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 监督与被监督的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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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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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好班子建设、带出高素质队伍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坚持党支部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科室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城乡规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二)抓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制度。

一是坚持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为全体党员购买了《党章》《条例》《准则》《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材料。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同时要求根据各自工作性质,适当调整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保证了学习时间和效果,做到了党员干部全覆盖。二是坚持廉政党课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下乡送党课,并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参加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榜样》《镜鉴》《腐败案件警示录》等专题教育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通过反面典型案例分析,盘点官员堕落的类型,剖析干部蜕变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坚持坚持向革命先辈学,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和“四德”模范人物学,激发自己内心的正能量,激发人性中的真善美。坚持抓警示教育不放松。

(三)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重新修订完善了《班子成员分工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工作纪律制度》等制度规定,并在工作中突出把握重点工作营造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干事的氛围。二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策,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机关各项制度。三是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栏和网站等对分局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接受广大干职工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提意见建议等形式,广泛征求党风和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考核问责。有责任就要有考核,为确保党支部主体责任的落实,党支部建立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强考核,有效促进了责任和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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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局党支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学习教育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党员的表率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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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当好自觉履行政治责任的表率,当好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表率,当好带头改进作风的表率,当好争先创优的表率,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同时,进一步提升统领全局的能力,提高指挥协调效率,在科学排兵布阵上动脑筋、出实招。

2.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化治慵、治懒、治散、治奢工作,大力倡导干事创业作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激发广大党员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

3.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努力构建适应科学发展模式的惩防制度,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和加强业务管理结合起来。深入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约束权力,做到制度安排无漏洞、科学管理无死角,使管理有约束力、有说服力,治理更具强制力。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19年,我部结合自身实际,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纪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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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以及省、市、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通过召开部班子会、党支部学习会,以主要领导提问、班子成员发言、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党员知识问卷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监督检查全部机关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情况,查看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章党规、对系列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的理解是否透彻,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学习是否及时,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达到学以致用、学思践悟的效果。对学习认识不到位的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同时,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系列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照“三严三实”纠“四风”,认真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摆部机关干部“不严不实”问题,深剖问题根源,找准努力方向,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干部思想认识再提高,干部作风再改进,确保对管党治党责任认识更加清晰、履责更加到位,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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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细则,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查处.

一是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细则,开展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的廉政警示学习教育,使其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早发现。对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自查自纠,确保有人红脸、有人出汗不走过场,做到一发现线索就及时跟踪,一听到有反映就及时提醒,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不把轻微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

三是早处置。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函询谈话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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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认真贯彻《问责条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实施细则,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切实落实“抬起板子下得了手”,改变过去那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近”的现象,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防范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情况纳入到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促进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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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多次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会议精神,引导全体干部深刻理解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的同时,通过媒体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开辟“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专题活动等深挖收集问题线索,严查干部在扶贫领域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用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在帮扶工作中,我部全体扶贫干部和xx村帮扶对象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心贴心地开展帮扶工作,共结对帮扶30名贫困户。选派了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过硬、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组长期驻村,集中推进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引导村民产业转型,探索适合当地生态环境发展的特色产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2017年,我部以“合作社+贫困户”的方式引领群众抱团致富,先后帮助该村成立了福地光伏发电合作社和纤知味蔬菜种植合作社,村民纷纷响应加入,并已取得初次的分红,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自主脱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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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文件精神,将其四个专题的学习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部机关干部的必学课程,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核要求,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增强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我部结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坚持“走、转、改”,狠抓作风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舞台上的奢华、会所中的歪风,剑指月饼、贺卡、节礼、年货,抓细抓实、抓住不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积极营造了“负责人、抓紧办、说真话”的良好风气,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开展“政治家访”活动,与干部及其家属促膝谈心,了解其家庭主要状况、家风家教情况,了解干部工作之余的兴趣爱好,听取意见建议,向干部及家庭传递组织关心关爱和温暖。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和重点提醒,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纠正问题。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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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xx大”精神为指导,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加强团结,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卫生监督规范教育,明确新世纪卫生监督的新特点,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转变卫生行政职能意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加强执法纪律性,注意个人及整体队伍形象,形成良好的行风。

