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 上传日期:2022-10-26 18: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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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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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作为统一战线的职责所系,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途径载体,调动文化领域统战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文化建设,为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大繁荣和文化产业大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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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一支队伍。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精心培育、建立起一支与我们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在思想文化领域起到骨干和引领作用的文化统战代表人士队伍和后备队伍。
2、推出一批作品。力争通过一定时期的引导,支持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多出文化精品力作,推出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文艺作品。
3、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引导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努力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项目为支撑,
布局合理、产业相融、结构互补的文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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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高度重视文化领域成员特别是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做好文化领域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和掌握文化领域代表人士的基本信息,建立文化统战代表人士及后备队伍基础档案和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文化领域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在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与我们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以此不断壮大文化领域统战工作力量。
3、发挥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作用。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文联、工商联的政治安排力度。积极组织引导他们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围绕文化建设等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4、支持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开展文化创作。有计划组织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特别是教育、科研、文艺、新闻等文化领域的党外知识分子和文化人才,深入开展诗词、歌曲、戏剧、舞蹈、文学及摄影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创作活动。
5、引导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文化活动。统战、宣传、文化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搭建文化联谊会、书画
摄影协会、文艺宣传表演队等有效的活动载体,引导支持鼓励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广泛参与,并在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鼓励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参与文化产业建设。积极引导支持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特别是有经济实力、业界有影响的文化精英领办创办文化产业实体,并在融资、政策方面给与倾斜扶助。
7、进一步加强文化统战阵地建设。要抓好文化统战阵地建设,夯实文化统战的基础和支撑。根据统战工作对象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文化统战阵地建设纳入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文化统战阵地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构筑人民群众共有的`和谐精神家园。
8、做好特色文化品牌统战工作。做好兰西挂钱、亚麻粘贴画等特色文化品牌代表人士工作,把其作为统战工作重点联系对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争取特色文化品牌的优惠发展政策,推动特色文化品牌产业健康发展。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兰西特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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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认识文化统战工作重要意义。文化统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体现了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团结联合的思想主题,和衷共济的价值取向,政通人和的目标追求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深刻把握文化统战的思想内涵,科学把握文化统战的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我县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的大团结、大联合,促进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努力营造文化统战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台联、侨联、海外联谊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积极整合文化统战资源,借助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文化统战的传播辐射工作,把文化统战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兰西有机结合起来,将文化统战理论研究与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推进文化统战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县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统战部牵头负责,宣传、文化、教育、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县文化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开展文化统战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创作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市场营销机制。建立县领导与文化领域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文化领域党外人士的沟通联系。建立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综合平价体系,并把其作为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前置程序。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二
20xx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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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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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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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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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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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三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 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 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 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二)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三)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组织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纳入干部队伍总体规划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校培训教育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学生工作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加强学生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教务处:将统战工作纳入马克思主义等课程教学内容,做好统战成员参加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活动工作量计算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统战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协助做好归国留学教师、无党派知识分子教育引导
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做好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教育管理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统战委员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四
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精神,增强我校统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通知》(豫高发〔2021〕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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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坚持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提高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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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统筹推进。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校“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相结合,统筹抓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薄弱环节,着力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转化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找准服务学校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彰显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逐句逐条深学细研,领会丰富内涵,掌握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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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条例》面向广大师生,针对统战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今年的学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条例》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时间:三月中旬——四月底)。
第二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时间:五月初——六月底)。
第三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对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的认识(时间:七月初——十九届六中全会前)。
第四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时间: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二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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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条例》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
党委统战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担负起推动、协调、落实的责任,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学习《条例》精神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层次、分批次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党外人士培训班,组织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组建“《条例》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院(部)、深入师生开展面对面宣讲,让广大师生听得懂、可领会、可掌握。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到校作宣讲报告,引导我校统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党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把《条例》列入中层干部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党委宣传部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学校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广大教职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将学习《条例》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内容,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效。党委学工部要把《条例》内容纳入辅导员专题培训课程,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班会、“课前十分钟”、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校团委要把《条例》内容纳入团校培训课程,通过“青马班”、团学干部培训班的示范引领作用,厚植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积极推动学习《条例》精神进课堂、进头脑,积极探索将《条例》精神有效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
