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 《红岩》的体会(六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15:48:52 |
  • ZTFB |
  • 14页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一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释义特许授权是指有影片发行权的一方授权同意并允许对影片的发行和放映;未经特许,任何人不得使用。

第二条协议事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影片《_________》首轮放映完全结束或本协议解除之日止。(时间大约截止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影片《_________》为_________市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_________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

2.甲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对影片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首映式、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的放映等。

3.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

4.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

5.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影片《_________》为_________市唯一发行放映单位。

2.本次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做,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

3.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做。

4.乙方须遵照有关规定合法进行活动。

5.乙方拟订的发行放映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映,全市运做大约_________天。

6.乙方须付给甲方独家代理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含省电影公司片租),付款方式:签定协议2日内付30%,放映前3日再付40%,余额30%在发行放映结束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责任承担按照双方责任分工,双方任何一方均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第七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双方之外(双方的法律、财务顾问、雇员除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定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定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双方及双方关联单位的任何信息(已经他人公开的除外)。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的,可免除责任,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责任。

2.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1)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2)本协议生效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修改或各方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遇到的不可克服之法律或政策障碍。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本协议所规定之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它方,以减轻可能给其它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后果。

2.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按照所带来的效益或损失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100%的违约金和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完整合同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就本协议涉及事项在此之前或同期达成的所有书面及口头协议,以及双方就本协议涉及事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谈判、洽谈等。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通知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方式按照本协议落款处的通信地址或电话号码送达给对方,如地址或号码有变化,应在合理期限通知。

第十四条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二

被誉为动画电影大师的宫崎骏凭借《千与千寻》正式为国人所熟悉。而《千与千寻》也秉承了宫崎骏动画电影的风格,在看似平淡的叙述风格下,向我们展示人性深处的内涵。在《千与千寻》中,宫崎骏表现了一个少女在困难面前的坚持与成长。

第一次看这部片子还是儿时,其中所展现的怪异的事物与人让年幼的我不敢再看下去,但随着年岁的增长,重新看这部片子时,我却被其中所蕴含的人们精神的结晶所吸引,第一回真正开始认识这部片子。

整部电影自始至终围绕着千寻的成长展开:从一开始有些小小任性的女孩,成长为一个可以信赖的大人。

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影片中被夸张地放大描述的事物与行为,而影片中的许多事物似乎都有着象征意义。如片中体现的最生动的“吃”就意味着贪婪的欲望,千寻的父母因贪婪去吃食物而变成猪。无脸男孩在吞食贪婪的青蛙后,也越来越贪吃,越来越邪恶。失去姓名,失去父母,失去自由,干寻,就在这阴暗的气氛下,开始了她成长的磨砺。

让人记忆犹新的还有画面的色彩风格。几乎整部电影都采用偏暗的色彩,画面上的所有事物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阴影,让人觉得压抑。但主人公千寻,却在这灰暗的天空下坚持面对一切困苦,艰难地走在成长之路上。但偏暗的色彩中,却时常出现那暗黄色的温柔的灯火,这恰好能够体现在城镇黑暗氛围之下所包含的温暖的人性光辉,微小,却坚持着照亮城镇。

吸引人们的不只是掩藏深意的事物、略带阴暗的色彩,还有那震撼人心的台词。我永远忘不了锅炉爷爷说的:“既然插手要做,就要做到底!”这句话中所蕴含着的是一个老人的坚持,不但震撼了电影中的人物,也震撼了屏幕前的我。我不会忘记,白龙与千寻告别时说的:

“我们还会在那里相逢吗?”

“一定会的。”

“一定噢!”

“一定。你去吧,记得别回头噢。”

在城镇生活的日子里,不只千寻,每个人都成长了。此时,这份成长,将淡淡的不舍,化为坚定的语句,把千寻推向回家的路,不禁让人心碎。千寻的故事,似乎是一场梦,但头上的头绳护身符,却提醒她,一切都是真实的。

千寻的故事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却仍在继续。或许每个人,在童年时、在梦境中,都有过与千寻类似的遭遇。但当大多数年轻人沉醉于好莱坞的爆米花电影与目不暇接的网络游戏时,究竟还有多少人能够坐下来,安静地聆听这来自灵魂深处的声音呢?还有多少人能在困难面前保持真我,坚持不懈,将压力转化为生活的动力,去拼搏,去成长呢?

