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精选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6:54:25 |
  • |
  • 14页

总结是一种提交学习和工作的自我要求,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不足之处并改正。在写总结之前,先梳理出需要总结的内容和关键点。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的实例,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一

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使之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是优质高效的完成护理工作的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护理人员的管理,强化护理管理制度,杜绝护理差错及纠纷的发生,保障医疗护理安全,结合《洛南县医院护理人员奖惩办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三基”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1.考试考核:理论80分合格,操作85分合格,每季度必须

参加理论考试一次,每月操作考试一次,业务学习一次,护理查房一次,每周小讲课一次,不参加者每人罚款20元。

2.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考试考核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

3.凡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舞弊者成绩为0分。

4.考试考核成绩纳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外出进修学习评优晋升晋级挂钩。

5. 无故不参加医院业务讲课者每次罚款30元。

二、护理质量

出回院未补测生命体征者,每次罚款5元。

2、凡发现使用过期消毒瓶、棉签、碘伏、输液器、针管、吸痰管、抢救包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凡发现有过期失效药物者,罚当事人50元。

3、凡应作过敏试验的药物未先作试验给药者,罚当事人100元,造成后果着,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4、准确执行医嘱,合理安排输液顺序,一日二次治疗按规定时间执行,否则罚当事人20元,特殊药物不得与普通药物混装,否则罚当事人20元。

5、保持胃管、吸痰管、留置导尿管、吸氧管通畅,凡发现不符合要求每次罚当事人20元。

6、凡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凡隐瞒不报者,罚科室护士长100元。

7、凡避免一次可能发生的事故者,奖当事人50元。

三、医德医风

1、与病人或陪人发生争吵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发生争吵者罚当事人100元。

3、因服务态度恶劣、生硬、,由病人和陪人反映到医院或职能科室,经调查情况属实者,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四、护士素质:

1、未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扣奖金20元。

2、未按护理操作规程执行,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3、对病员病情不熟,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4、未及时巡视病房或未正确填写输液卡,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5、操作未戴口罩,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6、基础护理未作好,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7健康宣教不力,扣奖金10元。

8、各种记录不认真,扣奖金10元。

9、各班职责未完成,扣奖金10元。

10、各自分管职责未完成,扣奖金10元。

11、交接-班不认真 扣奖金10元。

12、危重病人护理不周,扣奖金10元。

13、开会时无故缺席,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一次扣奖金50元。

14、上班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扣当月奖金20%。

15、上班时间,电话聊天,手机上网,朋友、家属陪坐,查实1次扣奖金10.00元,因接听私人电话造成病员投诉者,按投诉处理,扣奖金50元。

五、组织纪律

1、迟到、早退每次罚当事人5元, 10分钟以上者每增加1分钟增加罚款1元 以此类推 。

2、脱岗,发现一次扣奖金50元。

3、私自调班、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4、值班人员值班时睡觉,罚100元。

5、老师不在,带教学生单独执行治疗、护理罚带教老师10元。

6、节假日提前下班、调班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严格科学的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使之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是优质高效的完成护理工作的保障。为了加强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杜绝护理差错及纠纷的发生,保障医疗护理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奖励范围 (按医院综合管理方案标准执行)

1. 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文章,积极参加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2. 在市级以上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

3. 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4. 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5. 见义勇为,为保护院财产、病区安全做出贡献。

6. 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7. 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8. 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9. 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二、 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按医院综合管

理方案标准执行)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 上班浓装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 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 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话;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长

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

(4) 穿工作服到院外。

(5) 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 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 为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 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 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 不服从调配。

(7) 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 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 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 对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 由于工作蔬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

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 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

成不良影响者。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 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或私自将病历记录内容的信息

透露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

(2) 偷窃或有意毁损医院或他人的财物。

(3) 工作期间自行注射麻-醉-药物或非法倒卖毒、麻、限、剧药。

(4) 以任何方式殴打或伤害患者及他人。

(5) 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

失。

(6) 拒绝主管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或工作安排。

(7) 值班时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8) 索要、接受患者或家属财、物,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三、 违规处罚标准

1. 未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扣奖金20元。

2. 未按护理操作规程执行,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3. 对病员病情不熟,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4. 未及时巡视病房或未正确填写输液卡,发现一次扣奖金30元。