各单位要通过专题学习、座谈、党课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特别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着眼站位新阶段、着眼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统战工作实际和规律的新思路新办法,推进统战工作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委统战部要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工作,综合运用图解图说、网络视频等接地气、通俗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党委宣传部要依托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以及融媒体中心等传播载体,充分运用校园网主页、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条例》精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在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同时要在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专版宣传《条例》精神,综合运用动漫动画、视频等形式,推动宣传落地落实。
(三)加强思想引领,用好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契机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要紧扣主题抓引领。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大力营造坚定不移跟党走、同心共进谋出彩的浓厚氛围。要创新载体抓引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在统一战线开展中共党史、统一战线史、多党合作史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多党合作成果。组织开展“学五史、守初心、迎百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外人士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继承和弘扬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好传统。
(四)凝聚智慧力量,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
全校中心工作指向哪里,统一战线就聚焦到哪里。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思考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深入思考学校的发展优势、发展软肋以及发展方位、发展策略,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学校“十四五”规划、本科合格评估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自觉行动,共同解决好事关新时代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党外知识分子作用独特,要把他们紧密团结起来,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研究涉及学校民主管理、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重大工作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他们针对学校事业发展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选准发力点、创新点,小切口选题、深层次调研、多角度论证,集众智、聚合力、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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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学习《条例》精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计划,从严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学校“十四五”规划和落实首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发展成就。
3.加强工作督导。学校将采取巡听旁听、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将适时检查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学习宣传不及时、不深入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五
统一战线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根据省委统战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皖统〔2009〕3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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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和政治优势,是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2.高校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团结人的工作。学校统战成员具有层次高、社会联系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合作,把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是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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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团结协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发挥文化传承主阵地作用,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实现新跨越。
4.学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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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党委会每年至少有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和研究部署学校统战工作。
6.把统战理论和政策纳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校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亲自做统战工作,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执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7.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基层党组织、院(系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重在落实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党委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努力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贡献。
8.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部长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充实专职统战干部,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构成情况,设置统一战线委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9.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支持。根据统战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费预算,为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创造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民主党派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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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每学年召开1—2次学校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研究落实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11.完善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召开党代会,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工作报告可事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也可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一些具有代表性、知名度较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组织有关大型活动或庆典时,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其他工作会议或活动,应视其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参加。
12.完善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委统战部要安排好党委成员的联系交友名单,名单应突出联系交友对象的代表性,并适时进行调整;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经常走访本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谈心活动;就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和本部门的工作征求意见,听取反映。
13.建全民主监督制度。要支持党外人士就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办学治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鼓励他们深入进行调研,积极反映情况,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支持他们发表不同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合理的要积极采纳,一时办不到的要解释说明。
14.加大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支持力度。统战部要按照政治要求以及党委的意见,加强对学校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问题上的领导。支持民主党派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鼓励统一战线成员立足本职,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要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照顾同盟者利益的举措落到实处。
15.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统战部要协同组织部抓好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和使用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注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举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以及实职安排工作。统战部要积极探索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努力为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六
我校统战工作以紧密围绕十七大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各项要求,紧密围绕社工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凝聚人心,凝聚力量,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我校新时期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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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带有长期性的根本任务.我校党支部结合本年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要求,抓好党内同志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同时,积极帮助和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对统一战线的基本要求,通过讨论、座谈、报告等形式,加深对十七大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对一些重要的理论政策问题,要加强引导,多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人心,解疑释惑工作.及时组织收听、收看“两会”报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两会”精神.校党支部宣传委员为校民主党成员、党外代表人物学习十七大精神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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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党支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统战工资的落实情况,从思想上、组织上、内容上保证我校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解决学校统战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系统统战工作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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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积极引导各民主党派特别是年轻的党派同志深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参政党地位、性质、历史使命的认识.继续加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合作与协商,认真落实党支部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校务公开、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同时多创造机会让党外知识分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我校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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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统战信息的搜集和上报工作,提高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拓展统战宣传工作渠道并积极探索新的宣传形式和载体,计划在校园网上建立统战网页.做好统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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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涉及的面非常广,除上面提到的工作以外,还包括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宗教界人士工作、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港眷澳眷工作等等,也是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方面,这就需要做统战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学习,同时也要把统战理论作为培训党内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统战意识.通过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使之成为一支立场坚定、作风民主、知识广博并富有创新精神的统战干部队伍,努力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凝聚人心,凝聚力量,为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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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战工作的特点,我校与社区形成各具特色、层次不同的工作网络,依靠这些组织,我校与社区将结合重大节日开展一系列活动,达到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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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首先成立学校统战工作组织机构.其次按在下工作步骤建立工作制度:
1、联系制度.建立联络员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
2、学习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1次统战工作对象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时事政治、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等.
