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逻辑演讲稿(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3:4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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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的撰写需要充分了解听众的需求和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准备。写一篇完美的演讲稿需要不断地修改和调整,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演讲稿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囊括了各种主题和风格,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掌握写作技巧。无论是初次写演讲稿还是想要提升自己的演讲水平,这些范文都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和灵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一

真理按照所陈述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事实真理、逻辑真理与价值真理,它们在客现性、相对性以及检验标准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作者:徐利英姜天红作者单位:徐利英(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8)。

姜天红(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刑警队,黑龙江,大庆,163453)。

刊名:黑河学刊英文刊名:heihejournal年,卷(期):“”(2)分类号:b0关键词:事实事实真理逻辑真理价值真理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二

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它与形象思维不同,是用科学的抽象概念、范畴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达认识现实的结果.逻辑思维是一种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条理、有根据的思维.在逻辑思维中,要用到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而掌握和运用这些思维形式和方法的程度,也就是逻辑思维的能力.

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培养和训练过程,要有意识地结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进行初步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对简单的问题进行判断、推理,逐步学会有条理、有根据地思考问题,同时注意思维的敏捷和灵活.教学时,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重视学生获取知识的思维过程.要让学生在具体的数学活动中,运用各种感觉器官,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积极思维.

此外,语言是思维的工具,在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同时,要注意训练学生的数学语言,让他们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来表达思维过程.

文档为doc格式。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

所以,在接下来的发言里面,如果有不当的言谈,请大家教育教育。

一、了解班集体,制定适合自己班的班级文化。

我认为,了解班集体,了解学生,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基础。

我们学校有一个很好的规定,对于新接手的班级要进行家访。家访是一种很好的了解学生情况的手段,通过家访,我们可以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更能与家长搭起沟通的桥梁,更好地进行学校教育。

我进“八一”七年多了,前后共接过四个班,通过纵向比较,发现不同的班级,情况是不一样的。

我上一年接手的班级是六年五班,班上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特别多,超过了班人数的一半,而且家庭条件也相对差一点,很多家庭因为要维持生计而奔波劳碌,根本上没有时间管孩子。

首先,我让他们明白,一个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条件,但我们已经有十岁,明白是非,明白对错,明白黑白,我们可以选择让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

其次,我教给他们是非对错的评价标准。但凡不想让老师或父母知道的事,基本上就不是什么好事。

单亲家庭的孩子,感情尤其脆弱,当他们欠失一部分感情的时候,他们就想法设法地去寻找另外一部分感情来弥补。

上一年的六年五班,有几个同学已经出现了男女之间似是而非的感情困绕,我也利用班会课,通过讲述花朵与花期之间的关系来比喻感情的花期,明白感情过早开花的危害,劝告同学们学会约束自己的感情,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并将这件事写成了《早开的花儿》一文,参加越秀区班主任能力竞赛,获得三等奖的成绩。

而现在接手这个班,情况其实与上一年的五班差不多,可能是社会发展太快,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很紧张,很多家庭都面临着许多考验,上一年十月份《羊城晚报》报道某新闻显示,20__年秋季统计,每天有近五千对家庭关系破裂,而直接受影响的就是我们所教的孩子,也间接地影响到了教育教学工作。

作为孩子的老师,我们没有办法不关注到他们的家庭,因为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没有办法代替的。作为老师,我们只有竭尽所能,给予这些学生更关爱,同时,教会他们在没有人关爱自己的时候,要更加好好爱惜爱护自己。

我相信,每个班都有自己班的特点,根据自己班的特点,制定本班的文化,也是最适合自己班的,同时也是最好的。

二、学习型的班级需要学习型的老师。

相信很多老师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当今社会对老师的要求越来越高了。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教育为了寻求自身的发展,对老师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个人还觉得,时代对于学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如何才能适应这样要求越来越高的社会?

