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7:07:13 |
  • |
  • 14页

在确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各种因素,如时间、资源和成本等。最后,要及时跟踪和评估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些优秀的方案案例,不妨参考以下内容。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在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制订了《2006年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2006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个,其中石灰岩个,砖瓦粘土矿家,高岭土家,矿泉水家,建筑用砂个,。截止2006年9月1日,已有家企业获得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高岭土家,砖厂家,矿泉水家,露天采石场家)。

今年我县共进行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共张贴宣传标语125条,发宣传资料900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13多处,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发出停产通知书,责令13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关闭了某县通发贸易公司、某砂场等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场和石场2家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吊销《采矿许可证》9个,吊销工商营业执照4个。

按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公安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非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从防范伤亡事故为主逐步转变为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以预防尘肺病等严重职业危害为重点,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登记、控制和综合治理工作。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截止9月23日,共完成了2个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关闭工作,吊销了有关证照。另2个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按法律程序正在关闭中。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7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十多条抽砂船迫于政策压力主动停产,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总数比20减少,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经过专项整治,2006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67个,比年增加14个;其中30个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比2005年增加了24个,未生产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程序正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四)火工材料管理存在漏洞。非法采矿者私制炸药和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雷管、炸药问题严重,难以管理,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围绕我县非煤矿山的现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主要有: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四)加强联系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对矿山企业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应加强联系协调,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通报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情况。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现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订201x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1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精神,根治违章顽疾、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项目部于10月10日至11月5日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活动取得实效,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此项活动。根据司通知要求和施工实际情况,项目部将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并对自查自纠需要检查的项目进行了细化,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进行了检查整改。

二、加强安全宣传,确保落实到位。

项目部充分利用站班会、周一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关于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将“四方面反思”传达到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每一位员工。10月19日上午,组织项目部领导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外协单位全体施工人员在各自施工区域进行了传达学习。施工现场,制作安装了大量安全警示牌和宣传牌,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

三、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根据项目部活动方案安排,项目部组织了综合安全大检查1次、施工用电专项检查1次、防火专项检查1次,并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全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共发现问题20项,分别以检查纪要、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监察备忘录等形式下发了各责任单位要求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关闭。

检查发现问题责任单位整改情况验收人。

2单身宿舍澡堂一多功能插座损坏,热水器漏电保护器不能满足要求鸿源公司已整改关闭。

3单身宿舍区域、厕所卫生清理不及时鸿源公司已整改关闭。

4生活区北门抽水电缆过路段无防护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5现场2处基础防护围栏需回收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6北侧围墙根区域垃圾需清理,台阶上杂物需清理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7道路西侧水泥块需清理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8搅拌站南侧路边一搅拌机皮带无防护罩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9彩板房施工产生的泡沫未及时清理物资公司已整改关闭。

10搅拌站传动齿轮、链条无防护罩鸿大公司已整改关闭。

11鸿大公司区域、水池内塑料袋、饮料瓶需清理鸿大公司已整改关闭。

12北门门卫岗亭四周卫生需清理公保部已整改关闭张加平。

13北门“停车检查”牌需重新刷漆、更换牌子公保部已整改关闭。

14现场电盘需重新除锈刷漆电仪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16外协单位各工具室内工具、材料存放太乱,卫生较差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17生活区北门抽水电盘无接地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18a列外道路施工一切割机接地线接线不规范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19a列外道路施工一电盘直接放在地上使用建筑工程处已整改关闭。

20地磅边两块道木为及时回收物资公司已整改关闭。

四、加强分包安全管理。

项目部对新入厂协作单位严格资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录用。10月18日,项目部对已引进的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分包单位12家,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各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内部施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齐全有效,但个别单位缺少组织机构图和安全、质量管理网络图,限期要求责任单位补全了各类资料。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验收人。

1河南科兴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员证复印件未备案已备案。

2南通三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未备案已备案。

3江苏兴港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网络图、组织机构图未备案已备案张加平。

4郓城圣通公司项目经理证、安全员证、特种作业证复印件未备案已备案。

5山东坤大公司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已制定。

五、认真进行总结。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亲自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推动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例会等会议的召开周期、参加人员、主要任务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室。