3、走访座谈制度.每月走访或召开1次统战工作对象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呼声,解决他们的疑难和需求,及时反映他们的情况.
4、资料归档制度.今年力求做到工作对象有档案,开展活动有登记、有记载,保证统战工作资料收集的齐全、完整性.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七
根据市委《“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围绕市委“1+10”实施方案提出的3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大行动计划”,结合加强统战基础工作,服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对近年来县委统一战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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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而又有条件的,要由党委常委兼任”。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重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好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201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又明确指出:“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根据这一精神,在2016年县委换届选举中,我县也实现了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既顺应了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为党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
(一)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多;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县乡两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依据;三是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党校开设了统一战线理论课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四是统战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均得到了增加、补充和更新。通过多项措施的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保证了统战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加大了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力度。一是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了全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干部队伍数据库,形成一支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党外干部队伍。二是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培养新一代党外干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四是与组织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好统战部安排人事的职能作用。通过这四项措施,有效地加大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力度。2016年以来,全县新提拔党外科级干部人,副县级人。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了三级统战网络。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在我县建立较早,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网络一直不够完善,人员调整后得不到及时补充。统战工作逐步理顺后,网络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县、乡、村及时补充人员,健全制度,三级管理通过各级例会制度,月报制度等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把关,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使这项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较好地保证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四)统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县委统战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选好角度。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这一关键,带动了党外知识分子培养、党外干部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教育等方面的统战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活动。运用多种载体,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激发广大统战成员服务中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极大热情;三是多交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出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统战成员联谊交友制度,经常同他们谈心、交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理顺关系。充分发挥统战部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统战系统工商联、台办、侨联、宗教局等部门,理顺关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县级各领域统战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民族宗教领域和顺稳定。无论是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主管部门还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的主责部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各项治理整顿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宗教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宗教月报告制度,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团结稳定大局。二是进一步密切了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重点人物的联系,加深感情,搞好服务,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坚定他们“反独促统”的信心。三是统战宣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统战宣传网络,成立了统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委统战部建立了点对点通信,实现了统战信息现代化。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掌握新情况、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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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上下统战工作的变革,我县统战工作也得到了切实加强,也给全县统战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具体说,呈现出以下“七个变化”。
一是统战部门身板变“硬”了。根据上级精神,我县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统战部门说话无力、协调困难、人员进步缓慢的被动局面,顺应了新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县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统战部的协调权威性提高了,协调力度加强了。
二是党委研究统战工作变“多”了。随着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县委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尤其是统战部长进入县委决策层后,县委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及时了,节奏加快了,专题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多了,县委对统战工作的讲话多了,指示多了,文件多了,对统战工作的关心多了。
三是统战部牵头协调的作用变“强”了。在横向方面,统战系统的民宗局、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尤其是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通过机构改革合并后,不仅提高了政治地位,还可以借助统战部长担任常委的条件,更方便地了解全县的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纵向方面,统战部增强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统战工作基础。
