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大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2:53:59 |
  • 唐积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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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设计应当尽量简明扼要,明确每个步骤的目的和所需资源。推敲和完善方案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方案的效果评估需要考察长期影响和可持续性。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一

5

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1.

各乡镇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

2800。

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

5000。

元以下)。

2.

5000。

元以上的家庭,有法定赡养人且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家庭。

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

“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逐级汇总审核上报。

1

1

名信息录入员,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村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行政村排查信息数据的录入和乡镇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行政村积极配合开展入户普查工作,及时组织抽调人员,联系居住偏远的农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负责本村农牧民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行政村排查工作组负责逐户填写本行政村农牧民家庭的。

“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农户)”(以下简称“户表”),完成“户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报乡镇人民政府存档,电子版表格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行政村)”(以下简称“村表”),完成“村表”的微机信息录入工作,“村表”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三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县各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各一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计汇总。

“村表”信息,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以下简称“乡镇表”),完成“乡镇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乡镇表”由乡镇长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三份(乡镇、县各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一份)和“户表”电子版表格报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户表”、“乡镇表”,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县)”(以下简称“县表”),完成“县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县表”由县长签字、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两份(县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一份)。“户表”“村表”“乡镇表”电子版表格经县审核后,报州扶贫办。

制定全县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排查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和排查工作组,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村低收入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各行政村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

“户表”,汇总“村表”,并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

3

1

日前将“户表”、“村表”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户表”、“村表”,汇总填写“乡镇表”,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于。

3

5

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负责汇总填写“县表”,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于月日前报州扶贫办。

100%。

排查面和排查质量,圆满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尤其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县领导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确定的人口数量、质量进行抽查,发现数据不实,认定不准确现象,将限期整改,并在年终扶贫绩效考核中扣除一定的分值。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向县委、政府作专题汇报。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

“住村工作组”、乡镇站所、村“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的作用,选调熟悉村组情况,有责任心、能力强的排查员开展排查工作。各级“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排查工作,结合工作组入户调查成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录入、排查工作。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二

(一)农户个人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4类重点对象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镇街人民政府审核。

(三)镇街审核。镇街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审核结果在镇街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镇街人民政府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复核危改对象身份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人进行实地复核,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镇街(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改造标准等。

(六)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抓好组织实施,分类推进。全面完成贫困户c级、d级危房改造任务;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大比例抽查,实现全县17个镇街全覆盖。确保应改尽改,不落一户。

(七)具体措施。一是把建档立卡贫困户b级房屋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及时鉴定及时改造,对于赡养安置贫困户,将督导各镇街进一步完善赡养安置程序,督促其赡养人尽快签订长期赡养承诺书,切实履行好赡养义务。二是充分发挥养老周转房的作用,修缮加固现有农村闲置住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深度平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各镇街主动协调建材的采购和运输,降低危房建设成本,同时积极联系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保障其住上安全住房。三是组织镇街逐村逐户核对贫困户住房情况、信息资料、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户、房、台账信息一致。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宜固则固、宜建则建、宜养则养、宜租则租等方式解决农村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五是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对新出现的农村危房,建立危房台账精准管理,及时纳入计划实施改造,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八)严格相关制度。在国家、省、市验收前,将以各镇街互查的方式,组织开展高标准的模拟验收。同时对照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年底城建工作成绩。建立“一户一档”电子信息统计制度,加强与市住建局和各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建立完善“村、镇、县”三级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都能住进安全住房。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农村贫困户精准识别。

工作方案。

的通知》昌州党办传〔20xx〕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一)排查对象。

1.各乡镇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不纳入贫困户登记:有公职人员的家庭(父母或子女),全家外出打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户籍不在本县的家庭,有轿车、客运车、货运车、工程车和大型农机的家庭,有电脑、空调、热水器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有商品房的家庭,有实体产业的家庭,村干部家庭,存款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有法定赡养人且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家庭。

