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模板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9: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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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实现目标的一种有效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规划和组织工作。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团队协作和信息沟通,确保各个环节协调一致。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方案,希望能够帮助你更好地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执法,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四条上岗执法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文书和票据。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仪表端正,举止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徒步巡查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纠正违章时,按“三先一后”、“六个步骤”进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每次执勤结束后,应做好有关票据上缴和文书归档。
第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标志服装(包括帽子、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由局统一式样和制作,分夏装、春秋装和冬装。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肩章、臂章、胸章、领花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给非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服,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办公室内,可不戴大檐帽,但应统一挂放整齐;城管执法人员非因公外出、女队员怀孕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不得着制服。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着装,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内着制式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扎系制式领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时令着制式服装,换装时间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保持仪容端庄、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歪戴大檐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装、春秋装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二)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三)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队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队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四)不得扎系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不得纹身;(五)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三)执勤乘车中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不得在车上吆喝。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卫生执法行为,根据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
“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善法治环境、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为目标,以规范基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素质为重点,强化法纪、完善制度、依法履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卫生安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站所,使基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努力做到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行为规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县卫生监督局及乡镇监督站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的备案和注销工作。
根据县法制办统一安排组织对卫生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程序规范、方便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行政权力运行中风险点和风险内容。
强化程序正当意识,合理细化卫生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全县统一使用由国家卫计委制订的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县卫生局行政审批股、法制监督股及县卫生监督局要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对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
县卫生局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和执法纪律等事项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保证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
“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法律法规和综合业务素质”为主要内容,开展。
3
次以上的学习教育活动,即一次职业道德教育,一次法规培训,一次案例分析讨论。通过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和淘汰机制。
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是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卫生监督局、各乡镇监督站要紧密结合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基层站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通过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促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成立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监督局及各乡镇卫生监督站要根据方案要求组织监督员和协管员认真学习讨论,强化工作力量,上下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狠抓落实。
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制度,严格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惩防并举、统筹推进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局法监股和县卫生监督局要加强对基层规范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执法水平;要把开展创建
“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作为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力争评为“人民满意站所”,确保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整改年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县教育局《宿松县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管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我乡小学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我乡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招生、办班、教学、收费、教师、教材管理行为;杜绝违规现象,努力使不规范办学行为和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明显减少;全面改善学校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环境;努力维护学校良好形象,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1、规范招生管理。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原则招生,确保招生范围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严格规范办班行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乱办班。
3、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教师不得随意加大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挤占非考试学科的时间。
4、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严禁乱开休学、转学、毕业证明,严禁涂改学籍档案,严禁建立重复学籍或冒用他人学籍,严禁人籍分离。
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私立收费项目、不得私定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开具收费凭证。学校不得强制收取或代收保险费,不得收取择校费或各种名目的赞助费、考试费。
6、严格管理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不得选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用书。必须统一征订发行渠道,严禁任何学校、班级和教师私自与出版商、发行商联系订购。不得强行征订印制作业。不得强行推销教辅资料。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幼儿园不得使用教材、课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名义出版的变相教材、课本。
整改年活动,从20xx年9月开始,到20xx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
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各种会议和活动,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形成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良好舆论环境。学校要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动员会,积极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该项工作。各完小规范办学行为整改年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26日前上报中心小学办公室。
认真组织学习。县教育局编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学习手册》,分发各完小。各校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和讨论,认真领会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的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价值观。让规范办学行为深入人心,让每一位教师成为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执行者。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11月)
学校要自觉对照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文件,客观审视办学行为每个方面、办学过程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自查自摆,并分类整理。
学校要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3、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8月)
中心小学对各完小上报或群众举报的违规办学行为,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调查核实,进行集中整治。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
为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整改工作的领导,中心小学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石x
副组长:肖x
成员:周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小教导处,周x任办公室主任,郭x、孙x副主任。
2、加强管理,实行责任包干
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明确,包干到年级,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加强督查,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公开承诺、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责任追究和处理通报机制。各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群众的投诉与监督。九姑中小举报电话:7939768(校长室)、 7938772(教导处)。中小还将聘请义务监督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式,深入各完小进行调查走访。发现问题或接到群众举报,立即组织查实,坚决追究责任。查处结果在全乡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处理。
4、严肃纪律,实施责任追究
违规办学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xx]87号)和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松监字[20xx]12号)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四
内容提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阜宁县地税局建局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笔者对此进行了有关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工作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阜宁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工作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六条禁令”,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通过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几年来,阜宁地税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实现了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行优质服务。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阜宁地税深入开展“学习型”税务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业务能手”、岗位练兵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目前全系统95的税务干部已通过自学和成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有30多名同志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着眼点,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阜宁地税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坚持税务检查廉政公示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软件。在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岗位执法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连环监保,有效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
文档为doc格式。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五
“四乱”和违规招生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四乱”和违规招生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1.
