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通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11: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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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并且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在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简练与准确,避免使用太多的形容词和修饰语。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总结的实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一

私家车报废年限出了新规定,由以前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改为现在的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只是设置了一个行驶上限里程——60万公里,以日常使用平均每天50公里计算,可以开30多年了。

按新规定,以30几岁买车,确实可以选一辆性能优越、使用的车开到退休了,但实际会这样做的人少之又少,除非他想收藏那车。我们一般随着生活水平、收入的提高都会有换车的想法,不少人甚至开个2、3年就想换了。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根据《报废标准》及交警总队文件规定,汽车报废年限及可延缓报废年限如下:

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报废。

2、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厂定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3、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登记,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大不超过4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6吨以上的大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三个月检验一次)。

5、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6、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7、延缓报废参加特殊检验的各类汽车,当年度首次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

毋庸置疑,如果报废车回流到市场,势必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此外,对常年无人问津的车辆进行集中公示,如无人处理,在公告后按无主物品由政府部门统一送交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单位回收处理。费用由回收企业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报废车辆回收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政府通过补贴方式提供。

以上是有关于私家车多少年报废的相关内容,这边提醒大家当车子达到报废年限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废,避免驾驶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被发现并处罚。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二

1、为规范血袋的收集、包装、交接、运输和报废管理,防止设施、环境受到污染和发生输血交叉感染,更防止血袋流入社会被再次利用等,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临床输血安全,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输血科工作人员在发放血液时,应通知取血者输血完毕后必须及时将空血袋送回输血科进行报废处理,临床科室不得私自报废血袋。

4、临床输血执行护士在输血完毕后,应立即将空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简单捆扎后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及日期和时间),并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再由专人送到输血科。若科室内无专用冰箱,应立即由专人送到输血科进行24小时保存。

5、输血科接收空血袋时,应对照《配、发血登记本》与运送者进行逐一核对,并签字交接。对需要保存的,应立即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

6、对所有保存已超过24小时的空血袋,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并及时与科室清洁人员进行数量清点和签字交接,以便清洁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下一步处理。

7、输血科清洁人员在将报废的空血袋交接给本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专职人员收集前,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初步无害化处理,并将初步处理过的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密封后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及日期和时间)。交接时,双方应在《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上签字记录。

8、所有报废血袋,最终均应由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专职人员定时收集后交接给黄山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因血液具有潜在的传染性,禁止将空血袋交给非指定人员和非指定机构处理。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402号)要求,对气瓶本体上没有永久性制造标志或制造日期等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气瓶,到期后不予检验必须报废处理。

金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螺丝钢瓶报废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与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进行商讨,拟定报废工作的要求、目标及具体步骤,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部署各项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市民从思想上理解,行动上支持螺丝钢瓶报废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初见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报废“螺丝瓶”104026只,占全市应报废40万只“螺蛳瓶”的26%。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能耗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597号)文件精神,海宁市财农两局制定出台了《海宁市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市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实行财政专项补助。

一、补偿对象。

凡本市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有的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轮拉机、履带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在本市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年限,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均可申请享受经济补偿。

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在6月30日以前已达到报废条件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可凭村和镇(街道)政府权属证明申请报废经济补偿。

二、补偿标准。

拖拉机报废按照拖拉机种类和发动机功率大小实行定额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14.7kw以下拖拉机1500元/台,14.7kw(含)以上拖拉机3500元/台。由盛市财政按40%、60%的.比例承担。

三、审核程序。

1、申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办理好报废拖拉机注销登记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到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办理补偿资金申请,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到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办理补偿资金申请。申请时需填写《拖拉机报废补偿资金申请表》。

2、审核公示。市农业经济局依据有关规定和拖拉机报废年度实施计划,对申请者资格、《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列为经济补偿对象,并在补偿对象所在镇(街道)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镇(街道)政府在公示单上盖章确认。

四、资金结算。经审核并报省农业厅审核和省财政厅复核后,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折)通”及时将补偿资金发放到农机户。

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今年优先对纯农田作业的手扶拖拉机实行报废补偿,报废拖拉机必须到拖拉机报废回收企业实行回收解体后才能申请补偿资金,具体事项可到所在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咨询。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新规影响。