2、加强职工理论素养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根据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强职工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结合的方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效率及工作水平,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热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队伍,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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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抓住中央提出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良好机遇,积极向卫生部、省、市争取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立项,改善监督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基本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建设和现场快速检测装备,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确保适应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年初应完成监督所与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科室与科员的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年内按照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年末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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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建档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基本档案;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监督所成立以来三年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二)许可审核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换发证和微机化建档管理,数据准确,安全维护,各项资料按时归档、立卷。在卫生许可审查和从业人员年检、办换证工作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做到依法许可、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按时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时刻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要求经营单位进入服务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微机化建档管理,使建档率达到100%。逐步办理二次供水单位的登记证和开展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职业危害预评价工作。

(三)监督

1、医疗卫生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

(2)依法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4)根据《云南省消毒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售消毒药剂、器械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好消毒机构、洗衣等行业的登记办证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卫生知识培训。

(5)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2、食品卫生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0%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1)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任务。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和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日常消费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按《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索证的监督管理。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和食物中毒事件,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要从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餐饮业用具、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监管四方面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

(3)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完成学校、幼儿园食堂、25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大型食品经营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使广大群众对市场销售食品的放心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4)继续做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认真贯彻《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大力度,继续狠抓学校集体食堂卫生治理整顿,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学生集体用餐的专项检查。将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列为工作重点,预防学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的发生。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5)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好元旦、春节、五一、野生菌交易会、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或杜绝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转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协助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和放射应用单位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单位、放射诊断应用单位每季度覆盖一次。

(三)监测

1、食品卫生:计划2-9月份完成全县食品微生物及理化常规检验﹑抽检各类食品600件,品种覆盖率100%,合格率85%以上。开展主要集镇饮食行业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餐具抽检500件,抽检面达饮食行业的100%,合格率达80%以上。

2、医疗机构监测:于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分别采集全县医疗单位的医疗消毒器材、一次性医疗器材、消毒液等进行监测检验工作。

3、公共场所监测: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

4、厂矿企业监测:年内认真组织开展尘毒、噪声等重点危害因素企业检测工作,检测覆盖率达100%,重点放射工作场所检测覆盖率100%。放射卫生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每季度送检一次。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放射事故进行现场调查与监督,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调查报告。

(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要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五)违法案件查处

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被处罚者心悦诚服,对未受到处罚者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着装管理规定,时刻注意执法人员身份合法、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认真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现场取证真实有效。对各类处罚案件慎重对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力求做到证据确凿、合理合法,让当事人知法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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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年初或年末分乡镇分批召集业主或从业人员开大会的形式集中培训,在以会代训的同时进行卫生先进单位(户)表彰奖励工作,并通报卫生监测或抽检不合格企业(个体户)、重大处罚案件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

2、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基层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洗衣行业、各医疗单位消毒管理人员、消毒产品经营户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培训工作。

3、健康教育与法制宣传

在每次开展大的卫生监督行动后,办公室与相关科室要及时编发《卫生监督信息》,不断促进卫生监督所知名度的提高。同时,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栏目在易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的信息发布和相关媒体的上传宣传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四个栏目的内容。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各类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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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项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履行好健康卫士的职责。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市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上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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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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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来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半年来,我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契机,以服务民生工程为目标,以强化内部控制为抓手,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优化方式,深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及时反映经济运行和财税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效发挥对财政管理改革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认真完成省市财政统一组织的各项检查任务,积极开展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川财监督〔20xx〕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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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监局牵头,负责协调、汇总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具体检查工作,分管领导任检查组组长,股室工作人员为检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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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安排的监督检查

1. 完成三个股室的内部监督检查。

2.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3. 民生实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1)免作业本费和免学费检查。