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
(
1
)以各种名义为学生统一订购评议范围以外的各种教辅资料、学习报、习题集、导学案、各种读本等。
(
2
)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评议范围以外的教辅资料、学习报、读本等。
(
3
)强迫学生征订评议范围内的教辅材料。
2.
违规补课。
(
1
)学校或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集中上课或组织学生补课,假借学生社团活动、留守儿童自习名义行上课之实。
(
2
)学校或教师组织、参与、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向补习辅导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等。
3.
违规收费。
以后勤服务社会化名义自行或委托社会机构、个人向学生收取自行车看管费、饮用水费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费用;向学生预收费或以多退少补名义向学生多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各种商业保险、统一订购校服等;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捐资助学款及物品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或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公示、假公示等。
4.
违规办理“小饭桌”
在职教师参与开办、强制或诱导学生吃。
“小饭桌”,到他人开办的“小饭桌”处为学生辅导,为他人开办的“小饭桌”输送生源提供帮助。
1.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反“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民办学校进行选拔性质的招生。
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测试等变相违规招生,或将学科竞赛成绩、体育、艺术等各种考试证书作为依据进行选拔性招生。违反平行分班原则,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3.
高中阶段学校超计划招生、招收择校生、同城借读生等。提前或私自许诺录取学生,挂靠学籍并收取相关费用等。
4.
侵犯中考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权,扣留学生的准考证和志愿卡,为高中阶段学校强拉生源或做虚假宣传。
5.
学校或教师通过向招生学校输送生源、提供生源信息等进行有偿交易。
6.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跨学区招生,向市外学校输送生源。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相互宴请或赠送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
7.
利用学生及其家长、企业之名擅自在媒体上搞“祝贺”、“庆贺”等类活动。
8.
搞违规招生宣传或欺骗性宣传,诽谤诋毁其他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或班级人数超过规定数,干扰正常招生秩序。
9.
