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 船舶辅机的作用(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22:2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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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立合同双方:

承租方:中港第三航务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用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 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及配合现场(海上)的一切施工作业 。

(二)、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五、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暂定),准确租期以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通知为准。租期自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结束。租期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六、租费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费为元/月,单价元/天。月租费中已包括:船员工资、劳务费、淡水、机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燃料费等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二)、船舶的避风由出租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不能作业的天数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凭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承租方按双方书面确认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出租方开具正式的发票收取进度款和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账号。承租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员,并符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损失,出租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出租方必须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如出租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有出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承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五)、出租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

(六)、出租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出租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免于责任。

(八)、出租方必须听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出租方船员应保管好承租方的货物及物品,租船结束后

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出租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出租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出租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负。

(四)、出租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承租

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被租赁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二)、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一切生产调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承租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承租方除不负责此期间的租费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该期间的租费承租方不予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出租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未经承租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确认均

无效。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确认及经海事部门资格认可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算付清后自行失效。

(三)、出租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承租方无关。

(四)、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执份,出租方执份。

承租方(章):出租方(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人:船长: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港运至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输的__%计 ,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 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三

立契约书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        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的协商,现就甲方将自己所属的某某船舶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及概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标的物为: 。船舶价值为 万元人民币。

二、租赁期限

甲方将某某船舶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期限为 年,预计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租期从甲方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乙方后第十日起算。租赁期限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续签租船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支付时间、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年租船租金和保险费用共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正)。支付方式为: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整(小写: 元正);甲方将船舶交付乙方五个月内,乙方将余款 万元整(小写: 元正)以现金转帐方式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到银行核对无误后,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四、保证金

为了保证本合同的按约履行,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时,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待乙方履行合同完毕交回船舶后,甲方予以无息退还。

五、交船时间、地点

本合同签订乙方按约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证金后,甲方在 港将船舶交付给乙方,双方对有关交接手续进行签字确认。

六、还船时间及地点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合同期满之日在上海港将所租赁船舶交还给甲方,且应保证交回的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如还船时间超过租期,应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租金给甲方。对于船舶留存的燃油,经双方测量后,甲方按当时市场价格支付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约定的船舶及有关船舶证书。

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某某船舶的所有权即除占有权和使用权外的其它处分权。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依本合同占有和使用标的物,如因标的物所有权争议纠纷使标的物被扣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甲方在将某某船舶租赁给乙方使用时,同时委派水手1人、轮机员二人随船工作,甲方所派工作人员由乙方支付每月每人 元。甲方所派随船工作人员须服从乙方管理,但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规定,对船舶安全造成威胁之时,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必要时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换甲方委派船员。甲方委派人员的任免权仍归甲方,乙方不得干涉。

5、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使用租赁标的物的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6、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限内对船舶以及所派随船人员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理赔手续,理赔后甲方应及时将保险赔款支付乙方(以乙方支付金额为限)。

7、甲方享有乙方在使用租赁标的物发生的各种海损事故时,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其它侵权第三者的索赔权。

8、甲方应承担船舶交接之前所涉的一切债权债务。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和按约支付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仅对租赁船舶享有使用权和占有权,不得对所租赁承包船舶进行了转租、转卖和设定任何抵押、质押。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使用所租赁船舶合法、自主地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应保证所运载货物、经营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所租赁船舶从事各种违法行为,否则,应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各种法律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改变所租船舶的船体结构及其它设施,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以乙方名义与船上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动合同,并为所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限内,船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各种费用。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派船员每年30日的探亲假,探亲的具体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春节期间,其他时间须乙方认同,往返差旅费乙方应予以报销。探亲时间超过30天,乙方有权停发超过天数的工资。

7、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和海上交通事故,所涉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一律由乙方负担。乙方有义务进行积极施救,并支付抢险救助以及船舶修复费用,相关凭证应及时交给甲方办理保险索赔。

8、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自行承担因经营所租赁船舶发生的各种费用,收益归乙方所有。租赁期限内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船舶相关的证书、证件,聘请的船员应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并持有相应职务的适任证书。

9、乙方承租船舶后投入营运之前,应对所租赁船舶的主船体外板进行防海水侵蚀的特殊处理,在货仓底部铺设4米宽,20㎜厚的防撞击钢板。平常应负责设施、设备、主副机的日常维修、保养,每年对整个船舶进行一次除锈打漆。

10、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按约定向甲方交还所租船舶,且应保证所交还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交船前乙方必须对该船机器设备进行修理和全船除锈打漆。

11、为了船舶安全,乙方应保证在6级及以上大风时停止航行,及早选择避风港避风。航行区域应严格控制在 至 ,载运货物为 对于船舶用途和航行区域的变更,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租期未届满之前需收回船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时赔偿乙方损失50万元;

2、若乙方在租期未届满之前需退回船舶,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50万元;

3、乙方若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船舶,合同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之时终止,乙方不得要求退回所交保证金,并应支付租金至船舶实际退还之日。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如该违约金不足补偿对方损失,还应赔偿对方其余损失。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文字理解不一致的,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遵守通常解释和商业贯例。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应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五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 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字第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 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 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 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通则》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六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 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七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

沿海内河船舶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和本保险单载明的条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险人兹确认所填内容属实并对本保险合同条款(包括除外责任部分)及保险条件的内容已经了解,同意从本保单正式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制造年份: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用途_________________

总吨位/马力/客位:________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尺寸:(总长)_________________

船质结构:_________________

(型宽)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

船籍港: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航行区域: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时止

基本保费:________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

总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 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全损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灾、爆炸;

三、碰撞、触碰;

四、搁浅、触礁;

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

六、船舶失踪。

第二条一切险

本保险承保第一条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

一、碰撞、触碰责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货物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限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

