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 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七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20:5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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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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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围挡: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并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围挡按文明办要求设置不少于xx0%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按统一标准设置洗车设施,安排专职冲洗、清扫人员,所有车辆出入一律严禁带泥上路,并保持出口20米内干净整洁,所有人员佩戴工作卡。

3、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应有防尘、防污染措施,排水设施畅通有效,裸露土进行网质材料或绿化覆盖。

我局将组织建管、质安、城监等部门按以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在3月12日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并上报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及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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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制定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xx-2030年),推动燃气市场开发,拉动燃气消费。

2、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气站、调峰储备站的布点配置,力争实现燃气加气站无缝覆盖全区。同时,落实乡镇“煤改气”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燃气进农户工作, 20xx年底前实现乡镇天然气用户超过xx00户。

3、加快更新淘汰燃气锅炉。鼓励发展的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蒸汽锅炉。根据政府安排,今年,九申公司在桥南工业园新增八台锅炉集中供热,力争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

4、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研究制定促进燃气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现有燃气企业建设延伸管网向镇、村供气的,可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扩大经营区域的申请,燃气主管部门予以标准确认,不再分行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推行“煤该气”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推行“煤该气”的良好氛围。

xx、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加大了燃气市场的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lng加气站同市政燃气管网对接,引导各乡镇制定包括燃气管网布局的市政设施规划。督促相关企业与上级供气单位签订保障供应合同,切实保障整个行业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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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要把黑臭水体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一边搞好宣传,让老百姓明确其害,一边摸清底子,搞清几处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注重点源、面源控制。要进行一步协同环保、城管等强力部门加强了执法监察和治理。

3、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永兴河、阳明湖、红星高低渠等20xx年的治理项目也已提前启动,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力争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二

同志们:

已经筹备和布置有一段时间了有的部门也开展了很多工作,此次在全市组织开展“爱我家”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家对整个活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应该说,这个活动千头万绪,涉及社会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很大。那么,如何才能开展好这个活动?认为还是那句话—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整个活动要靠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靠责任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工作,更重要的要靠各街道、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因为我城市建设、改造的成果,需要全体市民来维护、保护,要想让大家形成这种爱护环境的自觉行为,就需要靠我社区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

每个市民、每个单位的同志对桦甸市的发展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应该说。那么,就有权力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具体就体现在身边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上。因此,认为文明城市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应该说涵盖了市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一是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的生活居住环境。这次活动的整治范围包括:社区及街路环境治理、非法营运车辆取缔、无物业小区规范管理、环境污染治理、供水供热供气管理等15个大的方面。每一件事都是市民最关心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通过这次全社会的综合整治,使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和提升,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地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给他生活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桦甸的城市建设步伐迈得很快,二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竞争力。近年来。走在吉林地区外县(市)前列,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与先进县(市)相比,城市环境和管理仍有较大差距:街路和小区环境脏乱差(早市环境卫生差、小区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交通秩序混乱(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仍很突出。开展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就是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一件事地去办,通过我努力,让桦甸的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形象更加靓丽,城市生活秩序井然,从而进一步增强城市对域外资本和投资企业的吸引力,使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快速提升。

生活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三是进一步打造“爱我家、共建家园”城市精神。人们解决人身安全、温饱等问题。更需要一种精神支柱。因此,开展的爱我家”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就是要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倡导和打造一种“爱我家、共建家园”城市精神,通过这项全社会动员、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受益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桦甸、建设桦甸的激情和干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共同推动桦甸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

方案中已经明确,关于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这里就不再重复了19个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组织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创新方式,第一。大力搞好宣传发动。文明城市建设活动的首要环节是宣传发动,只有广泛深入、生动有效的宣传发动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要从总体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策划和组织,要创新方式,集思广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屏幕、大型公益广告、手机短信、车载广告以及社区教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一切宣传舆论阵地和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经常化地搞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相关部门要从部门职责出发,做好各自负责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宣传、科技、广电、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各街道要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精心组织,第二。统筹做好整治活动安排。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根据会议下发的活动方案,认真制定完善所负责领域的专项方案,要合理确定整治任务的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本着抢先抓早的原则,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绝不允许存在随大流、等等看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和行为。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牌匾、占道市场、交通秩序整治、违法建筑拆除、噪声污染治理、文化市场管理等常规性工作要做到天天抓、时时管,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实现常态化管理。车辆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城区废品收购站点治理等工作要在近期拿出具体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河道卫生清理、街路牌更换等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进入冬季要着重加强供热、供水、清雪、节日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及社区文化活动建设。另外,要积极谋划和准备好明年计划实施的整治工作,确保明年六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处理好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关系。文明城市建设活动要采取“边发动、边宣传、边实施、边整改、边验收”方式,第三。多层次、立体式地推进,一类整治任务或一个单项整治任务完成后,马上进入巩固、提升和长效管理阶段。这就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在实施集中整治的过程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仅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集中整治任务,而且要做到整治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不反弹,这也是实施文明城市建设活动的最终目标。

三、强化措施。

具体要做到三个到位”工作中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而此次活动中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都是当前最主要的民生工作。因此,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一直说。凡是有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负总责、亲自抓。