我觉得学习很重要。

我们学校有很多领导和老师都给了我很好的榜样。廖校长每次发言的时候,都给我们讲述她在书上看到的对我们很有益处的观点,上学期,邓主任也引用陆蓓老师的话来激励我们多看书,多学习。

在此,我也借这个机会,多谢我们学校领导,正是他们的鼓励与支持,我在过去的一年,才会有机会参加许多的培训与学习。

上一年,我一共参加了三大场考试,一个心理师资培训还有教师能力竞赛。

尤其是在参加心理师资培训的时候,我是那个培训班的班长,负责考勤工作,每次都不能缺勤,我们五年级的老师给予我很大力的支持。级里的工作,级长伍老师会很灵活地帮我安排,级里的各个老师都为我分忧,副班邓伟伦老师,每周星期五我去上课的时候,他总是负责地担起班主任的担子,没有了学校的支持与级组老师的帮助,我根本不可能顺利地完成培训,更别谈学习与提升了。

三场考试中,有两场是在职研究生考,另一场是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通过这几场考试,我深深体会到学习的苦与乐。

我给学生讲述每场考试时间是12个小时的痛苦与煎熬,给学生讲自己考试的技巧与复习方法,给学生讲我每天五点半爬起来看书的坚持与执着。

其实我最想告诉他们的是,哪怕是工作了,也要不断地学习,终身学习。在工作七八年后的今天,我才深深体会到“知识就是力量”这六个字是多么地深刻!

我从学生听我讲故事的眼神中看到了光彩,我也希望他们坚持学习,努力学习,只要是值得他们去做好的事,就应该值得做得更好。

在上一学期,我们班上从第三周开始开展课外阅读,每天作阅读笔记。可能这个课外阅读在很短的时间内没有办法直接体现到成绩上,但我相信,如果他们坚持这个习惯并习以为常,那将是终身受益的。

教育的效果本来就是滞后的,长期的,没有办法量化与标准化的,但我们老师心里都明白,教育就是一种良心活,百年树人的活。

学习,不单可以提升教师自己,也能给学生树立榜样,时间总是挤出来的,每天挑选一个时间进行阅读,就是一种不错的学习,我相信,我们在座都许多老师都有这种好习惯。

以上便是我对班级文化建设的一些思考与做法,如有思虑不周或做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证。

谢谢!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四

基于莱布尼兹的推理真理和事实真理的对立,在康德的哲学中就演变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分歧。康德认为一切来源于经验的判断都是综合判断;分析判断是绝对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即先天知识。例如:“白人是人”就是分析判断,在康德看来表示逻辑规律的判断就属于分析判断。

第一,逻辑系统的公理和定理的真是逻辑系统设定,其为真的根据是某种初始的逻辑关系。第二,逻辑公理和定理经过解释的真命题,其为真不取决于解释中的内容,而取决于这些公理、定理所显示的逻辑关系。第三,逻辑推断关系这种推论的结论真是一种逻辑关系真。第四,根据逻辑联系词的性质,由逻辑真得到逻辑真。如:a、b是逻辑真命题,那么a并且b、如果a那么b都是逻辑真命题。第五,数学中的逻辑真命题,是建立在公理演绎基础之上。以上这些逻辑真由于逻辑的原因或者逻辑关系而真,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在局部意义上,相对于特定的逻辑系统而言,逻辑真理可以说是分析的,是以逻辑意义为根据的,而与任何具体的经验事实无关。

综上所述可见,逻辑真理来源于经验,但又不同于事实真理。由于逻辑思维的作用,它越远离事实,其真理性越强;当它与具体事实相符合时,即成为事实真理的必要条件。当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一致时,逻辑思维就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规律,因此逻辑真理在认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当我们认识世界时,会在原有的知识基础上作出许多推测和猜想,也会试图把这些思想与已经获得的关于被研究对象的材料联系起来。为了搞好各项工作,我们要正确的调整各种思想关系,从中抛弃不适当的思想,选取可以促进我们前进的思想,这就需要我们在思维过程中严格遵守逻辑规律和规则。只有认识逻辑真理才能更好地认识事实真理,随着人类的经验积累,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的交叉容量必然会不断增大,为了探求真理我们必须保证思维的逻辑性。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五

牟宗三先生后期易学研究和他早年对周易的研究有所不同,他强调了易传是孔门义理,并发掘了周易的辨证思维模式.乾坤两卦是牟宗三先生后期易学研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两卦的研究他提出了“乾坤并建”原则.乾坤并建包括创生原则和终成原则,乾元代表了创生原则,儒家的道德形上学全都藏在乾卦;坤元代表了终成原则,包含了儒家的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易简原则也是乾坤并建的重要部分,易简原则就指出了道德修养的方法,确立了道德实践的'第一义.超越内在则概括了周易的总体特征和儒家的智慧,是儒家道德形上学的集中体现.