第二章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

第四条会议周期和参加人员:

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召集,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组织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材料的存档。

参加人员:公司安委会主任(经理)、副主任(主管副经理)及安委会各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成员。

第五条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工作汇报。

2、审议矿业公司、各单位、部室安全生产季度、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3、组织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六条会议周期和参加人员:

1、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通知召集,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组织准备工作。

参加人员: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部门及各单位、部室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

2、各单位、部室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由各单位、部室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通知召开并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材料的存档。

参加人员:单位、部室行政一把手(厂、矿长、经理、部长)、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及安全管理机构各成员(各车间、相关科室负责人)、安全科全体成员。

第七条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各基层单位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通报上月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情况。

3、通报月安全生产情况。

4、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车间级安全工作会和班组周安全活动会制度由各单位根据矿业公司和本单位的相关要求制定。

第九条各级安全例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在巩固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制订了《xx年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个,其中石灰岩个,砖瓦粘土矿家,高岭土家,矿泉水家,建筑用砂个,。截止xx年9月1日,已有家企业获得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高岭土家,砖厂家,矿泉水家,露天采石场家)。

今年我县共进行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共张贴宣传标语125条,发宣传资料900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13多处,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发出停产通知书,责令13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11枚,导火索40多米;关闭了某县通发贸易公司、某砂场等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场和石场2家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吊销《采矿许可证》9个,吊销工商营业执照4个。

按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公安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非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从防范伤亡事故为主逐步转变为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以预防尘肺病等严重职业危害为重点,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登记、控制和综合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性文件,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搞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是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必须遵循的守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第二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使干部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责任放在重于泰山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的首位来抓,通过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奖惩激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使安全生产实现依法治理,从严管理,杜绝事故。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奖惩规定见附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发动群众,努力做好群管群查,群防群治,防患于未然。

二、矿部要成立在安委会领导下的由安环科、生产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负责对全矿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文明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安全工作中是否支持“三同时”、“五同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2、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生产现场是否安全文明。

3、通风防尘、防毒等安全环保措施项目的落实和特殊工种的培训、持证上岗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各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标志牌的吊挂是否齐全。

希望大家严阵以待,不要出差错!若有差错者,按规定处罚!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在全市组织开展四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

20xx年4月、6月、9月、11月的下旬。

1、查矿山企业复产验收情况;。

4、火工品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5、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前期准备情况;。

6、打击违规和非法生产情况。

县区局检查,市局督查。

1、各县区对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或未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措施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2、各县区内的`所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县区局在4月、6月、9月、11月每月的1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监管科,市局在20日后进行全部督查。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下发相关执法文书,重大隐患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生产。

4、发现安全条件降低的,及时责令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管理混乱的,一律停业整改;对置之不理的企业,会同国土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及时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发现违规生产、非法开采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以xxxx的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国家安监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一字〔****〕**号)的部署及省州要求,我县及时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实施了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县区域内的非煤矿产资源主要有铅锌、石灰、石膏、铜、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龙川、沙桥、五顶山、雨露、马街、兔街等乡镇,开采规模较小,产品绝大多数供建筑行业使用。两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广大铁路)建设期间,以砂石料厂为主的非煤矿山多达***余座,主要分布在龙川、沙桥、天申堂等涉路建乡镇,两路建成以后,这些矿山立即锐减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时,全县尚有各类非煤矿山**个,其中,除马街的大团山锌矿和婆油山锌矿、兔街的中山铜矿、雨露的砷矿*个矿山为井工矿外,其余均为露天开拓的矿山,开采工艺落后,大多为人工开采,装备技术水平较低,机械化程度几乎为零。此外,还有由农民自已季节性生产用于农村建房的砖瓦厂,为停产半停产状况。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因资源灭绝、无力保障安全投入、产销不平衡,又有半数的非煤矿山关闭。目前,全县尚具有采矿许可权的非煤矿山为**户,其中:砂厂**户,即龙川**户,一街*户,沙桥*户,兔街*户;石厂**户,即龙川**户,沙桥*户,徐营*户;砖厂*户,即龙川*户,徐营*户,沙桥*户,罗武庄*户;金属矿山*户,即马街大团山锌矿、婆油山锌矿和兔街中山铜矿;非金属矿山*座,即五顶山石膏矿和雨露砷矿。

