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1:5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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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学习提升至关重要。总结是一种整理思绪、梳理知识的方式,我想我们需要养成总结的好习惯。接下来是一些成功者的心得体会和分享,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一
一份精美的宣传折页;九是有一份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十是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我村创建示范学校至少达到“七有”:一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二是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三是有一张挂牌督战的任务清单;四是有一个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五是有一组六是有一份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七是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
按照“面上全覆盖,点上有特色”的要求,从2021年3月份开始,稳步向“七有”目标推进,努力向“十有”目标奋进,确保7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黑马村完小成立以校长杨文科为组长,教导主任胡学胜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我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完小办公室,由胡学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日常事务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工作台账。
(二)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纳入年初。
工作计划。
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示范学校创建时限和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示范学校测评指标”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每年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健全检查考核、跟踪管理等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4日前将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报珠街中心学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学校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核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民族特色文化学校”等为抓手,围绕党建示范引领、融入教育教学、民族文化传承等重点,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一线、不搞一刀切,持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经验和先进典型,每月至少向珠街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报道信息。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二
为加强对全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机制,做好放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充分准备,xx支行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值班电话:
在险情发生时,由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积极调配本行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带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组员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成员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处置,组织相关成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成员:接到现场报警通知后,第一时间向总行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救援人员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防汛部署。近日,将防汛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召开本行协调会,严密排查雨季防汛工作存在的隐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组织全员学习。利用行务会时间,加强对《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的学习,要求大家思想重视,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落实责任;加强演练,熟知处置程序。
三是加强协调。对于网络有故障、系统交接不顺利等问题,分别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责任,强化协调,有效提高处置汛期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现金安全。四是改善工作环境。及时将办公场所及门前杂物加以清理,疏通排水设施,杜绝特大暴雨来临时的积水现象。并将裸露的线路统一加金属边固定,防止受潮、碰撞,影响使用。为防汛工作提供必需的硬件环境,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款项的安全。
(1)若某地出现险情时,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全体成员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将受威胁的.财产撤离到安全位置,生命第一原则、损失最小化原则、及时性、有效性、第一响应等,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成员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向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1)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防汛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以防延误时机。
(2)各防汛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日记。
(3)切实做好防汛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有碍防汛工作的人和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4)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防汛期间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报道,以文件形式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人员有序重新摆放财产,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工作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挽回的财产;组织灾后工作,上报灾情,确保作顺利进行。银行支行防汛防灾工作应急预案2随着雨季的来临,工商银行xx分行营业部未雨绸缪、积极预防,启动《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多措并举,加强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防汛部署。近日,将防汛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召开部门协调会,严密排查雨季防汛工作存在的隐患,并借鉴应对“7.18”特大暴雨的经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组织全员学习。利用晨会时间,加强对《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的学习,要求大家思想重视,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落实责任;加强演练,熟知处置程序。
三是加强协调。责成现金营运中心、办公室、押运公司进行沟通,将雨季可能会出现的道路不通畅、款包遭雨淋、网络有故障、系统交接不顺利等问题,分别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责任,强化协调,有效提高处置汛期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现金安全。
四是改善工作环境。及时将办公场所及门前杂物加以清理,疏通排水设施,杜绝特大暴雨来临时的积水现象。并将裸露的线路统一加金属边固定,防止受潮、碰撞,影响使用。为防汛工作提供必需的硬件环境,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款项的安全。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三
以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在学校突发火灾事故时,要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快速组织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和《北京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xx]13号),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对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责任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在火灾事故现场工作中忙而不乱,指挥有序,各司其职,快速反应。
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校办主任。
组长:负责现场总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火组织工作。
成员:
1.后勤集团总经理:负责调动员工快速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保证救火水源供应,打开着火部位相关的门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实验设备处处长和发生火灾单位领导:共同负责介绍现场设备、物资及危险品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慰问伤者,了解学生人员情况。
4.校医院院长:负责现场组织快速抢救,救护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1.学校任何部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二十四小时值班)。
2.保卫处或巡逻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处长或副处长报告,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视火情拨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门值班保安人员,负责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着火部位。
3.保卫处长或副处长接报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通知火灾现场指挥工作小组领导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4.保卫处、巡逻班、应急队等迅速组织保安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5.火灾扑灭后,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四
第一条目的与宗旨: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可能给我行业务的正常进行带来的影响,健全我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实现危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市银监分局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的、社会的因素或行为导致我行各项业务不能正常运营,或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正常服务的事件。包括突发性存款挤兑事件;突发性计算机系统安全事件;违法违规经营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自然灾害及暴力行为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的事件等。
第三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保障、技术支持、权责明确、信息共享、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第四条xx银行在xx市银监分局和xx银行xx省分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处臵我行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实行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臵责任制。
第二节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六条xx银行成立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行长任组长,副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支行行长和市行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七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处臵我行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运行管理机构。
第八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省分行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及xx银监分局的有关规定,行使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报省分行和市银监分局批准备案;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我行应急预案的执行;
(四)组织日常的危机意识教育和演练工作;
(六)研究和制定突发事件后恢复计划,督导突发事件后的业务恢复和重建工作;
(七)落实省分行和xx市银监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保卫部,监察保卫部主任任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处臵突发事件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并规范各支行和机关各部门落实实施。
(二)协助我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日常的培训和定期的演练工作。
