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精选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4:5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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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的总结不仅是对过去经验的回顾,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思考和规划。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加深别人对事情的理解。接下来是一些脍炙人口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一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基金托管人进行财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根据法律形式分类: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

根据运作方式分类: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分类: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等。

根据投资目标分类: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性基金。

根据投资理念分类:主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

根据募集方式分类: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分类: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

特殊类型基金:系列基金、基金中的基金、保本基金、上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qdii基金、分级基金。

基金分类术语。

1、创业基金。

又称风险资本,它的投资目标主要是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小企业和新兴企业,甚至是那些还处于构思之中的企业。

通常都属于私募,投资周期也较长。

在我国,通常所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属于创业基金。

2、对冲基金。

英文名称为hedgefund,意为“风险对冲过的基金”,原意是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空买空卖。

风险对冲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规避和化解证券投资风险。

公募基金是指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

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5、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6、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7、公司型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投资者购买了该家公司的股票,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股票领取股息或红利、分享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8、契约型投资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9、有限合伙基金。

有限合伙基金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

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运作,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分享合伙收益,每个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10、成长型基金。

成长型基金是这是基金中最常见的一种。

该类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基金管理人通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信誉度较高的、又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公司的股票。

11、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主要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券,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收入型基金资产成长的潜力较小,损失本金的风险相对也较低,一般可分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权益收入型基金。

12、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是其投资目标是既要获得当期收入,又要追求长期增值,通常是把资金分散头在于股票和债券,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赢利性。

13、股票型基金。

所谓股票型基金,是指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基金,其他资金投入到债券或其他的证券,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基金资产的不少于20%的资金必须投资国债。

国内所有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及大部分的开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

14、债券型基金。

债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基金。

假如全部投资于债券,可以称其为纯债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少部分可以投资于股票,可以称其为债券型基金。

15、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商业本票、承兑汇票等风险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投资工具的基金品种,因此具有流通性好、低风险与收益较低的特性。

16、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indexfund),顾名思义就是以特定指数(如沪深300指数、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100指数、日经225指数等)为标的指数,并以该指数的成份股为投资对象,通过购买该指数的全部或部分成份股构建投资组合被,以追踪标的指数表现的基金产品。

17、混合基金。

混合基金是指同时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比市场等工具,没有明确的投资方向的基金。

其风险低于股票基金,预期收益则高于债券基金。

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在不同资产之间进行分散投资的工具,比较适合较为保守的投资者。

以股票投资为主,股票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大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间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

差异在5%~10%之间者辅之以业绩比较基准等情况决定归属。

19、偏债型基金。

以债券投资为主,收益适中,收益比债券收益较多,但是风险也较其大。

其中债券投资配置比例的中值大于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间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

差异在5%~10%之间者辅之以业绩比较基准等情况决定归属。

此类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认股权证,基于认股权证有高杠杆、高风险的产品特性,此类型基金的波动幅度亦较股票型基金为大。

21、期货基金。

期货投资基金简称期货基金(ctafund),或商品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期货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享有投资利润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期权基金是以期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期权也是一种合约,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投资标的的权利。

23、黄金基金和衍生证券基金。

黄金基金和衍生证券基金是指以投资于黄金或其它贵金属及其生产和相关产业的证券为主要对象的基金和以衍生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24、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guaranteedfund):就是在一定期间内,对所投资的本金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保本基金,基金利用利息或是极小比例的资产从事高风险投资,而将大部份的资产从事固定收益投资,使得基金投资的市场不论如何下跌时,绝对不会低于其所担保的价格,而达到所谓的「保本作用。

25、qdii基金。

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

和qfii一样,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26、qfii基金。

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的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证券市场。

27、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结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申购赎回必须以一揽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揽子股票。

由于同时存在证券市场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投资者可以在etf市场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之间存在差价时进行套利交易。

套利机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闭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价问题。

28、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

lof(listedopen-endfund)的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29、国际基金、海外基金、国内基金,国家基金和区域基金。

国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海外基金也称离岸基金。

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同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内市场的投资基金;国家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某一特定国家的投资基金;区域基金是指投资于某个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30、伞型基金。

是指在一个母基金之下再设立若干个子基金,各子基金独立进行投资决策的基金运作模式。

其主要特点是在基金内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种选择,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转换基金类型(不用支付转换费用),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选择余地。

31、基金中的基金(fof)。

基金中的基金(fof)与开放式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而基金是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