关于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三

2018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2018年5月4日,习近平出席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马克思的一生。

为了向这位伟大思想家致敬,传记电影《青年马克思》将于马克思诞辰纪念日(5月5日)在全国公映。

该片节选了马克思在1843年至1848年间的生活片段。这5年多时间,是马克思主义日臻完善成型的重要阶段,也是整个欧洲矛盾四起、学说林立和迷茫困顿的特殊时期。

影片还原了《共产党宣言》诞生的艰辛过程,同时描绘了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动人友谊,以及马克思与燕妮之间的理想爱情。

1843年,君主专制下的欧洲饥荒肆虐、经济萧条,处处危机四伏。英国的工业革命改变了世界秩序,创造出新的无产阶级。

秉持博爱共产理念,工人组织陆续成立。两名德国青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将颠覆这些组织的乌托邦思想,改造他们的斗争及全世界的未来。

恩格斯的出现,于金钱、于学识,都大大支持了马克思的思想实践。尔后,两人受托起草「正义者同盟」规章,一同完成了经典政治文献《共产党宣言》。一位困苦拮据仍不改其志,一位含着金汤匙又满怀抱负。时代青年的聚首,将让全世界风云变色!

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之际,最好的行动就是认真地研读著作,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国际共产主义处于低潮时期,要结合新的社会实践和时代特征,总结历史经验,研究时代课题,向前推进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我们各项工作。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要像马克思一样始终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就要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马克思在面对 https:/// 窘迫的生活条件下,依然坚持为自己的初心奋斗,我们亦可以在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碍的情况下,顶住压力,为我们的初心奋斗。练就一身真本领,奋斗一生初心。

关于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四

我第一在电影院看电影是和前女友一起看的,电影名是《在世界尽头等你》。谁演的我都不知道。电影名还是想了好久才想起来的,剧情也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走进电影院睡了一觉后醒来发现前女友被感动的脸上梨花带雨。还叫我拍视频。视频我拍了,说来尴尬,那视频我舍不得删,到现在还在手机相册里放着,但并不是我喜欢那个片段。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前女友问我:“你会不会像男主那样爱我?”

我说:“会的。”

其实我对这种电影并不感冒,更别说感动了。难道现实已经满足不了现在人的爱情了,需要虚幻的东西来实现爱情了吗?大多数电影更是把煽情搞到了极致,要么异地,要么遇到什么困难,反正就是不能好好在一起。我们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抛开现实不谈呢?

《隐入尘烟》是一部爱情题材的电影吧,电影时长两小时十三分钟,全程没有出现一个“爱”字。但所有的细节都在诉说着爱。电影看完对我的冲击感并不是很强烈,但就是给人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平凡中透露着神圣。

故事应该发生在陕甘宁一带,老四(有铁)和贵英初次见面是在媒婆的介绍下,两人都没说话,看都没看对方一眼。贵英因为小时候落下的病根,一直都有尿失禁的毛病。贵英的嫂子怕贵英在有铁家尿失禁,就叫贵英去茅圈放水。放完水的贵英看到在驴圈旁吃饭的有铁。这也是两人的第一次对视。

之后便是结婚,没有彩礼,没有婚宴,也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有的只是一张连笑脸都没有的红底双人合照。

婚后的生活也很平淡,有铁很照顾贵英,从各方面的细节都可以看出来。知道贵英会尿失禁,便在火炉里填满柴火。给贵英洗尿湿的衣服。在献完血之后,即使身上只有50块钱,也想给贵英买件长一点的大衣用来遮住下半身。下雨的时候不是第一时间去保护盖房子的土坯,而是用塑料裹住贵英。会在拉麦子的驴车上给贵英堆个小窝。用麦子在贵英的手上印朵花。贵英用麦秆编的小马,有铁到死都攥在手里。这部电影没有轰轰烈烈,就是很平淡的细节在打动人。

贵英也是很爱有铁的,从以下片段可以看出。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电影不但有对爱情上细节的描写。对底层人民正直和善良的秉性也描绘的特别细致。