高中招生学校划定多个招生分数线。
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法规及规范办学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学校要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整治方案,提出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9
月
1
日前,重点开展违规补课和违规招生专项治理,
9
月份重点开展违规收费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专项治理,
10。
11。
月底重点开展乱办“小饭桌”专项治理。在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
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查找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市政府。
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界首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涉及部门较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综合措施,真正形成治理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强大合力。违规收费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配合。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新局(体育局)等配合。违规开办
“小饭桌”治理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等单位配合。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负责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和执纪问责。针对不同专项治理内容规律特点,结合举报线索,有重点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的党政纪责任,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效应。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六
精选范文: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共2篇)及时报送资料。各科室、单位要依照执法评议的具体要求,建立评议台帐。构建系统全面的执法评议台账。同时,各科室、单位要依照评议工作的阶段方法,于月日前报送本科室、单位具体执法评议计划,月日前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月日报送督查评议情况,并及时报送执法评议工作的动态信息。规范执法行为、建树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城管,加快实现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城管行风建设目标,积极服务“法治姜堰”建设大局,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不时优化,现就城管执法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法治姜堰建设的总要求,围绕建设“文明、公正、威严”城管执法队伍,打造“便民、安民、惠民”百姓城管品牌,以组织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为抓手,以促进文明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时提升乡村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进程,实现城管事业健康继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局年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
评议内容:评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执法行为情况。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是否程序合法。有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欺压群众、弄虚作假、乱罚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执法机制情况。否有比较完善的规范执法顺序、执法公开告知、执法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体系;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许诺制、公开办事制、限时办结制;否简化办事顺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防止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执法能力情况。否积极推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措施.(四)执法队伍情况。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或负责人是否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执法管理人员是否遵守各项行为规范,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五)执法结果情况。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否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依照法定顺序乱执法、不依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及非法查收、侵犯人权、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群众满意度如何。
五、工作顺序采取公开述职述廉述法、接受群众质询、问卷调查以及邀请上级机关、社区主任、行风监督员、管理对象座谈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结合市作风办“社会评机关”活动。
六、评议的具体方法评议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印发评议方案,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下旬)成立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系统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科室、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执法评议工作的贯彻落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分析本科室、单位的执法状况,第二阶段:自查整改(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一是要通过公开设立投诉信箱(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排出共性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三是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并排出好差顺序,第四阶段:
总结。
提高(12月下旬)局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执法评议活动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对评议靠前的单位进行惩处,对评议居后的单位,组织专项督查,责成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评议工作的认识,促使所有干部职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配合接受评议。
(二)规范工作顺序。规范操作顺序,依照评议内容和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逐步总结提高,边评议边整改。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为完成2012年城管局执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管理城管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依法执法、柔性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的,我局决定,在城管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培训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和谐清镇”、“平安清镇”的目标,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着力治理我局执法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队伍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队员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努力把城管执法队伍打造成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高素质队伍,为我市城管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更好地贯彻落实群众工作的开展。让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掌握运用好各种执法手段,实现文明执法的根本目的。
(三)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学习城管行政执法范围、行政执法程序、取证、听证程序等,提升干部执法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增强意识更新理念,进一步促进思想作风转变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着力营造新氛围。针对目前部分同志存在精神萎靡不振、缺乏干劲,责任心不强以及“庸、懒、散”等现象,开展以敬业爱岗强素质,忠于职守强责任为内容的岗位教育,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成其事。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挖掘、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干部队员中营造用心做事,尽心尽责,干好本职,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等活动,努力帮助社区居民、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与市民群众的关系,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用先进理念指导文明执法实践活动,树立城管文明执法新形象。
(二)强化素质真抓实干,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一是突出能力素质。针对部分同志存在执法能力不强、效能不高,执法方法简单、方式单一和执法行为不文明等现象。以分类培训形式,组织中层干部、全体队员、协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使执法管理工作实现由单一追堵向堵疏结合的转变,由随意执法向规范执法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化解转变。
二是突出规范执法。针对部分同志存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执法不公,不按程序执法等现象,通过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员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要注重依法执法,进一步细化规范各类执法项目的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限,推进“阳光执法”系统建设,固化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让行政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塑造公正形象。
度落实,强化形象意识,落实队列训练和仪容仪表检查制度,确保城管执法队员风纪严整、形象良好。加强思想教育,落实学习教育制度,提高广大执法队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强化社会群众投诉监督,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的每一条投诉,做到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和反映对象反馈办理或发展情况,并在较短时间内有明确答复。
二是注重廉洁自律意识。针对部分同志存在吃拿卡要、徇私情等现象,通过培训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坚持从我做起,严于律己,谨言慎行,加强监督,时刻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刻维护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将亲民为民落实在每次执法过程中。
四、实施步骤。
本次队伍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时间为4月份。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极力营造把思想统一到行动上来的学习氛围。
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贵阳市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十严禁十不准”》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人员学习时要注意做笔记,学习后要撰写。
