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团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实用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6: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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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事实,避免主观倾向和夸大。在下面给大家展示一些优秀总结的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一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为了做好各支部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促使团员青年及时、足额交纳团费,团组织用好、管好团费,特制定了《团费交纳办法》。

第一条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足额交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一次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条共青团员每学期同一交纳该学期全部团费,由各团支部组织部负责收取。

共青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第四条共青团员交纳团费的基本标准为每学期0.6元/人。

共青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共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动物生物技术102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二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三

本标准的制订在于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指导各基层团支部收、用、管好团费,充分、合理地发挥团费的作用。适用于上汽通用五菱团委、各二级团组织、各团员青年。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编写,解释权归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团委有权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做适应性的修改。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1

全体团员。

2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团中央发布的团费收缴标准并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公司团委决定以团员岗位划分团费收缴基数档次,经过与人力资源部核算团员的基本工资,决定按照操作工、班组长、工段长、工程师(专员)、主管这五类岗位收缴团费,现将公司团员团费收缴标准做如下调整。

不同岗位应缴纳团费标准如下:

3

3)本年度年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费收缴至生日当月;

5)对于经济负担特别重的团员,经过团支部(总支)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团组织费用的留用和上缴。

2017年各二级团组织所收缴团费按照公司团委规定比例上缴,留存团费交给公司团委托管。其中50%(青岛、宝骏、重庆为25%)为上缴公司团委比例;其余50%(青岛、宝骏、重庆为75%)为交公司团委托管比例,各二级团组织可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和流程申请使用此部分团费。公司团委对所收缴的团费将按照团章要求上缴团费至上级团组织,其余部分作为留存团费转入公司党委对公账户进行托管,并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及流程申请使用。

各二级团团组织在公司团委指导下,每年一次集中收取团费,一般在每年12月份统一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和团费收缴。

团费的日常管理。

严格做好团费的'日常管理控制,合理使用;各级团组织要按要求做好团费的管理台账;严禁将团费用于请客送礼、工作福利等与团组织无关的活动,团费支出只能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购或购买用于展开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团支部(总支)应建立团费专管、记账制度。

2、团费应与行政支持的团组织活动费用分开使用、分别做账;

3、团费收入和支出需要凭证,并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公司团委每年对二级团委、团支部(总支)进行一次团费清查,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的团组织,视情况轻重批评、处分。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四

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组织要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党费收缴工资总结的范文,欢迎阅读!

向阳街道20社区党总支在“。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根据街道党委关于党费收缴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截止到8月中旬所收党费8000余元,其中在职党员3192元,全部上缴社工委。现将党费缴纳情况小结如下:

20社区党支部20xx年在册各类党员173名。其中在职党员11人,主任书记3人,四员5人,公益性岗位3人。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街道财务科下发的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收取党费;。

2、指定党务干事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党费按照涨工资前的标准收取,7月上调工资后,由于涨幅较大,在街道党委没有转发社工委的文件前没有收取具体标准。

四、今后措施。

今后,我们要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党员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退休下岗失业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党费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社区党支部要按时收缴党员党费,及时上交社工委,半年向总支报告收缴情况,年末上墙公布。严禁任何人借支和侵占挪用党费,防止截留、挪用和贪污现象。

20xx年以来,潮音街社区党委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上交及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现将社区20xx年至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

如下:

一、收缴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1459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803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841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0xx元,向上级党组织共计交纳党费9071元。

二、具体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党委书记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建立党费帐簿。社区党费收缴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管理。同时,让每个党员了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义务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2)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的管理制度。社区结合党务公开栏认真执行党费公开制,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社区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外出流动党员每年都能亲自向社区党委交纳党费。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不交党费的情况。

(3)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一是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二是要求对每个党员交纳的党费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达到帐、据、本相符。三是对收缴的党费管理好,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交纳一次。四是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活动等,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党员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永葆先进性。

一、基本情况。

二、具体做法。

(一)党费思想上的认识。龙池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我社区党支部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活动,交纳党费重要性组织教育上课,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矗,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应由其本人提交申请,经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其党费。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社区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社区每年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要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五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五条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八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九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第十条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转交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一条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第十二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须经团中央批准。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上缴团中央的团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团中央团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团中央所收缴团费中的70%返还支持基层团组织。

第十五条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每年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二、团费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七条使用团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

