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报告 电梯事故总结(3篇)

  • 上传日期:2022-12-22 07: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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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报告一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安装地点:工程结构:工程层楼及高度:层。

第二条、 租赁机械及附件名称、型号、品牌

1、名 称:

2、型 号:

3、品 牌:

3、数 量:

第三条、租赁工期

乙方施工电梯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准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甲方检测,并应通过特检中心检测验收合格,完成以上手续后,甲方开具启用通知书,租期自甲方开具启用通知书之日起,至甲方报停之日止。

第四条、施工电梯租费

租费含施工电梯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维修、保养、各类中保险费、司机工资及一切费用,月租费 12500元整/每台(大写: 壹万贰仟伍佰元)。以上费用全部为含税价;不足一月按实结算。

第五条、租赁费用支付

1、 租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次月25日前支付以上两个月租金的70%,春节期间壹个月不收费用。其它时间正常收取租赁费。乙方设备最后一台机械拆除退场后全部付清。

2、乙方须在甲方报停之日7日内拆除施工电梯,如不拆除,甲方有权找其他单位进行设备拆除,拆除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持相应金额的发票,由甲方 签字确认后,进入支付程序,若因未按时提供发票引起的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按正常支付租赁费。

5、施工电梯进出场费用:施工电梯进场安装启用后支付月租金的50%,施工电梯全部拆除出场后支付剩余月租金的50%。

第六条、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技术安全性能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有效齐全,满足甲方对设备机械的使用要求和国家验收规范。根据甲方要求如期完成设备的进出场安装、调试等工作。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设备的有关安装基础制作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制作设备基础预埋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足够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满足甲方24小时施工的需求,并保证持有效证件上岗。

(4)乙方操作人员无故脱离岗位半小时以上,每次罚款100元,机械(施工升降机)发生故障不及时维修超过2小时或操作人员无故脱离岗位超过2小时,扣除当天租赁费用,8小时内不能使用,扣除当月3天租赁费,24小时内不能使用扣除当月7天租赁费(所有扣款均为为违约金)。

(5)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设备吊装、拆卸、加节、附墙、使用、保养、润滑,并保证设备24小时的连续作业能力。

(6)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台配备有经验的操作司机2人,并保证持有效操作证证上岗,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派驻现场人员严重失职或违章操作以及消极怠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派驻人员,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设备必须及时维修保养,并做好资料填写及收集工作,每月25日向甲方出据设备检查验收资料。乙方在设备制度性保养时,宜在48小时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确定时间。乙方不得无故随意停机,若停机超过2小时,扣除当日租赁费,并承担甲方停、窝工、工期延误的一切损失费用。

(8)乙方应将设备的安全作业,有关安全技术数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向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提供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安装拆除方案,安装技术交底应急预案。

(9)乙方负责为设备操作工人办理保险,并对施工升降机的运输、加节、附墙及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乙方应为其到场的工作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保险,如乙方未办理造成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10)如有关部门或我公司在检查时发现有任何安全及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1)在施工过程中,每次上下人必须关好安全门,电梯方可运行;如由电梯司机违章操作或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机械故障或安装不牢,钢丝绳断裂,坠落器失控等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自乙方进场预埋至机械(施工升降机)拆除离厂。

(12)机械设备和电缆线进场后,在施工期间除丢失外有乙方负责。

2、甲方责任

(1)机械进场时,甲方需配合乙方做到“三通一平”,并将电源接至乙方指定位置,所用漏电开关不得小于250a,负责按乙方要求对基础进行施工,并达到技术要求。

满足甲方责任(1)要求后乙方再进行预埋安装等相关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的操作人员提供住宿。

(3)甲方负责安装设备所需电源至二级箱为止。

(4)甲方在设备施工管理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甲方人员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更不得拆除设备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乙方有权也有义务阻止。

第七条、设备的运输安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设备吊装、拆卸、加节、附墙全部费用,并向主管部门提出技术安装验收。乙方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承担验收及设备备案的全部相关费用。

第八条、设备的现场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只享有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或转卖给第三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属于设备本身的问题由乙方整改。

3、机械各项耗材(如电器设备,电源线,润滑剂等)均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并及时更换,确保安全。

第九条、合同争议和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已包括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全部内容,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合同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洽谈所达成的一切陈述、信函、协议和协商。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明确条款外,其他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承诺、保证、声明(含报价单),对双方均无约束力,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单据应经乙方加盖公章认可方为有效。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传真号: 传真号:

签订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 签订时间:

对于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乙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注:1. 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

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电梯款: ①转账支付:

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②现金支付:

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三条.付款期限

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

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讫;

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_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讫;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①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

②技术资料: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交货期限

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 30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

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

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

① 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

收货安装地址: l1:龙岗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 l2:龙岗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 。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

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

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

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

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

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

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期间应计算于免费保养内。待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才恢复本合同项下电梯的保养/维修义务。

⑤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工程或维修服务或人为故意因素或操作或管理不当、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雷击、浸水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电梯损坏、故障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⑥乙方应保证其制造、生产的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⑦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为本合同项下电梯实行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致使本合同项下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检验

①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当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签证;乙方货到收货地址三日内,甲方未予检验的,视为甲方检验合格收货。

②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经查实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应在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后七天内书面提出,届时由乙方核实后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③货物交付甲方工地后,乙方安装人员需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人员负责保管。

④验收的具体标准参照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苏房街9号菱王电梯。

第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和违约

①本合同签订后,为充分确保甲方的权益,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得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认可变更后,才能变更。若因该次变更导致产生的费用,均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同时,若甲方提出变更,均应附带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期的顺延;若因变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视为要求变更的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②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之违约金已包括对造成守约方损失而予以的补偿。

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及时与对方书面联系,重新协商本合同的履行办法。如未能及时告知对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①甲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电梯委托乙方实施安装的,若工作需要可另行由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予以约定;甲方未委托乙方安装的,所产生之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之全部内容,未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及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与增、减,否则视为无效。

③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合同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布置图后即刻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本合同之约定取代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前的一切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

⑥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对于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报告三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市场了解和比较,确定将甲方承建的 工程施工电梯(以下称设备)交由乙方负责提供租赁,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减少纠纷,提高效率,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紧密配保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设备的工程情况

工程地点:茂名市站前六路南侧

工程名称:翠辉雅园工程

第二条、 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进场费用见下表:

1、以上设备须为20xx年以后经正规生产厂家出厂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有合法、齐全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安装时间约在工程施工完成(通知公告写在本工地公告栏为准);层楼板浇筑,实际安装及拆除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型号sc200/200即:最大起重量2t/笼,最大自由高度7.5米,安装高度80米/台,可满足甲方在该项目的使用高度(包括标准节、附墙装置)。楼层呼叫系统由乙方一次性配套提供给甲方使用,属质量损坏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3、设备进退场为人民币大写伍千元整(¥5000.00元)每台(其中已包含设备基础底架、螺设备安装、设备拆除、设备检测费,进退场运输费在内);设备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00元)每台每月(甲方负责司机食宿)。

4、以上单价含操作司机工资及保险,不含税金,本合同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三条、设备租赁期限

设备预计租赁期限约为 个月,租赁超出 个月的按使用月计算月租金,不足月的按日计算日租金;设备起租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甲方签书确认之日起计算租金,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租用停止收取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其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一、租金按先使用设备后付租金的原则,当月租金次月结算,在每月1日至5日内计算上月月租金,计费周期依此类推;租金及其它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按下办理: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结算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设备数量租赁单价

2、如果不足月,不足月的月租金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足月租金=设备数量*租赁单价/30*实际工作日

3、在设备使用租期内,由于因甲方造成设备停机(节假日按照实际施工计算,如不开工则不收取租金)期间,乙方按议定价照常收取租金,不作增减。

二、租金及其它费用按月完成计算手续后,甲方须在租金计算月的25日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形式,向乙方指定银行帐号或乙方指定受理人支付,乙方在收到租金后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单位收据:若甲方拖欠设备租金超过10天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机保租,并按拖欠月租金额的1%计收日滞付金,因甲方拖欠乙方租金而造成停机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通知日期要求将设备安排进场,如未能在约定时间退场的,每天最高承诺乙方10000元/天赔偿金给甲方作为补偿。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设计、施工及制作、测量、设备笼外电力线路架设(供电至电梯配电箱),楼层出入平台、安全门、周围防护栏的架设,并负责楼层呼叫按钮的安装。

2、按法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及现场作业管理,并负责提供操作司机人员的住宿及伙食费用。

3、负责对施工班组需求的协调、设备使用中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防止超载和其它违章作业。