作者:张健捷zhangjian-jie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刊名:周易研究pkucssci英文刊名:studiesofzhouyi年,卷(期):2005“”(5)分类号:b261关键词:牟宗三后期易学乾坤并建超越内在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六

(一)“断求佛果行施住相疑”

断为断除、截断之义,一般求证佛果,是以有相行施为因,以证有相佛果,这是有相与有住之求,《金刚经》开无相法门,以无住为因,求证无相佛果,是与有相有住之行施不同,故有此疑。为断此疑,《金刚经》力破有相与有住之虚妄,力劝不应住于住而行于施,应是无住而行施,不住于相,依此而尽断此疑。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般若之行,无住为因,无相为果,因与果俱深难信。佛对此疑而讲“信根”,能深信无住无相之法者,是其多生多劫所种善根之发现,佛陀悉知悉见。无上佛乘是难信之法,若有正信,定有甚深因缘。若不信者定是业障深重,由此而断此疑。

(三)“断无相云何得证说法疑”

般若妙义,甚深玄奥,是在相离相,说而无说,从实际理地上讲,佛陀说法,实无有法可说,故不受一尘也。因此究竟法身,无为无相,然而所谓说法,皆依世俗谛方便安立假名,《金刚经》是从胜义谛上,直显真实无相,以此断除恒执有相有说之法执。无相是在相离相,无说是说而无说,因此可为无得无说也。

(四)“断声闻得果取疑”

有人于声闻四果,作有取有想,此段断其疑也。诸法无相,故于法不可取相,不可说得。以无所得,究竟无相,故不可有住,此段应是扫相也。

(五)“断释迦于燃灯佛所有取有说疑”

此段从佛境上破有取有说疑。诸佛得法实无法所得,以无所得,是为所得也。对一切法皆以无相、无取、无住、无得而如实观,方可尽断有相、有取、有得、有住之执。

(六)“断庄严净土相违于不取疑”

此经所讲庄严净土,实是不可以相求,不可以有法住,此经庄严净土,是唯心清净,无相庄严净土。由于三界唯心造,万法唯识现,实无有说可得。有执者误以为净土必有实体可得,若有实体相者,这岂不是与不取义相违反也。此疑不解佛法真实义,般若不落一切法相,又不断灭一切法相,因此所谓庄严,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于法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明此玄义,此疑自除也。

(七)“断自受用报身有取疑”

化身不实,故不可取,那么报身应是实有吧?于此有疑,为断此疑,借事明理,令人通达。种种之相,皆是有为,佛之真身是法身,法身无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不可取也。由此报身,应不以住相生心,虽然不可取不可住,但是可修可证也。

(八)“断受持此经为人解说未脱苦果疑”

持经是行无相之忍,此乃无漏因也,由此正因而得到彼岸,诸有相行皆不脱有漏边事,故未脱苦果,《金刚经》所讲出世道,尽在无相无住,然不肖者住有相以测持经之报,故此疑当断也。

(九)“断能证持说二法是无体非因疑”

能证与持说是有为无体之法,由何是成无为有体之法的正因呢?如世人解应为非因,然佛为断此疑说:“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由有为无住,而感无为法性,是事当然也。因二者不即不离,由此而证为菩提,依此所证为法性,此因者依因也,非生因。故知此义,即断此疑也。

(十)“断真如遍一切处,为何有得无得疑”

真如之法,皆遍在一切,然于法有迷悟之别,有得无得都是对治而言,佛法无实无虚,但方便度人,假立有得无得之名,由此得与不得本无可疑也。

(十一)“断无住修降伏心是我疑”

学人虽知无住行可降伏其心,然于法尚有微细我执,不知究竟无我之深义也。为此再断有我之疑。

(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

此断佛因有实行菩萨之法。于此执实,也为虚妄,故对此以无相、无住、无实有其法而除之。

(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无法疑”

有执之人,恒执实有,恒执实无,不解无实无虚之妙义。由无实体因,故误为无佛无法,此是巨谬。佛法中道不落两边。有不执实,因缘而有,无不实无,自性真空,因与果都是因缘立号,非实有性,不可执实,明此妙理,此疑即断。