第十八条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团员、团干部;(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使用和下拨团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条请求下拨团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团组织下拨的团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团费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可在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本级留存的团费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团费利息是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团费安全,不得利用团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十四条团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团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团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要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团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团员大会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团员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团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团委和上级团委组织部门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团组织通报。团支部应当每年向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团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团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参照省级党委确定的各级党费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省级团委确定的留存比例须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团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八条各级团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抄送: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六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20xx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20xx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十三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第十五条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八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九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十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委上交和留存党费的比例:以党员全年实交的党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党委,每年上交省委2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党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上缴省委的党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第二十二条县(市、区)委和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县(市、区)委留存党费比例、可以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基层党组织及有党费留成单位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党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党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二十五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二十六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九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第三十条每项党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党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党费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党费工作,分管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十四条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党费帐薄、凭证、报表等党费会计资料要按规定立卷建档,妥善保管。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党组织设置调整中党费档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组织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懂得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要保持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新接管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七条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党费帐薄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监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新接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新帐。

第三十八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

第三十九条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有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九

团费收缴是团组织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优秀的团干部,经过一年的考核工作,我对团费收缴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以下是我对团费收缴心得体会的总结。

在开始团费收缴工作之前,我对团费收缴工作认识不足。只知道团组织每年需要收取团费,但并不清楚团费的用途和收费标准,以及如何进行团费收缴。在实践中发现,这些了解对于团费收缴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作为一名团干部,我们应该对团费收缴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

团费收缴制度是团组织进行团费收缴工作的基础。我所在的团组织建立了团费收缴制度,并按照要求执行,确保团费收缴工作有规可依。通过这个过程,我认识到建立完善的制度并落实执行是团费收缴工作的核心。只有制度规范,才能使团费收缴工作更加高效、公平、公正。

在实际收缴团费的过程中,发现及时跟进团费收缴工作尤为重要。我们应该经常与成员联系,及时了解未交费的情况,并及时进行催收。对于一些困难家庭的成员,我们应该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帮助。通过及时跟进团费收缴工作,我们可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也可以增强与成员的联系和交流。

四、始终坚持工作原则。

在团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工作原则,以保证工作质量。首先,要秉持公平原则,对所有成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个人或小团体。其次,要坚持诚信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成员缴纳团费。最后,要坚守保密原则,严格保护成员的个人隐私。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成员的信任和支持。

团费收缴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我们应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通过不断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团费收缴的新方法和新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汲取别人的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

总之,团费收缴工作对于一个团组织来说非常重要,是良好发展的基石。作为一名优秀的团干部,需要深刻认识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并始终坚持工作原则,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为团组织做出贡献,让团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团员,促进团员的发展和成长。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

团费收缴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长期参与团费收缴工作,我深切体会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我对团费收缴的看法和体会。

首先,团费收缴是加强团组织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团组织作为一个集体组织,需要具备较高的凝聚力,才能更好地凝聚青年团员。通过团费收缴的过程,不仅可以让团员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团组织的关怀,还可以促使他们更多地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和工作。这种参与感和归属感不仅可以增强团员之间的联结,还能够让团组织更好地发挥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

其次,团费收缴是培养团员自觉意识和责任感的有效途径。通过团费收缴,团员需要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不仅要按时交纳团费,还要了解团费的用途及团组织的工作。团员在收缴过程中,可以通过沟通和交流,了解到团费的去向和团组织的具体工作,从而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团组织的工作中去。这样一来,团员会对团组织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会更加自觉地为团组织做出贡献,同时培养起自己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感。

再次,团费收缴是青年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环节。团组织作为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通过团费收缴的过程,可以对团员进行相关思想教育。例如,收缴团费时可以让团员了解到团组织的纲领和宗旨,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政治觉悟;同时,还可以通过宣传团费用于哪些项目,让团员了解团组织的具体实际工作,进一步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最后,团费收缴是培养团员良好财务管理习惯的重要途径。团费收缴不仅仅是为了维持团组织的正常运转,更是为了培养团员良好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团员在收缴过程中,需要合理规划自己的支出和收入,做到妥善管理个人经济。这种财务管理习惯的培养,对团员今后的人生规划和职业发展都是有益的。

综上所述,团费收缴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这一工作,可以加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培养团员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感,开展青年意识形态教育,培养良好的财务管理习惯。作为一名团干部,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团费收缴的职责,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将团费收缴工作做得更好,为团组织的发展尽一份力量。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一

