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范文(七篇)

  • 上传日期:2022-12-20 05:48:36 |
  • ZTFB |
  • 13页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统一思想,提高意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不仅具有长期性,而且具有持久性,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于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搞好招商引资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我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为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职能,于是加大力度,从局机关到基层所,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巩固去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平安工程”取得的成果,继续把综治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平安小区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打、防、控”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强化治安管理的“五道”防线,目前,我局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格局。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体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是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前提,因此,我局按照县综治委、永靖镇综治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力维护政治稳定,于4月15日日调整了县工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某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某某同志、副局长某某、某某同志副组长,县局各科、室、基层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办公,同时,各基层工商所随之相继建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人员,全系统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办公人员落实,并且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今年我局又调整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普法小组、治安巡逻队,既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立完善,又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毒品祸国殃民,毒品不除国无宁日,加强禁毒工作,开展禁毒斗争,扫清毒品的危害,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幸福、民族兴旺发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按照县禁毒委安排,我局分管领导黄关键同志曾多次深入到禁毒工作联系点鹿窝乡,了解该乡禁毒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抓好禁毒联点工作的同时,于4月19日又调整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禁毒工作领导,并与全局干部职工60人分别签订了禁毒责任书,把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夯实学习基础,做好宣传教育

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召开综治工作专题会议三次,参加人员191人,举办综治学习专栏4期,干部职工拟写学习体会72篇。与此同时,局党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先后组织召开综治专题会议5次,我局综治办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8次,并在学习中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保证了学习效果,推动了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20__年,各学校要继续始终把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岗位职责,具体做到:

一、在安全工作方面:

1、做到安全机构健全。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正常运作并发挥作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学、期末、每月一次)和应需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经过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问题、制定和修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明确责,校长职责制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教师包括分管领导、班主任、值日教师、学科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体职责人。校长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职责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直接职责人,当堂任课教师是班级上课期间和规定值守时间段的安全直接职责人。学校要制定校长岗位职责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并层层签订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书,确保安全职责落实到人。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职责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校长和职责人的职责。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估验收一同进行。凡发生安全职责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3、做到安全制度完善。学校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要求做到位,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学校凡是涉及安全问题的工作都要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应急预案、安全日常检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做到安全教育、演练有效。加强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学校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自救互救和防范本事。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坚持经常性、提高针对性和增强实效性。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日常管理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明确课时、落实教师和教材。学校要明确要求和安排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法制副校长,利用入学、期末、安全教育活动月(每年6月为我县安全教育活动月)、安全教育活动周(每学期第一周和最终一周为我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活动日(每年3月的最终一周星期一为我国安全教育活动日)、品德课、班会课、集会、课堂教学等渠道,使用好《小学生安全常识读本》、《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自救自护手册》、《紫金县中小学生安全手册》、《小学生安全日常行为规范》、安全教育读本和影片《关爱明天》等和学校自我编制的安全教育教材,经过上安全教育课、学校广播、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观看vcd、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安全手册、上法制教育课、举办展览、开展专题讲座、在学校及其周边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此外,学校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经过家长会、家访、发放《告家长书》等渠道,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工作。

5、做到工作重点突出。为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十分注意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本地本校、季节和学生年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结合我镇的具体实际,主要应抓好访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传染并防因教师体罚学生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防学生日常活动伤害事故、防校舍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等8项工作。

6、做到隐患排除有力。学校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防范于未然,就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要十分重视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和《南岭镇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前、假期后、灾后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根据需要)组织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建立台帐,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消除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师生安全。

7、做到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学校要十分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和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根据《南岭镇小学校方安全职责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指引》,和对教职工(包括保安员)的日常行为明确提出的16个具体的要求,确保日常管理到位,避免因师生行为缺乏监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在综合治理方面:

1、要积极开展创安活动。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创立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和谐学校创立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创立安全礼貌学校活动。要认真落实镇综治办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2、要加大普法教育和综治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了《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职工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教职工无违法犯罪。