心得体会。
(三)查摆问题阶段。时间为6月份。对照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内容重点和目标要求,深入查摆思想、工作、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揭问题、查原因、摆危害、堵漏洞。重点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民主评议会。对照活动的重点内容,监察大队以中队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广泛征求干部队员对本单位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好民情恳谈会。以局监察大队名义邀请管理对象进行座谈,针对单位和执法队员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归类整理汇总。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先中队后大队的顺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察队将召开会议的情况报局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自。
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中队: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泉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泉州市行政执法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严格遵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超越和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努力创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机关作风,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区政府行政监督、市行政执法局的业务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法院司法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局及所属股室、中队均在市行政执法系统的试点范围。
三、主要任务(一)梳理执法依据。
在市行政执法局梳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依据和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编制目录的基础上,由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区情况加以完善。
(二)由法制股人员参与市执法局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具体处罚标准的制定。
在梳理行政处罚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按照合理行政、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
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事实要件等,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具体要求是:
1、建立行政处罚公开制度。要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裁量结果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2、实行行政执法的调查、审核、决定等执法职能相分离。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人员查清案件事实后,应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行政处罚意见,但不得参与案件的审核、决定。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决定,原则上应由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
3、除适用简易程序外,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其调查结果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初审,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大或复杂裁[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共2篇)]量案件必须由集体决定。
4、适用简易程序的,执法人员必须在2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6、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有依法告知听证权利或者没有依法组织听证以及违反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8、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与执法案件有利害关系,以及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案件的调查、审核和决定。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执法案件有应当回避事项的,可以向行政执法局口头或书面申请回避。行政执法局对于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当予以调查,查证属实的应当决定执法人员回避。
9、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和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通过备案审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和公正性的监督。
10、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严格执行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给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从重的理由和依据。
11、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有结案报告。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每个阶段的执法工作重点,对突出的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2、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市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市行政执法系统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全市行政执法系统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不执行已经规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记入档案并记分;对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3、实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经法院判决或者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的行政处罚决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并认定有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中发现并认定有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关机关受理投诉发现并认定有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由政府法制、人事、行政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错案责任人作出处理。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和服务意识,熟悉和掌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自身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懂得违法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2007年10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召开全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2007年10-12月,由法制股人员参与市局梳理行政处罚依据、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制定行政处罚配套制度。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2008年1月,对市局下发的处罚标准和程序制度手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
(四)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五)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小结,报送市行政执法局。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主要职责是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集中本单位工作骨干,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市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下,按照《泉州市行政执法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行政执法系统的要求,具体负责本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庄镇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林顺健(区城监大队大队长)。
施性龙(区城监大队教导员)。
宋家峰(区城管办主任)。
成员:吴育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华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蒋龙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综合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施性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细化量化工作要求。
一、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执法依据。
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上,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编制目录。
(一)行政处罚: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的行为和标准相近的进行合并,尽量使用一个处罚标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条件、运行的范围、裁决的幅度、事实要件的确定标准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具体要求是:
1、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的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5、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相同的违法行为和多个处罚标准的,可以合并使用一个标准;出现法律冲突的,严格按立法法执行。
(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在制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标准方面,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简化程序、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许可时在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等方面不得使用不同标准和要求。
1、除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规定的许可条件以外,不得擅自增设或创设许可条件。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七