有铁在打水时捞起打到水中的蝌蚪,将其温柔放生

在有铁给张永福捐了三次血之后,他没有向张有福的儿子索要任何实质性的东西,而只是让张有福把欠那些平时看不起贵英的工人的钱给结了。

房子被拆,也拆毁了在房檐上的燕窝,害怕燕子春天回来没地方住,在新房子上专门给燕子造窝

除了这些,里面还有好多细节。

贵英死后,有铁也不想活了,他换上了第一次和贵英见面时嫂子送给他的衣服,给贵英烧了台纸电视。把搬了两次家都贴在炕头的喜字换成了贵英的遗照。又卖了所有麦子,还了欠下的所有钱,连欠下的几个鸡蛋都还了。甚至他答应农场主的两袋土豆他都没忘。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放了跟了他半辈子的驴。这在我们生活中算是很正常的事了,但就是这种很正常的事,也有一大部分的人做都不到。作者不仅讽刺了当下快餐式的爱情,同样讽刺了丧失了善良和诚信,还在天天勾心斗角的人。

电影里面有铁的“宝驴”和张永福的宝马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第一次拉有铁去给他爸献血的路上,贵英尿失禁,没有关心,没有对献血的有铁的感恩,有的只是一通抱怨。第二次拉有铁的时候,宝马的后座便有了一层随风飘动的,如有铁所说,宝马比不上他的“宝驴”。至少驴不会嫌弃贵英。

有铁死后,被放生的驴跑回到有铁的家里,和门口的宝马出现在同一个镜头里。的确挺讽刺的。

让我真正有一些难受的是,贵英死后,孤零零的躺在炕上,除了有铁,身边没有一个人。可怜有铁帮助了那么多人。献血多次也只是为了帮村里人要回工钱。他一直都是活在黑暗里的,而贵英像一道光般照耀了他的生活,见过光的人,又怎么会安心的活在黑暗里。

当下的互联网时代,世界飞速发展,为了不被时代淘汰,我们踉跄着紧跟时代潮流。却忘了最开始追求的东西。那些真挚的,淳朴的,善良的本性应该在生活中屡屡出现。而不是被电影表达出来让人学习。我有时候会想,到底是时代在进步还是在倒退,前几天看到网上骂甘肃的,我非常不解。我们只是穷了点,就应该被骂被瞧不起吗?我们种自己的,吃自己的,爱自己想爱的人,一不偷,二不抢,怡然自乐。难道今天这个时代需要金钱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了吗?如果人们不择手段的去赚钱,爱情被被提到桌子上明码标价,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如今的这时代还能找出有铁,贵英这般的人吗?

我喜欢这部电影喜欢在哪,真实。我们常说好人有好报,可好人真的有好报吗?有铁算不算好人?他有好报吗?没有。好人就活该被欺负,活该被看不起。这部电影除了爱情,就很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但人家有铁至少还有个贵英,贵英也有个有铁。所以说,爱情也是一剂良药,即使生活再苦,只要身边有贵英,有铁这般的人,也会笑着过下去的。所以啊尽情的去爱吧,真诚的,大胆的去爱。

关于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五

合同编号:

甲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由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鉴于:

1.甲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享有电影片《_______ ____》(下称电影片)的著作权,该电影片(□已经/□即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乙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其已合法取得电影片发行、放映资格,有意发行、放映甲方所摄制的电影片。

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发行该电影片。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发行甲方享有著作权的电影片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1制作单位

1.1.1电影片的制片单位为 ;

1.1.2《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上(□已经/□拟定)载明的出品单位为 ;

1.2影片长度

1.2.1电影片正片长 分 秒。

1.3主创人员

1.3.1编剧为 ;

1.3.2导演为 ;

1.3.3主要演员为 ;

1.3.4摄像师为 ;

1.3.5录音师为 ;

1.3.6灯光师为 。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授权类别

2.1.1□独占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根据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2.1.2□排他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根据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2.1.3□普通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根据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

2.2发行渠道

乙方发行电影片仅限于[□电影院/□戏剧院/□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包括/□不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所有覆盖或开通范围突破发行区域的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 ]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未经授权的渠道对电影片进行放映。

2.3发行区域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区域为 (下称发行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外发行电影片,也不得使发行区域内的发行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