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

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船舶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及费用,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一、船舶不适航,船舶不适拖(包括船舶技术状态、配员、装载等,拖船的拖带行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损失、责任和费用,非拖轮的拖带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

二、船舶正常的维修、油漆,船体自然磨损、锈蚀、腐烂及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桨、桅、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

三、浪损、座浅;

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产养殖及设施、捕捞设 施、水下设施、桥的损失和费用;

六、因保险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七、战争、军事行动、扣押、骚乱、罢工、哄抢和政府征用、没收;

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期限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保险期限最长为1年,起止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

保险金额

第五条船龄在3年(含)以内的船舶视为新船,新船的保险价值按重置价值确定,船龄在3年以上的船舶视为旧船,旧船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市场新船购置价;实际价值是指船舶市场价或出险时的市场价。

索赔和赔偿

第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及时按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单证,如保险单、港监签证、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籍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员证书(副本)、运输合同载货记录、事故责任调解书、裁决书、损失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七条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保险人均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损险

船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

二、一切险

1.全损: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

新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赔偿,但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该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旧船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或出险时的新船重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两者以价高的为准:

部分损失的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或实际价值为限,两者以低为准,但无论一次或多次累计的赔款等于保险金额的全数时(含免赔额),则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八条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与保险人商定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支付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九条保险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凡涉及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共同安全的,对施救、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的赔偿,保险人只负责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的船、货、运费总价值的比例分摊部分。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八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下,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满时,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适合遣返地港口时,本协议可延长到下一适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二、录用条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关部门认可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船民证,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未了结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证明。

(二)船员任职条件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船舶担任______岗位工作。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理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或调换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作相应调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按下列第______项确定: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同意从上船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工资于每月日前发放。

(二)乙方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______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伙食费标准:每天为______元。

(四)乙方工资实行一包装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______元(税前工资)。其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社保补贴及通信费等。

(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待命期间、公休期间和工伤休养期间均按标准工资计发。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若乙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声明,甲方将单位承担部分以货币形式发放给乙方,以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加社会保险后,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代为扣缴应由其个人缴纳的费用。若乙方拒绝代为扣缴,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继续投保,由此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双方的约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五)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办理船员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由甲方支付,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一旦出险,甲方从保险人得到的赔付款项应足额支付给乙方,按规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补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经营计划、业务数据和有关机要信息。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工作岗位不适岗、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须提前_____月(天)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由船长通知公休船员;

2、乙方离船公休后必须在三天内携带本人所有证书来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时间原则上定为二个月,公休期间每一个月向甲方报到一次(电话或本人);

4、公休期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上船。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作为旷工处理。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载委会员申请仲载。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描写船舶辅机的心得体会实用九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统一布署,紧紧围绕“渔业增产、渔民增收、渔县稳定”这个中心,狠抓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杜绝渔业事故发生。今年我县海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情况较好。

领导重视,制度落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政府海洋开发领导小组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我局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县长主持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县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加强对采捕飞鱼卵作业渔船监督管理和打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台风来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按照分工,负责驻守到各渔港、网箱养殖等重点防范部位现场指导对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组织人员撤离和落实渔船就近返港避风。

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渔业防台抗台工作预案》《渔船海上遇险紧急救助行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出台《渔港渔船防火预案》,按照各种预案要求,落实镇、村、养殖户和船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以县政府把全县各村的渔船、渔排和渔港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分别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并在有线电视上进行了公布;为提高渔船救灾抗灾能力,我县组建了x艘渔业船舶救助后备船队,主要渔业镇也分别组建了渔业救助船队,对参加救助的船舶每次给予x元的奖励,对救助船队的船舶每月给予x元的补贴;在湾以外作业的渔船按村为单位实行编队生产,并在每个编队中确定x艘信息船,定时报告作业地点和组织遇险救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在指挥防台抗台和渔业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映迅速,政令畅通。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今年x月份县渔政和渔港监督部门联合举行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题培训,开展水上救生操作现场培训;x月份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结合伏季休渔,在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x月份我县结合新出台的《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配合县人大召开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和贯彻宣传《条例》座谈会,组织渔政渔港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渔县、港口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条例》宣传工作,使渔民和基层渔业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渔政站联合渔港监督和各镇村开展拉网式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业设施发给整改通知书,全年共通报限航整改渔船x艘次,通报船龄使用到期应报废渔船x艘,通过检查一些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渔政渔港监督人员和乡镇船管站人员到各港口、码头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和值班,对违规载客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县政府加大了对关系渔业安全的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安排专款新建了两个渔船避风澳,xx渔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开工,xx避风澳工程也得到县政府批准,即将动工;二是投入x万元为箱养鱼基地配置了应急供电、探照灯,救生衣等抢险救灾设施,并设立网箱抗台抢险指挥部和值班室;三是渔业岸台建设得到了重视,今年xx电讯站搬入了新址,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开展沿海水产养殖用药、养殖设施加固等巡查,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行为,维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针对沿海渔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部分养殖户使用违禁农药造成渔业生态环境破坏的渔业违法行为和破坏渔业资源的“电、炸”鱼违法行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给予立案查处。同时加强与市渔政站沟通联系,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做好飞鱼卵作业船舶安全管理,市县渔政站联合组成工作组,蹲点监管,采取疏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使今年我县非法从事飞鱼卵作业船舶比往年有大幅度减少。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沿海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针对新情况,适时修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争取渔业救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整治,杜绝海上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在与沿海乡镇、边防部门联合共建乡镇船舶管理站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进一步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加大力度开展海上网箱设施加固、“病、险、烂”网箱和沿海各港池船舶残骸清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联合渔监部门继续组织举办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抗灾救灾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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