各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会议和商政发[2005]33号、镇政法发[200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行业特点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所干警队伍主要解决理想信念弱化,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思路模糊,履行职责不主动,完成任务不坚决,缺乏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的问题。二是法律服务行业主要解决,公证行业是否做到公开办证、公开收费标准和公证员实行挂牌服务;律师行业主要解决执业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商业化服务,缺乏诚信,指使、诱导当事人提供假证伪证严重违法乱纪以及其它一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主要解决,服务不规范、收费不规范、白条收费、私自收案、管理不规范和少数法律工作者执业道德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始终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采取内部排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查处违法违纪与弘扬先进典型相结合,整改突出问题与健全完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习动员,集中整改(从现在起至6月底)。按照市局和政法委要求,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树立正确是人生观、价值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认真排查出队伍在执法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意群众反映强烈是问题,认真做到“三查三看”:走群众观念、看有无“冷横硬推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问题;查违纪观念,看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查敬业爱岗精神,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通过“三查三看”将查找的问题向全系统通报,接受评议和监督改正,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开门整改、公开评议”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基层单位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
(二)落实整改、健全制度(7月初至8月底)。针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对重点问题采取集中会诊的办法,重点解决,决不姑息迁就,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落实专人负责到底。要突出以下整改重点:一要进一步规范公证、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等窗口单位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服务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设、增强执法服务的透明度、扩大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切实整治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形式主义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提高效率等四个方面要求,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三要切实解决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达到相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层次,对不能达到的要创造培训条件限期参学。
针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排查和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质量考核评估等制度,明确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权限和基本职责,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执法行为,努力在源头上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三)检查总结、培训考核(9月初至10月底)。
县局将对下属各单位的专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主要看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出来。各项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涉及的人员是否得到处理,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同时,要对党员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公证法》、《律师法》、《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规定》、《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考试考核。经三次不及格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意义,教育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专项整改活动,防止和消除厌烦情绪,确保专项整改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使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动员到位、整改措施制定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这次专项整改工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是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城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严格规范我局的各项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实行“三项制度”达到100%,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记载、执法信息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二、主要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法制宣传监督股制定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人员信息应当包括姓名、单位、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办公室、法制宣传监督股把上述执法人员信息分别推送到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
3.法制宣传监督股(城管窗口)要通过设置公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姓名和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填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4.法制宣传监督股建立双随机抽查公开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并公示;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5.法制宣传监督股(行政服务股)编制、更新本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逐项列明项目编码、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或处室、执法依据、办理时限等要素;有关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完善本局的行政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经审核后公示。
6.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规定规范着装、佩戴标识。
出具执示文书时,要主动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各执法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季度执法数据报送至局法制宣传监督股;法制宣传监督股将数据汇总,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推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按要求通过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全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由城管窗口推送到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由局办公室推送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双随机抽查计划、检查结果由法制宣传监督股推送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法制宣传监督股制定本局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用语,法制宣传监督股按照要求统一的格式文本和规范用语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3.法制宣传监督股牵头,各执法单位逐步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电子化管理,规范和完善以“零接触”形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电子执法文书和案卷。
各执法单位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合理确定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采用相应的音像记录形式。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实施询问当事人、证人、检查场所、物品,证据保全、查封、扣押、抽样取证、实地核查,留置或者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涉及强制拆除、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5.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备相关股室、各执法单位需要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
鼓励相关股室、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各执法单位按照不同的执法类别、执法环节制作音像记录示范视频,指导执法管理人员进行音像记录。
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
8.法制宣传监督股牵头,相关股室、各执法单位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发现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法制宣传监督股制定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局党组统筹考虑、合理设置法制审核机构和配备人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人员调整到法制审核岗位。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3%。
相关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提供条目式清单,然后法制宣传监督股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全局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由局办公室通过城管网站向社会公布。
完成审核后,形成具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城市管理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县工作要求、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城管建设考评和全局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定期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对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三)保障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和场所,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执法装备和设施建设需求列入财政预算。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县(市)设置的有独立行政执法权的分支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划分,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核,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政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设立监督电话并在部门网站上开设行政执法评议、投诉、举报专栏。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六条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涉企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分季度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将下个季度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内容、对象、次数和时间安排等内容。