4、应为设备的进退场、安装、拆除、调试和试运转、维修提供必要的准备及配合工作,保证设备进退场费;并在设备检测验收时配合验收,不负责任何费用。

5、设备进场后,甲方不得扣押、变卖、转让、抵押施工电梯,施工电梯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电梯进场后甲方须负责起保管责任,因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

6、甲方免费提供电力给乙方进行设备安装、维修时使用。

7、施工现场有塔吊的情况下,提供塔吊配合卸车、安装、附墙加节、拆卸等工作。

8、向乙方提供设备的基础设方案、基础钢筋材质实验报告、基础砼强度试验报告、隐蔽验收表,并配合乙方办理设备验收资料的印章事宜。

10、司机每天工作 10 小时,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工资。

11、机械维修时间不能超过一天,如果影响工程进度超过一天罚款 10000 元。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编制本设备的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负责政府主管部门在设备安装与拆除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该设备顶升的所有手续的办理及预埋件的预埋、附墙预埋件制作安装。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安装、拆除技术方案、检测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同时保证安装、拆除为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卸。

2、乙方配备的设备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司机的聘用及工资,进行操作安全教育,承担因为操作和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从严处理,罚款10000元及负全部责任。

3、负责教育操作手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现场项目部的管理,不能拒绝甲方的加班要求。

4、甲方负责配备每机2人每1人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量的工资,超出时间由甲方支付加班费,按每人每小时10元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时由项目管理人员与当班司机签证罚准)。

5、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违章作业行为,并向甲方说明拒绝原因和违章的后果。

6、设备一旦发生机械故障,影响或不能使用时,应在甲方电话通知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抢修,在甲方电话通知后36小时内完成抢修,如未完成抢修的应向甲方说明原因,超过48小时停机时则按实际台目计算免收台目费。

7、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配件更换,保证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8、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并定期向甲方提供保养记录,避免设备发生突发性故障而影响甲方使用。

9、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全程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人员的伤亡保险,乙方责任范围内一切事故及赔偿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安装与拆除

一、设备定位时,甲方按提供的设备定位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建筑与结构施工平面图等)确定设备的安装平面图,报经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进行安装。

二、乙方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基础图和附墙预埋大样图和地脚,甲方应严格按其施工,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三、设备基础和附墙的预埋件按相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要求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相关安装作业。

四、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双方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并办理租赁设备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检测和验收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在租赁设备到期前15日,通知乙方设备退场,并做好设备拆除退场的必要条件。

六、在设备退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由于甲方不能提供合适的拆除作业条件等非乙方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拆除退场的,乙方有权继续收取甲方租金,直到设备可以拆除退场为止。

七、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拆除通知后,应做好设备拆除退场的不要准备工作,在具备拆除条件的情况下(费用结清、道路畅通、无障碍、不受天气的影响),乙方应保证在7天内将设备拆除退场。

八、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按时拆除退场的,乙方应按延误的日期乘以2倍日单价赔偿甲方损失,且延误不得超过5天。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操作手不服从甲方项目部指挥,明显拖延吊料速度的,每次处罚乙方100元,须由现场负责管理人与当班司机签书确认。

二、乙方操作手不服从甲方项目部指挥,不配合项目部所有分包单位材料、设备吊装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100元,须由现场负责管理人与当班司机签书确认。

三、乙方操作手私自给项目部分包单位吊装材料、设备并从中收取费用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500元;须由现场负责管理人当事人确认。

四、发现乙方操作司机偷盗甲方工地内材料、设备的,甲方将偷盗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有权对偷盗者进行按所偷盗材料、设备价值的十倍罚款,并处辞退离场。

五、设备安装、拆除、升顶等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安排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上岗资格(具备资格证);严禁冒用他人、他单位资格、资质入场作业,若有,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不能进场安装的,乙方有权将本设备出租给他人,并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不能进场安装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有权辞退甲方从为不合格的操作手,并可能聘用合适的操作司机,工资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本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单方面将设备出租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甲方租用了他人设备给乙方造成设备闲置或其他损失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先违约)的一方至少向对方赔偿每台1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二、 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的原因造成设备月停机时间累计达到三个正常工作台日以上的,按实际停机时间处2倍台日单价/天的处罚,停机日数计算书面形式以方签书确认为准。

第九条、纠纷与仲裁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茂名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茂名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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