3、要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学校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教师及其家属不发生矛盾激化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团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总之,要经过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更加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本事得到显著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本事明显增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职责自负的三自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全年不发生师生伤亡职责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教职工违法犯罪以及本校教职工参加团体上访事件的目标,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得到不断提高,继续坚持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目标和总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按照中发[20xx]14号、中办发[20xx]25号文件要求和各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综治领导责任,深化“平安集美”建设,加大打击防控力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落实综治责任,推进平安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更大、气势更足,氛围更浓的舆论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巩固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抓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要以“平安社区”考评验收办法为标准,认真对照检查找差距,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平安创建最关键的环节抓起,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二、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市人大会颁布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按照“同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运作模式,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多渠道、多种方法排查调处格局,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主、处置得好”和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和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尤其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座位,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深化与“邪教”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斗争,继续做好民间“保钓”人员的教育劝导工作,积极参与边海防管理,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强化打击防控,提高防范能力。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要认真落实区、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在巩固现有的基础上,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扩大防控覆盖面,消除防控盲区,努力形成全时空、立体式的治安防控网络。鼓励各社区通过整合松散型小区建立物业管理的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整体效能。针对辖区部分路面犯罪猖獗,公共复杂场所多,旅游景点多的特点,科学合理布局治安巡防力量和治安执勤点,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控网络。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要在加强社区党的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基层综治组织、治保会、调解会、警务室、群防群治队伍、外口管理站建设,规范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综治创安工作中的作用。要通过集中授课、岗前培训、业务交流等种种途径,加强对基层综治骨干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越来越多的“社会人”纳入各种组织之中,把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有人负责的严密管理之中。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辍学生、流浪儿童、吸毒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努力建设平安铁道线,确保不发生路外死亡事故。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半年和年终,各社区应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综治委书面报告履行责任情况。年底,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检查考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街道、社区各执一份。

党工委书记: 办事处主任:

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居委会主任: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20xx年,县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云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建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民政平安创建工作水平。一年来“平安县”、“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开展较好,未发生不良影响的事件。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

二、逐级落实责任。坚持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领导、干部抓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评先、提拔、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将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落实到位,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建立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把手与下属单位签订综治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责任体系。加强对本单位的综治与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部署平安综治工作,及时检查和督促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同时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确保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为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20xx年11月20日召开了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员工作会议,总结 20xx 年度我县平安边界工作,布置落实 20xx 年创建平安边界工作任务。一年来,相关乡镇民政助理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管理委托书要求,对各界线和界桩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到对界线界桩情况定期通报,至年底没有发现界桩、警示牌移位和损坏等情况。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配合龙泉市、景宁县完成龙云景三交点堪界联检和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同时积极与毗邻县(市、区)做好平安建设定期互访工作,互通双方界线、界桩管理及维护情况。截至12月底,县域内没有发现界桩、警示牌移位和损坏等情况;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纠纷事件,未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较大公私财物损失。同时做好莲云松三交点界桩管理员因病亡故的走访慰问工作。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争取资金支持,1.今年,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县财政争取财政预算资金8万元。2.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以包装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经费,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以包装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经费,20xx年,我县老李帮忙团服务中心和县居家养老暖巢服务中心两家社会组织得益省福利彩票公益支助项目共40万元。推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6家,涉及社区服务、社区文体、社区志愿等队伍。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助申报工作,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截止目前,我县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9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社会团体14家。 三是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全县10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参检率100%;四是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我县“老李帮忙团”是党员志愿服务新形式,成立了扶贫帮困、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等7个志愿服务队,分成21个服务小组。帮忙团成员以“帮助别人快乐自已”为口号,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地头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我局结合“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提升“老李帮忙团”服务品牌。成立云和县老李帮忙团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有扶贫帮困、综治维稳、法律服务、医疗卫生、科教文体、劳动就业、便民服务、精神慰藉等。五是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我县已出台《云和县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实施方案》,从5月起,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截止8月底,168个行政村、8个社区已全部完成。