行政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报备的检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变更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发区内企业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告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时间及依据、执法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在执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卷宗,报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第九条除对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之外,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以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在5日内向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说明执法情况和处理意见。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涉企实名投诉举报案件,需要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具备书面检查条件的,应当按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二条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或者其他可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的,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确定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实施检查。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系统的上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不得重复行政执法检查。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致执法人员不得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产品或者商品进行抽样检查。依法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规范或者标准实施。对同一批次产品,不得重复抽检。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实施抽检活动,应当按照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需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应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检查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七条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在企业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薄,记载来企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时间、范围、事项等,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应当登记并签字确认。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本,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与年度检验无关的材料和账目。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网上年检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年检。可以延长年检期限的,应当延长年检期限。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审阅,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定期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抽查。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季度将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除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外,对企业首次属于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警告、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的,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企业对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的对象、内容、依据、标准、实施时间、行政执法人员等报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经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部门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处罚的,应当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应当经部门领导集体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变相减少、分解罚款数额,增加处罚次数。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并据此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将企业整改情况材料纳入行政执法卷宗;企业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部门涉企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向企业收费,应当预先下达《收费通知书》,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缴费地点等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到企业收费,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资格证》,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并在收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费回执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企业职工已经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特种作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并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职工重复参加培训。
第二十九条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向行政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利益挂钩。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授权或者委托不符合法定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检查、收费和处罚。
第三十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
(二)强迫企业捐赠,向企业拉集资、拉赞助;。
(四)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订阅报刊、购买书籍、刊登广告等;。
(五)强迫、介绍、暗示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
(六)擅自制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
(七)违反规定对企业实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账目,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八)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收费、处罚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经调查核实,对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改正。涉及违反政纪的,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对投诉、举报涉企违法行政执法行为难以认定的,交政府法制部门认定。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应当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回告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二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同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对新闻媒体提供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新闻媒体反馈。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对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报道。
第三十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
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系统的涉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区、县(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等相关信息的交流,并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企业评价机制,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组织企业定期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行政执法部门目标和绩效年度考核。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定期向企业征集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其他有关问题,涉及违反政纪的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奖励机制,对检举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企业、个人以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对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第三十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而不查处,导致严重后果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十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省院于6月9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动员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的精神,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中来。刚才,德喜同志宣读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基层院、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于这项活动,要不要搞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这是上级的要求。但是能不能搞好,见到实效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我认为,提高认识,就要认真地解决三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的重大意义。姜伟检察长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检察机关来讲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和泛泛的号召,而是关系检察工作长远大计的核心问题和本质要求,不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抓好的刚性要求。怎样理解?我认为有四条:第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有千条万条,归结起来就是公正执法;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正、法治的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第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强化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靠什么?靠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公正是靠什么来保证,靠规范;有规范才有公正。所以,把握了“公正、规范”就抓住了执法活动的根本规律。第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战略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说,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不符合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所以,整改就是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个中心来整改。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现实针对性。现实针对性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的现实基础。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够规范、不够公正的问题,问题摆大那里,就说明开展这次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姜伟检察长在讲话中,深入地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体的表现我们在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集中地反映在办案质量上,根源是执法的不规范、不公正。