它通过专业机构对基金进行筛选,帮助投资者优化基金投资效果。

32、多管理人基金(mom)。

多管理人基金是指基金经理不直接将基金资产投资于诸如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而是用来投资于其他基金或者直接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基金经理来管理。

这类基金的特点是专业筛选优秀基金或者基金经理,形成实质上的投资决策权限外移和分散化,标志着基金从专业管理其他资产进入了专业管理基金的新阶段。

33、专向基金。

专向基金(specialtyfunds)是指将资金专门投资与某一特定行业领域的股票基金产品。

相对与一般股票基金而言,专项基金有效的缩小了投资范围,在选择投资对象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发精力集中于既定的行业领域,不仅提高了投资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

以美国的基金行业为例,较为常见的专向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了高科技、大众传媒、健康护理、金融、公用事业、自然资源、房地产等等。

34、偿债基金。

偿债基金亦称“减债基金”。

国家或发行公司为偿还未到期公债或公司债而设置的专项基金;很多发达国家都设立了偿债基金制度。

日本的偿债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据国债整理基金特别会计法确定的。

偿债基金是一般是在债券实行分期偿还方式下才予设置。

偿债基金一般是每年从发行公司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额或已发行债券比例提取。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二

公司(单位),自愿申请认购云南金鑫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私募基金,购买金额元(大写:)所购基金保护期定为个月,购买后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单位)自行承担。

申请公司(单位):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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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有政府主导型的各类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业在各地纷纷设立,发展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加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三种。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

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

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

私募基金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等;另从其他角度划分,有成长型基金、离岸基金、雨伞基金、基金的基金等等。但翻遍这些基金名称,把“私募”和“基金”合为一体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英文一词,却未发现。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基金、货币投资基金、黄金投资基金、foffundoffund,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tottrustoftrust,对冲基金,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券商资管等并驾齐驱,过百亿元规模的私募巨头也已出现,重阳投资、泽熙投资、证大投资、凯石益正、朱雀投资、星石投资、淡水泉、金中和、乐瑞资产、艾亿新融、佑瑞持等私募居前,均在30亿元以上。

重阳投资目前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其中阳光私募产品的规模超60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资产管理规模破百亿元的阳光私募,是实实在在的“私募一哥”。泽熙投资20xx年成立,目前资产管理规模已达70亿元,仅次于重阳。

证大投资和凯石益正则是从pe起步,投资范围涉及广泛。证大投资目前的资产管理规模60亿元,其中投向股票市场的阳光私募产品有35亿元。专注于股票市场的星石投资、淡水泉、金中和,目前资产管理规模也都达到30亿元。后起之秀的债券型阳光私募,20xx年刚刚起步,目前有3家公司的资产规模跻身前列,其中乐瑞资产管理规模已达50亿元,产品主要投向均为债券。

九年来证券私募基金,得到了快速发展,房地产基金也有了开头,一种崭新的基金,五色土房地产抵押贷款基金,正在酝酿中,争取能够填补行业的空白,五色土基金的收益率预计将控制在年10%以上,基金专一用途是,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四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的投入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私募股权产品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于相关从业人员而言,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此,本人参加了一次私募股权产品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和实践,深入了解了私募股权产品的基本概念、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同时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和未来的发展路线有了新的认知和思考。

第二段:对课程的整体评价。

本次私募股权产品培训课程内容涵盖了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投资策略、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点。课程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真实的经验分享和专家的教育指导,提高了我们从事私募股权产品工作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段:对某些具体模块的评价。

本次培训课程的案例分析环节,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私募股权产品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并加深了对各种风险因素的认知和理解。在市场营销方面,课程不仅介绍了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还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给出了个性化的营销方案。这为我们在后续的工作中,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方法。

第四段:对课程带来的实际收益的分析。

本次私募股权产品培训课程,不仅加强了我们的理论知识,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参与团队项目实践,我更好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实际工作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课程结束后,立即把所学到的知识和技巧运用到现实的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效果,项目审核通过率提高了很多。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

经过这次私募股权产品培训课程,我对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目标。我将继续学习和提升,致力于从事私募股权产品的研究和实践,打造专业的金融知识体系和技能技巧,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和优质的服务。

总之,本次私募股权产品培训课程是一次富有收获和价值的过程。通过课程内容的学习和实践,我们不仅丰富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技能技巧,更为我们今后的职业生涯和人生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六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以下是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欢迎阅读参考!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

