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 《恶意》读后感(8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1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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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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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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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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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

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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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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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二

每年抓若干件实事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这一做法要长期坚持。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要抓好“十件实事”:

——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围绕5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这个时间节点,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重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依法严惩“沙霸”“矿霸”违法犯罪,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的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严厉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

——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

——全力缉捕“漏网之鱼”,对尚未归案的境外逃犯,要千方百计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逐案研判攻坚,尽快缉拿归案。

——直核深挖一批重点线索。全国扫黑办每半年直接核查100条重点线索,对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督办攻坚一批重大案件。选择一批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由全国扫黑办直接挂牌督办,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持续推动重点地区整改提升。确定一批工作力度减弱、措施不实、线索较多的地市作为重点地市,督办推动、持续施压,促进重点地市整改提升。

——深入开展特派督导。抓好2021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适时启动2022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线索开展精准督导。

——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对涉黑恶罪犯服刑改造效果进行研判评估,持续开展跟踪帮教,严防重新违法犯罪。

——营造全民扫黑氛围。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三

为贯彻落实《**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我局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扫黑除恶行动,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现结合当前我县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局检查组对本辖区受监督的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及严管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截止6月20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2份,招投标整改1份。截止目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存黑恶势力存在。

2、20xx年我县新报建项目24个,未报建项目13个。对未报先建的项目我局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按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未收到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个过程中,我局在县领导、局领导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法规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未获得项目审批部门下达的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依法审查合格并向主管部门备案。责成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人督促招标代理人立即就上述项目招标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继续暂停上述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对该项目进行补办材料工作。未发现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4、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强化对农民工保障资金制度严格监控管理,对未按要求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尔海-中央广场、华鑫名邸小区工程项目,未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未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责成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的材料。未发现暴力讨债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建筑市场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四

  自2019年我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取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项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且必须长期坚持,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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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在开标、评标现场加强监督,对那些肆无忌惮、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纳入黑名单,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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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黑恶势力的表现主要有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敲诈勒索、恶意投诉等违法行为,要整治这些行为,仅仅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是微薄的,必须与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执法,共同查处,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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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通报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对黑恶势力进行警示教育和惩罚,让那些不法分子认识到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使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推行电子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异地评标等方式,减少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串通的机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必须长期坚持,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五

为落实中央和省、地、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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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及相关部门,重点查处和整治十类问题: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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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

(一)开展线索起底行动。

一是梳理排查信访举报。办事处以近五年为重点,梳理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二是双向移送线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花园派出所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明确双方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人、内容、时限和方式。

三是巡察拓展线索来源。办事处对涉黑涉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开展专项巡察,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深入了解,摸清情况,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发现一起、移送一起。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办事处涉黑涉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

五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每月梳理汇总,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开展严查严惩行动。

一是同步调查。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复杂案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派出所同步调查,协调推进。

二是分片指导办案。由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指导,统筹审查调查资源,有效解决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严惩内外勾联。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涉黑涉恶案件查办的办事处及社区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一是定期开展督查。办事处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随机抽取社区、采取走村入户、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是坚决追责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相关办事处属职能部门和办事处村干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领导不力、执行落实不力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认真整改。

(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问题研判。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乡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现象作为重点,认真研判分析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沟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及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报送至综治办。

(五)开展警示教育行动。

一是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宣讲。

二是开展个别谈话。对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办事处干部及社区干部观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边惩治边警示,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明是非、辨善恶。

四是加强通报曝光。对查结的办事处社区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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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有力,落实责任。办事处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门负责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二)动真碰硬,尽职尽责。办事处要敢啃硬骨头,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冲在第一线,干在第一线,不折不扣地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三)依纪依法,守纪守法。审查调查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要严明法纪红线,坚决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办事处干部涉黑涉恶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遮丑护短。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七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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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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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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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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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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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有关恶意的心得体会片段实用八

根据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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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和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三类黑恶势力,聚焦我镇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八大重点领域存在的各种黑恶乱现象,通过专项排查整治,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治理基层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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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地租房领域:明显低于市场价、明显超过正常期限、长期欠交、层层转租赚取差价、少租多用、改变用途、存在违规违法等情况;

责任单位:资产公司、旅游公司、角里公司、沈巷社区党委、各村居;

2、拆迁征地领域:抢占抢种、堆假山石头、恶意装潢、养殖名贵鱼种等情况;

责任单位:动迁安置办、规保办、各村居;

3、渣土运输领域:恶意倾倒、少报多填、改变倾倒内容、破坏公共设施等情况;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各村居;

4、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领域:整而未治、履治履犯、长期不治等情况;

责任单位:生态办、土地办、拆违办、各村居;

5、信访领域:无理取闹、上门缠访闹访、妨碍正常办公秩序、煽动上访、封门堵门等情况;

责任单位:信访办、各村居;

6、工程领域:阻挠施工、恶意索赔、强卖建材、恶意围标串标、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煽动民工闹事等情况;

责任单位:规保办、房产公司、各村居;

7、景区、菜场领域:强买强卖、垄断行业市场、收保护费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所、景区办;

8、社区领域:霸占敲墙、搬运、垃圾市场、强行推销等情况;

责任单位:房管办、社区办、社发办、市场监督所、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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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中央、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要紧密结合各自领域和辖区实际,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定、细化线索排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

2、深入摸查整治。各单位要聚焦八大领域存在的主要现象,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活动,切实摸清各自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近年来掌握的信访、举报和市民热线等信息的进一步梳理,深入剖析成因,锁定涉黑涉恶涉乱的单位和个人,并上报至镇扫黑办。由扫黑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线索、重点问题进行会商分析,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违法违规案件予以严肃处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对各自领域和辖区内排查整治案件的性质、成因、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及乱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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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重点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到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专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要求,组织精干力量,确保工作有效衔接,有序推进。

2.强化督促检查。镇扫黑办、镇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开展重点领域扫黑除恶线索专项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重视程度不够、排查不到位、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线索排查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充分展示工作中的成果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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