四是财政经费相对变“足”了。县委统战部在改革后特别是与民宗局合并后,依据财政预算实际,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经费。大部分在全额核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的基础上,还另外为统战部门追加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专项业务费。2016年以前县委统战部办公经费由过去每年不足万元,2016年后,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有了基本保障。
五是办公环境变“优”了。随着统战部门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职责职能的拓宽,在“三定”职责职能方案中的人员编制、科室设置都有了增多,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渐得到更新和补充,人、财、物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六是统战部门变“忙”了。常委任部长,使统战工作与县委、政府全局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既给统战工作的全方位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对统战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时不再局限于统战工作本身的一个“点”,而更多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面”上去考虑问题。统战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变得越来越忙。
七是统战干部变“勤”了。为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形势,县委统战部狠抓作风转变,在学习研究、舆论宣传、服务办事、检查督促等方面狠抓落实,对统战工作实行分工细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以“有为”促“有位”,以成绩求进步,加压驱动,鼓足干劲,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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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统战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对统一战线工作在党的事业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务,党务之中重组织、宣传、纪检,轻统战的现象。虽然有些部门和乡镇对统战工作较以前重视了,但在工作的配合上还不够积极主动。部分乡镇中缺少具体负责工作的统战委员,村级统战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还不能充分发挥互动作用等。
二是对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探索不够。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社会经济结构进一步分化组合,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使统一战线出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一些部门目前在这些新阶层、新领域缺乏工作经验,探索、调研不够。
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他们既是资产私有者的代表,又是独立自主的经营者,他们在追求获取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更加看重党和政府所给予的社会名誉。但由于其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做好他们的引导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是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差距较大。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县乡两级党政职能部门中,高学历、有才能、有影响的非中共人士比较缺乏,无论是党外干部队伍现状,还是政策措施落实,还是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体制机制上,与新时代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环节薄弱。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和法检两院还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基本没有配备党外副职。人大和政协的党外代表、委员及常委的比例还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推进统战工作。举办统战理论培训班,组织统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开展以乡镇、街道新分管领导、新统战干部、新代表人物为重点的大培训。着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统战、重视统战,进而支持统战,促进统战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调研工作。一是切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阶段统战工作调研,把创新理论,完善政策,提出举措作为基本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为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点课题的调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调研活动,组织各阶层统战代表人士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三是从事统战工作的党政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工作部门,深入到工作对象中去,熟悉新人、熟悉新事、熟悉新情况,努力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认真分析和研究新的社会阶层和领域的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做好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积累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做好非公人士统战。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学习金融、营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企业参与竞争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企业家。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使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把手中的剩余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中去,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奉献社会。
四是加强民主协商,做好党外人士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力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和团结党外干部。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基本方针,对那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及时安排到人大、政府及有关人民团体中,并确保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过举荐或公开选拔招聘,把那些德才兼备、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安排到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中,要形成一套制度以保证工作的规范化,避免随意性。
五是加强政治建设,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为发展服务,首要的就是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也是对统战部门职责定位的最好概括。统战部门服务经济建设,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统战部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稳步增长;加强内引外联、大力招商引资,帮助民族经济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交朋友,经常保持沟通、联系,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的荣誉和政治地位,提高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八
