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靡之风整改措施(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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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优化方案的过程,是一个积极向上的思考过程。注意总结的语气要积极向上,不能只看到问题和失误,要注重对成就和进步的肯定。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一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胡十七大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精神,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要立足于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有关,要以“党和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在贯彻落实好已有法规制度的同时,总结把握工作规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用人行为,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臵于有效监督之下,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提名环节的民主监督,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科学性、真实性,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综合分析和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要继续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认真做好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的试点,探索试行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继续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这是党委(党组)在用人上进行自我约束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之举。下一步,要逐步把这一做法推行到市直部门和单位。逐步形成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

二、要立足于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

研究决定。同时根据我市干部工作实际情况,县(市、区)和市直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调任到公务员队伍任职的;市直部门(单位)所属处(县)级单位正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任职不满三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的;直党委(党组)一次讨论处(县)级干部的数量超过本党委(党组)管理的处(县)级干部职数三分之一的;符合交流、回避规定需要继续留任的四种行为也要报告。这是当前规范和约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违规用人问题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其次,实行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县(市、区)委常委会议制度。这项制度我市已实行多年,最近省委组织部经省委同意准备在全省推行。要求县(市、区)委要在讨论干部前以书面形式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沟通,干部监督机构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对拟提任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任程序等进行审核,列席常委会议时,对讨论研究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监督。第三要坚持干部任前复核监督制度。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应事先就选任方案与干部监督机构沟通;任前要履行审核程序,干部监督机构要对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拟任人选任职资格、选任程序、民意和考察过程等进行审核。符合程序和要求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确保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第四,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每年要对本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自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市委组织部每年对各部门(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抽查,每二至三年进行一轮普遍检查。发现有关单位存在问题,随时进行调查或检查。检查中,既要看履行程序的情况,又要看选拔的干部是否优秀。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注重解决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咬住不放,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要立足于关心爱护干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制。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干部,应事先由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会议进行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为常委会任用干部做好准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从实际情况看,领导干部出问题,往往是先从一些小事、小环节开始的。如果平时不加注意,放松要求,就会“积少成多”,最后栽大跟头。要通过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打牢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李源潮部长指出:查处是整治工作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要有案必查,发现一件查处一件,让那些想搞名堂的人心生畏惧、自我收敛。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要一查到底,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对违反规定严重超职数、超级别,突破任职资格条件配备干部的,都要严肃纠正,凡存在超职数问题的,要限期恢复到规定的职数以内,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要坚持和完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对反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要根据情况进行立项督查,不得层层下转,按规定报告查核结果,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建立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谁查核、谁署名、谁负责。干部监督机构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对查实的问题,要果断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充分发挥组织处理的作用,该进行组织处理的,坚决予以组织处理,不能以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理,或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如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查处的案件要予以通报,作为最生动的教育材料,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五、要立足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把手”是重点,组织部门是重点,完善机制是重点,党委(党组)书记是重中之重。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等需要问责的,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属于党委(党组)责任的,如违反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决定干部任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等,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有关领导的责任;属于组织人事部门责任的,如不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考察情况等,要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考察组责任的,如不按规定程序考察干部、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不进行调查等,要追究考察组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的,如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亲属等,要追究领导干部个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要立足于服务科学发展,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一方面要根据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精神,逐步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要按照市委提出的“敞开前门,关上后门,堵住旁门左道”的要求,在领导班子换届、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要采取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在今年下半年进行的市县两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精神,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二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活观。一是于近日安排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毛泽东同志“两个务必”、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展开深入讨论,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牢记于心。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纪录片、影片和廉政建设警示片,直观、全面地感受革命先烈在艰苦的岁月中克服万难、战天斗地、“理想信念高于天”的崇高精神,感受因生活腐化堕落、丧失理想信念而沦为阶下囚官员的悲剧人生,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使命,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出差、接待等费用标准予以重新明确并严格执行。在出差、接待等方面凡有超标准现象,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只报销规定标准范围内的费用开支。

(三)在承办局机关各项会议会展活动时,坚持“节俭办活动、能省则省”的原则,摒除追求形式主义、追求场面豪华、讲究面子等惯有思想,把好预算关、执行关、核销关,切实改变会风会纪。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三

(一)中心在承办会议会展等活动的过程中,有时过于追求外在效果,时而有超支费用预算的现象,没有切实做到节俭办活动。

(二)个别同志在思想上和生活中对艰苦奋斗的精神本质理解不深,时有攀比和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三)在出差、业务接待和商务往来时,要求不够严,有超标准现象。

