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推进警务机制心得体会范文 深化推进警务机制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20:3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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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深化推进警务机制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人才为导向,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建立规范、落实责任,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培养具有世界眼光、中国情怀、我校品质的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要求

1.强化全员育人新意识

以新思政观引领改革,立足新时代,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是知识体系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与综合这一基本认识出发,科学认识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定位,通过挖掘各群体、各岗位的育人元素,整合各方育人力量,努力形成育人工作合力。学校全体干部、教师和职工都要自觉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正确价

值引领和优秀品质塑造的育人职责,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将育人工作渗透到知识传播、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全体教职员工的职责规范中,营造人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的全员育人氛围。

2.建立全过程育人新机制

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原则,针对学生成长的不同时期,从招生、学习、生活、毕业、就业等各环节入手,把育人工作贯通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打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盲区、断点,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项工作的重音和目标落在育人效果上,切实使教育教学更有温度、思想引领更有力度、立德树人更有效度,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成长诉求、时代发展要求、社会进步需求。

3.构建全方位育人新体系

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从体制机制完善、项目带动引领、具体操作规范、组织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从宏观、中观、微观各个层面一体化构建全方位育人工作体系,优化学生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全方位辐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各项工作的协同协作、同向同行、互联互通,切实做足育人大文章,唱响育人最强音。

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

(一)统筹推进课程育人

1.提高“思政课程”教学质量。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提升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提高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亲和力、吸引力、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四个正确认识”,为学生成长成才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大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所有课堂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堂育人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加强通识教育核心课和专业概论课建设,修订专业教材,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各专业、各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二)着力加强科研育人

3.优化科研管理制度设计。改进科研环节和程序,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组建科研团队的底线要求。建立教研一体、学研相济、产教相融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师生在科研中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培养师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

4.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落实《xxxx大学术规范(试行)》和《xxxx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治理遏制学术研究、科研成果不良倾向,深入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学生教育教学各环节,教育引导师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5.加强创新平台与团队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搭建师生科研交流互动舞台,培养师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推动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培育支持计划,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团队和科研创新训练,及时掌握科技前沿动态,强化集体攻关、联合攻坚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加大学术名家、优秀学术团队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培育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养选树一批科研育人示范项目、示范团队。

(三)扎实推动实践育人

6.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军事训练等载体有机融合,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工作格局。整合各类实践资源,与政府、社会、企业等多

元社会主体共同构建实践育人协同体系。培育建设一批实践育人与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7.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原则上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

8.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依托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顶层设计及体制机制。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打造课程学习、项目实践、创业孵化、以赛促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全流程服务平台,推动“专业教育+双创教育”深度融合,构建我校特色的一体化“双创”人才培养新模式。

9.深化社会实践精品项目建设。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岗位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传统经典项目,组织实施好“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等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完善师生志愿服务评价认证和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实践精品项目支持制度,发挥实践育人示范作用。

(四)深入推进文化育人

10.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实施中华经典、中国传统节日、优秀民俗文化等主题文化建设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体育艺术文化成果,建设一批文化传承基地,引导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走近师生。

11.加强革命文化教育。深入挖掘革命文化的育人内涵,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编排展演一批反映革命故事、革命精神、革命文化的舞台剧、歌舞音乐、网络作品,利用重大纪念日契机和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开展革命文化教育。

12.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育人全过程。广泛开展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培育、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13.大力繁荣校园文化。研究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弘扬以“诚朴勤仁”为核心的我校精神,挖掘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创新校园文化品牌,

建设特色校园文化。支持师生根植“我校故事”原创各类文艺作品,培育一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建设美丽校园,打造校园优秀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推动实现校园山、水、园、林、路、馆建设达到使用、审美、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以文化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五)创新推动网络育人

14.大力推进网络育人平台建设。统筹谋划网络建设、网络管理、网络评论、网络研究等方面的建设工作,提高建网用网管网能力。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建设完善校内思想政治工作网站集群和校园网络新媒体矩阵,激发网络育人活力。拓展网络平台,积极参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

15.打造网络育人精品项目。丰富网络育人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大学生优秀网络文化作品评选”及“培育建设‘网络育人工作室’”“网络育人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等师生网络文化建设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两微一端”网络育人精品项目,丰富正面舆论供给,发挥网络育人示范引领作用。

16.加强师生网络素养教育。强化网络意识,教育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条件、评奖评优依据。培养网络力量,培育网络教育名师、校园好网民,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辅导员、班主任重视网络文明、参与网络育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网络工作队伍。

(六)大力促进心理育人

17.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加强知识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开发在线课程,进一步完善团体辅导特色工作体系,实现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全覆盖。开展宣传活动,举办“3·20”“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心理健康教育良好氛围,提高师生心理保健能力。强化咨询服务,坚持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值班制度,提高业务学习与督导的系统性,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水平。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加强学生心理社团、学生心理委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18.加强预防干预体系建设。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测