2020年,在汝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紧扣“创环境、上项目、抓改革、求创新、惠民生、当示范”的总基调,以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引领,强化招商引资以项目建设为驱动,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强化宗教工作,狠抓了统一战线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全镇统战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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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位于汝州市区西部25公里处,南临xx,北望箕山,西傍广成湖(今涧山水库),东为xx冲积平原,因有xx自然涌出而得名,也因温汤神泉而闻名,史称汉唐皇家xx。全镇总面积7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亩,辖28个行政村,56个自然村,6.4万余人,4个市级养殖场,3个农业生态园,6个面粉厂。我镇现有少数民族61人,共有17个少数民族种类,现有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7个(汤王庙、xx教堂、泥河寺、五龙寺、东车坊玄天宫、连圪垱教堂、官中教堂),从事佛事宗教活动人员144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56人。我镇统战工作连续多年被市委统战部表彰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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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领导,加强学习,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统战工作网络。为加强对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把统战工作纳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统战工作的开展在组织领导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各行政村也都按要求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战信息员队伍。二是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基础台帐。今年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对镇区内的统战资源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主要是调查摸清在外创业能人、海外人士、从事佛事宗教活动人员、少数民族家庭的情况,为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建立了台帐,夯实了工作基础。三是坚持统战理论学习。镇党委十分重视统战理论学习,把统战理论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并组织非公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省十次党代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目的。四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向上级统战部门和宣传媒体、报刊撰写稿件,加大统战宣传力度,为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全年上报市委统战部信息10余次,其中市级以上新闻媒体5篇。
2、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外人士作用
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在外能人等统战人士联系沟通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镇党委、政府对统战人士采取政治上高看一眼,待遇上厚爱一层,生活上给予关心,个私经济发展上给予政策倾斜等措施,镇党委领导经常登门拜访并保持与他们通信或电话联系,定期向他们通报全镇经济发展情况,请他们为家乡经济发展献计献策。通过联系沟通,激发了广大在外能人回家乡办厂兴业的积极性。特别是招引了以闫素云、王要强、朱文立为代表的20余名xx人分别就纺织、汝瓷等行业准备入驻xx为我镇今后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先后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到西安市、江苏市、广州市、佛山市参观学习,以转变观念,增强机遇意识。截止目前,我镇共规划了46个项目,已动工的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400多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个,已完成项目4个。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我镇多次组织统战人士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他们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出好的思路与建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积极做好非公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全镇经济发展
发挥商会正确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富民政策,引导广大非公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针对我镇面粉行业在宏观形势仍未好转的情况下,一年来,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攻克难关,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工业经济稳步发展。联发食品走精品化、小包装之路;华玉面业从外地引进了高层次人才,分别负责团队销售和产品控制与供应链建设;朱寨万顺制帽厂改变原有低水平的加工,把朝向海外出口,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朱寨村香菇规模化种植,成立香菇种植合作社,先后组织人员6次外出考察,如今香菇每年的销售额高达1000万元,带动了我镇经济的发展。此外,河南溢徳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洪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东奥食品、瑞盛食品等非公企业先后进行了技术改造。积极引导非公有经济人士投身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先后为镇慈善分会、新农村建设和教育事业爱心捐资数十万元。为了强化党的领导,促进非公党建全覆盖,建立了5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和5个园区党总支,在非公企业中认真开展了“新乡贤”、“道德模范”选树活动以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xx镇区总体生活水平,我镇多方并举开展精准扶贫帮困活动,将献血与造血相结合,大大提高了贫困人员的生活水平。一是严守三道关。标准关,严格把握贫困户标准,认准扶贫对象,由辖区各村推荐本村贫困户到镇扶贫办,确定初步扶贫名单;信息关,将上报每户家庭详情况进行登记,实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机制,为精准扶贫后期录入工作奠定基础;审查关,镇扶贫办对各村推荐的贫困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让群众选出扶贫对象,最后结果在镇、村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做到三到位。组织到位,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扶贫业务工作,采取副科级领导包村,第一书记和村主干包户的方法,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措施到位,采取“一户一法”的机制,引导贫困户种植蔬菜、香菇、饲养家禽等,使贫困户有增产收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脱贫;督查到位,把监督考核贯穿于扶贫工作始终,对扶贫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结果定期通报,采用年终考核的办法,严格考评,签订责任书,确保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发挥产业优势,助推贫困人员开发式扶贫。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要求,以开发式扶贫为主要方式,通过华豫面业有限公司、溢徳实业有限公司、华扬牧业、温水投秋实公司扶贫基地,帮助89户贫困人员建立香菇和西红柿等特色农业种植基地,帮助5户在镇区建立粮食收购点。
5、切实抓好宗教工作,倡导文明新风
根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方针,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尊重信教群众自由和引导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指导思想,我镇着重在完善宗教管理上下功夫,围绕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年”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重点引导信教群众发扬“爱教守法、崇尚文明、科技致富”的精神。一是积极组织我镇宗教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从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做好宗教领域稳定工作。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对当前各团体和各场所中是否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基督教活动场所、佛教活动场所的调查统计,加大从教人员规范管理的力度,把各种宗教不隐定因素扼杀在萌芽之中。
第2篇:统战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统战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五大关系”和谐为目标,认真落实各级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了统一战线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中凝聚广泛共识、聚焦正能量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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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牢理论武装,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是通过多种形式,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思想。年内,系统内召开会议集中学6次,3名机关干部分别参加曲靖统战部组织的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党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专题培训班,组织统战系统各领域代表人士参加,集中宣讲、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期,部机关干部及各领域代表人士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3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政治意识。办板报2期,张贴标语87条,部机关全体干部未发现涉黑涉恶的人或事。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