(二)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逐级汇总审核上报。

(三)排查分工。县人民政府总体部署,成立工作机构、责任领导和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排查任务和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和督促排查进度,保证排查质量;负责乡镇排查信息数据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信息数据的终审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排查工作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每个行政村委派1名排查工作组组长(可以是包村领导、站所长、村“两委”负责人、住村工作组成员)和指定1名信息录入员,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村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行政村排查信息数据的录入和乡镇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行政村积极配合开展入户普查工作,及时组织抽调人员,联系居住偏远的农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负责本村农牧民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四)排查统计。行政村排查工作组负责逐户填写本行政村农牧民家庭的“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农户)”(以下简称“户表”),完成“户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报乡镇人民政府存档,电子版表格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行政村)”(以下简称“村表”),完成“村表”的微机信息录入工作,“村表”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三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县各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各一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计汇总“村表”信息,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以下简称“乡镇表”),完成“乡镇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乡镇表”由乡镇长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三份(乡镇、县各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一份)和“户表”电子版表格报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户表”、“乡镇表”,汇总填写“自治州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县)”(以下简称“县表”),完成“县表”微机信息录入工作。“县表”由县长签字、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两份(县存档一份,报州扶贫办一份)。“户表”“村表”“乡镇表”电子版表格经县审核后,报州扶贫办。

(一)前期筹备阶段。制定全县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排查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和排查工作组,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村低收入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阶段。各行政村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村表”,并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3月1日前将“户表”、“村表”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计上报阶段)。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户表”、“村表”,汇总填写“乡镇表”,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负责汇总填写“县表”,完成微机信息录入工作,于月日前报州扶贫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贫困人口拉网式排查工作事关全局,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落实责任。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调度,掌握进度,督促工作,确保排查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乡镇(村)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排查数据质量关,保证100%排查面和排查质量,圆满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尤其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县领导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确定的人口数量、质量进行抽查,发现数据不实,认定不准确现象,将限期整改,并在年终扶贫绩效考核中扣除一定的分值。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向县委、政府作专题汇报。

(三)统筹组织力量。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住村工作组”、乡镇站所、村“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的作用,选调熟悉村组情况,有责任心、能力强的排查员开展排查工作。各级“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排查工作,结合工作组入户调查成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录入、排查工作。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四

154。

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桂政办发〔。

2016。

9

号)的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贫困人口就医。

“绿色通道”的实施,从。

6

年底在册疾病患者得到应有的救治,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实现健康脱贫。

农村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实行县级管理,以县级医疗单位治疗为主,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作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如我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的技术水平或救治条件难以达到的,由县卫计局向市卫计委提出申请上送,由市卫计委指定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负责治疗同时利用自治区对口支援医院进行指导和帮扶手术

能够集中收治治疗的,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定点救治单位,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终末期肾病在县中医医院治疗,其余病种在县人民医院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乡镇卫生院单位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要根据疾病专项救治的费用、贫困人员的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治方案,确保救治效果,利用

“五级保障”最大限度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

实施疾病专项救治要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框架下,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疾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

“五级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强与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

转变工作和服务方式,由过去被动的

“等病人”到现在医院主动“接病人”入院检查治疗,即由各医院自主安排车辆到各乡镇村屯接患者到医院检查治疗,确保患者救治全覆盖。

“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建档立卡户)中建档立卡的所有疾病的人口。

1.

9+1。

9

种;自治区卫计委增加一个病种(白内障)。

2.21。

种大病:乳腺癌、宫颈癌、脊椎关节强硬、进行性结构性脊柱侧突、重型子宫内膜异位、重症女性生殖器脱垂、风湿性心脏病、关节病(髋、膝)、老年性白内障、视网膜脱离和断裂、先天性唇腭裂、严重甲亢、尿道下裂、睾丸癌、地中海贫血、重性精神病、肺结核病、尘肺、糖尿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

3.

除以上确定病种以外因病致贫的病种。

第一批为国家和自治区确定。

9+1。

种疾病,要求在。

7

月份完成检查救治工作;第二批。

21。

种大病在。

8

月底完成检查救治工作;第三批于。

9

11。

月底完成检查救治工作。

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救治。以自治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技术指导,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为施治主体,上下联动,分类集中救治,救治按现有政策统筹给予报销,特殊病种要进行兜底治疗,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应急救助、民政救助、商业保险(爱心、关爱、小额人身保险)等五道保障,实现兜底医疗救治。

1.