(2)建设公路安全护栏专项资金检查。

(3)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专项资金检查。

4. 开展省级和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工作。

(二)本级财政监督检查

1. 县教科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检查。

2. 县司法局:司法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3. 县农业局:现代畜牧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4. 县民政局: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5. 县卫计局:执业医师补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6. 县城管局:公厕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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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安排的监督检查,按上级文件执行;本级财政监督检查,20xx年4-10月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财监局根据各检查组时间安排,按程序书面通知受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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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查组要从项目申报是否真实可行,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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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查组检查完毕,将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交财监局,由财监局整理、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做好资料上报和归档工作。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和20xx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情况及20xx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服务财政改革和规范财经秩序为重点,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20xx年,我局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发出检查通报2份,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问题资金20xx余万元。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20xx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五次,一是20xx年2月对县委办、县政协办、县人大办、大田乡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了整改。二是20xx年7-9月,开展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公款吃喝更加隐避,有的以招商名义,有的以培训为由,有的借接待之机,变相公款吃喝,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打擦边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对公安局、扶贫移民局、水务局、富庄镇、后域乡、梨园乡、教育局、交通局发出了整改通知,各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三是20xx年8月配合市检查组对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打擦边球的问题进行检查,重点为公务接待情况。四是20xx年12月,县财政局对双溪乡、河西乡、检察院等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规范的现象进行督导。五是20xx年12月,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财政局、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配合对全县94家乡镇和部门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专项检查,各单位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

2.“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一是3月,按照《汉源县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对21个乡镇和部门开展了重点检查;二是7-9月,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一些单位和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抱着法不责众的思想,巧立名目,变换方式,违规发放各类补贴补助”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20个单位和部门开展了重点抽查;三是在20xx年12月对94家乡镇和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的同时,对各单位乱发钱物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

3.扶贫资金检查。一是20xx年3月,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对我县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进行了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自纠。二是由财政局、扶贫移民局牵头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了日常检查。全年共检查单位26个,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6个,提出意见和建议7条。

4.村组财务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为推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村财乡管落到实处,20xx年开展村级财务检查3次:一是6-10月,财政局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村组财务管理检查。二是6月、7月,由农工办牵头,财政局、农业局配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三是11月,按照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汉源县财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县30个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5.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对农业龙头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财政局选择了1家农业龙头企业和3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按照检查程序和检查纪律认真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非税收入未缴财政专户7.1万元,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6.内部监督检查。按照省厅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我局选择部分股室进行了检查。20xx年重点对涉及扶贫资金拨付管理的预算股、农业股、国库股进行了检查。

7.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库〔20xx〕5号)要求,财政局于20xx年2月20日—4月30日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8.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6-10月,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全县20个乡镇和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单位占全县预算单位的21.98%。检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支出金额13.04万元,整改资金13.04万元;未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

9.灾后重建资金例行检查。为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拨付和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按照年初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点面结合每月组织实施灾后重建资金检查,20xx年检查发现问题7个,整改问题7个,提出建议5条,整改问题资金120.58万元。

10.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xx〕3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22号)以及《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雅财监督〔20xx〕26号)文件要求,20xx年10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成立了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对我县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公安罚没收入中的交警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开展了专项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雅安市公安局瀑布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汉源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重点检查。

11.城乡医疗救助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16号)要求,6月,我局由分管财监的领导牵头,财监股和社保股联合对县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拨付、管理进行了自查,对项目主管单位汉源县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进行了检查,7-8月,对前域乡、富庄镇等八个乡镇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20xx年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68万元,共救助16376人次、使用资金1077.86万元,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12.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我局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13.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督。6-10月,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18号)要求,我局选择汉源县农业局中药材产业20xx-20xx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汉源县唐家镇人民政府集贤村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汉源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残疾人护理费、汉源县教育局20xx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11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监督,涉及项目资金9692.66万元。同时,对农业股、乡财办、社保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四个股室评价的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监督。

14.预决算公开检查。一是20xx年5月,我局对上级财政部门20xx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20xx年12月,我局对20xx年决算和20xx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

15.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xx〕1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xx〕21号)规定,20xx年汉源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350万元。