(二)巩固提升“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行“统战+”精准扶贫模式,着力在“落实”、“引领”和“选树典型”上下功夫,动员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实现企业与脱贫攻坚工作“双赢”。年内,民营企业共捐资96万元,援建“爱心公益超市”33个;45家民营企业和43名企业家为全市“聚力脱贫攻坚·共圆xx小康梦”捐款2056万元,34个非公企业和11名非公经济人士被xx市委表彰为带贫新型经营主体或社会扶贫模范先进集体和社会扶贫模范优秀个人。
(三)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三级三线多点”网格化管理体系,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党员领导联系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市、乡、村三级统战干部挂钩联系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制度,扎实推进宗教场所“五进”活动,抓实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关心关爱宗教代表人士生产生活。年内,召开宗教工作专题会议1次;投资10余万元,完成6个宗教场所“五进”工作;举办宗教代表人士培训班1期;春节慰问宗教代表人士102人;投资20余万元修缮5个重点宗教场所;发放三个协会负责人生活补助18.36万元,妥善处置信访案件1件。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年争取专项资金1320万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7个。
(五)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发展。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一次非公经济人士利益诉求会,建立工商联兼职副主席联系执委、执委联系会员制度,深入实施民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年内,举办全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1期,300余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两家企业上榜“2019年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1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荣获第八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xx市火腿及生猪产业上榜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
(六)扎实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重大事项向党外代表人士、工商联执委征求意见、通报情况制度》和《中共xx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21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与86名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联谊交友活动。坚持每季度一次,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各项活动,全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通报情况2次;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8篇、议政发言材料12篇、提案26个;配合民主党派到xx调研7次;协商调整政协委员46名。
(七)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充实完善台胞、台属、台商、港澳同胞及归侨、侨眷相关信息。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专题调研1次,争取上级资金补助8万元,建设侨法宣传角1个、为10余名归侨侨着发放灾害补助。
(八)强化部门自身建设,树立统战部门良好形象。一是紧抓学习不放松,注重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年内,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建设羊场、双龙等示范点5个,深入推进基层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统战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年内,开展了统战领域五个专题调研,向曲靖、省委统战部上报登载信息70余条,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平台“xx统战”信息。五是全力配合抓好脱贫摘帽工作。单位挂包海岱大栗树村,派驻热水黎山村工作队员1名。年内,共筹措资金18.3万元,援建“村卫生室”1所、“爱心公益超市”2个,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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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抓好党员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一是抓思想教育,改进学风。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学理论、政策法规、业务、党规党纪,学先进、反面警示等,努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敬畏意识,激发工作热情;二是突出脱贫攻坚、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工作重点,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强化服务和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年内,单位及干部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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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内的工作和市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市委、政府的各次督查中,反映良好。统战部及1名干部受到中央统战部宣传办、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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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单位党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和市政府门户网,对单位年度党费收缴、人事任免、财务收支、预结算、重点工作月台账及完成情况、统战各领域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共公开了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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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家庭家教学风建设。全年机关干部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单位接待不存在大吃大喝现象,无公车私用情况。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九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做好新时期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按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统战方针,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现将我学区一年来的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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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统战工作精神,切实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全体统战对象的积极性,学区党总支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学习,使统战对象加深对统战理论的理解,提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他们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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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区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党外人士的统战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学区党总支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班子人员变动后,及时充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来怡剑同志任统战工作负责人,杨德海联络员,具体落实统战工作。
