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风气建设心得体会实用 基层好风气(4篇)

  • 上传日期:2024-04-15 11: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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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基层风气建设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

按照教育局党委和x镇党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步骤明确,务求实效,坚持规定动作质量提升,自选动作切合实际,突出主题,丰富载体。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彻底整治教育系统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主义之风。

坚持以工作为阵地,以岗位为舞台,开展好包扶贫困户的“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好所有教师包扶贫困生的“教育系统扶贫帮困活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了解民情真心,尊重民意真情,服务群众真做,在服务群众、服务学生中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感召力和亲和力。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思想汇报整改作风活动,每一名党员自查思想作风工作等,逐一汇报,纯洁思想,改进不良作风,树立每个党员教师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课、公开课活动,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思想建设,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全面提升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中心组学习、党课、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制度、有笔记、有记录、有考核。重点学习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教育的重要文件、讲话,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建设有关规定以及传统文化等,三个学习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党章》。在党员教师和入党积极分子中进行党史知识教育,创新学习形式,全面启动小学生的启蒙党课,和党员教师的情景互动式党课教育,开展优秀党课评比活动。

3.建立教育系统党员学习qq群,精选学习内容上传,党员自由讨论学习内容,交流心得,发表意见。

三、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

1.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先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对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实行定期对领导班子的民主考评制,打造一支思想和业务素质过硬,德才兼备,团结一致,和谐奋进的领导干部队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组织班子会议,凡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3.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提升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业务素质,

4.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坚持党员发展工作“十六字”方针,把一线优秀青年教师和吸纳到党组织中来,规范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注重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查,为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5.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高质量的开好民主生活会。锻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作用发挥好、品行修养优的党员队伍。

6.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汇聚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各校党组织要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激发工作动力。

四、加强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打造廉洁型党组织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坚决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凡应公开内容都要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加强教育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对不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打麻将、上网游戏、玩扑克、中午饮酒,乱定教辅资料、乱收费,课堂不认真讲课,课后乱补课等行为明查暗访,严肃处理。

继续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整治腐败现象,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1.继续开展教师学习落实《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的活动,开展学生礼仪教育活动,从细微处入手,树立师生文明县形象。

2.继续开展中国梦教育活动和红包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统一思想,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

3.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在教师和学生中评选道德模范。

4.加强对团队、工会、妇委会、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章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丰富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有关基层风气建设心得体会实用二

通过20xx年的省级联考,我成为乡政府的一名基层公务员, 在忙碌中,为期一年的实习阶段马上快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有了很多收获。

一、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来到乡政府工作之后,我分配到了办公室,在这里感觉单位对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因为只有高素质的队伍才能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要思想,通过周六和业余时间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我还参加了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加强了自身的政治素养,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在乡办公室的工作中,我认真做好督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等上报工作,做好综治、上传下达文件、计算机管理等工作。 每项工作都落到细微之处,牢固树立“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参加了乡里每一次政治学习,每次我都用心领会、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总结。

二、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业务技能不断提高

实习的一年中,我感到工作十分繁忙,但我抓住每一个学习锻炼的机会,注意在多方面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基层公务员的业务能力的培养是长期的工作,而且与工作经验、社会阅历都有直接的关系。对于一个刚踏上基层公务员这个岗位的新进人员,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迅速提高业务能力。由于离家较远,而且加之对生活习惯一直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上的一度耽误。但现在我已融入这个集体,这个团体协作精神支撑的集体,这个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相互协作的集体。我希望自己可以没有负担,全心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同时,我在繁忙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意自己理论水平的学习的与提高。

通过近一年的体验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已经逐渐适应了这边的工作状况,对于领导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辜负领导们的期望。

三、积极参加各种基层工作,全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 。 对于我这个基层公务员的新兵来说, 我应该不断努力提升自我,充实自我,积极参加各种基层实践工作,通过各种方法,培养自己的意志力、控制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可以更好更快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回顾近一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确确实实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各方面也有很大的进步。今后,在领导的带领下,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己,不仅要注意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业务上有所创新,还要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更好的把掌握的知识和本职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为群众更好的服务。 此外还要深入学习党的指导思想理论,用先进的思想来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融洽同事关系,彻底把自己锻炼成一名人民满意的工作者。

有关基层风气建设心得体会实用三

在社会治理研究领域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主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在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有关基层风气建设心得体会实用四

党支部关于进行换届选举的

请 示

委员会:

我村党支部现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拟于20xx年10月 日召开村党组织换届会议。

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办法,运用“两推一选”的方式产生新一届村支部委员会。

当否,请批示。

村党支部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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