16.其他监督检查。在完成省、市、县安排的财政监督工作同时,汉源县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别单位进行会计、财务状况重点检查。20xx年,重点对汉源县移民局、九襄镇人民政府、清溪镇政府等单位进行了检查。

(二)注重基层建设

1、加强监督指导。一是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金收支管理监控;二是通过网络对乡镇会计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坚持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及时发现纠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出现的问题。

2、强化社会监督。一是继续做好涉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公示,做到凡是涉农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必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和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的公开,并逐步规范公开指标的细化程度;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由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受理、查处举报的事项;四是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聘请了部分热心关注民生的群众或退休干部作为社会监督员。

3、加强培训。20xx年,汉源县财政局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议和各种检查,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熟知各项资金性质和使用范围。20xx年,共培训乡镇财政人员120人次,培训乡镇财政所长30人次,培训村财务人员410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xx年,我局在财政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财政监督工作任务重,财政监督检查队伍力量薄弱,精力有限,难以保证监督完全到位;二是只注重了实际检查成效,忽略了信息报送;三是内控制度建设进度未达到省厅要求。

20xx年,我局将加快内控制度建设,尽快制订完善基本制度和专项内控办法,完善内控操作规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

三、20xx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指示要求,围绕脱贫攻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等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检查范围和检查项目,精心组织开展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xx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各项数据和各种报表的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继续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滥发钱物治理工作。

(三)持续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做好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4.20”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我局将巩固和运用20xx年专项资金检查的成果,抓追踪,扩范围,添措施,强手段,在更多领域和更大范围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特别是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

(六)完成其他财政监督检查任务。开展非税收入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内部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情况

由于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重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并加强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预防控制,近年未发现典型案例。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他们如果有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情况,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带坏干部队伍、损坏政治生态,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危害。有效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发展,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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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之主宰便是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领导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必然出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从这些年查处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看,究其根源,无不是“总开关”出了问题,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终背离党和人民。因此,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就要从思想上入手,注重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他们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拧紧“总开关”。

用足用好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他们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切实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自觉做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表率。近年来,贵州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晴隆县委书记姜世坤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为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积极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不断回望过往的路、远眺前方的路中,进一步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剖深剖细反面典型强化警示警醒。反面典型能起到敲响鼓、擂重锤的教育效果,让人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近年来,贵州先后运用查处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等“一把手”严重违法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今年4月,在省纪委四次全会期间,贵州专门召开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利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同时,还及时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参照省委做法,用身边典型案例对本级管理“一把手”当头棒喝,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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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方面,就是既要对其履职生涯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督,又要对其履职生涯全周期进行全面从严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廉政意见回复,牢牢守住“重要关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贵州通过专门制定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标准、内容、责任进行细化。2019年,制定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全面归集反映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信息和材料,建立廉政档案,为全程跟踪了解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仅省级就建成6223份干部廉政档案。

强化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牢牢守住权力运行“各道关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本质上是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监督、对他们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最终都归结于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2016年以来,每年省纪委全会上都安排各市(州)党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省属国企高校党委书记进行述廉述责,并由省纪委委员现场打分测评,测评结果专题呈报省委,作为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这一做法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安排,成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有效举措。此外,从去年开始,在协助省委常委带队赴各市(州)检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优化改进程序设计和方式方法,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被检查党组织自身查找的问题,先行开展检查,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地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省委常委带队检查时一并现场反馈,从而有效提高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对各市(州)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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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在执纪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着力刨根问底、追本溯源,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对象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监督。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对28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一把手”或主要问题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的45人。

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定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及时溯源收集情况、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分析研究所在单位或领域监督短板、治理体系的风险乃至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有效督促推动案发地区或单位不断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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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首先是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只有主体责任到位到底,监督才能做深做实。2017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围绕协助省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了对各市(州)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国企和高校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形成的研判成果报省委作决策参考,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今年,贵州省委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研判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各有分工、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对于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整合监督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贵州省委巡视机构与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成果,有效推动了“四项监督”之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成果互用,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上迈出关键步伐。

关于监督保护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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