我县从****年来就积极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多年来关闭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余座。****年*月**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号),再次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日发布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意见》(南政通〔****〕**号),在楚雄州我县又率先把整顿安全工作和整顿矿业秩序纳入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范畴。****年*月**日又依据六部(局)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南华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通〔****〕**号),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洪志为组长,经贸、乡镇企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整治的具体指导工作。二是各涉及乡镇也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主题、目标、重点、步骤及措施,确定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情况。

*、内容具体。按照《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整治范围和重点以及整治的主要内容。

*、步骤清楚。整个整治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实施。一是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年*月开始进行。主要工作是向广大非煤矿山业主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思想早发动。二是从业单位自查和自纠阶段。各矿山企业对照《矿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后达标验收。三是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各部门适时对各矿山的整治情况现场做好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申请和验收。

*、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中,我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年*月成立县安监局时,专门在该局增设了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专业从事矿山行业管理,解决了多年来非煤矿山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的老大难问题。

*、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凡是国家或省州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规定出台,我县均及时予以贯彻落实。

(三)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由经贸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局、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多次对全县的非煤矿山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全县非煤矿山形势稳定,无职工伤亡事故。

*月以来,又以安监局为主,对马街、五顶山、雨露等乡镇的在我县属较大型的几个矿山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大多数矿山基本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所有矿山均无力自己绘制技术图纸;二是矿山职工全部都是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生产技能只能停留在重体力阶段;三是矿山规模较小,无法按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四是由于多种原因,培训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质详细资料,资源不清,生产系统布置紊乱。

根据国办发〔****〕**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于今年*月*日制定的《南华县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安委〔****〕*号)中,就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继续集中抓好开采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措施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和小采石、采砂、取土场的整治工作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三是开展矿山生产条件评估和安全评价,加强专项验收督促检查,确保验收评估、评价质量。四是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五是对非煤矿山井下开拓系统、通风系统、安全出口、排水系统及地面的危险化学品库、爆破器材库、采选矿场等设施,要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除重大隐患。

总之,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基本达到了整治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各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好转,生产秩序明显规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改善。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一年来救护中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超前预防,积极救援”的救护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省、公司各项会议精神,积极学习,明确新目标。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安全施救”的救援理念。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思路为目标,认真完成有关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20xx年9月2日,财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财企【20xx】239号”和“财企【20xx】240号”文;“财企【20xx】239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发展规划(20xx-20xx)》中的重点建设项目;“财企【20xx】240号”文件的附件4亦明确提出:武钢非煤矿山救护队已列入20xx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为了提高武钢矿业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和体现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依据会议精神,我们认真完成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接受上级领导的审批。

二、团结拼博、周密部署、果断决策,成功地处理了鄂州市大洪山矿业井下泥石流事故。

20xx年11月14日鄂州市大洪山矿业发生井下泥石流事故。指挥部科学分析,掌握规律,果断决策,统筹安排,统一指挥,灵活调度。我们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巧妙组织力量、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根据现场灾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有效的实施营救,将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为企业财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特别是全体指战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发挥所学本领,冒着危险,永往直前的工作精神。值得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发扬和学习。

三、实行精细化管理和军事化管理相结合,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强各种事故演习,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为了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我们在日常训练学习中积极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为此,我们坚持每天早上2个小时的仪器装备操作训练活动,制订了统一操作标准,每个队员逐人进行操作。2个小时的业务知识学习时间,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队员》、《矿井水害事故处理与避灾自救》、医疗急救知识、第八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五百题、事故案例分析等。使业务学习日常化、制度化。下午4个小时的体能训练及军事化队列训练。20xx米跑,爬绳4.5米,引体向上8次,拉力器80次等辅助训练,并且在学习训练中,围绕质量标准化达标规范,逐条核对、落实,进行月考核,季达标的办法,严格评比,使考核与工资挂钩,进行处理。为配合鄂州市安监局及个别协议矿山的安全工作,分别参与了鄂州市陈盛矿业和大冶市大红山矿业的拉动演练。针对井下防洪、溃坝、透水事故,我救护中队制定了一系列的事故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实施救援,取得了各领导及人民群众充分的肯定。通过这些演练,提高了广大职工的防洪意识和素质,为今后抗洪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借此检验了矿山救护中队是一支敢打、敢拼、值得信赖的专业队伍。