(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助我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内外部的沟通和相关文字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结束后,及时收集有关数据材料、汇总报告,并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完善,提交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五)负责突发事件处臵中新闻、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六)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因计算机病毒或人为犯罪引发的计算机网络破坏。
(四)因违法违规经营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五)因暴力或盗窃等犯罪行为影响银行业务不能正常工作及造成资金、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六)其他可能引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正常运营的突发性事件。
第十一条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对我行业务影响的程度,将其划分为三个风险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xx银行突发事件按照一般风险预警(c级)、特别关注预警(b级)、紧急情况预警(a级)三个等级划分。
第十二条a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不仅影响我行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威胁到我行的生存和发展,对我行全局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如发生在辖内两个支行以上的挤兑存款、计算机系统网络安全、违规经营、自然灾害及暴力行为影响我行不能正常运营的重大事件。
第十三条b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辖内一个支行的挤兑存款、计算机系统网络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自然灾害及暴力行为影响我行不能正常运营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c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辖内某一局部地区(两个以下营业网点)的突发的挤兑存款、计算机系统网络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自然灾害及暴力行为影响我行不能正常运营的重大事件。第十五条当突发事件的发生存在a级、b级、c级有所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当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有所升级时,按事件升级后的级别采取处臵措施。
第四节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我行辖内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发生事件的机构应按照事件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在2小时内向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当地银行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省分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告xx银监分局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迅速摸清情况,并在4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省分行和xx银监分局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判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分析突发事件的趋势,视具体情况决定向xx市人民政府和xx银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c级银行突发事件,发生事件机构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并向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应进行特别关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省分行和xx市人民政府和市银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条发生b级突发事件,发生事件机构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并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省分行和xx市人民政府及市银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第二十一条发生a级银行业突发事件,发生事件机构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并向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省分行和xx市人民政府及市银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
第五节应急响应。
第二十二条因存款挤兑而引发的突发性金融风险事。
件,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处臵预案。并配合省分行、市银监局、当地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风险的处臵工作,控制风险的扩散和蔓延。
(五)协调新闻部门把握舆论导向,做好正面宣传,防止负面影响扩散;
第二十三条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性事件,市行接报后要及时关注,按照《xx银行计算机系统故障应急计划》处臵程序进行有效处臵。网络严重瘫痪及时向省行和xx市银监局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四条因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不能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市行接报后要及时关注事态的发展,按照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处臵程序,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或向地方专业抢险组织、处臵机构请求救援。同时报知省分行和xx银监分局处臵银行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因暴力或抢劫等犯罪行为引发的不能正常业务运营的突发事件。市行接报后要及时关注,同时启动《xx银行营业场所、运钞车、金库应急预案》的处臵程序,并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协助公安部门侦破。同时报知省分行和xx银监分局处臵银行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条因业务违法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不能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市行接报后视具体情况,分别依法进行处臵。
第六节奖励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对处臵突发事件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对在处臵突发事件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二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领导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有关法律、法规不执行或贯彻不力的,制定错误的政策、作出错误的决策,从而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未及时启动预案,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和风险蔓延的。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预警、发现、报告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处臵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及时处臵,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四)未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规定的相关职责和执行上级处臵突发事件工作决策的;(五)对突发事件的影响和风险估计不足,决策失误,延误事件和风险处臵时机的。
(六)在预防和处臵突发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九条突发事件处臵工作结束后,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作好善后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总结教训,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评估事件带来的滞后影响,并进一步完善处臵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尽快消。
除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反复发生的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监测,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的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和风险出现反复。
第八节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预案报xx银行xx省分行和xx市银监分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五
为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依据《湖南省民宗委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它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市民宗局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其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2.2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级别,并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1.2.3依法定性,依法处置。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必须坚持依法定性,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必须坚持依法处置,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不管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坚决依法处理。要不断增加各族公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知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引导其自觉守法、依法维权。
1.2.4注重策略,讲究方法。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必须从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高度,依法妥善处置。在坚持依法定性、依法处置的前提下,注重运用教育、疏导等方法,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
1.2.5相信和依靠干部群众。在党和政府牢牢把握解决问题主导权的前提下,应鼓励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还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组织、民族联谊组织、宗教团体在团结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维护稳定中的战斗堡垒和桥梁纽带作用。
1.2.6防微杜渐,重在预防。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的预警调处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引发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苗头性、敏感性问题,努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尽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坚决防止事态激化、扩大。
1.2.7严格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头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报请市政府批准。
1.3适用范围及事件等级。
1.3.1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是指涉及少数民族人员、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界人士、宗教信仰及其它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社会安全类事件。主要表现为:因日常生活中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侵犯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言行引发的事件;因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借民族、宗教之名,煽动、制造事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间因宗教信仰问题引发的事件;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权力继承、利益等矛盾引起的事件;因在土地开发、城市建筑拆迁、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而引发的事件;大规模、跨地区非法宗教集会,或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组织的非法宗教集会;宗教活动场所发生的冲突、拥挤、踩踏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事件等。