执法大队就要代表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协调配合要到位。此次活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和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履行好部门职责,坚决杜绝各行其是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此次活动的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城管执法大队,三是考核奖惩要到位。为了维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权威性。由他负责对整个活动按照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三

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活动安排部署后,新城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新城区集中整顿治理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区的渣土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新城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由职能部门新城区市容园林局牵头,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整顿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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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整合全区多职能部门力量,调集公安、城管、市容等部门24名精兵强将、5辆汽车,由区市容园林局局长同志带队,从月1日开始,对全区30余个大小工地,逐一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针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主要在夜间工作的特点,强化夜间的道路巡查和定点检查,对敢于顶风作案、我行我素、野蛮施工、违法清运的车辆坚决拿下,严重查处。从月30日至月日,先后检查车辆300余辆,查扣违章车辆1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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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强化对渣土清运从业人员教育入手,坚持集中授课与各车队分散开展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实绩考核相结合,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效果,强化“治本”力度。月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庆长缨宾馆,邀请交警、城管专业执法人员对我区渣土清运四个资质单位、200余从业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培训活动结束后,区整治领导小组又在胡家庙二村拆迁工地,召开了新城区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倡议宣誓大会,向全体从业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他们守法清运,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从我做起,重塑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新形象。号召大家开展四比活动,即:看谁的参运车辆车身洁,平拉稳跑无抛洒;看谁的参运车辆文明清运无违章;看谁的参运车辆安全运营无事故;看谁的参运车辆没有罚单效益好。参会的200余名从业人员顶风冒雪,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向全市人民做出了“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决定,遵纪守法运营,文明安全清运。做到车身洁、不超高、不扬尘、不抛洒、不违章。为市民安宁和谐,为环境洁净无染、增光添彩,贡献力量”的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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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渣土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由新城区市容园林局渣土管理所负责,强化对辖区内工地的管理,对辖区内30余建筑工地开展了地毯式大检查。加强容貌监督员的力量,特别是对3个正在出土的工地进行24小时严管。同时开展提醒式教育,严把出门关,强化源头治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还将继续深入开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重塑渣土清运行业新形象。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四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安办发8号文件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决定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2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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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安全生产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我区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责任重大。全局相关科室站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现阶段的首要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业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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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同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机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农机大户为主要对象,以当前使用频率较高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部门:执法队农机中心)

(二)危化品安全管理

确需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必须设立专用危化品储存室,要采取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完善危化品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危化品双人收帐、双人保管制度,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化验室仓库应由化验室成员单位会同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定期检查。(责任部门:执法队农环站农科总站)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农产品“打非”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投入品经销使用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对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农产品“三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直采直供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工作。(责任部门:农环站)

(四)种子调运检疫管理。

严格执行种子、农药、化肥经营审查审核,规范种子、农药、化肥经营活动,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防腐剂保鲜剂专项整治、蔬菜常态化监测等工作。(责任部门:执法队)

(五)畜牧业安全生产。

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尤其是对简易棚舍要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棚舍加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责任部门:畜牧业管理科)

(六)沼气安全作业

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以村秸秆气化和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各类沼气工程安全检查为重点,检查管线灶具是否合理、池体醒目位置是否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培训传授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发放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须知;是否科学安全进出料和维修维护;是否在制定安全使用手册或采取其它宣传手段。切实开展汛期、高温时期农村沼气安全关键环节和易发人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类沼气工程防雷防爆防火安全实施配套和使用、运行维护等情况,严防沼气中毒和爆炸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农环站)

(七)机关单位安全。

重点检查机关单位所属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防盗和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及其上述相关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培训、资质和监管等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注重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决曝光各类安全隐患、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和新闻单位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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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站要从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全面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个环节防范措施。要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细化方案,迅速落实。各科室要根据各自分管业务特点细化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强化宣传,畅通信息。注重运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观念。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农民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五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20xx年为加强对各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单位的卫生示范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现就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市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卫生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组织、协调好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有效改善卫生院院容院貌,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卫生院院容院貌、院内环境美化、绿化和硬化状况,院内外环境卫生;办公室、门诊部、诊疗室和病房卫生保洁;医疗设施摆设整齐有序、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健康教育制度健全与否;厕所卫生等项目。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各市县卫生局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卫生院日常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法,切实保证治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视、工作落实、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行动缓慢,卫生环境整治不达标,脏、乱、差现象没有明显改观的单位进行批评。

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贯彻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将卫生院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年月日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六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2)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

(2)中药材、提取物采购供应存在疑点的;

(3)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4)近两年《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在评价性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

(5)近两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和其他检查的;

(6)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7)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

(二)药品批发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

(3)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

2.重点检查企业:

(1)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三)药品零售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

(3)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全国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自纠。药品生产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

(二)集中检查及初步总结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底):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集中检查结束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于20xx年6月底前上报国家局。

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各省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局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局应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国家局。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由安监、流通、稽查、法规、认证、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共同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国家局;对跨省案件,要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告国家局。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稽查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xx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各省局要加强督办,并向国家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国家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或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有关整治网络乱象心得体会总结七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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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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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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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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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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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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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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