四、提高预防检查能力,强化矿井安全服务意识。

下井预防检查既是救护队熟悉服务矿井井下的系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更是发现事故隐患,提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也是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赋予的一项特殊使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下井预防检查的知识,并坚持每月定期对各协议矿井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更加严格细致,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详细填写时间、地点、单位、工作面闭墙编号以及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矿井风量测算,画行走路线示意图。每次预检后,组织全体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讲评。并提交矿井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整改。一年来组织预防检查50队次,700人次,发现事故隐患280条,重大隐患28条,整改率达到100%。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至20xx年底,与我救护中队所签协议矿山共46家并对其资料备份、服务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五、努力做好指战员的培、复训工作。

科学严密的制订了队员的复训内容,邀请了从事救护工作的专业老师来我队指导队员的复训工作。

通过救援技术竞赛知识学习,仪器席位操作,模拟救灾,医疗急救,救援事故案例分析学习,军事化队容风纪训练,挂风障、高泡灭火机等一般技术操作。推动了我队训练操作的规范化发展。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以拓展救援装备为目的、加强救援力量为根本、提高队伍建设为核心、我救护中队派遣人员参加了由国家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于20xx年9月24至26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xx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展览会。通过这次学习,增加了我们对各种救援设备的认识与了解,为日后加强中队救援设备力量奠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加强救援文化建设,构建和谐队伍。

20xx年,我队在救援文化建设方面,从细处着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全体队员去麻城市龟峰山开展野外拉练活动,以登山竞赛的方式不仅强化了队员的体能,还丰富了队员的业余生活;迎“七一”建党九十周年,救护中队组织党员学习革命精神,了解革命事迹,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对党,对革命的深刻认识。还分别开展了军事化队列、体能、足球、篮球比赛。

经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丰富了队员的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激发了队员学习文化的兴趣。

总之,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以上工作,但回顾起来,还存在着不足和缺点。

1、是军事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体能训练设施简陋单一,应进一步完善。

2、仪器装备方面,现在使用的仪器部分已有损耗,安全系数有所降低,需更换。

3、部分队员身体素质差,体能达不到考核要求,训练不积极。

4、队员对《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学习不够,专业知识贫乏,对矿井隐患识别能力不强。

20xx年,救护中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将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指导实践工作,实现矿山救护队伍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1、切实做好日常救护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加强装备维护保养管理,要求所有装备达到100%合格。

2、组织全体队员结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和矿山救护规程解读系统、深入学习两大规程和各种事故案例。

3、加强演练与战备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坚持每月定期到各协议矿井进行预防检查,并熟悉其路线及基本情况。

5、针对矿井五大灾害进行预处理演练,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

6、多提供中队指挥员外出培训考察学习的机会,加强与同行的经验交流和学习,取别人之长补己之短,有利于自身各方面得到更好的提高。

7、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娱乐活动,营造文化氛围,陶冶情操。为队员创造文明、舒适、优雅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8、针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后期安排,就即将购置回的大批救援装备,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9、实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开创矿山救援工作新局面。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吃苦型、执行型”的队伍。

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我们坚信在有关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自我的艰辛努力下,我们必将会锻造出一支一流的救护队伍,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0xx年,我司白沙头石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区政府、镇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矿山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月生产)活动,及全市举行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等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主体责任意识,我司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了较大好转,在企业的努力下今年并取得了安全许可证,全年我司非煤矿山无一起死亡事故发生和连续两年实现非煤矿山零死亡记录,圆满完成我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计划。