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决非偶然,除少量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委不会满意,人民群众更不会满意,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专项整改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没有理由不抓好,更没有理由说东道西,甚至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只有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健康发展。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是一场新的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克服厌烦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学习教育和队伍整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阶段性活动,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不仅现在要抓,今后也要持久地抓。二是要克服松劲思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做到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落实力度不减。三是要克服临时思想。要树立长期观念,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落实到每个干警的日常执法行动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四是要克服应付思想。切实端正态度,绝不能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哪一个部门和哪几个人的事,甚至搞“几个人,几支笔,抄抄写写一台戏”,而是当作党组班子的首要职责,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五是要克服消极思想。要打消怕挨整、怕承担责任的顾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以对检察工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仅要立足于突出问题的解决,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素质,通过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只有抓住这个核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贯此文来源于本网网:彻始终”:
(一)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执法工作的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整顿执法作风,认真克服冷冲硬横的特权思想,纠正随意粗糙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把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念贯彻始终。离开科学执法观念的指导,执法行为就会发生偏差,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就在所难免。要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彻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坚持长期性,增强针对性,与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逐渐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广大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当前要认真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专项整改活动为什么要开展?怎样才能搞好?”、“为什么要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怎样才能树立‘三观’和‘五个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使思想与上级部署相统一,行动与上级部署相一致,目标与上级部署上吻合,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把查摆和整改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查找和整改问题的过程,查摆的深度和整改的力度决定着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效。要以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查摆为基础,坚持开门找、上级点、自己摆、群众帮、互相查等方式方法,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要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逐个过筛,实行责任倒查;要对20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分析,剖析根源和危害。要实事求是,真查真摆,做到不怕揭短、不怕亮丑。整改工作要始终以省院确的四个方面20条具体问题为着眼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落脚点,既不能跑偏跑粗、也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一以贯之,扭住这些重点问题不放手,把整改贯彻始终,围绕整改抓学习,围绕整改搞查摆。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上级院备案。整改要有针对性,属于思想问题的就解决思想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的就解决制度问题,属于案件质量问题的就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能拖延,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渐整改,使整改深入彻底,成果明显有效。还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整改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研究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
(四)要把提高干警素质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突出了人这一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单纯就业务抓业务,也不是就队伍抓队伍,而是抓业务促队伍,通过规范化执法行为促进干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反过来,执法行为能否真正得到规范,最终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因此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培训提高贯彻始终,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要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际能力和本领。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深化,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战略性举措,更关系到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能否起好步、开好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各级院党组的首要职责,是“一把手”工程,党组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因此要把专项整改活动纳入院党组的重要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为党组班子和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拿出主要精力具体抓,负专责。党组一班人形成合力集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精干高效、上下对应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抽调的人员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通,工作上要到位,使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推得开、搞得活、落得靠、见实效。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涉检上访多发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和部门,年终考核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详细编制每个阶段工作推进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谁的问题谁领,谁的责任谁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形成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办事机构牵头抓总、重点部门积极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段一总结,围绕总体部署分段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逐步深入。
(三)强力推进,不断深入。当前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涵盖了检察工作的主要业务和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有对现实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又肩负着探索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的长期使命,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我们虽然有做好工作的良好基础,但缺乏开展这项活动的专门经验。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一线,深入到具体的案件中,围绕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要从检察工作的长远大计出发,不断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摸索总结配套的长效机制,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稳妥进行,不断推动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广大干警是执法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改活动。二是要加强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抓典型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典型抓得好,就能以点带面,盘活全局。要培养树立方方面面的典型,用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指导专项整改活动。要确定示范院,加强培养,使其在专项整改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能趟出路子,做出榜样,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健康开展。市院的班子成员还要从基层检察院中确定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要重视其他方面典型的培养,不断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指导推进各地的整改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并做好舆论工作,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集中宣传组织推动的情况,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同时,也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同志们,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而做出新的努力。
谢谢大家!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篇十一
石塘小学(2012.2)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省教育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当前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生源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