5. 急救药品、物品未及时补充、维护,发现一次扣奖金20元。

6. 基础护理未作好,发现一次,扣奖金10元。

7. 考核成绩一次不合格扣奖金10元。

8. 病历书写不合格扣奖金10元。

9. 健康宣教不力,扣奖金10元。

10. 各种记录不认真,扣奖金10元。

11. 各班职责未完成,扣奖金10元。

12. 各自分管职责未完成,扣奖金10元。

13. 私自调班、发现一次扣奖金50元。

14. 迟到、早退1次(五分钟以上者按五分钟1次计算、以此类推)

扣奖金20元。

15. 脱岗,发现一次扣奖金50元。

16. 有病员反映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实一次扣奖金50元。

17. 事故按国家和医院相关文件执行,一般差错每次扣30元。全月

累计3次以上(包括3次)扣当事人1个月任务奖。

18. 三班倒的人员值班时睡觉,内聘人员下岗学习,外聘人员解骋。

19. 开会时无故缺席,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一次扣奖金50元。

20. 上班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扣当月奖金20%。

21. 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否则,查实1次扣奖金

10.00元,因接听私人电话造成病员投诉者,按投诉处理,扣奖金50元1次.

22. 各种灭菌物品标志清楚,有包名、消毒曰期、失效期、准备人姓

名,各类灭菌物品按消毒曰期先后顺序排列,浸泡的灭菌物品符合要求。如有过期、发霉、潮湿等不符合要求的灭菌物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奖金20.00。

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4.

一、对下列优秀事迹的个人或集体,将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一)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二)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三)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四)积极配合护士长工作,主动加班加点、主动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五)全年全勤,全年夜班数超过一定比例。

(六)在正式期刊发表专业文章。

(七)无差错、无事故、无投诉纠纷的科室。

(八)全年护理质量及服务质量考核均达标,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科室。

二、对下列恶劣事件或行为的个人,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扣发奖金或处分等惩罚。

(一)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或私自将病历记录的信息透露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

(二)偷窃或有意毁损医院或他人的财物。

(三)自行注射麻-醉-药或非法倒卖毒麻、限、剧药。

(四)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五)对意外事件或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或瞒报。

(六)拒绝主管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或工作安排。

(七)索要、接受患者或家属财、物,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八)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九)违反劳动纪律,值班时脱岗或未经允许擅离职守;使用病区计算机或打印机干私活;玩游戏;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制度。

(十)违反护士仪容仪表规范,不佩戴名牌上岗。

(十一)违反公共道德或行为标准,在医院内大声喧哗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二

1、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3、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4、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5、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6、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8、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9、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10、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

(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

(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不服从调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办公和就医环境,创建无烟医院,根据卫生部无烟医疗机构评估标准,制定本院控烟考评标准及奖惩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二、凡在本院工作人员(含进修和实习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三、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四、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五、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

六、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七、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八、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九、院内小卖部不准销售香烟。

十、全院控烟监督员,要求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十一、在院内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医务人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

十三、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十四、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院、科领导带头控烟。在无烟区吸烟一次罚50元。

2、对违反吸烟规定的员工,发现第一次进行劝解,发现第二次以上者,除没收香烟外,一次收取健康保护费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卫生保洁员要做到分管区域无烟头。每处发现烟头扣0.5分,累计每达到10分罚款10元,每月扣分低于2分者,奖励20元。

4、控烟监督员要加大分管区域内监督检查,并有记录,做到区域内无摆放烟具、无吸烟者、无烟头,每发现一处扣1分,到年底扣除总分超过20分以上的科室评定为控烟不达标科室。

5、把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工作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先进科室的评比。

6、年底评定为控烟达标的科室(优秀无烟科室)奖励800元。

7、所有奖惩情况到控烟办公室统一登记,奖惩款由控烟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负责落实。

十五、参与控烟、戒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十六、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七、举报电话:0738—8390980。

十八、本规定自

2015年1月20日起执行。 娄底市骨伤医院 2015年1月20日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十一、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四、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沙镇卫生院

2012年

为使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新、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职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职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院内网站和院报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职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报计财处从工资簿中直接扣除,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三、凡本院职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报告,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检查督导,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该评比与科室年终评优挂钩。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控烟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2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四

为培养员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条例和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管理井然有序,提高医院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细则”为准绳。

1、奖励职责:根据奖惩权限,由基层主管向职能部门提请奖励,由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作出评价及审核,作出批准。

2、惩戒职责:对员工违反医疗卫生条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对相应下属行使惩戒建议,由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作出批准。