(十四)“断无人度众生庄严净土疑”

凡夫之人处处恒执两边,不契中道实相之理,说无即落断灭,说有即成恒常,不知体用之理,正因为无实体而妙用无穷,正因为妙用无穷而实无自体,依用以显体,体无定体,虽用而发,从体起用,全用即体,中道彰著也。于法无相,于行无住,实无人我,实无庄严,然亦即庄严,亦即度人。二者皆名字而已,真实佛法超言超相也,明此理,岂有此疑。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

凡夫之人,误为佛离诸相,即无所见,其实不知无相无住方可于一切法悉知悉见也。然见亦非见,非见为见,以不住相故,佛可具见一切法性也。凡夫之人颠倒错乱,不知见与非也不可得也。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

凡夫之人,于法闻空,心生颠倒,妄为一切皆无。不知佛法本为破妄想执取之心而立言教,世间福德实无自性,当体空寂,故不执取为实有也。于法不生执取相,依无住心而广行福德之施,其福德无量无边,何以故?此可究竟出离证道也。凡圣用心不同,得果自异,明此理不生此疑也。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

无为乃佛之真身,无为无相,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见佛真身,真身虽无相,然非即断灭,应身虽非实,随缘化度人,圣者于此法,皆不住有身。执有执无,凡夫之事。明此妙理定无此疑也。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

凡所说法,实无法可说。于说法处不可执于实有,于无身处实执于无,不无不有,方可契中也。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凡夫之人,执无法为实无,故不知如何修证,《金刚经》讲无相无住,就是开显无住之行,于法不执取为无法,非法断灭为无法。由无住行而与实相相应,因实相无相,无可执取。明此理自然疑释也。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经文章句虽为无记之法,然可表诠般若妙义,文字本身非因,然是正道依因,明此理即解此疑。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众生疑”

诸法平等,佛与众生并无差别,故实无众生可度。然于法如此,于心有别,凡夫迷执,不见真如,圣者开悟彻见法性,于迷与悟间,假安立于度,然实无度也。明此无疑也。

(二十二)“断以三十二相比知真法身佛疑”

凡夫之人执相为佛,以三十二相为佛法身,由三十二相是有为之相,故非真佛法身,要离相见真佛,凡所有相,尽是假有,若执于相,即同邪道,不见如来真身。明此理就不会于种种相而生实有之想,也悟佛之真身离相无住,寂静无为也。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德疑”

佛果无为无相,无作无行,由此凡夫之人,误为佛果非关福德,断然分开于世间种种有为之相,其实佛法离相,妙在离执,非是断灭于相,无住之行福德不可思议,菩萨行施三轮体空,功德等虚空界。由此,佛果之福德不可思议也,明此无疑也。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

化身度人,实无来无去,实无所住,故受福之用也,化身无影,随缘示现,本无实性,本无实法,故不可执有此疑也。

(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

法身与化身不一不异,体用而已,非一非异,不可用凡夫之心测知佛身,应如理谛观,方证实际,法身无为无相,理也,化身有为无住,事也。无法身不显化身,无化身不证法身,明此疑解也。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

化身法身不一不异,实不可执,有福无福亦是有相,实应离执,不落边见,明此理岂能生此疑也。

(二十七)“断入于涅槃如何说法疑”

涅槃之义,不同小乘所解,大乘讲四种涅槃:自性涅槃、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无住涅槃。诸佛圆满于体究竟无余,于用无住行施,尽未来际广说佛法,无有断时,明此理自然无此疑也。

拓展阅读:《金刚经》是怎样一部经。

《金刚经》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略称,也称《金刚般若经》,后秦鸠摩罗什译,一卷,属于《大般若经》的第九会。异译本主要有北魏菩提流支和南朝真谛的同名译本、唐玄奘译的《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唐义净译的《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等。此经也可看成是般若的一个略本,因为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它都有了。《金刚经》虽然只有一卷,但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在汉地佛教中流传广泛,影响深远。例如,禅宗六祖惠能就对此经十分推崇,认为“若欲入甚深法界、人般若三昧者,直修般若波罗蜜行,但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即得见性,入般若三昧”。

