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矩警示讲话心得体会实用 部队强化规矩意识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20:47:20 |
  • ZTFB |
  • 13页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强化规矩警示讲话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情况

1、落实“四个亲自”情况。一年来,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常听汇报,常检查,常提指导性意见;难点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传达上级精神情况。及时传达学习县委第十二届一次全会及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安排部署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围绕反腐倡廉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工作调研,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得大问题。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4、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

(二)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推动。亲自接访,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批办群众信访举报,指示或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今年以来先后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4次,批办群众信访问题9件次,亲自接待群众信访35人次,主持调处矛盾7次。

2、强化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镇党委与各村、镇直站所年初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了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与党委班子成员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给每个干部职工定制了岗位廉政警示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位干部职工头上,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了领导人人肩上有担子干部个个身上有责任。

3、常抓检查考核。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大盛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镇属各部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管班子带队伍情况。

1、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了班子,带好了队伍,加强了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了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的教育和约束,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加强教育警示。不定期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影片和参观廉政基地,有效的强化了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使党员干部自觉的规范自己的生活圈、工作圈、交往圈,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抓纪律建设的情况。

1、当好廉政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注重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管好了自己,管好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管好了自己,管好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职的情况。

1、支持依纪办案。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反*高压态势。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杜绝了压案不查。2016年共对五名党员村干部给予党纪立案并处分。

2、关心纪检干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纪检干部在工作上、生活上的关心,支持纪检干部积极推进三转,聚焦主责,回归主业。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一年来,将廉政学习和政治学习结合起来,自觉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十项规定”、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准则,在工作中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

1、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遵守公务消费制度,杜绝超标接待。生活上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良费,按标准使用办公房、公务用车。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的“十项规定”能够以身作则,并带头执行,坚持按作风建设的要求约束自己。

2、以身作则,为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了廉洁榜样。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各种名义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3、执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原则。作为党委一把手,我没有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没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利用职权以个人名义或借他人名义从事经商、办企事等营利性活动,没有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赚取报酬。

4、坚持民主集中,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一年来我能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原则和制度,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力争维护群众利益,不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全力维护党群干群关系。

三、道德修养情况

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力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没有搞劳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一是做到了“慎权”。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二是做到了“慎欲”。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过去的一年,我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廉洁从政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政策的理解还不深、不透,有等进一步学习领悟;二是对于主体责任具体履行中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清楚,有待于进一步学习、借鉴和改进;等等。

五、下一步打算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世界观改造有所放松,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弱化。三是对自己要求还不够严格。

下一步,我将围绕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改造思想,在“勤”字上下功夫。二是践行宗旨,勤政为民,在“实”字上下功夫。三是廉洁自律,循规守纪,在“严”字上下功夫。

推荐强化规矩警示讲话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 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