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

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

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5、反稀释条款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未来对员工和董事的奖励。

投资者a在这一条款中对b的限制主要是投资者要避免b通过期权奖励的方式低价转移企业的资产,或者分散a在b董事会中董事的影响力。

所以,根据最优惠条款和反稀释条款,b发放的股权的执行价格不得低于给a的价格,同时,当这些期权被发放时,a在b中的董事也要获得相当的比例,以在执行后保持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3、管理费条款

管理费条款是规定在交易中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按照惯例,企业将支付尽职调查的费用、为完成所有文件而产生的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翻译等专业人士而产生的费用。

而投资者通常负担投资决策中发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顾问和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代理费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员承诺与非竞争承诺

这一条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员b离开企业,甚至在离开企业后建立类似企业与企业b形成激烈的竞争。

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时候做出过这样的承诺,那就可能没有后来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过得多。

5、员工知识产权协议

这一条旨在解决投资者a投资前企业b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的问题。

通常将会规定,b应该在a注入资金前就和每个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为a所接受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

6、关键雇员保险

在很多企业中,关键雇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所以,可以利用人寿保险来减轻关键雇员因为意外无法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而造成的影响。

通常会给那些关键雇员购买一定数量的保险。

在这个条款中就要规定有哪些人是关键雇员,而且每个人应该投保多少数量的保险。

7、寻找管理人

由于投资人a可能在未来为企业b引进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这一条款中赋予a为企业寻找管理人的权利。

虽然不会在条款中写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为投资金额中的一项开支。

8、股权结构

在这一条款中,将明确企业b的股权结构。

9、存留利润

这一条款将规定投资者a有权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润。

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条款以外,还有一些小的条款也需要写在框架协议中。

这些条款有适用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七

注:本协议是由 李*鸽律师 为服务的顾问企业在私募股权基金设立阶段所起草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内容是根据顾问单位所设立私募基金项目的特点及企业基本情况专门起草的协议,敬请阅读本协议的单位或个人能够仔细审核相关条款,选择适用。

股权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股权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目标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2. 甲方愿意将其持有的占丙方 %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

3. 丙方已经依法召开股东会,并按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对前述股权转让的决议;。

4. 丙方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 丙方基本情况概述。

1.1. 丙方成立于20__年7月12日,是由 、 、

 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

1.2.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各股东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

1.3. (可加入历年丙方股权变更情况等)。

2.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

2.1. 乙方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元。

3. 过渡期间安排。

3.1. 甲方在过渡期间不得提议召开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提议召开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增资扩股。

3.2. 丙方在过渡期间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甲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在丙方董事会、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其相关职权。过渡期间内,甲方董事依乙方书面指示行使董事职权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3.3. 第3.2条约定有关董事、董事会部分甲方的过渡期义务是基于其在过渡期之前已向丙方派出了董事,如甲方在过渡期之前没有向丙方派出董事则不承担此义务。

3.4. 第3.2条约定的有关股东、股东会部分的义务,自丙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此项义务。

4. 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4.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4.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确保丙方将乙方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备妥有关文件到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有关丙方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公告事宜(如需要)。

4.3. 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开始办理;如目标股权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内。

5. 风险及债权债务承担。

自丙方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日起债权债务发生转移,即乙方享有及承担自该日之后丙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该日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6. 陈述及保证。

6.1. 甲、乙双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6.2. 甲方保证具有签约和履约能力,其股权转让行为已获得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股东同意其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合法的、必要的决议、授权或同意,并且不会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6.3. 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其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其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6.4. 甲方保证丙方没有现实地或可能涉及诉讼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且无任何偷税、偷税、欠税及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若因上述原因乙方认为己方利益受损或可能受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5. 甲方承诺,及时、全面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丙方的信息和资料,尤其是丙方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乙方更全面地了解其的真实情况。

6.6. 甲方已经向乙方如实披露满足本次股权转让目的的重要资料,丙方开展经营范围内活动所需的全部证照、文件或其他资料,且保证各类资料以及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6.7.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所陈述与保证的有关丙方一切情况是真实的、详尽的,若其所做的任何陈述与保证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者有误导成份,甲方将承担乙方为受让其股权而对丙方进行的调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审计费等。

6.8. 乙方对丙方资产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有成分的了解并愿意在受让股权之后享受其权利、承担其义务,同时承诺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6.9. 乙方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具有合法来源,且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50%;乙方股东会已根据公司章程依法通过受让甲方股权的决议。