2.4发行期限

□电影片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电影片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历经 (小写: )个自然天。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初步确定为 年 月 日。发行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播映的时间分别为: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此款项为甲方应得的电影片发行、放映收入的保底金额,无论电影片的实际发行、放映收入如何,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或减少此保底金额;保底金额支付的的时间为: ,方式为: 。

除前项约定的保底金额外,双方还应就电影片的发行毛收益进行分配,即乙方根据本合同的授权行使发行权、放映权获得的所有形式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入后双方进行分配,甲方的分配比例是百分之(小写: %)。乙方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分配额的时间为: ,方式为: 。

甲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2电影片的票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影片的制作成本、发行区域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共同制定。双方可以根据影片发行的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后对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的放映票价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人民币 (小写: )元。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放映票价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

3.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的授权费用后,应于最后一次收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正式的发票,发票抬头为 ,项目为 。

第四条 物料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电影片发行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素材和资料的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前款未作约定的物料,若因乙方发行、放映需要,甲方也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尽力提供;若因甲方不能提供、不愿提供或者甲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退回,且确属乙方发行、放映必须的物料,乙方有权自行制作该等物料,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甲方分担/□乙方分担)。

4.2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影片发行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4.2.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4.2.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但素材和资料的知识产权、商品化权(或称形象权、角色权等)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4.2.3其他: 。

4.3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直接或间接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复制拷贝或主拷贝等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附件列明的素材和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

4.3.1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全部物料完整、准确的存货清单。

4.3.2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发行、放映,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

4.3.3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随时配合甲方的审验,以及之后每年不超过 次的审验。

4.3.4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按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

4.3.5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根据指示销毁有关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除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以及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履行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人发行、放映的义务。

5.1.2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进行播放。

5.1.3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在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进行发行、放映,并尽力争取最佳的发行、放映收益。

5.2.2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 天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并授权 (身份证号: )至少每 天书面确认一次。

5.2.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天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放映其他电影片。

5.2.4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及时查验。对于物料数量、包装等通过肉眼即可初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对于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物料数量、包装、质量等符合约定。

5.2.5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乙方为了发行的需要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发行区域内的各种媒介上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该所有发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在相应发行渠道与区域的电影市场、电影节与电影展进行放映,供发行商、媒体、影评的特别场,翻译与传译,电话、互联网、传真、邮递,主创人员等剧组及相关人员之巡回宣传,样带制作,电影拷贝与录像素材之存储,素材之复制与销毁,保险,律师服务,院线发行奖励的费用。

5.2.6乙方在对电影片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影片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且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但该等使用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应使受众产生任何诸如某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等误认或误解。

乙方在电影片发行时的所有宣传、推广中使用的摄制单位以及其他主创人员名单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料和其他相关广告材料中确定的排名表进行罗列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应采取必要措施与手段促使放映机构不得做任何增加与删改(翻译除外)。

5.2.7乙方应于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予以配合,并尽可能邀请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较多主创人员按时参加电影片首映式,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首映式外,甲方还应邀请有关主创人员至少参加____次由乙方举办的电影片宣传活动。

有关主创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5.2.8乙方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对电影片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且应书面通知甲方。

5.2.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载贴片广告的,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片放映时间,且乙方保证所加载贴片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所加载贴片广告的总播出时间不超过 秒。

5.2.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电影片进行除授权之外的其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将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或电子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以及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

5.2.11 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放映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非法盗版录制。

5.2.12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被第三方侵权时,乙方享有的是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主张,支出的全部成本与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均由乙方负担、享有;乙方享有的是普通许可权的,乙方需要以甲方的名义主张的,甲方予以配合,支出的全部成本由乙方负担,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扣除维权的必要成本后按照甲方与乙方分别占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甲方承诺与保证:

6.1.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1.2甲方(□已经/□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6.1.3甲方为电影片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著作权人之一,其已获得电影片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1.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尚未/□已经)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放映电影片;本合同签署之日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甲方亦不会再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6.1.5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6.1.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6.1.7其他: 。

6.2乙方承诺与保证:

6.2.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2.2其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或者能且只能许可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放映。

6.2.3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2.4其保证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的机构所上报票房收入的真实性。

6.2.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导致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现象,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社会现象,以及禁运等政府行为。