(四)公车私用方面有时把关不严。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活观。一是于近日安排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毛泽东同志“两个务必”、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展开深入讨论,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牢记于心。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纪录片、影片和廉政建设警示片,直观、全面地感受革命先烈在艰苦的岁月中克服万难、战天斗地、“理想信念高于天”的崇高精神,感受因生活腐化堕落、丧失理想信念而沦为阶下囚官员的悲剧人生,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使命,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出差、接待等费用标准予以重新明确并严格执行。在出差、接待等方面凡有超标准现象,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只报销规定标准范围内的费用开支。

(三)在承办局机关各项会议会展活动时,坚持“节俭办活动、能省则省”的原则,摒除追求形式主义、追求场面豪华、讲究面子等惯有思想,把好预算关、执行关、核销关,切实改变会风会纪。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11日至12日,会用两天时间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班子及成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密联系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书记孙春兰主持并讲话。中央第一督导组组长王金山讲话,副书记、黄兴国,市人大会主任肖怀远,市政协主席何立峰,中央第一督导组副组长董君舒,副书记王东峰,中央纪委、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对开好会班子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书记孙春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从实要求,一班人采取举办专题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同志集中两天时间查摆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参加河北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表重要讲话后,召开两次会议,集中学习讨论和观看有关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查摆剖析问题。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开门纳谏,共征求意见建议4500多条。坚持边查边改,制定和修订了进一步减少会议和规范学习培训、改进新闻报道、改进公务接待、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等8项制度,开展了改进文风会风行风政风、整治市容环境、解决交通拥堵、清理楼堂馆所、规范节庆活动、结对帮扶困难村和联系社区等15项专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开展了深入谈心活动,一对一地交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有的谈了多次,有的谈心长达几个小时。每位同志亲自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查摆剖析“像、深、准、诚”,为召开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孙春兰代表会进行了对照检查,对会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剖析。

会班子在“四风”方面查找出13个问题。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议大事、谋长远不够;抓落实力度不够大;存在文山会海问题。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群众观念有些淡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够自觉;服务发展意识不强;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解放思想氛围不浓;推进改革力度不大;特权现象依然存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现象比较普遍;“三公”经费监管不力;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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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四

今年1月17日,在新华社一份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从文章反映的情况看,餐饮环节上的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这一重要批示,饱含深情、客观实在,切中时弊、振聋发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我们深入学习这一重要批示,充分认识狠刹浪费之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决杜绝奢靡之风,对于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优良的作风凝聚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奢靡之风的种种表现。 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成为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应提高,这是合乎情理的。人们进行劳动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追求改善物质和精神生活正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这里有一个进行什么样的生活享受的问题,可分之为正当的和不正当的。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要靠艰苦奋斗发展我们的事业。提倡艰苦奋斗,就是要求我们进行合理的生活消费,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艰苦创业,始终保持不畏艰难、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发奋图强的精神风貌。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发展市场经济中,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党员干部却丢掉了艰苦奋斗这一传家宝,形成了一股奢靡之风。这不是健康的生活享受,而是腐朽性的生活享受,其实质是革命意志衰退、奋斗精神消减,是思想堕落、物欲膨胀,是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反映。突出地表现在四个方面:

1、铺张浪费、挥霍无度。 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对中央有关规定置之不理,吃喝宴请,讲排场、比阔气、竞奢华,导致公款消费数额惊人,餐桌上的浪费触目惊心。前一段时间,在豪华宴会上随处可见浪费无度,推杯换盏之后几乎没有动过的整只鸡、整条鱼等“剩物”被当作垃圾倒掉。据报道,我国餐饮业每年浪费食物总量折合粮食约 500 亿公斤,接近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十分之一,相当于约 2 亿人一年的口粮。有的高档吃饭场所,人均“最低消费”至少 1000 元。它们见证了“吃”的变迁:前些年的酒店餐馆是做人气,人越多赚得越多。现在很多的酒店、会所是做档次,不在乎人气,靠的是公务宴请。

应俱全。

3、生活奢华、贪图享受。 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个人享受,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他们住房不厌其大其多,车子不厌其豪华,菜肴不厌其精美,穿戴不厌其名贵,对超出规定的生活待遇安之若素,还总嫌不够。他们抽名烟、戴名表、用名笔、拎名包、开高档车、穿高档服装、用高档办公用品、游风景名胜、收藏珍贵文物,成为奢侈品消费的重要群体。

4、骄奢淫逸、腐化堕落。 有的党员干部玩物丧志,日益骄横。他们情趣低俗,作风不检点,甚至以权谋私、道德败坏。有的兜里揣着价值不菲的会员卡、消费卡,在高档会所里乐不思蜀,在异国风情中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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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五