团队活动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环节,而团费则是团队活动的资金保障。作为一名团干,要做好团费收缴工作,不仅要保障资金的安全,还要让每位团员们理解团队活动的意义,鼓励积极参与,这既是对团队的负责,也是对未来的责任。

为了让团费收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在团员入团时就明确告知各项团费的用途,让每位团员都清楚所交团费的目的,这样有利于协调好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同时,我们也设立了团队经费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审核团队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地反馈团队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的安全可靠。

在团费收缴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团员都会对于团费的缴纳表示出困难。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进行相关的解释和说明,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在考虑到团员个人的财务状况后,我们会遵循“一视同仁”的原则,在保障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给予团员较为灵活的团费缴纳周期。同时,我们也会通过群发邮件等方式不断对团员们进行团队活动意义的传达和解释,激励团员们认识到团队活动的重要性,自愿参与团队活动,积极缴纳团费。

四、团费领用的安排及管理。

团费的领用、使用同样是一个要事,必须合理安排执行。在团员缴纳团费后,“负责收费人员”应该及时的记录,并告知“团队经费清理小组”及“负责领款人员”,在“负责领款人员”领款的过程中,要核对领款人员的身份,并向其验收清单,以确保资金的流通处理安全有效。

五、总结。

团队经费的支出和收入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需要科学的管理和细致的把握。在很多场合,团体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不得已会有疏漏,但是要尽一切可能避免经费的浪费,把每一分团费都用在刀刃上,起到更加有效地“发展团队”作用,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参与度。我相信,只要每位团干心怀责任,遇事冷静处理,对于团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定能恰到好处。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xxx镇党委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共有党支部16个,10个社区党支部,2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178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62人,农牧民党员1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10人,其它身份党员89人。20xx年以来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9327.3元。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镇党委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镇党委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各支部签订责任状,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在镇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镇党委每年年底向各支部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一是建立党费使用、审批程序、权限,把握党费使用规定,严格党费开支,党费使用坚持党委会研究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在重大项目开支上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确保党费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下拨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统一凭证入帐条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达到帐、据、户相符。

(四)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镇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三

团费是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经费来源,也是团员履行组织义务的一种方式。作为一名团干部,我有幸参与了团费的收缴工作,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从团费收缴的重要性、团费收缴的困难与挑战、团费收缴的策略与技巧、团费收缴的效果以及团费收缴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探讨与总结。

团费的收缴对于团支部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团费作为一种自愿义务的缴纳方式,能够检验团员的组织观念和责任意识,对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起到积极作用。其次,团费收缴直接关系到团支部经费的使用和活动的开展,是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除此之外,团费的收缴也对团支部的财务管理和透明度起到监督作用,有助于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提高团支部的管理水平。

然而,团费收缴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首先,团费收缴工作受到团员的个人经济状况的影响,有些团员可能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团费。其次,由于团员分布广泛,联系不便,导致信息传递和收缴工作的效率较低。再者,有的团员对团费缴纳意义不明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给团费收缴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困难与挑战,我总结了一些团费收缴的策略与技巧。首先,我建议在收缴团费之前,及时与团员进行沟通和宣传,让团员明确团费的用途和意义,激发其缴纳团费的主动性。其次,我建议团支部加强与家庭的联系,积极了解团员的家庭情况,以便采取合适的帮助措施。此外,我还建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微信等工具进行收费提醒和信息发布,提高团费收缴的效率和及时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团费收缴的效果是显著的。首先,团员的交纳率得到了提高,团支部的经费有了保障,各项工作也能更好地开展。其次,团员对团费缴纳的意识也有所增强,团费成为了一种自觉义务,团员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团支部的建设和活动。此外,团费收缴的效果也受到了团支部其他工作的影响,团员的信任度和认同感也随之提高。

最后,团费收缴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规范性。首先,团支部应制定相关的收费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团费收缴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团费的使用和管理具有合法性和透明度。其次,团支部应加强对团费收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团费收缴全程的合规性和诚信性。团支部也应定期公开团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团员的监督和建议,提高团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团费收缴的工作虽然存在困难与挑战,但只要团干部们能够合理应对,采取合适的策略和技巧,团费收缴的效果是会有所提高的。同时,团支部也应该加强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规范与管理,确保团费收缴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团费收缴才能更好地促进团支部的发展和团员的成长。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四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某某市一直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市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一是严格测算党员交纳基数。