建立救治台帐。

县卫生计生局会同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为。

“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卡立档户建立台帐,按台帐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罹患上述。

30。

种疾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内按要求填写《健康扶贫帮扶表》,建立救治台账。

2.

确定定点医院。

1

)合理确定定点救治医院。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初步确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作为救治定点医院,其中终末期肾病指定县中医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其余病种指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如在我县暂无具备诊治条件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农村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对象凭介绍信直接到区、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救治。我县将派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办理入院,定期了解情况。

2

)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进一步加强专科能力建设,满足疾病专项救治各病种救治条件。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逐步扩大救治医院范围,至具备诊疗条件的乡镇卫生院。

3

)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建立疾病专项救治专家组,落实一名副院长负责此项工作,向外公布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是直接沟通,及时收治转诊患者,并及时按要求反馈患者救治信息。

3.

实行分类分级诊疗。

成立疾病专项救治专家组,专家组负责组织制定各病种的具体细化诊疗方案。根据各病种的诊疗方案要求,为每一位救治对象制定具体的救治方案,主要包括明确疾病治疗方式(手术、化疗、放疗等)、救治医院以及救治流程等,县域内具备诊疗条件的安排在县域内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做好收治住院床位的准备工作,县域内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帮助联系上一级定点医院救治。各定点医院要在加强对患病贫困人口的健康管理和定期随访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医疗条件,对患病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分级救治。

1

)对于需住院维持治疗疾病的重性精神疾病、肺结核病,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县级专业医疗机构、龙北医院精神科负责实施治疗。

2

年底,对确定的病种进行分类救治。原则上组织其到县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邀请自治区级和市级医院和各专家组通过远程医疗、对口帮扶、会诊查房、巡回医疗等方式为我县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相关制度规定。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按《龙州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定点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农村贫困疾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要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分类救治“前沿阵地”和“桥头堡”作用,在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贫困人口的备案、宣传发动、基本医疗、健康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农村疾病患者帮扶联系表,做好签约服务工作,并把患者联系帮扶表公示上墙,同时落实好医生定时通过主动上门或电话方式对患者进行回访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定期做好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4.

加强质量控制。

县卫计局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组建全县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1.

实行合理诊疗付费。

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纳入疾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按照。

“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按相应的临床路径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在严格控制费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诊疗方案。

2.

推行“一站式”结算。

“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疾病专项救治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缴纳住院预付款。暂时无法结算的,由县卫计局向相关部门对接申请资金划转。

3.

加强信息管理。

25。

日前将治疗人数和分类救治工作进度报县卫计局医政股。

农村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确保到

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领导责任制中,明确并落实到各科室及人员责任局医政股负责疾病专项救治的总协调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救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和推进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救治落实到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本方案印发后一周内将实施方案与负责该工作专职联系人信息报县卫计局医政股备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辞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疾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速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鼓励支持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患病贫困人口救治。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五

2016。

年吉林省实现。

30。

2016。

14。

号)文件精神,按期完成州委、州政府提出的脱贫攻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聚焦。

3.5。

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其中,和龙市。

8572。

人、汪清县。

8300。

人、安图县。

7628。

人、龙井市。

4500。

人、敦化市。

2700。

人、珲春市。

1600。

人、图们市。

1200。

人、延吉市。

500。

人。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地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形成总体规划总缆、专项规划支撑的脱贫攻坚规划体系。立足解决突出瓶颈和制约问题,谋划一批贫困群众增收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重点项目。抓好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和谋划。相关部门要编制“十三五”行业扶贫专项规划,明确攻坚目标,做到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保障、措施优先向贫困地区落实。

按照

“全面启动、联动投入、滚动实施”的方式,全面启动。

304。

3

4

3

3

的比例推进。计划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的县(市),可对脱贫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和“七个一批”脱贫路径,分类施策,按户施法,围绕脱贫任务、脱贫时序制定年度脱贫预案,强化责任落实,把脱贫任务和帮扶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人。扎实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生态补偿和教育扶贫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个别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人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帮扶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要突出靶向治疗,对症下药,帮扶项目和资金精准落实到减贫目标,确保使用痕迹追溯可查,全程公开公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的比例不低于

