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 康复作业治疗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17: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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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一

2. 基本功扎实的你若再主动些,会更好!

3. 深受老师喜欢的你最近进步可真快!要继续噢!

4. 我相信你,一定会努力的!你一定不会让老师失望对吗?

5. 你是我心中的天使,我希望你可以飞得更高,更远……

6. 你的作业由灰姑娘变成了漂亮的公主!

7. 你的不懈努力换来了老师和家长的笑脸,你永远都是我们心中的骄傲!

8. 作业要“保质保量”,希望下次你的作业既保质,又保量!

9. 课下的你“生龙活虎”般活跃,希望你课上的你活跃得如龙如虎,活泼的你挺可爱!

10. 在老师心目中,你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一定要坚持哟!

11. 只要你能再认真些,你就会成为最棒的!加油!

12. 今天的欣喜,就是来自于你的进步!

13. 再细心些,会更好啊!

14. 明天会更好,相信自己没错的!

15. 你的作文很优美,希望下次能看到更好的文章!

16. 方法太好了!

17. 谢谢你让我知道还有这么好的书法!

18. 可要细心呀!

19. 老师相信你肯定有高招!

20. 你准行!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二

1. 你想飞可以,但字不能飞出横格去,坚守规距,才能有出息。

2. 你的作业干净、漂亮,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让人看了很舒服。

3. 你的问题提得尖锐,设计的答案,非常准确,希望你继续努力,更上一层楼。

4. 你分析文章,前后透彻,层次分明,能抓住中心,把意思表达出来。

5. 你每次的书写都是那么规范、端正、整洁这是因为你注意到字的偏旁,部署在田字格中的摆放位置,同时也做到了横平、竖直,因此我喜欢。

6. 你联系的实际非常现实,说明你是个爱观察,善动脑的好孩子,老师特别喜欢你一点。

7. 你的字就像你的人一样漂亮,若在书写时,再认真一点,那样会更好,你说对吗?

8. 这次你的作业又错了一个题,但与以前相比,你出错的次数已明显减少。

9. 你本次的作业比上次进步了,但幅度不是很大,望今后加倍努力,老师相信你的实力!

10. 你的作业完成的真好,老师要让全班同学向你学习。

11. 你的作业真是太棒了,书写超出了老师的想象。但不要骄傲,争做最棒的!

12. 你的字写得真棒,继续努力争当全班的“一枝笔”。

13. 你真聪明!看,你的作业没有出现一处错误,而且字写得既规范又干净。

14. 棒!真是太棒了!你的作业书写很好,但要戒骄戒躁,做最好的!

15. 你是一个细心的孩子,你思维敏捷,头脑灵活,这从你的作业中就能看出,如果把字写得更好些,那你就更出色了。

16. 你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学习认真主动,积极思考,大胆发言,课堂练习独立完成,思维开阔,老师很喜欢你。如果你不断努力,并改正有时写错别字的不足,相信你一定是最棒的!

17. 你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小女孩,在学习上,你毫不马虎,书写方面也比以前好,并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难题。

18. 你的作业每次都能按时完成,老师很满意,如果你以后能把字写得更好一些,我会更高兴!

19. 你每次作业都完成的那么出色!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

20. 每次作业都能看到你秀丽的字迹,真是一种美的享受!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三

尊敬的老师:

您好!

很抱歉,您在昨天的时候,这么仔细严谨的布置了我们的作业,但是作为您的学生,我却没有严谨的去完成它。甚至在今天交作业的时候,自己都交不出这份作业来!现在想来,实在是惭愧。

我真的很抱歉,这次的错误,不仅仅让老师发现了我的错误,认识到了我的个人问题!也让我自己的发现了自己的错误!我真的很惭愧,作为学生,完成作业。这不仅仅是义务,更是我们的对自己的责任,以及对老师的尊重!每天讲课备课,有时候还要改卷讲卷。老师的辛苦我们虽不能体会,但也能感受的到。而作业,是老师在百忙之中给我们布置下来的自我学习的任务。为的,还是我们能及时的发现自己的问题,及时巩固自己的成绩!

但是,面对老师辛苦布置的作业,我却没能及时的完成,没能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完,这实在是非常的惭愧。

当然,从这次的错误之中,也能看出我在自己的安排和学习上有着不少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些问题,自己也早就感觉到了一些。可是,自己在过去过于怠惰,即使发现了这些问题,但是却没能来的及改正!给您带来了麻烦,真的抱歉!

首先,自己在个人的管理上是有极大的问题的!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本该积极上进,在学习上努力的前进!不断改进自己,提升自己!但是,在这次的问题上,我是明知道自己有这方面的问题,但是却不知改正!这实在是不应该!