1.3.2按照事件的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将本预案规范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分为以下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50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串联、聚集、声援、上访、请愿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某一少数民族内部或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500人以上的聚众械斗;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受伤的事件;300人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高校内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聚集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或者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在国内外均造成特别严重的负面影响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已出现或可能出现或跨省区市互动性连锁反应;其它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ii级):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串联、聚集、声援、上访、请愿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某一少数民族内部或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高校校园网出现大范围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被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事件;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或者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在国内造成特别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引起一定国际关注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已出现或可能出现跨市州连锁反应;其它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iii级):1000人以下的串联、聚集、声援、上访、请愿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某一少数民族内部或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2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或者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在国内较大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高校校园网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聚集的事件;已出现或可能出现跨县市区连锁反应;其它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民宗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机构设置。
市民宗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机构由市民宗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设办公室(以简称“局维稳办”),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1.2市民宗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事发原因、事态发展等事件情况进行研究,对事件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发布预警和启动、解除应急响应。
(2)与事件发生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收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汇总上报。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向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3)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对事件进行处置;派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4)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时总结处置事件的经验教训,提出工作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5)与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民宗委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协同,主要包括:
协调市教育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处置学校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参与处置民族宗教因素的网络突发事件。
协调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
——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权力继承、利益等矛盾引起的聚众械斗事件;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借民族、宗教之名,煽动、制造事端;
——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等。
协调市民政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民政主管部门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水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置少数民族公民与国有企业之间因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纠纷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人居环境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处置因少数民族聚居地和宗教活动场所遭受环境污染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置针对少数民族的就业歧视事件。
协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交通、公安部门处置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安检、拒载等歧视事件。
协调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处置地方文化部门处置在各类文化活动中出现的民族宗教岐视事件。
协调市体育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处置在各类体育赛事中出现的民族宗教歧视事件。
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主管部门处置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内容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指导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处置因城市拆迁改造、风景名胜区规范管理中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利益引发的事件。
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卫生部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
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置因违反清真饮食管理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引发的事件。
2.1.3局机关各处室职责。
(1)办公室。
——做好值班工作,及时将收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舆情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测和分析,并及时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报送信息。
——做好有关信访工作。
——做好文印、后勤保障工作。
——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根据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定期上报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总研究后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或者协调局机关相关处室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负责或者协调局机关有关处室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局维稳领导小组报告。
——向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委统战部报送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2)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
——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负责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处置或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处置。
——牵头负责与境外有关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或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处置。
——做好事件的有关涉外工作。
——承担与外事办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3)政策法规处。
——根据事件处置需要,配合参与相关处置工作,承担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2.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责。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预警机制。
3.1预警分级。
根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分级,从高到低确定红色、橙色、黄色等级预警及相应预警响应。原则上预警信息的发布只限内部掌握,不对外发布。
3.1.1红色预警(i级):可能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
3.1.2橙色预警(ii级):可能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后果。
3.1.3黄色预警(iii级):可能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较大突发事件,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3.2预警发布和解除。
3.2.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总分析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依据以上确定标准预警等级,向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发布。
3.2.2预警时间段过后,预警自动解除。
3.3预警响应。
预警发布后,局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根据预警等级,立即启动相应响应程序。
3.3.1红色预警响应: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预警发布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部署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每天向市民宗局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负责处室与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事态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3.3.2橙色预警响应: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预警发布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部署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每两天向市民宗局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责任处室与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事态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3.3.3黄色预警响应: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预警发布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部署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每三天向市民宗局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责任处室与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和事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应急响应。
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民宗局和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根据事件等级,适时启动相应响应程序。
4.1分级响应。
4.1.1特别重大事件(i级):
(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收到i级事件相关信息后,责成局维稳办或者有关责任处室立即与事发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责成局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指导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适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2)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3)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按照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向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与市委统战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牵头有关责任处室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局机关其它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工作需要,负责做好指导、协调、处置等工作。
(5)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向市民宗局报告情况,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4.1.2重大事件(ii级)。
(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收到ii级事件信息后,责成局维稳办或有关责任处室立即与事件发生地氏族宗教工作部门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责成局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适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2)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维稳办,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3)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按照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向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与市委统战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牵头有关责任处室指导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派工作人员赴有关地方配合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局机关其它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工作需要,做好指导、协调、处置工作。