(一)、奖励。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

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

书面检讨。

3、.辞退。

3、其他。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2、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策划、承办、执行重要工作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

4、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5、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6、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医疗护理安全,防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的;。

9、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10、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11、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惩戒:

2、不服从工作调动、工作时间不佩戴工作卡;。

3、工作中未经允许窜岗或脱岗、喧哗打闹、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或手机上网玩游戏等;。

5、服务窗口高声谈笑、接打私人电话视患者不顾者;。

6、导医迎宾不按护士礼仪坐立行走;。

7、各部门管理人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得力,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者;。

8、与工作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限制科室(手术室、财务科、收款室、库房等);。

9、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物资材料浪费,设备仪器非正常损坏的`;。

10、由于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医院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的;。

11、违反医院制度,举止礼仪失度,恶意损害门诊声誉的;。

12、下班前未关闭仪器电灯空调,切断相关电源;。

1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有关会议及培训,影响会场秩序(手机有铃响或接打电话);。

15、遗失医院重要文件、票据、工具或病历者;。

16、造谣生事、严重损害医院信誉者;。

17、故意泄露医院机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18、因违反规程,个人行为被媒体热线投诉或者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损害医院声誉者;。

19、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0、.因技术原因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躯体损害,被病人投诉;。

治疗过程中把病人烫伤;。

治疗不小心剪到病人皮肤;。

21、因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恶言相向,被病人投诉;。

与病人正面冲突,吵架漫骂;。

携带私人情绪上班对病人冷脸相待;。

22、因个人原因造成病人不必要的痛苦或不满;。

女性尿道微波膀胱灌注药外流;。

静脉穿刺失败后未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好病人的安慰工作;。

输液瓶上写错名字、打错针;。

微波治疗错误执行操作;。

24、不缴费为熟人做各种检查及治疗的;。

25、中西药品管理不严、影响药品质量造成经济损失者;。

26、医技科室不按时出报告、出错报告、发错药造成不良后果者;。

27、.因个人原因造成仪器的非正常损坏、物资、药品资源浪费;。

28、把医院业务上能解决的病人介绍到外院就诊并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29、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分类不清,一次性医疗物品未按规定浸泡、毁形;。

30、执行无菌操作不戴口罩;。

31、执行各项操作不按正规流程,经人提醒后屡教不改;。

32、各项业务考核成绩不合格;。

33、遇到重大意外事件不及时向上级报告,造成损失的;。

34、其他应给予惩戒的。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五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行政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三、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收。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六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院建设,鼓励本院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根据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和省、地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医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政府法令,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各种法规,院规和本人的表现是进行奖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

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分上,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龙岩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第五条

1、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

2、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显著。

4、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5、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医德高尚,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6、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7、在我院创全省“十佳医院”及创文明科室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8、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市、区、院检查中得到好评的。此项奖励,由科室提名,群众民主评议,报院党办汇总,经院党委集体审查批准。

第六条

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奖,按岩地一医字(1995)001号《关于奖励科技成果和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50元;省级的奖励50元;市级的奖励30元;区级的奖励2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5元。

上述第六条至第七条奖励,与年终总结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第八条

第九条 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1%至30%奖励所在科室。

第十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以某种借口对服务对象“冷、硬、顶、推、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罚款100至200元或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属服务态度不好的,按《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属违反诊疗常规,或违反操作规程,或属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引发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意医院组织协商解决的,或患方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10%。责任人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20%。每起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不高于3万元。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机关、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在医疗活动中,各级医生之间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属透露,如因此而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者通报批评并影响晋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物(三天内不退交者),或向病人、病人亲属暗示、索要“红包”或贵重物品者,除追回钱物,按5至10倍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行政处分,职称评聘中“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索贿受贿论处。

第十四条

在各项公务活动中,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除追回钱物,按五倍罚款外,数额在100元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1-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500元以上给降聘技术职务一级,工资下降一级处分。

第十五条 凡克扣病人药品者,除照价如数退赔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凡巧立名目以涂改检查单、治疗单等手段直接或间接收取现金者,除没收全部收入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在未经医院主管部门允许和自己向病人推销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收取现金回扣,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视情节给予5至10倍罚款,严重者取消一年处方权,影响晋升一次,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凡来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看病后所有费用一律由医院财务部门为其出具统一收据、发票。凡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各种关系擅自出具收据、发票的科室或个人,除没收全部收人、扣发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全年奖金,并予行政纪律处分。科室私自收费的,除当事者处以十倍罚款外,扣发全科本季度奖金的30%,并给主要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凡未经财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除如数退还外,给予个人或科室5倍罚款,并全院通报点名批评。同时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根据情况扣发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甚至本科1-3个月奖金。