《金刚经》全文约五千四百多字,经梁武帝昭明太子分为三十二章(分)。通过佛陀与“解空第一”的弟子须菩提的问答,阐述了般若性空的道理。全篇没有出现一个“空”字,但通篇讨论的都是空的智慧。在《金刚经》中,佛陀用非此非彼、有无双遣的重重否定,指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而“实相者皆是非相”;世界万法本质上都是“性空幻有”,人们将“如梦幻泡影”的有为法执为实有,才生出种种烦恼;为了破除烦恼就应该扫相破执,这样才能认识到诸法实相。为了使人们真正做到扫相破执、无相无住,它还举了很多例子用以指导人们的.修行实践。如,佛陀使一切众生都得到解脱而进人涅架,却“无一众生实解脱者”,因为众生之相皆为各种因缘和合而成,无实实在在之众生可得,是名众生。再如,佛陀的身体有三十二种相好,但不能根据这三十二相来认识如来,因为这不过是外在的虚妄之相,但又不能不以三十二相来认识如来,因为这样又会陷入另一个极端。《金刚经》对“相”的破斥是十分彻底的,指出对佛法也不能执著。“佛法者,即非佛法。”佛法只是破除烦恼,证悟真理的手段,并不是真理本身。经中以舟筏作喻,说明佛法只是方便施设,不应拘泥死守,“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金刚经》另一个要点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相传六祖惠能听人诵经至此处言下大悟。住,意为住著之所,无住,则指无固定之实体,或指心不执著于一定对象。因万法无常住不变之自性,人之认识也不应以固定概念当作事物的固有本质。《金刚经》最后强调,般若法门是佛法修行解脱的最高智慧,说“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承诺如果有人信持此经,并为他人解说,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果报不可思议”。该经末尾,佛以一首偈颂作为全经思想的总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在佛教史上影响极大,被认为是诸佛之智母,菩萨之慧父,众圣之所依。其建立的性空幻有、扫相破执的认知和思维方式,是获取佛法正见的基础,也是建立佛教信仰和开展修行实践的前提。般若性空的理论,就佛教的信与解来说,主要解决了解的问题;就佛门的知与行来说,主要解决了知的问题,自然成为诸佛之母。对大乘佛教而言,《金刚经》及其思想有着无可替代的学术价值。

《金刚经》作为译介最早、流传最广的经典之一,对中国佛学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都产生过重大影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把《金刚经》与儒家的《论语》,道家的《道德经》、《南华经》并视为释、儒、道三家的宗经宝典。就中国佛教宗派内部而言,隋唐以后天台、三论、法相、华严诸宗都十分崇奉《金刚经》,各宗大家都结合宗义写下了不少有关《金刚经》的注疏。直至近现代,寺院僧人日常课颂和讲经说法,都依此经。在民间,《金刚经》对中国社会文化的影响也随处可见,连目不识丁的妇孺都有可能随意背出一段或一句《金刚经》。在佛教扶世助化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金刚经》应验、感应故事成为中国民间社会劝善化导的重要形式。而以《金刚经》为题材的各种文化艺术创作则说明了该经在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影响和地位。《金刚经》与中国佛教、中国文化的关系如此密切,故要了解中国佛学与传统文化的精髓,了解一下《金刚经》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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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逻辑演讲稿篇七

摘要:高中作文教学作为高中阶段语文教学非常重要的部分,是教师的难点也是学生的难点。教学的目的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得学生形成自己的作文模式,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而利用逻辑思维训练的方式来进行作文教学,不仅能实现基本的作文教学目标,更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与表达能力。本文就高中作文的教学特点与问题进行分析,阐述采用逻辑思维训练的方式,怎样来提高作文教学效率。

作为高中语文教学的重点与难点,作文教学一直以来都受到研究者们的关注。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与组织语言的能力,进一步实现能利用作文写作来达到训练思维,锻炼自我的目标。教学的好坏与教学方法有很大的关系,采用逻辑思维训练的方式到作文教学中,对于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思维品质都有很大的帮助。以下就以逻辑思维训练的特点进行分析,讨论怎样利用逻辑思维能力到作文教学环节中去。