(5)有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向市民宗局报告情况,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4.1.3较大事件(iii级)。
(1)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收到iii级事件信息后,责成局维稳办立即与事件发生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责成局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有关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适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2)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维稳办,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4)局机关其它处室: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工作需要,做好指导、协调和处置工作。
(5)有关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向市民宗局报告情况,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5信息报送及处置。
5.1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将处室处理和掌握的涉及民族宗教。
因素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局维稳办通报。
5.2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信息报送及处理。
(1)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形成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渠道通畅的信息网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按有关部门的要求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2)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充分发挥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收集和报送。
(3)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时把当地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报送上级机关,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置问题的主动权。对迟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信息的核实,务求所报信息的准确无误;要坚持信息内容的完整,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5)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每月月初向市民宗局报告本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各区、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根据编制和工作情况,确定至少1名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将该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于每年1月前报市民宗局维稳办备案,遇人员调整及时报备。
6.2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市民宗局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6.3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市民宗局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各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6.4物资保障。
建立和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物资储各制度,倮沣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克足。
6.5人员培训。
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局机关各处室、各地负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逐步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市民宗局各级各类培训班课程,不断增强局机关各处室、各地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局维稳办保存,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备案,同时抄送市应急局、分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民宗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及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7.1.2预案更新。
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使之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局维稳办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经局维稳办提出修改意见,经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市民宗局局务会审定后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同时分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民宗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及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中成绩突出的有功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7.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六
为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宗教活动方面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有:
(一)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因具体的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等,打着民族宗教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二)因不尊重宗教政策,不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因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信教公民之间因宗教信仰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利益等矛盾而引起的纠纷,甚至械斗等;因土地开发、城市拆迁,落实宗教房产、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宗教团体、信教公民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宗教方面大规模聚会,特别是在敏感时期组织的非法聚会;受境外敌对势力或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信教公民参与的对抗政府的事件等。
1、接到上级指令后,各社区、村携带必要装备(警棍、头盔、袖标、盾牌、防刺服、对讲机)迅速赶往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急指挥员担负现场指挥职责,尽快掌握事件规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3、协助公安机关疏散围观群众,根据事态规模采取相应措施。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二)指导各镇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
(三)及时掌握本地区民族、宗教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因民族、宗教问题滋生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做到心中有数,摸排到人。
(四)有民族、宗教问题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要组织力量做好思想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把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及时控制现场,平息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六)研究处置对策,拿出防控措施;。
(七)对个别为首分子进行询问笔录,掌握突发事件的全部情况;。
(八)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九)对受蒙骗群众进行教育疏散。
1、参加应急处突的全体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装备和防护器材,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突人员安全。
2、现场行动时注意对现场周边的警戒和巡逻,未得到现场指挥领导的命令,不得撤离。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七
1.立即报告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学工处。
2.迅速赶到现场警戒、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3.及时疏散学生。
4.协助有关部门对带头闹事者进行分隔、询问、查清原因,报学工处严肃处理。
二、出现大、小字报、反动标语等事件。
1.一旦发现有人书写、张贴大、小字报或反动标语,迅速报告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
2.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协助保卫处勘查取证。
三、出现火灾事件。
1.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向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报告,必要的话同时向119报警。
2.深入火灾现场,采取灭火措施。
3.设法组织人员疏散。如果疏散通道被烟火封堵塞,一方面用镇定的语气不断呼喊,消除被困人员猝然临险后产生的恐慌心理,另一方面采取喷水掩护措施。设法保持疏散通道通畅,防止人流拥挤、堵塞、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4.深入火灾内部抢救人员。为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辨别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被困人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对因惊吓、烟熏、火烧而昏迷的要用背、抢等方法把他们抢救出来。出来过程中遇有烟火,应用水枪喷水进行掩护,并注意保护被救者外露部位,防止被烧伤。
5.协助组织安全警戒保护火灾现场。
四、出现破坏活动的事件。
1.一旦发现有现行破坏活动人员,要勇敢与破坏分子作斗争,决不让其阴谋得逞,并迅速报告保卫处。
2.协助保卫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犯罪嫌疑人,并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市审计局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审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检查。
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单位集体学习制度,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一项重点内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具体的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
三是领导带头,做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利用上党课、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在局机关内部及联系点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帮助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入脑入心。
四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联想工作组多次到联系点民胜乡小沟村开展调研工作,真抓实干,从小事入手,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把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并与贫困户真心对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及时提供致富信息,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实基础,有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
五是完善机制,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表彰机制,积极开展“细胞工程”、“金点子”、“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等活动,要求各股室、中心积极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人物,召开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股室及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内部治安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亲自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中层干部为主要成员,负责组织、处理校内发生或能发生的重园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切实做到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有领导指挥,有专人值班,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障,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
西和县实验小学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二、突发性事件预防措施
广播、板报等多种媒体,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二)实行联防联控,协同作战。学校经常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同时也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学校管理中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加强校内日常值班管理(行政值班、教师值班、保卫值班),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