(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20xx年我司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为主导,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月活动及大型的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对我司石矿场应急事故的监督指导,对安全应急救援,确保我司矿山无安全隐患的发生。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了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落实及《安全月》活动,我司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组织开展了“大型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活动和“安全月”活动。我司在20xx年上中下三旬,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使我司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根据珠海市安全局、市政府、区政府,在全市进行非煤矿山应急演练的艰巨任务。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我司举行了大型的非煤矿山应急演练,得到了市、区、镇等各个相关部门的好评。在隐患排查上,查到一起就处理一起,在隐患在萌芽状态前将其查处处理。据统计20xx年我司非煤矿上共发生机械伤人、员工职业病、车队交通等事故共9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起。相比回顾20xx年发生以上事故为13起,同比下降发生事故率百分之70。在事故的整改及隐患排查上更加加紧,提高生产率的同时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市、区、镇安监部们及相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我司积极重视并开展整治工作。使今年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完成了我司的生产方针及目标。

(三)在安全隐患爆破工艺上安全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爆破方面防护安全,做到爆破安全防。

护标准化。我司在20xx年下半年爆破防护及戒备方面采取了安全合理措施。采取新型爆破工艺非雷电雷管毫秒爆破,打破了传统爆破方法,我们严格规定单响装药量,保证爆破时安全及周边安全。大大的节省炸药及减少震动,减小了对周边村民的影响。并取得了一定能的效果。

(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宣传培训。

今年以来为了强化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重点、有目标地抓好各阶段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年初我公司开展了“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坚持每周召开员工非煤矿山工作例会,各部门也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基本做到了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了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并组织了几次次10人参加的(企业法人、矿长、安全员、检查工、标准化)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学习,使我司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20xx年我司安全管理计划及安排。

(一)指导思想:

作,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

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十二字方针为重点,继续深入20xx年规划期间矿山安全生产。

(三)主要任务:

做好20xx年我司矿山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司安全。

管理,健全20xx年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员工讲安全学安全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率,促进生产。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为推动我司矿山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在20xx年底我司矿山全部实现达标,以达标作为安全主导,促进我司矿山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遏制事故的发生,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辩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在我司安全人员的管理下,和员工积极配合讲安全时时牢记安全下,我司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此,我们员工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反弹,加强我司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给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做业前的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能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

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在劳动组织及安全培训管理上我们都是重中只重的关。

键环节,严肃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可独立上岗,新录用的露天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将继续坚持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学习制度,组织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等工作。

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我司已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防汛、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在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如果发生生产事故和并积极组织抢险救援,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事故发生后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杜绝事故再次发生,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并作好20xx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分公司。

安全部。

20xx年元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通知》(鄂安监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节后我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验收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安监局成立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与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非煤矿山和市直管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组长:徐天刚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员:董湘华、陈兴斌、谭远军及专家。

领导小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验收。

二、验收标准。

非煤矿山的验收标准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一)地下矿山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存在越层越界开采的;。

2、所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

3、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复工复产方案未经批准的;。

5、不能满足至少有两个独立、间距不得小于30米能够行人直达地面安全出口的;。

6、未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符合规定的;。

7、矿井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没有进行检验检测的;。

8、资源整合未到位及技改到期的;。

9、协议开采、科技攻关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差,隐患未整改到位的;。

10、省局充填采矿技术试点单位未启动相关工作的;。

1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进行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

12、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13、未依法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未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二)露天矿山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所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

2、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复工复产方案未经批准的;。

3、没有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违反规定进行掏采和台阶高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4、相邻采石厂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

6、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安全距离和爆破作业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

7、排土场没有可靠的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进行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

9、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10、未依法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未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三)尾矿库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未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尾矿坝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不能满足技术规程要求;。

3、尾矿库区内有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

4、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或在线监测系统未经过验收的;。

5、排洪、排渗设施不完善的;。

6、安全管理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未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存在超量储存、超期服役;。

8、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氧气、水泥仓、窑炉、粉磨等生产系统和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起重、球罐、锅炉、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按规定做好检测检验。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和市直管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以上验收标准,结合本辖区、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验收方案,确保验收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三、验收程序。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采取企业自查,上报复工复产申请由乡镇(街办)安监办检查签署意见后,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原则上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可优先安排复工复产。

(二)市直管非煤矿山企业的资源整合矿山,协议开采矿山及外来施工队伍由整合及使用单位自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安监局组织专家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方案,做到达标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复产一家,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二)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验收标准,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迅速整改,严禁降低标准,违规审批复工复产。