其次,自己在管理上大有问题!课后作业,这本身是我们在上课结束后,自己利用时间,去完成的作业。这就要求自我有管理能力!可是呢,我就是因为没有管理好自己,这才犯下了这样的错误!这真的很让人惭愧!如果我能管理好自己,及时作业写不好,我也会努力的去完成!去做完自己的任务!怎么会让自己最终还交不上作业呢?

最后,就是自己对老师的尊重问题!我知道老师的辛苦,却不知道去珍惜老师的辛苦。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自己应该严谨、及时的完成任务。但是自己却没有做到,这真的是让我万分的惭愧!

我知道,自己这次的错误,必须由我自己改正!我必须及时的去纠正自己!当然,今后的作业,我一定及时的,仔细的完成!希望老师相信我。

此致

敬礼!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四

现在,我怀着悔过之心向您做出深刻检讨,没有完成语文作业实在是我的不对,我错了。

此番周末放假在家里,我心生懒意,两天时间里都没有心思想要完成作业。以至于我返回学校以后,已经没有多少时间用于完成作业,我接着同学的语文笔记也抄袭,字迹潦草,错误连篇,错误发生以后,我自觉愧对于您,愧对于父母,愧对于同学,愧对于学校。经过您的批评以后,我终日愁眉苦脸,以泪洗面,现如今我已剩下这奄奄一息之身躯向您做出深刻反省,如您能够原谅我这一回,势必将是挽救我之灵丹妙药,便可救我于水火之中。

古人云:美女肚中能泛舟。您大人有大量,饶恕我之罪念深重,如果您不能原谅我,我只要任由这忧怨心碎伴长眠了。

最后,我恳请您的原谅,给我一次改邪归正、重新归改的机会吧!

此致!

检讨人:xxx

时间:

检讨书200字 | 检讨书300字 | 检讨书500字 | 检讨书1000字 | 检讨书2000字

检讨书200字 | 检讨书300字 | 检讨书500字 | 检讨书1000字 | 检讨书2000字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五

1 目的

为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起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高起重作业隐患排查、风险控制、事故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及承包商均应遵守。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3.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ghfd-06-tb-08)

3.2 《特种设备管理标准》(ghfd-06-tb-09)

4 专业术语

4.1 起重设备: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4.2 起重作业:指运用各种力学知识,借助各种起重吊运工具、设备和地形场地,根据起重物(或者负载)的不同结构、形状、重量、重心和起重的要求,采取机械起重吊运或手工起重搬运的方式和方法,将物体(或者称负载)从地面起吊(或推举)到空中,放到预定需要的位置和方向的过程,如设备的吊运、锅炉钢结构吊装、主变拖运等。

4.3 起重作业人员:指从事起重指挥、起重操作、起重司索等作业的人员。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 起重作业须具备与所从事的起重作业相适应的起重机械、工器具及其具有相应资质的起重作业技术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司索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需具备与起重机械要求相适应的作业场地,适宜存放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场所。

5.2 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5.3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5.4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5.5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查档案。

5.6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5.7 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5.7.1 手拉葫芦的使用:

5.7.1.1 使用手拉葫芦与电动葫芦前必须进行外貌检查,确认葫芦结构是否完整,无损坏等现象。葫芦运转部分是否灵活、安全可靠,能否正常转动。以及充油部分时候有油等,防止发生干磨、跑链等不良现象;

5.7.1.2 吊挂葫芦的绳子、支架、横梁等,应绝对稳固可靠;

5.7.1.3 葫芦吊挂后,应先将手拉链反拉,让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离,然后慢慢拉紧起吊物件;

5.7.1.4 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芦,应采取垫高措施,避免泥沙带进转动轴承内,影响使用寿命;

5.7.1.5 使用3个月以上的葫芦,须进行拆卸检查、清晰和注油,对于缺件、失灵和结构损坏等,一定要修复后才能使用。

5.7.2 电动葫芦的使用:

5.7.2.1 在使用前,应进行静负荷和动负荷试验;

5.7.2.2 检查制动器的制动片上是否粘有油污,各触点均不能涂润滑油或用锉刀挫平;

5.7.2.3 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倾斜起吊或作为拖拉工具使用;

5.7.2.4 操作人员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并及时消除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正常情况;

5.7.2.5 盘式制动器要用弹簧调整至是物件能容易处于悬空状态,其制动距离在最大负荷时不得超过80mm;

5.7.2.6 电动葫芦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干净;

5.7.2.7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5.7.3 钢丝绳的使用:

5.7.3.1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其强度,一般至少6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做强度试验;

5.7.3.2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应受冲击力,在捆扎或吊运重物时,要注意不要使钢丝绳直接和物体的快口棱锐角相接触,在它们的接触处要垫以木版,帆布、麻袋或其他衬垫物以防止物件的快口棱角损坏钢丝绳而产生设备和人生事故;

5.7.3.3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长度不够时,须采用卸扣连接,严格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吊运物件,以免由此而产生的剪切力;

5.7.3.4 钢丝绳穿用的滑车,其边缘不应有破裂和缺口;

5.7.3.5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钢丝绳在运动中不要和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应与钢边的边缘斜拖,以免钢板的棱角割断钢丝绳,直接影响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5.7.3.6 在高温的物体上使用钢丝绳时,必须采用隔热措施,因为钢丝绳在受到高温后其强度会大大降低;

5.7.3.7 钢丝绳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须加润滑油,一方面可以防止钢丝绳生锈,另一方面,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它的每股子绳之间同一股中的钢丝与钢丝间都会相互产生滑动摩擦特别是在钢丝绳受弯曲力时,这种摩擦更加激烈,加了润滑油后就可以减少这种摩擦;

5.7.3.8 钢丝绳存放时,按上述方法将钢丝绳上的脏物清洗干净后上好润滑油再盘绕好,存放在干燥的地方,在钢丝绳的下面垫以木版或枕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7.3.9 钢丝绳使用过程中,尤其注意防止钢丝绳与电焊线相接触,以免钢丝绳会损坏,影响作业的顺利进行;

5.7.3.10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常注意进行检查有无断裂破坏情况及其是否使用,或需调换新绳,确保安全。

5.8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5.9 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固定后的吊篮等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5.10 起重作业可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吨至100吨;小型:40吨以下。

5.11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吊装应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并按重要程度报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许可不得改变方案。

5.11.1 施工方案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在起重作业前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

5.11.2 进行起重作业前应组织检查。

5.11.2.1 班级自检:

(一)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二)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三)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

(四)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

(五)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及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11.2.2 部门复检: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5.11.2.3 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安健环监察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二)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三)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四)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五)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六)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七)人员分工与岗位责任制;

(八)施工用电必须保证整个吊装过程正常供给;

(九)天气预报情况;

(十)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十一)施工人员、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十二)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

5.11.3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或工程公司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5.11.4 安健环监察部对以上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查进行监督确认。

5.12 在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5.13 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施工前,应使所有参加施工人员清楚地了解吊装方案;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的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5.14 起重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5.14.1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5.14.2 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

5.14.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14.4 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14.5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5.14.6 作业前需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预控措施。

5.15 起重作业中,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5.15.1 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5.15.2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5.15.3 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5.15.4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5.15.5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5.15.6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5.15.7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应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5.15.8 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5.15.9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5.15.10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5.15.11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15.12 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5.16 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5.16.1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5.16.2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

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16.3 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5.16.4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5.16.5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5.16.6 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5.16.7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5.17 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5.17.1 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5.17.2 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5.17.3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5.17.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5.17.5 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5.18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职责

6.1 制度负责人:由公司安健环监察部主任工程师担任,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并确保标准的有效性。

6.2 制度执行人:各生产部门安全专业经理担任,负责本标准的执行及收集对本标准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7 检查与评价

7.1 公司各生产部门每年对本制度的管控情况进行评价。

7.2 公司安健环部每年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8 附则

8.1 本标准由公司安健环监察部负责解释。

8.2 本实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看了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六

甲方:

乙方:

一、 前言

1. 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 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 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 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 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 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 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物件安全

1. 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 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 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 设施安全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 高空作业

1.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 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 用电安全

1. 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 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 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 其它

1.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 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作业治疗实操心得体会总结七

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的管理,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强化消防与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车间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生产车间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车间动火和电气焊机使用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1.20消防设施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车间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4.1.21公司内所用员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如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2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生产、贮运、运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4.2.5.1.2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2.5.1.3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等。

4.2.5.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

4.2.6.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公司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除全公司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规定防尘、防毒安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

3、责任人:研发部、生产管理部

4、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1.2公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

4.1.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自由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

4.1.4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

4.1.5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

4.2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

4.2.1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

4.2.2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

4.2.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3尘毒的治理和防护

4.3.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如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

4.3.2生产过程中,如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

4.3.4如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

4.3.5如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3.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

4.3.7如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

4.3.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厂。

4.3.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

4.3.10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跟踪进行岗位的监测化验分析,并记录检测结果,上报分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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