(三)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专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突发事件。每年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为“安全教育日”、每学期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年的四月、九月为“安全教育月”,集中进行科学有效的宣传教育,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针对性地开设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专项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五)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和警务硬件设施建设和安全保卫、卫生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其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防控和处置任务。
学生教室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卫生等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要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考核与奖惩中。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学校在突发事件期间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
(二)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以维护-法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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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
1.学校教师要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根据幼儿园实际,不断完善学校的应急预案。
3.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要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23号文件)和《靖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四个维护”。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处置这类事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3)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份子,要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防范、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4)运用法律手段处置问题。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要依法处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
(5)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级别,并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6)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7)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宗教群众骨干队伍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8)严格宣传纪律。按照中、省、市在这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涉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对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报请县政府批准。
1.3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级。
1.3.1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和信教群众中因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其他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暴力恐怖主义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1.3.2本预案称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级(iii级)、重大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特重大事件(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聚众械斗并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20人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民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跨地区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3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内部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i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2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3人以下、受伤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事件等。
(4)一般事件(iv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1人以上、受伤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一般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机构设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组织机构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文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赵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书记。
刘兆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员:乔文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股股长。
高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马彦县道教协会会长王建明县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
李永林团结清真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任:赵军(兼)。
联系电话:0912—4645579。
2.1.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2)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报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涉及各乡镇的问题和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等事项。
(4)对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1.3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1)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
a、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决策,负责研究、提出对事件处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组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对事件进行处置。
b、负责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联系,收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汇总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c、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事件的类别和级别,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d、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向事发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e、根据事件处理需要,派工作人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使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f、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有关机制,提出工作建议。
(2)各部门职责。
a、县教育局。
b、县公安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c、县民政局。
参与处理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的事件。
d、县国土资源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县水利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之间和信教群众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县广电局。
参与处理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h县文化局。
参与处理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1、县林业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
3.1.1特别重大事件(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小时内先通过电话向县维稳领导小组和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收到二级事件相关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发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将信息上报县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或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相应程序开展处置。
b、协调教育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教育机关处置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c、协调公安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群众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需要公安部门参与处置的其它相关刑事案件。
d、协调民政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民政机关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e、协调国土资源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国土资源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协调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水利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协调农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农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h、协调广播电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播影视机关处置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i、协调新闻出版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新闻出版机关处置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j、协调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林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k、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以下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事件。
l、协调新闻中心负责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报道。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局做好相应工作。
3.1.2重大事件(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收到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3.1.3较大事件(i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12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以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1.4一般事件(iv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v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v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以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4小时内向县政府应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2信息报送及处置。
3.2.1县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管理领域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报。
3.2.2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事件的性质、规模,分类处理。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达到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程度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达到较大(iii级)程度时,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全面、及时的发布。
3.2.3各乡镇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及处置。
(1)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渠道通畅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网络。
(2)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收集和报送。