选人用人监督,是部队党委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监督的一个难点和乏力点。当前,在中国这种“人治的法制社会”而非“法治的法制社会”中,选拔和任用领导干部的“任人唯贤”原则很难把握,而“任人唯亲”、“任人唯派”、“任人唯顺”、“任人唯奴”等现象的普遍存在,使选人用人过程笼罩在一种与政治、经济权力共生的庞大“关系网”之下,变得更加错综复杂,难以监督。那么,选人用人究竟为什么难以监督呢?本文拟就此谈点浅见。

一、“人治”大于“法治”,缺乏衡量人才优劣的准确尺度。

在领导班子建设中,选用什么人,不选用什么人,关系极大。军队是一个特殊群体,在人才资源配置上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完成,更多的还是由政府这只经常“严重变形的手”去运作。此种配置方式,在我国尚处在“模拟市场经济”时期,在各种法规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若要达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标准,其成立前提在于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必须都是思想境界高尚、一心为公的“伯乐”。但从近年来军内外出现的大规模腐败现象我们可以得到反证,这一假设显然过于理想化。既然主体素质并未达到“理想境界”,依靠“人治”就不可能达到最终的和谐与公正。第一,“人治”社会的公权主要通过个人行为来表达,常常带有强烈的个人恩怨和性格好恶,因此,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由少数人感情用事去操纵,在少数人中选拔于己有利者也就司空见惯。第二,人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又是理性的经济人。在非“法治”社会,必然通过各种手段包括选拔任用自己的“意中人”来编织“关系网”,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关系网的笼罩下,人情不但渗入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社会惩罚变得软弱无力,而且也渗透到意识形态领域,只经过短短二十几年,便使集体主义沦丧,监督观念淡薄,社会道德空前败坏。第三,“人治”社会的识人、用人、考评人政策刚性不足,弹性过大,常常是“靠印象定调,以文凭划线,按年龄设卡,凭资励取人”或者是“靠说情定夺,以关系论处,按好处取舍”。因此很难藉此实施正确及时的监督。

二、“封闭”强于“流动”,缺乏动态考查人才的良好制度。

人才合理的流动,是培养锻炼干部,增强党委班子团结协作能力的必要条件。对于部队党委内部监督而言,动态考查人才实质就是坚持全程全方位监督,不但要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履职、离任的纵向过程,而且还要渗透于横向的交流与调换。现在的问题就是,无论从纵向来看,还是从横向来说,人才都没有形成良性流动,这就必然增大了对选人用人进行考评监督的难度。第一,选人用人囿于一隅。主要是指一些单位把人才看成所属单位或个别领导的“私人财产”,而不是军队的“公共资源”,因此,有人才而没位置时宁肯废置;有位置而没人才时宁肯起用本单位庸人。第二,军内交流限于一地。就是凭老框框、老套套办事,导致视野狭窄,思想僵化,对干部管得过死。一般情况下,师(旅)团以下单位容易交流,而军级单位则相对较难,军区级交流、调换则十分微弱。干部长期处于一地,不但得不到不同环境的磨练,而且对其考查的方式方法也必然习惯化、经验化。第三,军地交流困于一“统”。尽管军队是一个培养干部的大熔炉、大学校,但在“两用人才”培养上却常常因统得过死而与地方相互封闭,不能走出去,请进来。在军队干部的转业、复员问题上,一部分在军队没有培养价值的年轻干部,因统一的年限而得不到上级批准,而在到达一定职务且干满相应年限的转业干部地方政府却很难一统消化安置。人才不能良性流动,其眼界就会受限,从而偏安一时,偏安一隅。党委内部监督的主体也很难在平淡无奇的实践中磨练出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委任”多于“竞争”,缺乏优升劣汰量才而用的机制。