7.2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本着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原则,就合同的履行立即进行协商并尽快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双方未就合同的履行一致,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且解除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许可或者授予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终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发行、放映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发行、放映该电影片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及/或《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4)其他: 。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4)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5)其他: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0.1.1甲方明知或者应知不具有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享有的著作权具有瑕疵而授权乙方的,或者授权乙方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发行、放映的,应按照全部授权费用百分之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2甲方未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侵权导致乙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影片不能或不能及时发行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乙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1.3甲方未根据4.1所列具体目录交付物料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1.4甲方根据9.2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不能发行、放映期间所对应的所有已付款,还应承担相应的发行费用;若甲方拒不返还的,每迟延一天应根据应返还款项的百分之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1.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尚应赔偿乙方该部分的损失。

10.1.6甲方具有9.4所列情形之一,且乙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1.7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累计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2.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发行、放映的,则乙方每突破一个渠道或者区域,或者在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内,乙方超过授权期限后仍发行、放映的,应至少按照人民币 (小写: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应分账款项高于该款项的以高者为准。

10.2.3乙方或放映机构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 倍的违约金。

10.2.4由于乙方未获得相关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人授权而在电影片中增删贴片广告或者非为了宣传电影片的需要使用电影片中相关人员的姓名、肖像等而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影片不能或不能及时发行导致的损失以及乙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2.5乙方违反本合同5.2.3之约定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放映其他电影片的,或者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后乙方未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甲方报送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的,则乙方应至少按照人民币 (小写: )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分账款项,甲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应分账款项高于该款项的以高者为准。

10.2.6乙方违反本合同5.2.8.5.2.9.5.2.10之约定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7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8乙方具有9.3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2.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自甲乙双方就此合作事宜进行接触之时至无限期,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相关事宜,即便诉诸法律解决也不应对不相关的人进行任何披露。否则,披露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每披露一次应给予的赔偿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法律地位与知识产权、所有权保留

12.1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之签订,而成为另一方之合伙人、代表人或成立其它相类似之法律关系;除非另有约定,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为之法律行为,均应以自己之名义独立行使,不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12.2甲方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前,甲方或者电影片所涉的各方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物料等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或者电影片所涉的各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后,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归属、使用依据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意向合同引起的或与本意向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3.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北京/□ 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二选一),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签署

14.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4.2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关于电影红岩精神心得体会总结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影片长度

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条发行区域

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

第四条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在本发行区域内发行该影片。

第五条独家发行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版权费及支付

乙方应将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版权费。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除票房收入外,乙方不用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版权费。

第七条票价及票房收入

电影片的票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影片的制作成本、发行区域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共同制定。电影片票价可以根据影片发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若电影片实际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若电影片实际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票价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

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天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报送的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所表明的票房收入都是真实、合法的。若乙方或电影院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八条资料交付及归属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影片的拷贝以及影片发行所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影片发行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若乙方想保留相关素材和资料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从而取得影片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在电影片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亦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电视(有线、无线)、网络等媒体播放。

2.甲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对影片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首映式、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的放映等。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除外。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其他电影发行单位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其他发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

6.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包括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等。

7.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作)。

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本次发行的电影仅限于在影院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对电影片进行播放。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样片或拷贝等素材和资料,但乙方应确保所有素材和资料不被非法复制。

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同时发行与该电影片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影片。

4.经享有独立著作权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授权,乙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电影片进行除电影院放映之外的其他处置,如对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或未经独立的著作权人许可以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

6.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电影院放映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偷录、偷拍,制作盗版制品。

7.在乙方发行电影片之前,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乐曲演奏、片头、片尾音乐演唱者、词作者等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书面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

8.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作,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

9.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作。

第十一条姓名、肖像的使用

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乙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不得对上述人员进行诋毁、侮辱、诽谤,扭曲形象,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十二条贴片广告

乙方在电影片中加载的贴片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影片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搭载、删减贴片广告。

第十三条首映式的举办

乙方可以在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给积极予以配合,邀请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

如影片未举办首映式的,乙方可以举办有关电影片的宣传活动,甲方也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并邀请有关主创人员参加宣传活动。

相关主创人员参加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发行单位的署名权

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并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设置自己的署名外,不得对影片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否则,乙方要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第十五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为电影片的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亦不会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均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6.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影片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乙方拖欠支付甲方应得收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发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