6.10. 乙方将继续无保留无歧视地支持丙方聘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人员。

6.11. 乙方将支持丙方继续履行与原有客户之间的协议,继续进行其原有的特定项目。

6.12. 本协议签订后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前,本条款6所陈述与保证的内容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丙方资产或股权的减损/转让或担保、丙方分派股利/红利或者签订新协议)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7.1. 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8.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过渡期义务、保密义务等),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费用等。

8.2. 违约情形。

8.2.2.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8.2.3. 任何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8.3. 任何一方已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由于不可抗力且非自身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

9. 保密。

9.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能力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予以保密。但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获取的资料和信息除外。

9.2.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向除本协议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和专业顾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应责成其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专业顾问及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3.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9.4. 如本次股权转让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9.5. 该条款9所述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0.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0.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若双方对协议内容进行两次以上变更,以最终变更内容为准。

10.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期间已付款孽生的利息),除此之外双方均不在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0.2.2. 非因甲、乙任何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30日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0.4.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况:

11.1.2. 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国内骚乱、丙方员工罢工或暴动;。

11.1.4. 各方同意的其他能够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三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12.争议解决。

12.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应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强制性规定(香港、中国台湾、澳门除外)。

13.其他条款。

13.1.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丙方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13.2.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3.4. 如果本协议的某个或多个条款依我国法律、法规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无效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亦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性和可执行性。本协议各方应停止履行该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之条款,并在最接近该条款原意的范围内诚信协商进行修正。

13.5. 本协议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多份补充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最后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为准。

13.6. 本协议规定一方向他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通过书面递交、专递信函、传真等方式送交相应一方。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3.6.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3.6.2. 由传真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13.6.3. 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甲方指定送达地址为: 。

乙方指定送达地址为: 。

13.7. 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3.8.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提交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9.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丙方的资产及其构成(附件一)。

2. 丙方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附件二)。

3. 甲、乙双方及丙方有效营业执照(附件三)。

4. 甲方股东会决议(附件四)。

5. 乙方股东会决议(附件五)。

6. 丙方股东会决议(附件六)。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八

甲方: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

3、乙方出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

4、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

英文名称为:

三、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基金规模为xx年内需另募集至少10000万元。第一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若达到10000万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10000万元时,则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规模分别为xx年内)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有足够扩张力,管理团队有很强战斗力,具备高科技、高成长特征。

3、投资领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it(含通信网络)、新环保、新农业、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营销创新)、新体智(医疗医药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伙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

1)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份;。

2)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业的可转债等;。

4)合伙企业应以自身名义对外实施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委托能够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要求的目标企业股权的机构代购代持股权。

5、合伙企业适度分散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额的25%,特别有利情况下可以增加投资额,但需经过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

6、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级市场股票);。

2)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创企业(新技术创业型处于孵化期的企业)。

7、合伙企业不应谋求在所投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不谋求在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应该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投资服务,包括及时督促和支持所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项: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资金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投资活动;不得挪用合伙资金或把合伙资金出借给他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签订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业需要的中介服务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

9、乙方及其代表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当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及执行权限。

1、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指定_________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

2、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协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

3、执行合伙人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在内的合伙企业事务:

2)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仲裁等,以解决与合伙企业有关的争议;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4、执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请的投资顾问与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全票通过的原则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与乙方投资银行部相关工作,所委派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均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经理与乙方投行人员共同为合伙企业发掘优秀项目、募集合伙资金、参与项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业相关的激励机制所约定的权益。

6、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及其率领的投资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

7、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六、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伙期6年和续存合伙期2年。

七、股权退出。

1、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退出。

2、所有从投资项目变现的资金(变现资金),用于分配。

八、合伙企业的资金保管。

1、合伙企业应在保管银行指定的机构设立保管账户,所有合伙资金和从转让投资项目股权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一律汇付至保管账户上,并委托保管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金依照保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2、合伙企业应与保管银行签署《财产保管协议书》,约定合伙企业财产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

九、创立费、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创立费: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将从到帐的资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标合伙金额的0.5%,作为合伙企业的创立费,用于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合伙验资、办公室租赁、办公设备、办公费用、资金募集推广等。

2、在合伙期限内,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履行职责的报酬,执行合伙人按实际到位合伙金额r的比例提取管理费(注:基本合伙期r=2.0%/年,续存合伙期r=1.0%/年)。