70%。

确保专项发展资金。

80%。

以上用于产业增收扶贫项目。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要优先安排贫困村中的民族村和边境村。

要依托资源禀赋,顺应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定特色产业项目。围绕培育、提升、壮大全州主导产业,持续加大扶贫产业建设力度,培植具有本区域特色名优品牌。重点建设绿色有机水稻、食用菌、延边黄牛、中药材、棚膜蔬菜、蜜蜂、特种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基地,推进特色产业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要按照

“资金瞄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扶贫模式,优选项目,投放资金。目前,各类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已经陆续下达,各县(市)要在前期初选项目的基础上,抓紧做好项目的甄别精选、立项论证、前置审批和报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达产达效。要创新经营模式,采取股份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扶贫方式,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政府扶持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实现保底分红。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大力培育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生态产业扶贫等新业态。

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脱贫攻坚必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各县(市)要结合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重点推进农村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农网升级、危房改造、三网融合等工程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力做好项目对接和资金争取工作,强化实施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进度等方面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调度,年底有结果”。

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快落实。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方案,准确核定搬迁规模和对象,精心测算投资标准和规模、合理确定迁入地和安置区,确保完成

2574。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搬迁任务。加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搭建县级融资平台,与省平台搞好对接。扎实做好安置区选址、用地指标落实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落实好各项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立足边民富裕、边疆安宁,加大对边境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重点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大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产业发展增收工程和社会保障兜底工程,扩大边民补贴试点范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边民,全部纳入保障对象。制定教师、医生轮岗支边制度,对边境中小学教师和医疗人员发放特岗津贴,促进

“扶人又扶业、穷村变富村、人走人又回、空心变实心”,实现边境地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边防稳固。

按照省、州千百万脱贫攻坚帮扶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实行州、县、乡三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带户。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选派得力人员驻村帮扶,对身体弱、脱不开、帮不上的干部要抓紧调整。驻村工作队要将贫困人口的脱贫作为工作重点,投入主要精力,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其寻求致富之路。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职能,提高队员帮扶能力,当好精准脱贫的指导员、扶贫项目的辅导员、帮扶资金的监管员、扶贫政策的宣传员,扶贫成效的检验员。引导帮扶对象牢固树立自强自立的思想,坚决摒弃

“等靠要”的陈旧观念,使其在外力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

密切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扶贫开发的新政策、新举措和新要求,深入研究,摸准吃透,抓好落实。要分解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紧迫性。严格落实

“省负总责、州县落实、乡村管理”的工作体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督促落实,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勇于担当,密切配合,自觉履行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扶贫开发职责,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地方投入,发挥专项扶贫资金聚合效应,建立各类涉农资金联动整合精准投入平台。要落实好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提前谋划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保证资金接得住、用得上、见成效。切实抓好存量资金清理,对

2014。

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结转资金,至今年。

7

1

日止,仍未启动拨付的,将予以收回。各县(市)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监理制等制度,切实提高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资金项目检查、监督、审计力度,对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行为人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建立脱贫攻坚进展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实行脱贫攻坚工作

“月调度、季汇报”制度,州政府每月调度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州委常委会每个季度专门听取一次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督导落实各项任务和举措。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强考核督查。两办督查室、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党工委、州脱贫办将采取定期和随机的方式开展检查督导,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及不合规的做法进行纠正,并通报批评。要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建立健全贫困对象退出机制。要按照省里确定的扶贫对象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快制定适合本地贫困对象的具体退出办法。贫困人口退出按下达的任务落实

年初要锁定目标,全年落实增收措施,年底要调整销号。贫困村按退出标准出列,各县(市)的年度计划报省、州备案。贫困县退出要超前谋划,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建立精准考核评价机制。要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考核考评工作,重点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管理规范、效益提升。各县(市)的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抽检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实施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州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由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州脱贫办、州委组织部、州委财经办、州直机关党工委牵头,会同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

各县(市)要根据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于。

2016。

4

15。

日前报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

2821239。

州发改委扶贫处。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六

7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在全县。

2014。

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和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通过对非贫困村新增贫困户、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建立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对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扶持。