(三)已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29。

号)的部署及省州要求,我县及时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实施了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140。

69。

个,其中,除马街的大团山锌矿和婆油山锌矿、兔街的中山铜矿、雨露的砷矿。

4

40。

户,其中:砂厂。

13。

户,即龙川。

10。

户,一街。

1

户,沙桥。

1

户,兔街。

1

户;石厂。

17。

户,即龙川。

15。

户,沙桥。

1

户,徐营。

1

户;砖厂。

5

户,即龙川。

1

户,徐营。

2

户,沙桥。

1

户,罗武庄。

1

户;金属矿山。

3

户,即马街大团山锌矿、婆油山锌矿和兔街中山铜矿;非金属矿山。

2

座,即五顶山石膏矿和雨露砷矿。

我县从。

1997。

年来就积极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多年来关闭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

70。

余座。

5

15。

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

"4?28"。

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

16。

38。

号),在楚雄州我县又率先把整顿安全工作和整顿矿业秩序纳入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范畴。

8

16。

55。

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洪志为组长,经贸、乡镇企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整治的具体指导工作。二是各涉及乡镇也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主题、目标、重点、步骤及措施,确定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

1

内容具体。按照《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整治范围和重点以及整治的主要内容。

2

8

月开始进行。主要工作是向广大非煤矿山业主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思想早发动。二是从业单位自查和自纠阶段。各矿山企业对照《矿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后达标验收。三是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各部门适时对各矿山的整治情况现场做好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申请和验收。

3

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中,我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年。

7

月成立县安监局时,专门在该局增设了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专业从事矿山行业管理,解决了多年来非煤矿山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的老大难问题。

4

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凡是国家或省州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规定出台,我县均及时予以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由经贸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局、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多次对全县的非煤矿山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全县非煤矿山形势稳定,无职工伤亡事故。

9

月以来,又以安监局为主,对马街、五顶山、雨露等乡镇的在我县属较大型的几个矿山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大多数矿山基本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一是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所有矿山均无力自己绘制技术图纸;二是矿山职工全部都是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生产技能只能停留在重体力阶段;三是矿山规模较小,无法按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四是由于多种原因,培训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质详细资料,资源不清,生产系统布置紊乱。

根据国办发〔。

60。

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于今年。

9

2

4

号)中,就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继续集中抓好开采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措施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和小采石、采砂、取土场的整治工作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三是开展矿山生产条件评估和安全评价,加强专项验收督促检查,确保验收评估、评价质量。四是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五是对非煤矿山井下开拓系统、通风系统、安全出口、排水系统及地面的危险化学品库、爆破器材库、采选矿场等设施,要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除重大隐患。

总之,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基本达到了整治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各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好转,生产秩序明显规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改善。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江苏省有着较丰富的非煤矿产资源,地区分布广泛.截至6月底,全省已开发利用非煤矿产56种,共有非煤矿山企业1752家.江苏省各级安监部门通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控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已连续7年实现了伤亡事故起数和人数的双下降.

作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者单位:刊名:劳动保护英文刊名:laodongbaohu年,卷(期):“”(12)分类号:关键词: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努力提高我县非煤矿山行业监管水平,改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作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昭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监管109号)及《关于印发昭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昭市安监管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切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18日、11月15日相继召开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总结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阐明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全面安排布置了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并针对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后,我局又及时主动与公安、国土、环保及各乡镇等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狠抓跟踪督办,强化现场监管,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主要是采用“三步走”、“两配合”的方法。

“三步走”的第一步,就是由局长、副局长分别带队,深入到全县130家非煤矿山企业,从持证情况、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各方面逐矿进行全面检查,除现场立即整改完毕的'隐患外,对所有隐患和问题全部予以登记,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载明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通过全面排查,使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现状做到了胸中有数,工作上有的放失。第二步,由各乡镇安监站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到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我局矿监股则巡回检查强化督办,对隐患较重,问题较多的企业,有的是重点督办,有的则责令其停产整改,对个别企业还由县安委办公室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了督办通知书,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第三步,企业整改完毕后,报乡镇安监站初审,再由我局现场验收。我局在现场验收过程中,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求其继续整改。同时,对有条件开展中深孔爆破的企业,还要求开展中深孔爆破。