为了准确掌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及每名党员党费的交纳基数,近两年来,某某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理对全市29个基层党委每年应缴党费数额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调查统计,重点是针对市直党委和乡镇党委中,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印发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根据工资额和交纳比例,计算出了每名党员、每个支部、每个基层党委每月应缴的党费数额。同时,在工资普遍调整后,我们都要重新进行核算,为足额收缴党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

为确保党费足额及时收缴,某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党委党费收缴情况核查一次,发现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及时催要,对不按照交纳党费的党员,责令其所在党组织督促其立即补交,对长期拖欠,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及时给予批评,最后将结果通报全市,促进了全市党费足额收缴。

为便于基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费收缴标准,市委组织部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都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将中组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印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准确掌握了党费收缴比例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将衡水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证》发至党员手中,广大党员对党费交纳标准非常满意,增强了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党费收缴保持了平衡增长的态势,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

由组织科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并选派2名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现金帐和银行帐三本帐目,出纳会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基层党委明确由主管党务副书记或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全部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目。

二是设立党费专用帐户。

市委组织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五大银行-中国银行设立党费帐户,党费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底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做到帐目与银行对帐单完全相符,严格管理党费专用章与法人名章。

统一掌握使用,今年以来,针对党费专用收据过期的情况,市委组织部重新印制了党费专用收据,各基层党委统一使用组织部印制的党费专用收据,用完后,到市委组织部领取,保证了收据使用规范。完善党费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对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了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审批,确保按规定使用党费在党费使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党费开支符合上级规定。

一是明确了审批权限。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都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签字把关。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必须是正式票据,同时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三是严格使用范围。

在党费作用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四项开支范围,对于不符合使用范围的,坚决不在党费中开支。几年来,未出现过超范围使用党费现象。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党员尤其是离退休党员存在交纳党费不及时的现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使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得更好。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五

团费是学生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来源,也是培养学生团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作为团支部的一员,我曾在团费收缴工作中有过不少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团费收缴工作的必要性、团费收缴中遇到的问题、有效的团费收缴方式、团费收缴对学生的积极影响以及自我反思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够对大家对团费收缴工作有更全面的认识。

首先,团费收缴是一个学生团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环节。团组织作为校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各项活动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团费就是来自团员的主要经费来源。没有团费的支持,团组织将无法开展各类活动,也无法保障团员的权益和福利。因此,团费的收缴是确保学生团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一环。

其次,团费收缴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同学对团费的作用不够了解,对团费收缴产生抵触情绪;有的同学将团费看做是义务捐款,缺乏交纳的意识;还有一些同学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团费,导致收缴工作不顺利。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团费收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挑战,也需要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想办法解决。

然后,合理有效的团费收缴方式是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团费收缴过程中,我们可以尝试使用线上支付的方式,方便同学们及时缴纳团费。另外,可以结合团课、团日等集体活动,通过集中收缴的方式提高缴纳率。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同学们深刻了解团费的用途和意义,增加交纳团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团费收缴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活动,更是一种培养团员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的手段。在团费收缴工作中,同学们需要学会主动参与,主动了解和分析团费的用途,明确交纳团费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这样的过程,同学们才能够在实践中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提高组织纪律性,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

最后,对于个人来说,团费收缴工作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反思的过程。每一次收缴工作都是一次经验的积累,每一次问题的解决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通过参与团费收缴工作,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团组织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努力学习和进步的方向。我相信,在今后的团费收缴工作中,我会继续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团费收缴工作不仅是一种职责,更是一次锻炼和学习的机会。通过这项工作,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培养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同时,团费收缴的顺利进行也是学生团组织正常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保障。因此,作为团组织的一员,我们应当时刻关注团费收缴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作用,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平台。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六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1999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20xx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20xx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组织部:

我镇党委按照组织部的安排,认真全镇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各党组织党费收支情况八鱼镇所辖党组织xx个,党员xx名。20xx年,全镇共收取党费xx元,已全部足额上缴组织部。

二、党费管理监督情况我镇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监督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镇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党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收缴程序,保证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党费收缴票据齐备,账薄规范;无党费私存、转账另存取息情况;《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等党费报表按时、按规定填报情况;党费工作能做到及时公开。

2、严格标准,按时缴费。严格按照党费缴纳的标准要求,对镇机关以及各党组织党员所收缴的党费按时上交。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

3、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镇党委对20xx年全年的党费进行了自查。全镇各党组织党费管理规范,全年党费已全部上缴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无截留、挪用。