2013。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2736。

元(相当于。

2010。

2300。

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分解的非贫困村新增贫困人口规模进行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识别与认定,严禁随意扩大。

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识别要坚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贫困人口识别出来,确保将最贫困的户、最贫困的人口纳入帮扶范围。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程序进行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识别与认定,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第一步。

:规模分解。县政府综合全县

25。

个乡镇贫困程度、行政村总数、农村总人口数等情况,统一将省分解到县的非贫困村新增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根据辖区内非贫困村贫困程度,负责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非贫困村。

第二步:

初选对象。在县政府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非贫困村

9

30。

日前完成)。

第三步:

公示公告。各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非贫困村新增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本乡镇非贫困村新增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10。

10。

日前完成)。

第四步:

结对帮扶。各乡镇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帮扶资源,研究提出结对帮扶方案。对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做到帮扶全覆盖。

第五步:

制订计划。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镇包村工作组、包户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逐户制订帮扶计划。(

10。

15。

日前完成)。

第六步。

:填写手册。在县政府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乡镇包村工作组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登记的标准时点为

2013。

12。

31。

日,标准时期为。

2013。

1

1

日至。

2013。

12。

31。

日。《扶贫手册》每户两册,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

10。

20。

日前完成)。

第七步。

:数据录入。在县政府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户登记表》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对录入数据进行审核。(

10。

20。

日前完成)。

第八步。

:联网运行。录入的信息数据在

10。

20。

日迁移至河北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第九步:

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省扶贫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

12。

月底前完成)。

1

2736。

元的五保、低保农村人口不纳入扶贫对象。

2

.此次只识别、确定非贫困村新增贫困户、贫困人口,不再确定贫困村。

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建档立卡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乡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非贫困村新增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

组织召开全县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培训会,对贫困人口识别、帮扶、扶持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乡镇政府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把建档立卡工作目的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县扶贫办负责非贫困村新增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制定、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

“两委”班子、乡镇包村工作组做好贫困人口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对贫困户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同时,负责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录入系统,经县汇总后统一报省、市备案。

贫困户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要做到

“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对贫困户、贫困人口识别认定中出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乡镇长和分管副职责任。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规范完成规定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要加强督导,对工作迟缓的乡镇要予以通报批评。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七

2016。

年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实现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的扶贫开发工作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资金,综合推进”的工作思路,突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两大重点,努力改变我镇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落后状况,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为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而努力。

根据。

2016。

1347。

人,计划减贫人数。

382。

人。

“一户一法”的思路,通过一户一户地帮扶,帮扶一户、减贫一户、致富一户。具体措施:一是思想帮扶;二是生产帮扶;三是技术帮扶;四是教育帮扶;五是医疗帮扶;六是生活帮扶;七是住房帮扶。

各村委会、驻村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减贫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行动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把减贫工作当作转变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善民生的首要大事来抓。

“村企共建”活动,通过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各村委会要随时了解各贫困户基本情况,对于符合脱贫标准的贫困户,应向村委会申请,各行政村如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确定后,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办复审。

2016。

12。

月底全面完成我镇。

382。

人口减贫工作任务。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八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完成和实现脱贫攻坚年度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五个一批”精准脱贫措施,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到。

年末,计划实现现有。

18。

个省级贫困村中。

7

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现行标准下。

5500。

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总任务。

13310。

中的。

41.32%。

)。(详见附件)。

1+n。

”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投入,促进帮扶对象加快脱贫。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80%。

上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用于精准扶持脱贫人口。以工代赈资金要重点投放到贫困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其他帮扶资源也要体现精准扶贫原则。

按照。

“全面启动、联动投入、滚动实施”的方式,全面启动。

18。

年年底。

7

个贫困村脱贫,

2017。

年年底。

6

个贫困村脱贫,

2018。

年底年底。

5

个贫困村脱贫。提前完成脱贫任务,可对脱贫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基础设施是贫困村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脱贫攻坚必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惠及能力等方面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调度、年底有结果”,及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要全面提升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贫困村交通“四项”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自然村通信和互联网建设,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集约化、市场化、精准化产业发展方向,顺应市场和产业需求,持续做强。