五、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一是努力做好优抚工作。及时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83人,补助医疗费8.5万元; 先后为26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27万元。为115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417950元 ,为14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共计70000元。 二是有力提高退伍安置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54名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17.8万元,完成3名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组织云和县电大、安泰汽校、云和电子商务培训学校,为退役士兵举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三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筹资20万余元分别在春节、八一期间,对驻云部队官兵及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为全县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发放7000幅慰问年画。开展全县中小学“缅怀烈士魂·共筑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促使中小学生深切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9月30日,成功举办第二个全国公祭烈士活动,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

六、认真组织本局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全局人局及时参加县的普法培训考试,合格率100%。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调整公开内容、收费标准。加强对村委、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村务公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村务更加规范、民主、公开。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对社团的非民办企业单位及时进行年审。由于宣传教育深入细致,没有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现象。

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全面开展对廉租房、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等申请家庭的经济核对工作,通过建立核对工作机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网上数据传输、核对和反馈,累计完成低保救助核对1946户5804人,医疗救助核对314户1390人,公租房1120户2746人,其他救助5户16人,清退不符合救助家庭523户1542人。二是及时调整提高了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了每月552元,最低救助金额为100元/人.月,平均补差达到308.46元人.月,截至11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1012.7099万元。

八、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20xx年,相继出台《关于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有养老机构4家,机构养老床位数73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9.5张(在建养老综合福利中心床位数230张)。20xx年6月6日至10日对我县54个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由班子成员带队。今年新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21个,累计完成75家,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42%的农村社区。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了“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同时,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老年活动中心被评为省级四星级活动中心,和平护理康复中心列为省级医养示范点。内

九、认真落实各类救助政策。一是特困人员供养。今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355元/人.月提高到552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从49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全年下拨供养资金225.8222 万元;二是灾害救助。针对今年我县遭受台风、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78.75万元;三是医疗救助。今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63万元,创历史新高,超出省定标准人均13元的近3倍,截止11月底共救助1047人 405.53万元;四是临时救助。针对群众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查摸底,筹集资金185.5万元,创历史新高,超出省定标准人均3元的5倍,全年共救助、慰问临时困难群众家庭671户,救助金114.2万元。五是流浪救助。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关爱性救助,共接待进站求助40人次、上街救助9人次、医疗救治4人、送“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临时安置18人(1250元/月.人),支出救助资金10.6万元;六是困难儿童救助,为6名孤儿、120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175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4.2万元;七是助学救助。20xx年,共接收到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虹计划”爱心结对帮扶款22.1万元,808人次受惠。20xx年秋季困难大学生救助31名,合计15.5万元。八是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停发领取养老金人员5名;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8月1日起,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203元/月提高到220元/月;11月1日起又提高到229元/月。九是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从 20xx年 10起,给予发放生活困难救助10人 11.75万元。

十、消除4600元以下低收入群体工作深入开展。为摸清4600元以下低收入群众实际情况,结合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排查出因突发性、临时性和支出性困难群众名单。同时,通过查阅医疗救助和重性精神病人救治资料,分析因病致贫群众状况,联合残联和司法部门等部门联系实地走访,掌握了解重病重残家庭、服刑人员家庭、单亲家庭的困难情况,为科学救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积极组织防救灾演练宣教活动。5月12日上午,县减灾委、民政局、科技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局、人防办、人保财险云和支公司等单位在县文化中心联合举办了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云和县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有10个代表队参加。人防办、科技局、气象局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覆盖面,提高全县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同时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拟推荐白龙山街道河上村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紧水滩镇金水坑村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二、全力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是扎实开展“六边”非生态墓治理,继续推行“两送五保障”制度,引导丧户树立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今年共为810位丧户实行了“两送”服务;二是加大对“六边”可视范围坟墓治理力度,通过覆土绿化、植树绿化等措施,治理非生态坟墓 579座;三是扎实推进村级生态墓地建设,今年新建村级生态公墓1处,累计已建成79处,覆盖107个行政村;五是继续保持火化区遗体火化率100%,认真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截止目前火化遗体610具,减免殡葬基本费用34.3万元。