第二十条

在各种业务来往中,收受的回扣费,手续费或实物,必须三日内主动上缴,否则以受贿论处,除没收全部所得,按两倍罚款外,数据在10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数额在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取得回扣,抬价进货,盲目采购,降低工程、物资质量,加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利用处方权直接或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中获取药品回扣者,除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外,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取消处方权一年,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医药经销单位的'推销人员及药商,不得与我院科室、医生个人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无视我院规定,私下发放诸如宜传费、促销费、临床跟踪费等各种名目的好处费,一经查实,取消药品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与我院业务来往。

第二十二条

医药卫生、后勤设备等部门及采购人员,在购买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及工程建设、装修、维修等各种设备业务来往中,严禁变相索取回扣或好处费。凡是法律允许的“折扣”,必须以明示的方法,如实人帐上缴医院财政,违者给予5至10倍罚款。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除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贪污受贿论处。

第二十三条

擅自占用医院财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按政策给予经济处罚处,没收非法所得,强行追回公物,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变卖公共财物私分钱物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十倍罚款。并给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四条

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介绍到院外检查治疗的,扣发一季度至全年奖金和所在科室当月奖金的10%。在职医务人员私自在院内从事有偿活动的,没收其剩余物质,罚款500-5000元。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职务、职称、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开具假诊断书、假证明、假报告的〔经科主任批准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除外),除追回单据外,扣发当事者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除吊销处方权和扣发奖金外,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开“搭车药”“搭车单”的,除如数追回药费、检查费外,处以十倍罚款,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因不执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灾火警,设备损坏,要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职工内部纠纷,经教育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主要责任一方行政警告处分;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斗殴者,除赔偿对方医药费及其一切损失外,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进修学习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规定予经济处罚外,一律中止学习,不发结业证书,并退回原单位处理,严重者责成原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文字方式反馈我院,如原单位不予配合处理者,3年内不接受该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共产党员及党员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本规定执行处罚外,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凡旷工的除扣发旷工工资外,还应分别扣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奖金(含超劳务补贴,满勤奖等各种津贴和奖金等,下同)。

2、旷工二至四天,扣发一季度奖金,并写出书面检查,在科室会议上检讨。

3、旷工五天至九夭,扣发半年奖金,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4、旷工十至十四天,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旷工十五天以上,除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直至按自动离职除名。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每次扣一至三个月奖金,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迟到一次罚款5元,超过半小时以二次迟到论处,一个月内第二次迟到罚款10元,依此类推。早退一次处以10至50元罚款,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20元至100元。

第三十二条 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打磕睡、做私活等,每次处以20至15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不准时开诊,每次罚款20至200元。

第三十四条 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罚款20至50元。

第三十五条

公休、调休须事先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迟到、早退、旷工不得用休假来抵消),科主任、护士长调休(包括外出)超过1天须征得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者休假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 违反考勤制度规定,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罚款30至100元。

第三十七条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职工(包括为违反院规院纪的职工,提供假证或掩饰包庇的)造成不良影响,给当事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三十八条

在职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对组织和领导的决定顶着不办,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降级降薪,免职处理。毕业生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经批评教育仍固执己见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分配在本院工作的资格。

第三十九条

本章处罚程序:由院党办牵头,协同有关职能科室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罚款和理赔由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发;追回和没收的钱、物,由院办统一处理;行政处分由院党办行文、上报、归档。

对于上述违纪行为,科室领导知情不报;有关职能科室不按时核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决而不行的;医院领导接到职能部门报告之日起一个月不进处理,均以失职论处,扣发主要责任者全年奖金。

第四十条 本规定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经院长签发后生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在此之前医院发文与本条例不符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院长办公室。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七

一、总则: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罚责: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八

为确保我院控烟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障广大患者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落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控烟,把禁烟、控烟活动与班子考评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二、全员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进入医院后不得在院内吸烟(包括吸烟区与非吸烟区)。如经发现,首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第二次起每次扣罚10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考核分数10分,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本年度评先资格。