“两配合”的第一配合,就是得到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即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到期的企业,公安部门一律停止审批供应火工品,必须由安监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其确实按要求整改的,由我局出具书面文件并限定火工品数量后,公安部门再予以审批。这一配合不仅有效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安监部门的执行力。第二配合,就是取得中介公司的支持配合。因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都必须搞安全评价,因此我局就借换证东风,要求开展安全评价中介公司的工程师至少有一名工程师长期驻守我县,配合我局现场检查,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有效地弥补了我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的问题。在中介部门工程师的现场指导下,许多长时间以来一直无法根治的隐患得到了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

1、尾矿库隐患治理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整治,我县仅有的郭家村硫铁矿尾矿库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善了环评。对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于9月通过了市安监局的验收。

2、推行“台阶式”工作面进展良好。专项整治以前,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开采工作面“高边坡”、“一面墙”,甚至“掏采”等现象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较重。通过治理,这些不安全的开采方式基本得以杜绝,开采工作面“台阶”已初步形成,开采面坡角放缓,只要坚持把这项工作抓下去,就能完全淘汰不安全的开采方式,能逐步达到“分层剥离、台阶开采”的水平。

3、推行机械化铲装作业效果明显。通过专项整治,我县65%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实行了机械化铲装作业,改变了以往采用人工装运石料的方式,不仅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也更好地改善了安全生产作业环境。

4、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推行开始起步。专项行动以前,企业受投资压力、技术力量及销售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均不愿意实施中深孔爆破。开展专项行动后,局领导亲自带头深入企业,通过和为玉算细帐、比安全系数、比经济效益等方式的交心谈心,打消业主顾虑,放心投资。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察,目前我县已有两家企业购买了实施中深孔爆破的设备并开展了中深孔爆破,效益良好,在同行中形成了较好的影响。相信这项先进而安全的技术会逐步在全县普遍实施。

5、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趋于完善。今年,县政府为我局改善了办公条件,使我局有了地方设立专柜。为此,我局严格按市局《方案》要求,逐矿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基本实现“一企一档”。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完善建档工作,让档案发挥最大的管理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几个月的专项整治,我们在取得一些成绩和经验的同时,也还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中,充分暴露出我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致使一些应该及时开展的工作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展。当然,我局已将目前在人员和装备上的实际困难书面做了请示,县委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正在着手研究解决我局人员和装备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非煤矿山行业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还未完全形成“分层剥离、台阶开采”的生产现状。三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延期手续的办理工作较为迟缓。四是许多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五是从业人员安全常识不足,冒险蛮干现象时有发生。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积极想办法进行解决,一定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使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机械设备地排查隐患。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国礼的带领下,对全厂的供电系统、破碎系统、边坡、排水沟以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业人员跟踪验收,坚决做到“零隐患,零风险”。

三、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我厂拟定**月**日正式复产,人员在**月**日全部到岗,安全员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四、安全管理。

对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月**日我厂生产设备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已全部检查维修结束,并通过了所在地安监站的验收,员工通过了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复工复产的安全条件完全具备,现拟定**月**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正式复工复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更多。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全省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非煤矿山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问责机制;是否根据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采掘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矿山企业是否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及动态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确定管控重点,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定期对存在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1)是否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2)包保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3)对不需要通风排水的矿山是否采取远距离停供动力电、拆除提升设施、封堵井口等措施。

(4)确需维持通风、排水、提升人员的矿山,是否制定并全面落实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人员上岗资格、设备检测检验、作业安全条件等要求。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下井作业或借检维修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展井下自查自改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复产前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

(4)内部验收通过后,是否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复工复产验收书面申请报告,并报送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各生产要素配备情况等材料。

(5)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后,是否严格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条核查、签字。

(6)复工复产验收通过后,是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批复意见,明确复工复产时间、矿山(井口、露天采场)具体位置。

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边建设边生产、不按基建顺序施工、随意压减基建工程量、超期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将采掘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行为。在通风和排水系统形成前,是否进行其他掘进作业。