中共委员会。

20xx年6月13日。

20xx年xxx镇党委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共有党支部16个,10个社区党支部,2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178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62人,农牧民党员1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10人,其它身份党员89人。20xx年以来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9327.3元。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镇党委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镇党委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各支部签订责任状,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在镇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镇党委每年年底向各支部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一是建立党费使用、审批程序、权限,把握党费使用规定,严格党费开支,党费使用坚持党委会研究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在重大项目开支上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确保党费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下拨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统一凭证入帐条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达到帐、据、户相符。

(四)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镇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某某市一直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市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一是严格测算党员交纳基数。

为了准确掌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及每名党员党费的交纳基数,近两年来,某某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理对全市29个基层党委每年应缴党费数额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调查统计,重点是针对市直党委和乡镇党委中,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印发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根据工资额和交纳比例,计算出了每名党员、每个支部、每个基层党委每月应缴的党费数额。同时,在工资普遍调整后,我们都要重新进行核算,为足额收缴党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

为确保党费足额及时收缴,某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党委党费收缴情况核查一次,发现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及时催要,对不按照交纳党费的党员,责令其所在党组织督促其立即补交,对长期拖欠,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及时给予批评,最后将结果通报全市,促进了全市党费足额收缴。

为便于基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费收缴标准,市委组织部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都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将中组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印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准确掌握了党费收缴比例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将衡水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证》发至党员手中,广大党员对党费交纳标准非常满意,增强了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党费收缴保持了平衡增长的态势,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

由组织科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并选派2名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现金帐和银行帐三本帐目,出纳会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基层党委明确由主管党务副书记或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全部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目。

二是设立党费专用帐户。

市委组织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五大银行-中国银行设立党费帐户,党费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底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做到帐目与银行对帐单完全相符,严格管理党费专用章与法人名章。

统一掌握使用,今年以来,针对党费专用收据过期的情况,市委组织部重新印制了党费专用收据,各基层党委统一使用组织部印制的党费专用收据,用完后,到市委组织部领取,保证了收据使用规范。完善党费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对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了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审批,确保按规定使用党费在党费使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党费开支符合上级规定。

一是明确了审批权限。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都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签字把关。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必须是正式票据,同时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三是严格使用范围。

一年来,xx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在局系统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我局共发展新党员26名,其中女性1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19名,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人员10名,共收缴党费82969元,已全部解款上缴。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提高工作认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相关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局党委、各党(总)支部齐抓共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

三是局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四是严格依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

2、更新观念,拓宽党员发展对象来源范围。局各基层党组织不但注重从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岗位上发展党员,也为一线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和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发展对象的来源范围,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

3、抓好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抓好集中培训、日常管理和结对联系等各个环节,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二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针对局目前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特点,明确了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方针。

三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党费收缴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收缴的宣传和公示,及时上交党费。

二、存在不足。

非公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仍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帮带教育需要创新形式,发展党员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中,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继续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20xx年计划发展党员19名。

二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党费收缴宣传、公示等好的做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行。

20xx年12月21日。

20xx年我乡党委按照《党章》和《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党支部16个,其中12个村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1个教育党支部、1个新型经济组织支部;共有党员490人。今年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5921元,并按季度全额上缴到区委组织部。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要求各支部在开党员大会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乡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部分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七

截至20__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__年,全县共收缴党费元,使用元,结存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篇十八

团费收缴是每一个团员都要面临的问题,团员缴纳团费是维护团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高干部组织能力和团队凝聚力的过程。自己在担任班团支书的一年多时间里,也积累了不少团费收缴的经验和心得体会,现在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二段:前期准备。

在开始进行团费收缴前,必须要进行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确定收费计划,制作收费通知书,印制收费收据等。同时还需要及时向每一位团员传达相关信息,解释清楚收费金额、用途以及收费时间等方面的问题。此外,还需要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提高团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段:沟通协调。

在团费收取期间,可能会遇到一些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候我们需要及时与团员进行沟通协调,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困难,耐心解释,让团员明白收入的用途和重要性。在沟通协调过程中,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急躁,做到言行一致,维护团组织的形象和稳定。

第四段:管理与监督。

团费收取过程中,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收取资金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文化建设,规范收费流程和工作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防止收费过程中出现借机行贿等谋取私利的行为。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纠正。

第五段:总结展望。

团费收缴是团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各级干部和团员的共同努力。通过对团费收缴工作的总结,不仅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同时也可以吸取经验和教训,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加强相关监督,提高团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有更多的团干们深入到实际的工作实践中,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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