(3)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把当地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情况报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便民族宗教事务局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置问题的主动权。对迟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3后期处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妥善地协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工作,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应急保障。
4.1组织保障。
处置少数民族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组成处置突发事件的临时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
4.2人员保障。
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同志组成。
4.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4.4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以完善各乡镇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5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充足。
4.6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员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有关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5附则。
5.1预案管理与更新。
5.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并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1.2预案更新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2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5.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二
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新冠肺炎-19在更大的地区爆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银保监局、安康银保监分局相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重要通知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工作指导方针,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协会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协会会长唐永武为组长,谢峰、赵明为副组长,各会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协会秘书长白群为主任,何宁、张绍军、邓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会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协会办公室为疫情防控具体办事和落实部门。
(二)领导小组职责。
2.加强我市银行业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并配合安康银保监分局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三)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3.做好会员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倡议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银行网点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应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各单位应关心一线员工。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1.各会员单位应在本单位内部抓紧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方案,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1月27(星期一,正月初三)1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
2.根据银保监分局报送要求,各会员单位要本着严谨、及时、负责、详实、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摸排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中涉及武汉和湖北等敏感人群情况于每日下午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特殊紧急事项随时报送。
3.各会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银保监分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值班和汇总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和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党支部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上级行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敏捷反应,精准施策,启动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农发行长葛市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赵德生为组长,副行长、党支部委员陈要刚为副组长,黄桂娟、赵莹、郭蕾、侯培英、王楠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行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副行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小组成员负责疫情防控的具体办事和落实。
(二)领导小组职责。
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5、做好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5、我行已通过电子屏、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即将步入工作状态,全行员工要带头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对客户、家人、自己负责。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坚守定力!
(一)上班途中如何做。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六)电话消毒如何做。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七)下班路上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
(八)公务采购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九)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十)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十一)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十二)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十三)公共区域如何做。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十四)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五)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
1、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公司经理。
组员:项目负责人。
职责:组织领导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使应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向客户单位、疾控中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协同有关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
2、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预防、控制、检查及有关情况收集,把各种信息及时报送给客户单位。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1、责任制度:各分公司经理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人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对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如新型冠状病毒、sars、手足口病、疑似血吸虫、艾滋病、狂犬病、禽流感、流脑、流感、甲肝、乙肝、麻疹、二号病、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各个项目要立即通报给责任报告人和客户负责人,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立即通报区疾控中心、客户办公室,并由疾控中心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如确诊为传染病,将按疾控中心的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
3、晨检制度:每日早接时间,对责任区内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做好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如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给责任报告人,并做好记载。
4、缺勤登记制度:做好缺勤的登记,弄清缺勤的原因,如遇缺勤人员与传染病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患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必须具有医院病情证明,才能允许返岗。
5、就诊登记制度:做好就诊登记,凡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登记在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6、值班制度:行政人员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到信息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能联系。
7、传染病预防宣传制度:利用讲故事、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方式及时对员工、业主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
8、清洁制度。每天进行清洁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9、责任追究制度:对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者的责任。
10、员工不能执行本预案为严重违纪行为,应予以解决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业主人员不能配合被预案执行,应上报主管单位处理,第三方不能配合预案执行,应告知客户及相关政府机构处理,如遇情急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等待上级机关处理。
1、要客户、员工等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校医。
2、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抗病能力。
3、尽量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人群集中的场所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如发现疫情,尽量自我隔离,不参加各种聚会,必须要外出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或者n95型口罩。
4、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桌椅凳子、玩具等要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登记。
5、洗手池旁应备肥皂,洗手后一人一巾。
6、大型室内集体活动或会议应注意场地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7、要抓好餐饮管理,饭菜品种多样,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不接触野生动物,生食、熟食要严格区分。要求餐前必须洗手,严禁多人使用盆装水洗手。
8、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求炊事员及值班人上岗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9、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恐慌,以维护稳定。
1、发现传染病病人,必须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客户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对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及相关人员隔离,等待医务、防疫工作人员到后,按医务人员要求进行处置。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沉着应对,做好现场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同时向当地政府、医院、防疫部门报告。
2、传染病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要保证预防控制传染病所需经费。按防疫部门要求,储备消毒器材、个人防护物品比如口罩、手套等,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传染病疫情事件处理完毕后,要认真对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类似事件的处理改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归档。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应注意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定期针对制定的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演练,使员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和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本应急处置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规定执行。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三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银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四
和》,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突发事件处理七个步骤。
应急预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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