2)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达到并超过8%时,执行合伙人即乙方按以下现金分配顺序确定的标准计提业绩报酬:

所有投资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业绩奖励:当年收益率超过80%时,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计取业绩奖励,由所有投资人向普通合伙人支付。

具体分配方式以《合伙协议》为准。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资金低于5000万人民币时,则该笔到位资金可用于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短期理财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依照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十、附则。

1、本协议因募资需要时方可向相关方开放。

2、甲方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乙方充分发挥自身投资管理优势,在有利于甲乙双方基金合作的基础上,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推动甲乙双方的合作朝更加紧密的方向发展,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实现共赢。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nj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

签订地点: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九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

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

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

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5、反稀释条款。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未来对员工和董事的奖励。

投资者a在这一条款中对b的限制主要是投资者要避免b通过期权奖励的方式低价转移企业的资产,或者分散a在b董事会中董事的影响力。

所以,根据最优惠条款和反稀释条款,b发放的.股权的执行价格不得低于给a的价格,同时,当这些期权被发放时,a在b中的董事也要获得相当的比例,以在执行后保持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3、管理费条款。

管理费条款是规定在交易中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按照惯例,企业将支付尽职调查的费用、为完成所有文件而产生的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翻译等专业人士而产生的费用。

而投资者通常负担投资决策中发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顾问和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代理费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员承诺与非竞争承诺。

这一条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员b离开企业,甚至在离开企业后建立类似企业与企业b形成激烈的竞争。

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时候做出过这样的承诺,那就可能没有后来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过得多。

5、员工知识产权协议。

这一条旨在解决投资者a投资前企业b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的问题。

通常将会规定,b应该在a注入资金前就和每个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为a所接受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

6、关键雇员保险。

在很多企业中,关键雇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所以,可以利用人寿保险来减轻关键雇员因为意外无法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而造成的影响。

通常会给那些关键雇员购买一定数量的保险。

在这个条款中就要规定有哪些人是关键雇员,而且每个人应该投保多少数量的保险。

7、寻找管理人。

由于投资人a可能在未来为企业b引进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这一条款中赋予a为企业寻找管理人的权利。

虽然不会在条款中写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为投资金额中的一项开支。

8、股权结构。

在这一条款中,将明确企业b的股权结构。

9、存留利润。

这一条款将规定投资者a有权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润。

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条款以外,还有一些小的条款也需要写在框架协议中。

这些条款有适用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注:签订了投资意向书之后就要展开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

私募股权产品培训是我实习期间的一项必修内容。在这个培训中,我收获了很多有关私募股权产品的知识,学习了如何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以及如何进行风险控制。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一些体会和总结。

私募股权市场是由一些专业的投资机构为高资净值人士(HNWI)和机构投资者创建的,用于进行非公开的股权投资的市场。私募股权资产包括股权、基金、类固定收益等等。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担保下进行更为灵活的投资,并获得更高的回报。不同于公开市场的交易,私募股权市场具有相对封闭性,并且在投资决策中,更加关注长期价值和盈利增长前景。

第二段:私募股权投资组合构建。

在私募股权市场,投资者通常会构建一个投资组合,其中包括多个投资项目,从而实现资产配置,分散化风险。投资组合构建的第一步是选择长期具有稳定收益的领域,如房地产、基础设施、环保科技等。其次,选择一个高质量的基金管理人员,能够确保基金的稳定运作。最后,要通过权衡不同项目的风险收益来确定具体的投资组合配置方案。

第三段:私募股权的风险控制。

私募股权市场的交易不同于股票和债券等公开市场,其较高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应对风险,投资者应该采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控制。首先,要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避免出现重大的投资损失。其次,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可以有效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再次,要及时了解政策和市场的变化,以便于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

第四段: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前景。

私募股权市场在中国尤其是近年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动,私募股权市场成为了越来越多投资人士的首选。未来,随着市场逐渐繁荣和成熟,私募股权市场存在着无限的发展前景。同时,伴随着新一代的科技革命和互联网经济的逐渐崛起,私募股权市场投资领域也将不断拓展和创新。

第五段:总结。

在私募股权产品培训中,我通过学习私募股权市场的概况、私募股权投资组合构建、风险控制以及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知识,加深了对私募股权产品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明白了在私募股权市场中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这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为我今后从事投资领域提供了更多有用的知识和经验。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一