实现优升劣汰,是部队党委内部加强对选人用人监督的根本目的。其前提是党委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中去,造成互相学习,你追我赶,使优秀人脱颖而出的局面。但现在,军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还主要是通过委任制进行,即有任免权的机关或首长委派。而考试竞争方式尽管体现了择优和开放性原则,也基本上没被采用。在这种体制下,面对现行任用、考察干部的方式和标准,很多人必然产生对上的依附性、服从性和被动性,“明智”地将很大精力投入到“经营领导”,即经营人际关系上,从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考评失真、用人失误问题,并通过加强监督来减少用人上的“权力因素”、“感情因素”的影响。第一,现在的竞争不是在同等条件下的思想、才能及实绩的比赛和较量,血缘、姻缘、地缘、友缘作为一种重要因素,渗透到对干部的德才政绩考评之中,使“有缘人”拥有一种被长久选中的“先天优势”。第二,现在部队干部的淘汰机制受制因素过多,还很不健全。首先是政策法规的操作性不强。《军官服役条例》虽规定了“军官不胜任现任职务的,应当调任下级职务或改做其他工作,并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待遇”,但却没有明确什么样的干部应列为淘汰对象,什么样的干部必须淘汰,特别是没有具体明确淘汰的基本程序和主要途径,这便无从监督,无从操作。其次是人情等非制度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同情照顾。比如让符合转业条件,但身体有病或家有实际困难的干部继续留任;把必须淘汰的干部继续留任一两年使之退休;对有“苦劳”但不胜任本职的干部不做“无情”调整,等等。三是传统制度及思想的遗患。高素质的军官队伍是由高比例的淘汰率作保证的,但很多军官的现实思想基础却还停留在传统的“官贵民贱”、“官重民轻”之上。加之计划体制时期的干部制度也一般以提拔和晋升为主,只要扎扎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不出现大问题,基本上都能被提拔和使用。这种文化模式和干部使用模式,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误导,客观上助长了“能上不能下”意识和行为的形成。

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前提,监督干部工作是否始终坚持选贤任能的标准。

首先,要看选人用人者的用人思想纯不纯。要加强对选人用人者政治思想素质的考察,看其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看其是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是否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看其能否坚持原则,能否克服好人主义思想,能否坚持讲政治、讲正气用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思想作风不正的要坚决地调离组织人事部门。其次,看选人用人者的责任意识强不强。加强对选人用人作风的监督,要看选人用人者能否正确领会“选贤任能也是革命”、“坚持任人唯贤,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的科学内涵,要看选人用人者有无“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看其有无不拘一格起用人才的气魄,能否做到知人善任,广纳群贤。

第三,要看选人用人者的改革力度大不大。一要看改革的动力,看其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真心支持改革不合时宜的现行制度,还是搞形式。二要看对改革的态度。三要看改革的效果。

以体现群众公认原则为基础,监督干部工作是否真正力行求真务实的作风。

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加强对选人用人作风的监督,必须抓住群众路线这个根本,要看干部工作是否真正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监督是否着力于提高选人的透明度———客观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在干部政策宣传上,要看选人用人者是否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详细宣传解释民主测评、推荐、考察的具体条件、标准和要求,让群众明白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公仆”以及如何选择自己满意的“公仆”,便于群众积极主动有效地参与干部选用工作。

监督是否着力于拓宽选人的渠道———客观尊重群众的参与权。要看选人用人者是否大胆改革传统的选人方式方法,能否突破“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作法;看是否是让更多的知情群众参加进来,有效增强考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真实性。

监督是否着力于增强群众公认程度———客观尊重群众的选择权。要看选人用人者的群众观念强不强,看其是否真正注意社会公论,是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得力标准。

监督是否着力于改革干部管理方法———客观尊重群众的监督权。公开是干部工作扩大民主的基础,也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前提条件。判断选人用人者是否充分尊重群众的监督权,关键是要看其选人用人管人的方式、方法是否公开。

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监督干部工作是否严格遵守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第一,要看选人用人的民主制度是否健全。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完善党委民主议事规则,看其能否坚持用好的领导作风选人。第二,要看选人用人的决策行为是否民主。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六中全会《决定》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议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原则,是否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第三,要看选人用人的程序是否到位。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等基本程序,看其有无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行为。

(作者系大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下一步打算:

干部监督工作下一步将把工作重点放在中组发[2008]1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上,加大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整治力度,保证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体规划:我县将坚持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着眼点,把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抓住换届、年度人事任免、动态小规模人事变动和中层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强化监督措施,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2-3年内,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主要措施:

一、加强干部监督人员的能力提升。监督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监督的效果,部门在调整人员时是否按《条例》规定程序执行,是否坚持选任原则,是否存在不正之风,是要靠监督人员去挖掘、发现和评判,因此,必须加强干部监督人员的培训,首先学习《条例》、法规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升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鉴别能力;其次要加强素质教育,保证监督公正;第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选人用人监督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难点和乏力点,因为现在正处于人治向法制转型过程中,隐性大于显性,封闭强于流动,调任多于竞争,要在监督过程敢于并善于揭发不足,需要很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实行巡视式监督。深入基层,创新方法,加大巡察力度。一是成立县委巡查工作组,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干部监督联席成员单位,分管干部的副书记任组长,不定期地进行巡察,巡察结果直接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并编印干部监督简报。二是明确巡察工作重点。主要巡察被巡察单位贯彻执行《条例》、中组发[2008]12号文件、灌发[2006]16号文件等各项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同时对被巡察单位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等。三是创新巡察工作方法。县委巡察工作组坚持“四个结合”,即,将平时了解与集中看、听、谈、议相结合;将发现问题与发现亮点、树立正面典型相结合;将巡察工作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相结合;将巡察学习相结合。以监督为职责,以督促检查为手段,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加大查处惩治力度。没有严肃的查处,就没有真正的监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查处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我们将充分利用巡查、信访、干部考察、干部监督员和干部监督联席成员单位等多个渠道收集的信息进行疏理,根据情况,严格执行中组发[2008]12号关于用人纪律的七项规定,绝不姑息、手软。

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完善领导署名推荐责任制度,探索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和预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联鉴制”,推行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制,继续执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记实制度。二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追究方式,尤其在初始提名、推荐和访谈环节中,对无原则、无纪律的行为要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通报,并对干部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的违纪信息进行收集。坚持上级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以及组织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六

(一)中心在承办会议会展等活动的过程中,有时过于追求外在效果,时而有超支费用预算的现象,没有切实做到节俭办活动。

(二)个别同志在思想上和生活中对艰苦奋斗的精神本质理解不深,时有攀比和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三)在出差、业务接待和商务往来时,要求不够严,有超标准现象。

(四)公车私用方面有时把关不严。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七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我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选人用人。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对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工作要求,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的方针,用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一要加强教育,夯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各级党委,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还要全面掌握相关实施细则,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打牢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

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四是扩大选人用人考察的时间范围,不仅保持7-15天的公示时间,而且在公示之后继续深入原任职单位,对拟用人员进行调查,听取民意,充分掌握拟用人员的各种情况。

三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工作的约束力。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径。虽然在选人用人方面有监督机制,但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要建立有权威的监督机制,完善“上级监督下级、同级监督同级、下级监督上级、民众监督干部”的监督链。逐步落实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加强舆论的监督力度,为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要强化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既与用人主体价值观念扭曲有关,又与个人利益驱动有关。因此要一方面加强用人主体的自身建设,提高识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惩戒力度,对引发不正之风的双方进行严肃惩处,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到人,追责到位,绝不手下留情,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八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的方针,用最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一、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强化学习教育。《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任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作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各级组织部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干部任用条例》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还要准确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打牢政策理论基础,用《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约束选人用人行为,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纪律。要通过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用人主体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严谨规范、公道正派,自觉地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日,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区为了使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有关。近年来,党中央先后下发了《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四项监督制度”等,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调研力度,切实找准组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着眼于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

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扩大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在民主推荐中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不研究、不上会,不能用民主测评和推荐后备干部等方式代替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合理确定推荐对象范围和任职资格条件,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先定调子、不先划框框,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使考察工作实现常态化、动态化;要将任前集中考察与届中届末考察、平常考察、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的表现,防止考察失真失实。不断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占同期任用干部的比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四、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拓宽监督渠道。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径。目前,选人用人方面是有监督机制的,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的现象。应探索建立较有权威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构,并逐步落实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同时,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严厉的责任追究是确保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既有用人主体上的原因,又与个别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受利益驱动参与跑官要官不无关系。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做到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强用人主体的自身建设,增强法纪意识,提高识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对引发用人不正之风行为发生的双方都要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保证选人用人行为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九

孙春兰代表会进行了对照检查,对会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剖析。

会班子在“四风”方面查找出13个问题。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议大事、谋长远不够;抓落实力度不够大;存在文山会海问题。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群众观念有些淡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够自觉;服务发展意识不强;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解放思想氛围不浓;推进改革力度不大;特权现象依然存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现象比较普遍;“三公”经费监管不力;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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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靡之风整改措施篇十

对开好会班子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书记孙春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从实要求,一班人采取举办专题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同志集中两天时间查摆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参加河北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表重要讲话后,召开两次会议,集中学习讨论和观看有关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查摆剖析问题。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开门纳谏,共征求意见建议4500多条。坚持边查边改,制定和修订了进一步减少会议和规范学习培训、改进新闻报道、改进公务接待、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等8项制度,开展了改进文风会风行风政风、整治市容环境、解决交通拥堵、清理楼堂馆所、规范节庆活动、结对帮扶困难村和联系社区等15项专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开展了深入谈心活动,一对一地交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有的谈了多次,有的谈心长达几个小时。每位同志亲自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查摆剖析“像、深、准、诚”,为召开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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