十三、构筑“1+6+x”暖巢工程,开创养老服务新局面。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今年7月,我县出台了《云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暖巢”工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等项目的补助政策及配套资金,着力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的瓶颈问题。二是规范建设机构队伍。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养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调查评估、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补贴审核等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4个,今年新建21个,累计已建74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144个,配备专(兼)职养老服务“暖巢管家”1363人和工作人员958人,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情况调查、人员信息登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补贴初审等工作。三是不断提升硬件配备。县民办养老机构“云和县自强公寓”和“云和县颐乐家园”已完成建设,于8月份投入运行,总投资100余万元,新增床位数63张;今年全县建成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投资715.2万元,建筑面积 4299平方米,安置老人午休床(椅)200余张;建成47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投资1838.3万元,建筑面积 12316.5平方米,安置老人午休床(椅)800余张;建成22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四是动态运行老年人信息库。建立了“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高龄老人信息3421条,贫困老人信息1825条,残疾老人信息516条,空巢老人信息782条、五保老人信息337条,老年人服务需求复评472人。

十四、认真耐心、热情高效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我局主办政协提案1件,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都做了答复和落实。认真负责地办理来信来访,共接待来访267批310人次,收到信访件及群众来信来访7件,现都已办结上报,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16人次,走访农户278户;走访福利企业4家;解决积各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7件。切实加强做好民政信息工作摆到重中这重的位置,做到提前预测、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有效地将一些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县内的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为了加强外施作业队伍和分包单位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种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其它相关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治安、消防管理特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总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全体参施人员,在进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

2、总包方根据上级执法机关的要求随时对分包方的人员、生活区、宿舍、食堂进行夜查和不定期的治安、防火工作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

3、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办法并根据中煤三建武汉市轨道交通27号线bt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予以经济处罚。对不服管理或冒险作业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或限期离开施工现场。

二、分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分包方在上岗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要求证件齐全有效,并经劳动部门注册登记,做到合法用工。

2、分包方要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公安局、消防局、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和所在地区有关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定。

3、分包方必须服从并接受上级保卫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检查。

4、分包方人员必须做到不盗窃、不赌博、不嫖娼、不贩毒吸毒、不拿公私财物,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招引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留宿,严禁男女混住。特别不能容留犯人、恐怖分子人员在施工队里出现。

5、分包方生产、生活用电,由分包方专业持电工证人员负责安装,总包方电管人员负责监督指导,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

6、分包方施工用氧气、乙炔必须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施工现场作业动用明火,必须经总包方安全部批准,并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手续,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7、分包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乙方参加施工人数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成立治保会(治保小组),纳入甲方治安消防组织管理,做到组织、任务、人员三落实。

8、分包方未经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用房和窝棚;生活区住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保证消防道路畅通,宿舍内各种生活用品码放整齐,禁止卧床吸烟,门窗严禁用草帘、棉被等易燃物挡风,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热得快烧水做饭等。

9、分包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要走人行步道,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严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翻越隔离护拦,严禁骑车带人。

10、分包方要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学习。特别在道路边施工要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疏导员,标志牌、路障灯、路锥要齐全,施工人员要穿黄白反光背心,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11、分包方违反上述规定者,总包方有权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在协议期内发生治安、消防、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由分包方全权负责并处理。

三、补充条款:

1、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分包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分包方进驻生活区必须遵守生活区一切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4、分包方应为所有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机械设备规程操作,运输车辆必须购买车辆全险。

6、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jgj46-20__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线。

四、总、分包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五、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享受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条款如与上级规定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分包方人员进场至分包方人员全部撤出总包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止。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分包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总包方(甲方)(盖章): 分包方(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 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 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 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 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 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治安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七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