正值阳春3月,二手车市场开始复苏,5月之前二手车价格将不会有太大幅度的'增长,而5月新规出台之后估计一些性能较好的二手车价格行情将上涨。对于有意向要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来说,在5月前购买二手车是比较妥当的。虽然二手车市场的车源可能不是特别的多,但是用心去淘车一定也能淘到价廉物美的车子。

延缓报废:

办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手续,车主需要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车管所办理,所需手续主要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检测表。车主提交申请后,车管所会根据申请材料对车主和申请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审核检测,如果情况符合要求,车管所会出具批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同类型的车辆延缓的年限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五

商务部、发改委、*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称,国家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规定》还明确了各类机动车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公交客运汽车使用等。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根据《规定》,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行驶“上限”为60万千米。

据悉,汽车达到报废规定后,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六

8月24日我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被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并在20当年就依法报废了270多万台已经到了报废年限的或者被引导强制报废的汽车。

(3)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

皮卡在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有不少朋友喜欢福特的f150,f250或者道奇,雪弗兰的大型皮卡,现在在国内也有进口,但是一般售价不菲,考虑购买的时候,要注意皮卡是15年的报废年限。

(7)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

(8)家庭轿车:没有明确的报废年限,只要能顺利通过年审就可以继续使用。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七

车主最高可享5万元补贴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需的代步工具。汽车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家庭也不再只局限于买一辆车。但是买了新车以后,旧车大部分时间还是闲置了。近日,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天津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该《通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实施老旧车淘汰的车主,最高可获得补贴5万元。

据天津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副处长李强介绍,按照10种不同车型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补贴标准,其中除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和大型营运载客汽车分别给予每辆5万元补贴之外,其他八类老旧车按照注册登记日期不同分别给予0.3万元到2.2万元提前淘汰补贴。《通告》规定,可享受补贴的老旧车需要在天津市注册登记并经拆解公司拆解报废且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绿标车,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同时,《通告》还规定了老旧车补贴受理和审批时间,其中老旧车补贴受理时间为208月1日至年11月1日,补贴审批时间截至2016年11月15日17时。

天津2016旧车报废补贴标准:车主最高可享5万元补贴。

领取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淘汰老旧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更换新车的,须提供新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4.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何延缓车辆报废年限?

一般情况不同类型的车辆延缓的年限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可申请延期至;。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至;。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旧车闲置的危害有哪些?

1、损坏刹车系统长时间停放车辆时会拉起手刹,手刹也会长时间处于绷紧状态,这样容易造成刹车片与刹车盘粘连在一起,导致刹车系统工作不良甚至损坏。

2、损坏发动机和变速箱机油长时间不用时容易凝结、变质,当车辆再次启动时,质量欠佳的机油就起不到很好的润滑作用,容易导致发动机、变速箱磨损。

3、损坏启动系统车辆闲置久了电瓶蓄电会漏光,当我们想再次开车时,就无法正常启动车辆了。正常情况下,汽车的电瓶蓄电量一般能维持1个月左右。

4、损坏电子元件如果把汽车长时间停在外面,电子元件非常容易受潮,从而损坏电子元件。另外,汽车轮胎的弹性也会减弱,变形。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八

皮卡车型属于轻型普通货车,报废年限为十年,可以申请延期,一年两审,最长到十五年强制报废。

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报废机动车工作总结篇九

车型。

可否延缓。

最高可延。

依据。

非营运客车。

九座以下(含)。

15。

不限。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九座以上。

10。

10。

20年。

旅游客车。

10。

10。

2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

10。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

(1997年修订)。

国经贸经〔1997〕456号。

20座以上出租车。

8

4

12年。

轻货、大货。

10。

5

15年。

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

8

5

8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

8

4

12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

10。

适当。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大中型拖拉机。

15。

5

15年。

关于制定大中型拖拉机报废标准的通知。

[1992]物机字191号。

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

6

3

9年。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多缸四轮农用。

9

3

12年。

正三轮摩托。

3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

其它摩托。

3

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

10。

5

10年。

同上(其他摩托)。

其它汽车。

10。

5

15年。

国经贸经〔1997〕456号。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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