所谓逻辑思维,其实就是思维的一种基本形式,以抽象的概念和判断以及推理几种形式,通过分析、综合与比较的基本过程,解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语文作文写作的难点并不在于文中的错别字、以及语法运用得不得当,更多的是表现在逻辑思维方面上的问题。在实际的作文写作中,一些简单的语法问题实际上表现出的思维逻辑上的问题,文章的结构问题也都属于逻辑思维方面。所以,在高中作文教学中,必须重视起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训练,培养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而促进作文能力的提升。

近几年来,高中的作文教学表现出重文采、轻思想的现象,这也是阻碍学生兴趣,无法有效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以至于作文教学收效甚微的主要原因。而高考的指挥棒还严重影响着学生与老师的教学活动,因此,采取逻辑思维训练的方式应用到作文教学中,是实现作文教学众多目标的必要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文章立意准确且深刻。

任何文章的核心就是立意,也是作文材料的根本,关系着文章的选材与布局。如宋代王禹偁《赠别鲍秀才序》中所说:“公出文数十章,即进士鲍生之作也,命题立意,殆非常人。”可见立意对于写作文章的重要性。对于高中的语文作文教学也一样,立意的准确就是文章好坏的评价标准,立意必须紧贴文章的主体,也是文章的首要要求。其次,对于立意的深刻性,要求作文教学能够教会学生透过事物的表现来挖掘内在本质,从而形成对人生的思考,以及社会意义与价值,学会分析和思考问题,全面的看待事物。另外,文章的立意不仅需要深入的思考与有原则性的升华,还必须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与可靠性。教学的目的就是,源自一些问题而产生思想与观点,针对事物总结规律,寻找解决的办法。因此,运用思维训练的方式,深入的思考问题,采用新颖的立意方式,以不同的角度、层次与方法来展现学生自己的思维与看法。

长久以来,我们总是将逻辑思维训练当做是数理化学科的主要任务,但事实上,逻辑思维训练存在于任何阶段的所有教学活动中。所以,逻辑思维训练在作文教学中不仅发展了逻辑思维,更能实现语言能力的提高。首先,要加强学生的逻辑分析训练,针对一些命题作文或者话题作文形式的教学而言,通过要求学生对题目中的不同概念进行分析,理解每一个词语的意思。比如说,“路上的风景”这个题目或者主题的作文写作,需要分别分析“路上”与“风景”两个概念的基本意思,再分别将两个概念进行延生。“路上”可以延生为过程或者人生阶段,而“风景”也可以指单纯的自然风光,更可以指人生沿途的事物。运用比喻或者象征意义来表现现实生活中的事物、情感以及隐性的事物,更加能够锻炼学生的分层理论逻辑关系。

3、拥有完整的文章布局。

所谓布局谋篇就是将材料有序的、有机的组织起来,保证在中心思想的指导下,形成具有一定内部联系的整体过程。逻辑思维的训练少不了机构依据,文章的好坏就在与是否有思维程序与思维成果的体现,从整体上看,文章的机构过程与结构形式要能体现作者的思维程序与成果,不仅有助于思维的条理化,更能提高读者的思维能力。高中阶段许多学生的写作能力已经有了一定的模式,但在写作时,还缺乏一定的整体意识,大多表现为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状态,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前后矛盾,文章缺乏整体性。因此,在作文教学活动中,首先要掌握学生的结构思维能力,找准文章各部分内容与文章整体之间的联系,确定好其基本框架,再进行有序的内容与形式安排。也就是说,作文教学需要考虑到整篇文章的线索连贯性,教授学生如何掌握文章的布局与顺序,采取适当的方式来安排内容,科学的层次来确定顺序。

结语:总的来说,逻辑思维训练运用于作文教学是一种综合性能力的培养,是提升学生认知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的综合体现。在实际的作文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基本写作技能,更多的是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形成思维品质,进一步提高其综合性的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静.高中作文教学中的写作思维训练[d].东北师范大学,2008.[2]张慧妮.高中作文教学中的思维训练研究[d].苏州大学,2011.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八

大家好,今天我想讨论一下逻辑的尚题。逻辑这个词,让人感到既熟悉又陌生。我们一边说"你这人说话怎么没有逻辑,一边又讲不清楚逻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那么我们现在就有三个问题:它是什么,它有什么用,我们怎么办。