私募股权产品是当前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近些年来逐渐受到市场关注。作为一名刚刚进入这一领域的投资者,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私募股权产品的投资技巧,我参加了一场相关的培训课程。在课程的学习与实践中,我有了很多的新收获和感悟,下面将从发展现状、产品优势、风险管控、投资策略和方法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在现代资本市场中,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它是指对不公开发行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相对于公共股权融资,私募股权投资具有更少限制、更灵活的操作方式和更好的资本减弱的风险特点。目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规模逐年扩大,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种背景下,投资者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私募股权产品的特点和投资规律,才能更好地在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和取得更好的收益。

私募股权产品的投资优势是其发展的重要载体。相比较于传统公开的股票,私募股权投资更具有潜力和收益。一方面,私募股权产品跨越了传统公开股票市场有诸多限制的鸿沟。比如,它不受业绩的季节性、成熟度和利润增长率等因素的限制。另一方面,私募股权产品投资时间更长,更加关注企业成长,而不只是跟踪企业的短期盈利状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经营能力和长期变革计划的执行。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私募股权产品也不例外。相比于传统股票投资或其他资产类别,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更为复杂和多元化。这样,投资者需要充分地了解私募股权产品的风险所在,同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策略。在私募股权产品投资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投资人的资质和能力,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信誉和透明度,以及更加灵活运用策略和方法来提高风险控制的效率。

私募股权投资的核心是制定合理、科学的投资策略。投资者需要通过分析市场经济、企业运营模式和风险载体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率。这样,就需要对投资策略进行科学地制定和执行。首先,需要确定投资资本的来源和拟定潜在的投资方向。其次,需要选择合适的股权投资工具,并查找最佳的投资渠道。最后,需要进一步设定投资方向,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私募股权产品的投资方法必须得到细致而实践的考虑和实践。只有在合理的制度和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支持下,才能切实地降低风险并有效地实现获取投资回报。因此,最重要的是建立稳固的投资机制,并关注基本面和企业潜力。同时,需要深入了解行业和企业,并定期监测市场变化以及产业趋势。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产品的培训是我们进入这一领域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与实践,我们可以更全面、更系统地掌握私募股权产品的投资特点和规律,从而更加灵活和准确地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挑战。因此,我们要在投资过程中坚持科学、合理的投资理念,提高自身风险管控和投资策略的能力,不断地实现投资价值并提升市场竞争力。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二

————2010年11月18日更新———— 结合目前所领悟的企业投资价值分析思路,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总结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建议书主要内容及结构如下: 一、 投资方案概要 二、 企业介绍 1. 企业概况(含历史沿革、管理团队、经营现状、股权结构、股东情况、企业架构等) 2. 业务介绍(包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技术、业务模式等,最好制作商业模式示意图) 3. 收入来源及成本结构分析 三、 行业分析 1. 行业概况(发展历史及现状) 2. 宏观经济影响(经济周期、行业政策法规等) 3. 行业特点分析 4. 市场供给和需求分析及预测 5. 市场竞争情况 四、 竞争分析(对比主要竞争对手) 1. 主要竞争者及当前竞争地位 2. 核心竞争力(常见情况包括垄断性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先发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销售能力、市场能力、研发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质量或成本控制能力等) 3. 潜在竞争分析(后进入者或替代者) 4. 公司发展战略分析 五、 财务分析及预测 1. 主要财务数据(现状及历史发展情况) 2. 关键运营绩效指标(同行业对比) 3. 企业融资用途 4. 财务预测 六、 投资价值分析 1. 企业估值 2. 投资方案 3. 退出可行性和投资回报分析 4. 关键要素敏感性分析 七、 投资风险 1. 经营风险 2. 财务风险 3. 上市合规性风险 4. 应对措施 八、 投资建议 1. 投资亮点 2. 投资风险 3. 投资建议 4. 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 1. 第三方顾问机构尽职调查后报告或其它重要书面意见 2. 《意向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 ***注释: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识别标准有四个:1. 价值性。这种能力首先能很好地实现顾客所看重的价值,如:能显著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顾客的效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2. 稀缺性。这种能力必须是稀缺的,只有少数的企业拥有它。 3. 不可替代性。竞争对手无法通过其他能力来替代它,它在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 难以模仿性。核心竞争力还必须是企业所特有的,并且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也就是说它不像材料、机器设备那样能在市场上购买到,而是难以转移或复制。这种难以模仿的能力能为企业带来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