1、针对我校教育覆盖面,积极做好学前儿童基本情况的掌控工作,强化学校学前教育管理,保证生源数量,提升生源质量,促进学校持续良性发展。
2、坚持平等教育策略,保证外来、流动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及时准确地掌握此类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学习困难,做到学区内无任何辍学现象。
3、积极做好易流失学生的思想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教育,尽可能地减少学生流向城市的比例。
二、加强教学管理,创建优良教育教学秩序。
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以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为依据,结合地方课程开设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地缘、办学条件等因素,开齐课程、上满课时。尤其要避免对艺体、技术、人文、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轻视、忽视。不倡导主副科之分,不排挤应有课时,保证按计划完成相应学时任务。
准确把握每一学科教学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改动课程,不得增减课程难度,不得突击教学;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参加艺体、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空间、时间,并做好计划、组织、总结工作。
2、严格教学时间管理规范。学校、教师不得随意串改、挤占正常教学时间,如有重大活动、意外情况,需调整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执行。
公用经费管理。
4、严禁乱办班、乱补课。提倡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有偿性质的补课、办班行为;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个人进行办学。
5、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细化学校教学规则,注重教师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学效率;从教学语言、教具选用、教学方式、教师仪表、课时操作等各方面规范教师的实际操作,形成规范的日常教学行为。
6、规范学生学习成绩考评行为。学校在每学期末组织进行一次各学科考试,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合理设计试卷难易程序、科学组织考评过程,注重学生自评、互评,导入社会评价机制,改变单一考评方式,加大日常考评内容在期末考评中的比重。不排名,不排榜,实行等级加评语鉴定方式。
三、完善教师管理,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了解、掌握每一位教师的全方位信息,关心教师生活,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环境,积极帮助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困难,科学合理安排好教师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严格按照《教师法》,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规范师德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重视教师师德培养,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净化教育环境。
加强有效教学研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鼓励老师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掌握,积极辅导学困生,促进学生的共同成长提高。
四、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1、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全面贯彻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学校、教师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向学生收费。
2、加强学校账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按上级财务部门要求,合理使用、规范帐目、全面公开,全面接受监督;坚持学校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详细清查学校资产,分类造册,专人管理,保证学校资产的合理管理与使用。
2015年金沙县城关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建人民放心的品牌学校。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杨世益
副组长:张泊
成 员:余昌艳 余亮刚 蔡常鹏 徐进 邹忠昌
三、工作目标
1、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
2、加强党风廉政、师德行风建设,树立学校整体形象;
3、优化校园整体布局,提高办学质量;
4、加强课程建设和教与学的过程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聘任、使用、管理、考核程序;
7、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财经规定;
8、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
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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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是将学校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从而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迫切需求。规范办学行为就是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建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是学校坚持依法办校、从严治教的迫切需要;规范办学行为,也是坚持执教为民,实践“三个代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需要;规范办学行为,还是学校树立自身良好职业形象、提升教育品牌的现实需要。我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具体分为三步走:
1、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内容;
2、排查对照。对照《规范》内容,排查存在问题,摸清原因,加强整改;
3、制定方案。结合校情实际,制定学校的创建方案,细化、落实《规范》。
(二)明晰目标,建章立制,强化落实,注重实效。
1、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做到法人独立、校园独立、财务独立、教学管理独立、人事责任独立和颁发文凭独立等。对处室、部门工作职责,尤其是教师聘用、招生、收费、学籍等热点问题,做到制度在先,规范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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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党风廉政、师德行风建设,树立学校整体形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师德行风建设制度,建立诚信校园,打造“服务型”的学校;禁止向学生摊派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和其他学习生活用品,坚决抵制和拒绝有关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违规收费和违规向学校摊派;一切工作都以提高学生、提升教师、发展学校为目的,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3、加强课程建设和教与学的过程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全面成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开课;严格按照规定征定教辅用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集体补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作业时间;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改变教学评估方式;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单纯以学生的成绩好坏来评价学生;严格按照标准评定“三好生”和“学生干部”;坚持“控辍”,消灭流生现象.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不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不超过现有学生人数,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绝不以举办“实验班” “兴趣班”等名义进行收费;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留级等制度,加强学籍的规范管理,保证学生有序流动。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聘任、使用、管理、考核程序。建立契约管理、聘任上岗的教师任用机制,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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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财经规定。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不超标准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定期进行民主理财。
7、优化校园整体布局,提高办学质量。
今年我校要下大力气在去年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完成操场的建设及体育器材的配备,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氛围而努力。
8、加强安全教育,有效防止学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自我校创办以来,我校一直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学校成立了安全责任领导组,有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守岗,实行领导值班制度,认真填写安全日志。各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普查,并与校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建立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执行《规范》,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规范》条例和实施方案,我们将签定有关责任状,明确责任范围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同时将建立校内检查、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批评、诫勉、处分等纪律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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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教师”的民主评议活动,并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到位。
3、推行校务公开,增强办学的透明度。我校将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设立学校收费公示栏,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一律上榜公示,收费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票据,;对学校的大政方针、教师聘用、教育收费、招生、学籍、表彰晋级、纳新提干等及时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在学校网站上设立校长信箱,督促工作。
我们将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措施。
城关中学
2015.3.
共 5 页
庄庙完全小学校
根据南漳县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南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6、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7.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远程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严格自查,及时整改。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学习成绩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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