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 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心得(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22 04: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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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一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刘境杨,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

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所以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演讲稿篇3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xx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大法。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二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作为每一个中国市民,我们都要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六项任务中的第一任务,可见这一任务的重要性。那么,这一任务的意义是什么呢?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依靠宪法,使国家不断发展,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从简单的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到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大力弘扬。

宪法精神分为: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是维护我国统一的根本政策,谈到这点,我们不得不想起了近年来新疆恐怖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新疆作为中国的一大领土,在中国一次又一次地做出这样的违法事件,不仅伤害了他人,更伤害了中国民族团结的精神,这种不利于国家发展的事件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民族内部有矛盾,民族不团结,又怎么能让国家更好地发展呢?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的现行宪法中,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精神有着充分的体现。在平常生活中,实事求是,诚信乃是评价一个人的优良品德,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诚信待人,答应别人的事就要做到,如果做不到,还不如不答应。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都应如此。诚信是基础,连基础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事就更不用提了。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且不提为祖国做出多么大多么大的贡献,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落实到点点滴滴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使祖国不断发展,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得加强对宪法的实施。这一点就要落实到相关政府、国家人员的身上了,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类事件,公民呢则是要按照法律严格地要求自己、要求身边的人。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发展光靠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体公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齐头并进,终有一天祖国会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从一个人口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我希望,这一天能够尽快来临,中国能变得更加强大!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海东市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__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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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这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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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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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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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海东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办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1.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这次“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2.集中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普法考试。“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全市统一开展厅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普法考试,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3.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一次以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4.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精神,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可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5.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双百”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要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活动,发挥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等相关部门)

(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1.坚持宪法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全面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习惯。(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综治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2.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上午,在全市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等仪式,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渠道传播宪法精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组织开展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宪法学习教育

1.持续开展活佛阿訇说宪法“八个一”主题活动。统战、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引导宗教场所升挂国旗,引导活佛阿訇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利用集体宗教活动,开展“讲宪法 说宪法”活动,把法治精神切实融入到讲经布道中。通过开展讲座、以案释法、现身说法、高僧阿訇讲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进一步健全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认真落实《海东市“七五”普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意见》,督促指导民管会健全完善学法制度,组织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驻寺干部等普法力量采用“双语”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强化教育警示,教育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统战、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职人员普法考试,督促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教职人员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促进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深化。(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市司法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做好创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工作的意见》,深化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法治书屋”,充实法治宣传图书,指导翻译、编印普法学法教材。加大民管会成员、主要教职人员和骨干的培训,为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着力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在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法治大篷车等公共设施,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最大程度拓宽宪法学习教育覆盖面。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业务,做好涉及本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在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利用路灯、公交车、户外大型宣传栏(显示屏)出租车车体、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等公共活动场所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宪法学习宣传标语,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强大声势。(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2.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组织面向社会群众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法律服务措施。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结合实际,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县(区)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司法厅,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1.各级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自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职责,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报道工作。海东时报要在12月4日当天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文章;市广播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插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海东时报,海东电视台)

2.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海东市“宪法进网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门户网站及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展示关于阐述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的宣传稿件,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鼓励商业网站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各县(区)各部门要运用微博、微信、qq、抖音、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利用微视频、微动漫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3.各县(区)和单位要持续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广泛组织各界群众讲述自己与宪法的故事,在网上集中推送展播。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收看中央电视台12月4日晚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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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在宪法学习宣传中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决不能为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决不能给宣传错误思想的人提供讲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认真梳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中发现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三)落实普法责任。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注重宣传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线上线下一体发力,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更加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地方和部门特点,保障“宪法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做好“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和宣传载体,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要积极创作、制作符合中央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准确性。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关于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五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 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六

大家好!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 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绽放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望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八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描写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总结九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_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__个法制宣传日。为用心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状况,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现将我校开展活动状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11月末,就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对《新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到来做好了知识积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及时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12.4”宣传活动做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

二、认真落实,营造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校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地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地顺利开展。具体活动资料有:

1、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1)利用全体教职工会议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

(2)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

2、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2月3日周一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主题为“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平安校园”的法制宣传动员,对全校师生再一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拉开整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

(2)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

(3)邀请法制辅导员赵勇彬警官做一场主题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实现人生远大理想》法制报告会,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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