从2007年6月起,我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随着《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3月1日生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9月8日生效)、《合伙企业法》(2007年7月1日生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生效,催生了我国企业和民间资本纷纷涌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2008年以来,尽管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依然弥漫,但是金融危机不会阻止私募股权投资的步伐,反而在危机中蕴含了巨大的机会,特别是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机会。

为了帮助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从业人员和有志于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工作的人员更加深入地认识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活动,作者结合自己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实践经验,从私募股权投资的一般认识,私募股权基金的建立与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的模式和领域、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与退出,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的潮流与趋势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全书共分为六章十四节,并在每一节后面附录一个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案例,力图使读者既能掌握私募股权投资的理论知识,又能对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经典案例加深了解,提升理论和操作的双重能力。

本书兼顾私募股权投资的普及性知识,适合于广大普通读者了解私募股权投资的有关知识,也可作为金融专业、投资专业的高校学生选修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课程的教材和辅助读物。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三

导语: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前,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先是个人问题,至少要考虑哪些几个因素呢?请大家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自己的资金实力:建议项目投资金额控制在自己的金融资产总和的5%以下;

自己的投资经验:最好具备一定的实业投资经验以及二级市场投资经验;

自己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这些股权性投资的钱一般较难变现,在成功上市前就只能选择股东之间交易,股东间的`交易价格与上市流通价的差距极大。

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前,除考虑个人因素外,当然要考虑这个项目公司的问题,至少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即投资管理人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专业有经验,投资管理人要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对企业要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他们的经验和判断决定了基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率;关键是看投资人对管理者的信任程度,一般来讲,宁要一流的管理层,二流的商业模式也不要一流的商业模式与二流的管理层。

即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同业竞争、经济周期等原因的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投资通过上市、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完成投资资金的退出,导致投资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情况。在最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投资该被投资企业的本金完全损失。

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这是任何的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因为如利率调整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对体系内的每个企业都有影响,只是不同行业受影响的程度不同。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从洽谈到成功入股一般有较长的准备期,随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令原来的投资计划推迟或押后,从而增加投资的不确定性,这都带来基金延期的风险。

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都能以上市套现退出作出良好的结局,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或者讲股权难以短时间套现或只能以较高的折让价才能转让,从而不利于资金的流动。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箱:

邮箱: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操作在公司开立的证券帐户,户名:帐号:初始资金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从到为委托期间进行股票投资,投资方向全部为股票,权证,风险控制范围为,帐户为有偿服务。

2、甲方需为有稳定职业,信誉好的个人,机构,认可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确定的风险范围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帐户,能够提供交易和行情系统。

3、初始投资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甲方需保证资金正当合法,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己的资金密码保密,股票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所开立帐户的证券公司负责。

5、乙方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甲方不能随便更改帐户里面的所有操作项目,不得随意调拨委托投资资金(委托资金外部分不包括在内),否则视甲方违约,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甲方且必须支付乙方资产管理费用1%做为时间补偿。

6、对于帐户中的资金,只有甲方有权支取,但在合同期间需要与乙方协商,除非出现合同条款中的自动解约事项。

7、甲方必须将帐户和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不含资金密码,以便乙方下单操作交易。乙方在合同期间,可以更改交易密码,但甲方每月有权查看帐户一次。

8、甲方不得将帐户中的操作信息提供给他人。

9、乙方在操作期间不得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投资需保持代理帐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

10、收益分配模式甲方可选择如下:

1、固定类:收益10%以上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少于10%将不收取费用。

2、浮动类:当风险控制在1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60%,乙方40%。

当风险控制在10%---2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0%,乙方30%。

当风险控制在20%--3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5%,乙方25%。

当风险控制在30%以上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80%,乙方20%。

注:收益都是帐户原始投入资金的总收益,发生约定风险以外部分,甲方可自行解除和约,且乙方补其风险约定差价部分,合同期间总收益低于10%将不分配利润,每半年收益超过10%以上结算一次,甲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分配利润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内。

1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亏损,乙方将不负责,参考证监会的说明。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并本着本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执行。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五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3、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让部分股份。

4、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甲方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3、证券形式:

4、预计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日”)。

6、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2)尽职调查于本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3)具体事项协商谈判于本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5)资金投入于正式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6)变更登记于正式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二、交易安排。

2、交易细节磋商。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

(2)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3)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总公司挂牌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5)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3、正式交易文件。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双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双方承诺。