三、对自愿戒烟并戒烟成功者,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凡发现任何本院员工在院内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报告,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五、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一)控烟办公室每周不定期对医院各部门进行一次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二)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括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三)所有检查情况每月第一周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参照控烟评比标准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一直保持“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在年终评先选优时优先,另奖励控烟奖金500元。一次未获得“无烟科室”荣誉的科室,年终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四)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考核分数10分,该科科主任、护士长应负监管失察之责,并限期予以整改。科室为“无烟科室”的,摘除“无烟科室”流动红旗,待重新达标后再行授予。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九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十

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者。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奖金400元。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全院共选8人)。

(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4、立功奖:临时拟定。

(1)打击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损害医院财产者。

(2)勇敢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现者。

(3)免除重大损失,在合理化建议中,使医院(门诊)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节约奖:

(1)成本核算,材料节约奖。

(2)设备保养好、无设备维护费、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预算,计算节约部分给予奖励。

6、绩效奖:

(1)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2)签定完成任务目标责任状。

(3)完成任务目标给予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再奖励。

1、公共处罚:

(1)医护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规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装不整,不注重仪表、仪态,穿响底鞋、拖鞋,留长指甲,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女职工上班不浓妆艳抹、披过肩头发、穿奇装怪服、涂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环、手饰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男职工不理头发、不刮胡子、露纹身,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医护人员上班工作时间吃东西的、在服务对象面前抽烟、吃零食、双手叉腰、翘二郎腿,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工作人员上班不注意环境卫生、整洁,室内物品零乱、窗门帘不规范,各种台(桌)面乱放东西,不关抽屉,乱放衣帽、乱投(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乱倒茶水,室内无人开灯、开风扇、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夜间空调未关处罚40元)。

(6)员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卫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厅就餐,餐后桌面上残留食物不清扫,使用后的橙、椅不归位,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工作人员打水用餐不注意礼貌、不敬老爱幼,没有让病人优先,每发现抢先插队一次处罚20元。

(8)上班时间不注意工作方式,乱喊乱叫,哼歌唱曲,进不敲门、出不关门,使用后的物品不放回原处,看电视、录像、小说和非专业性杂志,打非办公电话、聊天、发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松弛、打瞌睡、到非办公(值班)地点睡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按1分种1元计算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视旷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资;忘记打卡,每次按1元进行递增另需部门主管签字,否则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2)串岗一次,处罚20元。

(3)溜岗按1分钟1元计算处罚,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四天工资。

(4)代刷卡(指纹)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被代刷卡者处罚50元。

3、其他处罚:

(1)严禁私开处方到外店取药,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给举报者奖励1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严禁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班代(重)班,未经科室领导同意和院长批准处罚200元。

(3)严禁个人用车,公车私行,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长批准,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车辆的各种违章处罚按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4)医务人员对服务者要热情,严格按规章程序操作,如有社会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举报(投诉),经查实确认属实,给予被举报者处罚50元,奖励给举报者。

(5)岗位责任完成不彻底,或出现问题差错不上报,每发现一次在负责承担问题差错的经济责任外另处罚20元(问题差错按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6)劳动卫生定为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一大扫,每天(早8点后)一小扫,如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元。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卫生责任区打扫得不干净,每次发现有70%以上不干净者处罚20元(卫生按区域划分承担责任)。

(7)后勤工作尽可能作好,如发现开水不开、冷水无水供应、米饭不煮熟,门卫正常叫喊不开、关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8)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工作)不按时完成,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完不成者不逐级上报,每次处罚20元。

4、值班处罚: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元。

5、会议(活动)处罚:

(1)职工大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2)院务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30元。

(3)院长办公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40元。

(4)死亡(疑难)病例讨论,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取消该效益提成、抢救(手术)加班补助,另外每次处罚20元。

(5)早八点交班,非特殊情况如有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组织集体活动(义诊、文娱、体育、社会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以上如有虚报、假报、错报、经查实确认属实,每次处罚原处罚金额的10倍。

7、以上处罚在当日内(24小时内)兑现,报财务科登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在年度工作中连续五次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可提升一级基本工资;五次以上评为先进科室,可获团体奖一次(旅游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连续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锦旗、奖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资(另议)。

10、员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三次以上作出开除处理;各级领导在员工年度差错事故3倍以上的调离该职位,并另行安排或开除处理。

11、员工在月度工作中被处罚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处理。

12、学术及建设性意见方面奖励。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十一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七)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十)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一)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二)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三)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四)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篇十二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职员奖惩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七)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十)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一)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二)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三)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四)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