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矿区范围内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和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是否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协议(合同),并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分发、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排洪设施形状、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且可靠、畅通、有效;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存在变形、位移、破损、淤堵、渗漏等情况。

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的筑坝材料、内外坡比、排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尾矿坝的渗流控制措施是否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坝肩截水沟、坝面横纵排水沟是否保持完好、畅通。

尾矿库的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是否可靠、有效;库区是否设置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警戒水位。

尾矿库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程、年度作业计划进行排放、筑坝;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尾矿库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尾矿坝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安全隐患。

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选矿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三同时”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制定并落实以防范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的选矿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

人员资质。

提升机司机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

提升设备。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采用双回路或双重电源供电;是否违规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是否使用非标设施设备和属于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

4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

防坠罐。

跑车措施。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6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

7

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接,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

8

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9

斜坡道运输是否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

10。

维护保养。

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和日常安全检查。

11。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

12。

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3。

顶帮管理。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

14。

是否存在进入采场、作业面前未进行冒顶坍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点上方存在危岩浮石冒险作业行为。

15。

是否存在支护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是否存在同一采场凿岩和处理浮石平行作业行为。

16。

发现冒顶片帮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片帮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7。

地压和采。

空区管理。

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18。

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19。

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0。

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21。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2。

推广应用。

充填采矿。

方法。

新建地下矿山是否优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23。

井下。

可燃物。

电缆、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主要井巷是否淘汰木支护。

24。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

25。

动火作。

业管理。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26。

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27。

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

28。

油品管理。

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29。

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30。

消防系统。

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31。

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水害隐患。

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33。

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4。

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35。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36。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的,是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7。

地表防治水工程截排洪沟是否存在断裂、渗水、淤堵等现象。

38。

排水系统。

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核查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9。

防治水。

机构、人员、设备管理。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0。

探放水。

管理。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41。

应急保障。

是否制定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通风管理。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

43。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

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4。

通风系统。

是否安装了主要通风机,并按设计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按设计形成了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5。

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46。

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

47。

监测监控。

主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48。

是否为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爆破作业后是否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时间;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49。

废弃井巷。

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0。

应急能力。

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51。

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2。

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

53。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4。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5。

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管理情况。

签订的爆破作业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6。

矿山企业是否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井下运送、分发、爆破作业管理等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7。

安全管理。

是否存在同时同地装卸炸药、雷管行为。

58。

是否存在装卸过程中拖拉、撞击、抛扔、脚踩、翻滚、侧置等野蛮装卸行为。

59。

是否存在井上井下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储存、混合储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

60。

是否存在向井下运送时人员和爆破器材同时同容器上下井行为。

61。

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分发爆破器材行为。

62。

是否在上下班或者人员集中时间往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是否发现“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认定的1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

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区“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我区切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区称任组长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关闭对象和各相关部门责任,确定了分4阶段进行的整体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责,制订了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宣传动员和排查摸底工作。为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期间,市政府督查组多次对我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排查隐患,动态监管。

我区非煤矿山企业都是地处乡村边缘的个私砖瓦粘土开采和砂石开采企业,企业规模小,原始投入低,管理素质差。我局鉴于非煤矿山企业特点,严格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在安全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动态监管。二是坚持隐患排查,将取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列入正常监管范围,六月下旬,区安监局专门对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以重点检查企业防坍塌、防讯排涝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6处。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砂石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对非煤矿山企业排查隐患40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6份,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份。三是组织督查活动。7月中旬,我区会同市政府督查组对各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深化整治,稳步推进整顿关闭工作。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区经过深入排查和认真研究,确定拟关闭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并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严格按程序实施关闭工作。截止目前,拟关闭的5户企业,已经公安部门确认均无火工品使用证,现场无火工品;工商营业执照已全部吊销;供电部门已依法拆除了电力设施;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到期,国土部门已收回3户,其余2户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由于5户企业采矿许可证已到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收回3户,其余2户由于无法联系,目前尚未收回。

现我区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被依法关闭,符合自治区、乌海市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要求。近期,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持续改进,长效管理。

通过近几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投入不足,使用陈旧设备,安全防范能力偏差。二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力度,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二是继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搞好农民工的安全保护。三是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实施安全作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