评质量,建立完善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建立转介诊疗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保证生均经费投入和心理咨询辅导专用场地面积。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培养基地,培育建设“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干预体系建设,形成联动机制,完善干预体系,加强干预手段。

(七)切实强化管理育人

19.健全依法治校及管理育人制度体系。制(修)订完善学校教育规章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结合章程、校规校纪、自律公约的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机制,研究梳理各管理岗位的育人元素,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管理育人的内容和路径,丰富完善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公约体系,引导师生培育自觉、强化自律。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师德师风建设体制机制。

20.完善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选好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研究制定管理干部培训规划,提高各类管理干部育人能力。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和教学考核关,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科学编制经费预算,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育人导向。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作为评奖评优条件。培育一批“管理育人示范岗”,引导管理干部用良好的管理行为和作风影响和培养学生。

(八)不断深化服务育人

21.明确服务目标责任。强化服务育人理念,研究梳理各类服务岗位所承载的育人功能,明确育人职能,在岗位聘用、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各环节融入育人要求。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服务目标责任制,把服务质量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服务岗位效能的依据和标准。选树一批服务育人先进典型模范,培育优良服务育人氛围。

22.完善一流服务育人体系。强化“一流服务”意识,推进后勤保障服务、

图书资料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安全保卫服务育人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和服务育人能力。增强供给能力,完善校园服务设施设备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充分满足师生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合理需求,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的过程中教育人、引导人。

(九)全面推进资助育人

23.完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各类资助管理制度,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采用家访、大数据分析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合理确定认定标准,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4.坚持资助育人导向。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创新资助育人形式,进一步完善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积极推选展示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加强对资助类社团的指导,培育资助类社团品牌特色活动。

(十)积极优化组织育人

25.发挥各级党组织的育人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育人职能,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办学治校、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和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积极选树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建网上党建园地,推选展示党的建设优秀工作案例。

26.发挥群团组织的育人纽带功能。深化群团改革,把握群团组织的政治标准、根本要求和基本特征,推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创新组织动员、引领教育的载体与形式,更好地代表师生、团结师生、服务师生,支持各类师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教研室、学术梯队、班级、宿舍在师生成长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培育选树先进班集体、文明社团、文明宿舍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专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部门学院协同联动、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坚持校党委常委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三全育人”工作,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政课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教师思政工作及学生工作各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统筹、决策、评估和督导。

(二)加大保障力度

推动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和量化指标落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核定落实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党务工作干部的编制及待遇。加大思政工作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有计划的实施境内外培训,大力培育领军骨干人才,培育建设学校思政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支持思政工作队伍结合工作开展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培育一批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按照政策与经费并重的多元化支持原则,加大学校各项育人项目的经费投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体系,确保政策及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参与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协同推进,全校各单位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合力推动“三全育人”工作整体实施。各单位要围绕实施方案,对照“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指标,结合育人实际,将方案实施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具体制度、拿出具体举措、设立具体项目,并明确任务责任书、实

施路线图、完成时间表和主要责任人,确保“三全育人”工作落地生根、抓细抓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把“三全育人”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主题深化推进警务机制心得体会范文二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景机委〔2019〕5号)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会议精神;以构建“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清廉四安”建设体系,全面増强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力践行“志不求易、事不避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纠正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惩治腐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机关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务清廉、干部清正、行风清朗”的清廉机关。

(一)提升机关党支部建设。1、强化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每月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2、提升支部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员活动的保障性、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引导机关党员时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3、落实工作保障。强化"一岗双责”和“主业”意识,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贯穿始终。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党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二)深入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效能革命。1、深化助推“最多跑次”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部署要求,担当尽责,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确保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见效。2、开展“清廉科室创建。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规范工作秩序、严把风险防控、提升行政效能,培育“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清廉科室,不断提升我局应急管理能力。3、强化监督执纪。通过定期检査、突击检查,廉政谈话等方式,加正风肃纪工作力度,紧盯“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作风建设问题发现一起,上报一起。

(三)加强机关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1、完善个人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2、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谈话、激励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等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必谈、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必谈。3、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按照职责、权力清单从思想道徳、外部环境、岗位职责、权力运行、作风效能和制度机制等方面,通过个人找、群众提、同志帮、上级点、集体定等方式,对单位、科室、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四)坚持严管厚爱强化廉政文化氛围。1、加强关心关爱。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调适干部心理压力,改善干部心理健康状況。2、坚持文化育人。通过政治学习、专题党课、观看警示片、读廉政书籍、推送清廉文化短信等多种形式,丰富机关党员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増强机关党员干部清廉价值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3、强化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橱窗、宣传走廊等,加强清廉阵地建设,让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祟廉尚廉的氛围自觉做到勤政廉政。

主题深化推进警务机制心得体会范文三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制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置区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的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的城市建设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立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持生态基流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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