事,不留死角死面,特别是对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和信访积案,要重点排查,逐一梳理,深入分析研究,切实做到对本校情部明察秋毫,了如指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梳理出重点,落实领导包案。对重点隐患和重大问题,将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亲自跟踪督办。对未排查出的信访人员,在“双节”及省“两会”期间发生越级上访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进一步加大领导接访力度。坚持领导接访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诉求管道。坚持每天安排一位中心校成员全天侯接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访的,可由其它中心校成员接替、轮换,但决不能空缺、脱岗。同时结合实际,开展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下行走访等多种形式的领导接访活动,敞开大门、畅通管道。对大接访中教师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真解决问题、真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接访一批、解决一批、化解一批、稳控一批、息访一批。最大限度地增加主要领导接访密度,最大限度地畅通信访管道,最大限度地解决信访问题,把大多数上访群众吸附到大接访活动中来,减少越级上访的发生。

4、进一步加大包保化解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领导接访事项和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隐患,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履行“六包”责任(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包劝返)。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政策认真解决落实。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关怀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主题化解医患矛盾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