逻辑,可以说它就是我们思维的规律和自然客观规律,而我们说的大多数又是前一种。

这种能力,显然我们人人都具有而且早就投入使用了。做个证明,答个大题,哪里不用到思维的规律?也就是说,逻辑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东西,我们早就走到了第一阶段——被动运用。而如何更全面的认识它,将有助于我们去主动运用。

那么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它有什么用。而要看有逻辑会怎么样,不如先来一起看看没逻辑会如何。网上曝出了什么重大的事件,会引发网民热烈的讨论。但是这种讨论开始还看得过去,到最后就不堪入目了——都演变成人身攻击了嘛。或者说,当然是以前的时候,事很难办。你跟他说这个问题,他跟你扯东扯西。你说不过他,就郁闷而归。你说得过他,他还有一招:“我不知道啊”“我刚来不了解的”“你干嘛找我啊”。很多时候呢,他们也不是主观地要违背逻辑,不讲道理,而是他们从来没有形成这种习惯和意识。他们学到的逻辑太浅薄、太无力了。一到要紧关头就纷纷变形,变成什么样呢?嗓门大有理,音调高有理,钱多有理,官大有理,年纪大有理,年纪小有理······反正你发现,他们都有理,就你没有。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了,我们就可以说,这根本不是逻辑,而是强盗行径。逻辑尊重客观事实和规律,只有强盗会随便解释,他以为他把着这条道,不听他的谁也别想过去。但事实上这种错误与野蛮是无法长久持续的,在真正的逻辑面前,掩饰得再巧妙也会暴露无遗。也即是说,有逻辑,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走大道,不怕拦路的了。

但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们知道了逻辑好,并不意味着大路四通八达了。之前我上了一堂公开课,那位老师讲的是驳诘。反驳别人,就需要抓住别人的漏洞,是很考验逻辑思维的一件事。但是他刚开始的一句话就出了问题:“同学们要对生活中所有的断言都保持警惕。”

问题在于,这句话本身就是个断言。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时候我们了解了逻辑,知道了它有什么用,并不一定能把它用好。但是当你深入了解它,就已经脱离了被动运用的第一阶段,你会经过深入了解,进入主动运用的阶段,这个时间要多久,我不可能下定论。但是从发展的规律来看,有逻辑的总比没逻辑的走得远些。法国大革命有一段时间,大家只管杀人和流血,结果干得很不像样,很快拿破仑又建立了帝国。我们国内也有一段时间,大家只是纯粹认为,什么好,什么不好,结果生活就不太好。后来我们改革开放,大家可以发表意见说,我觉得这个好,这个不太行,原因是什么什么。不讲为什么的休想站住脚,大家都努力站在“理”上。日子就慢慢好起来了。

往远处看,逻辑帮我们认识自己和客观世界,往近处看,逻辑帮我们把日子过得顺心一点。这样看来,运用逻辑的思维和方式,会帮助我们逐步改善头脑与生活,那么我们就都可以试着去了解与深入。

介绍: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男生,平素话锋犀利,谈笑间便道理尽显。笔底文章绚烂,为人却十分接地气。作为卫生委员,每次秉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管理着教室的环境。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刻苦钻研,严肃中又带着几分幽默,实是我辈之楷模。

初探逻辑演讲稿篇九

二分法在传统逻辑学中是一个基本的方法,在我国大陆出版的逻辑学著作中,都只把二分法看作是类的二分或存在对象上的二分,忽略了作为纯粹逻辑意义上的二分法与作为方法学意义上的二分法的.区别.牟先生指出,把二分法限制在类、对象或存在上,只是二分法的应用,而非逻辑二分法的本质意义.逻辑二分法的本义,乃是“肯定与否定的对偶性”,是“理性之二用”,因而有其绝对性、先验性与必然性.牟先生通过“形式的解析”与“超越的解析”阐明了对偶性原则与思想律对于逻辑推理的关系.同时,牟宗三先生也反驳了现代逻辑学家对于对偶性原则的批评,证明对偶性原则是所有逻辑系统的基础.

作者:王兴国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治学院,云南,昆明,650092刊名:曲靖师范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qujingteacherscollege年,卷(期):22(2)分类号:b261关键词:逻辑二分法形式的解析超越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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