1、资金用途。甲方承诺融资所获资金将被用于:________________。

2、新三板挂牌。甲方承诺其总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年内尽全部努力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3、债权债务。甲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4、公司治理。甲方承诺投资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人员在甲方之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或者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提名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

5、网络平台维护。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________元对其销售甲方产品之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以及升级,同时承诺如果乙方丧失网络平台销售资格,甲方有权回购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权,具体回购价格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6、业绩要求。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网络销售合作合同,就产品年销售额及年销售增长率等相关条款重新进行约定,如到时未能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甲方有权回购其占有甲方之股权,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7、投资退出。甲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乙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出条件及退出之具体方式与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其他事宜。

1、排他性。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与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在排他期内,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终止交易,或者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2、保密。双方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3、交易费用。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4、协议有效期。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5、未尽事宜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7、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邮箱:

邮箱: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操作在 公司开立的证券帐户,户名:帐号:  初始资金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从 到 为委托期间进行股票投资,投资方向全部为股票,权证,风险控制范围为  ,帐户为有偿服务。

2、甲方需为有稳定职业,信誉好的.个人,机构,认可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确定的风险范围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帐户,能够提供交易和行情系统。

3、初始投资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甲方需保证资金正当合法,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己的资金密码保密,股票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所开立帐户的证券公司负责。

5、乙方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甲方不能随便更改帐户里面的所有操作项目,不得随意调拨委托投资资金(委托资金外部分不包括在内),否则视甲方违约,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甲方且必须支付乙方资产管理费用1%做为时间补偿。

6、对于帐户中的资金,只有甲方有权支取,但在合同期间需要与乙方协商,除非出现合同条款中的自动解约事项。

7、甲方必须将帐户和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不含资金密码,以便乙方下单操作交易。乙方在合同期间,可以更改交易密码,但甲方每月有权查看帐户一次。

8、甲方不得将帐户中的操作信息提供给他人。

9、乙方在操作期间不得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投资需保持代理帐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

10、收益分配模式甲方可选择如下:

2、浮动类:当风险控制在1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60%,乙方40%。

当风险控制在10%---2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0%,乙方30%。

当风险控制在20%--3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5%,乙方25%。

当风险控制在30%以上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80%,乙方20%。

注:收益都是帐户原始投入资金的总收益,发生约定风险以外部分,甲方可自行解除和约,且乙方补其风险约定差价部分,合同期间总收益低于10%将不分配利润,每半年收益超过10%以上结算一次,甲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分配利润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内。

1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亏损,乙方将不负责,参考证监会的说明。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并本着本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执行。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七

股权回购方/受让方(目标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回购方”或“受让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股权出让方/(创投机构):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鉴于:。

1.回购方为中国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续存之公司法人,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等,营业执照核发日期为:。

2.回购方准备在协议签订后,引进股权投资者,出让方愿意对回购方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为--万元,占回购方公司--%股权,于被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

3.回购方同意如出现符合本协议约定之情形,愿意以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回购出让方的投资股份,出让方同意以本协议之约定条件将投资股份转让(沽售)给回购方。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

(2)“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3)“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4)“股份”指协议双方现有的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等。

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6)“回购价”指协议约定之转让价;。

(7)“回购完成日期”的定义指协议生效和履行完毕日期。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均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回购。

2.0出让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额为万元,占回购方公司%股权,于被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

相关投资入股手续依法办理,但不得迟于30个工作日。

2.1协议双方同意如目标公司在个月内未能在a股上市,则由股权回购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回购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4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

2.2股权回购方收购股权的回购价为:万元??

2.3回购价指回购股份的购买价,包括回购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

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回购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所代表之利益。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第三章税费。

3.1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回购)之税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回购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目标公司于出让方投资额到帐后,股权回购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回购价款。

(1)目标公司已获得出让方的投资额万元。

(2)目标公司与出让方依法办理完毕相关投资入股事宜和全部法律手续。

(3)出让方成为目标公司合法投资者和股东。

(6)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4.2股权回购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

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款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回购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回购方支付回购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立即,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回购方全额退还股权回购方按照本协议已经向股权出让方已经支付的回购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办理各项必要手续,回购股权应无悖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回购方不会就此项股权回购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回购方违约。

在此情况下,各方并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销任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成和准确;。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忽略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及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4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项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在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正常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

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股权私募心得体会篇十八

14.1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签字后生效。

14.2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市区。

14.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各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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