112。

+

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坚持开发式产业扶贫,不能以为贫困户购买种子、化肥等简单帮扶形式代替项目开发式扶贫。推动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扩大财政扶贫资金转为经营性资产比例,通过股权量化到户的形式,发挥集体组织作用、专业户带动能力,使贫困户作为经济组织成员,确保长期分享入股收益。鼓励村集体资本、新经济体资本与扶贫资金融合实施项目,优先保障贫困人口持续受益。

“省级领导带头包保、省直单位和党员干部重点包保、市(州)直单位和党员干部定向包保、县(市、区)直单位和党员干部兜底包保”的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包村落户。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制度,选调得力人员驻村帮扶,对身体弱、脱不开、帮不上的干部要抓紧调整。驻村干部要不断提高帮扶能力,当好扶贫政策的宣传员、精准脱贫的指导员、扶贫项目的辅导员、帮扶资金的监管员、扶贫成效的检验员。引导受帮扶单位和贫困户牢固确立自力更生、自强自立的思想。“帮扶”不是大包大揽式的全包,不是单纯给钱给物上项目,帮助明晰发展思路等智力投入也是帮扶。

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方式、内容、措施等方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稳步推进贫困退出机制。按照省统一制定的具体退出办法,依据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有序推进。贫困人口退出按下达的任务落实(见附件)。

年初要锁定目标,年底做好销号出列;贫困村严格按退出标准出列,各乡镇确定的年度计划报县备案。开展重点工作考核考评。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重点引导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管理规范、效益提升。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抽检力度。积极探索扶贫新业态、新形式。推动金融扶贫,加大商业银行扶贫力度。积极推动电商、光伏、金融、生态等扶贫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股份合作、集体经营、企业带动、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形式多样的产业扶贫形式。建立清晰的利益联结机制。无论采取哪种带动形式,都要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与贫困户利益实现精准链接。采取法律约束、社会监督等措施,通过资产抵押、投保等防风险手段,保障贫困户在扶贫项目中真正受益。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严格落实。

合力开展扶贫攻坚。

要加大财政投入,精准地用到贫困人口脱贫上。下大力量抓好使用和管理等重要环节,目标锁定在精准脱贫和规范化管理上。要明确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全程可追溯。科学安排脱贫时序,超前谋划资金使用方案,保证资金到位接得住、用得上、见效快。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需要,抓好存量资金清理,调整使用在精准脱贫上。

2014。

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结转资金,截止到。

7

1

日项目仍未启动实施的,省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继续用于专项扶贫。要坚持资金项目管理招投标、公示公告、资金报账、项目验收等制度,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和资金。要加大资金项目检查、审计、监督力度,从严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责任人。

“精准”问题,要真正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下到项目建设点,下大力气研究制定项目带动机制办法,绝不允许出现扶贫资金未精准落实到贫困人口的问题。“精准”是难点,也是广大干部带动群众攻坚的重点。要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下达进度,加快各项工作节奏,抓住农时,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季节,确保扶贫项目早落地、早施工、早受益。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篇九

2016。

2

号文件精神,真正摸清街道贫困人口的底数、现状、致贫原因等情况,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特制定本方案。

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

2800。

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

5000。

元以下)。

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街道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在各村、社区设立排查工作组。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村、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村、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村、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村、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各村、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村、社区汇总后,填写本村、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村、社区表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报街道再次复核。

2016。

7

10。

日前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各村、社区同步召开村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村、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各村、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村、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村、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1.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村、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村、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和社区上报数据进一步核实、复审、汇总、录入、建立台账,将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3.

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结果,反馈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公示贫困户认定情况。公示期满后,由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群众意见和实际复核情况,对贫困人口信息进一步完善,将认定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备案。

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反馈名单,对街道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市街道关于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各村和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村和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工作落实,保证排查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驻村”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各村和社区主要领导要确保抽调人员全部到位。

各村和社区要按照街道排查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和社区进行督查,发现不按时公示、数据不实,认定不准,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并在街道予以通报。

各村和社区要充分发挥作用,选调有责任心、能力强、肯吃苦的人员开展调查工作。住村、社区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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