2、理清结构,结对沟通。在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人才问题,人才问题也是知识分子工作的核心。党总支经常与统战对象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统战对象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到学校工作上来。
3、凝聚力量,大胆使用。党总支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在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方面下功夫。从政治上、组织上关心统战对象,把他们作为学校发展的基本力量。从知识分子中选拔优秀干部,推荐年轻有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外人士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
4、教育引导,积极培养。党总支对党外知识分子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在日常生活中,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把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党总支以学习型、和谐型和富有战斗力型的机关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培养、引导党外人士向党总支织靠拢,学区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团结协作、共谋发展,我学区党总支还积极引导社会贤达人士参学校教育事业。通过古战基金会的协调,广泛引导社会贤达人士参与学校教育发展,为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得到了社会好评。
今年来,我学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坚持统战工作无界线的指导方针,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注重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有力地促进了我学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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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力度不够。
2、现在学区机关的统战干部大都是兼职人员,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有些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下步措施:
1、提高认识。要将统战工作纳入学区全年工作事项中来,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配强人员。在学区人员工作分工上,既要有党政领导主抓统战工作,还要多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善于团结人、热心统战工作的教师担任学区统战工作联络员。
4、推动工作。抓好统战宣传,提高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同时要注重加强调研和信息交流,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
11月19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党建工作视频会议,会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镇实际,以党建促民生,以党建促建设,以党建促发展.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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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对市委王书记在党建工作会议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基层党建,具体工作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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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党建工作视频会议后,镇党委及时召开了青花镇党建工作专题会,全体镇干部、各村(社区)支委委员、万源市青花学院支部负责人、万源市第三人民医院支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如何落实市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安排布置,对于会议中提到的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上优亲厚友,在公共服务资金的管理侵占挪用,在工程项目上强揽强上的几个问题,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自查自纠,镇纪委严厉查办,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一定要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管理,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建设,抓好党的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抓好后进基层党组织整改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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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就各项工作结合各支部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个支部明确了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各党支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宣教工作整体合力,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
(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各支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坚持反腐倡廉教育与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相结合,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倡导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达州市委十一项规定,规范自身行为,进一步提高各支部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
(三)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加强现有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好常规培训的同时,创新载体、转变方式,继续举办专题讲座,管好、用好远程教育站点,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大学生村干部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下村锻炼,不挪用到镇政府.三是加大党员的发展.坚持“三个重点”、“三个倾向于”的发展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四)加强责任制考核,创新考核办法.继续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相关考核办法,以日常督查、工作实绩、年终考核为依据,使考核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一
我局统战工作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大胆探索,锐意进取,突出重点,围绕“多办实事、争创一流”的目标,推动我局统战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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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把提高全员素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了2012年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全体执法人员互教互学的方法,坚持周五学习日和每天一小时自学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在系统学习依法履职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力求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思考、探索、再学习,要求全体人员要高质量的完成全年的学习计划,并力求素质的全面提升。
在今年2月份我们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了以“继往开来,监管为民”为主题的2012年集中学习周活动,活动中,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局长李照善同志的主题报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公务礼仪、廉政教育及拓展训练等方面为重点学习内容,展开“继往开来,监管为民”和“如何提高幸福指数”的主题讨论,同时保证了学习时间,保证了学习质量,保证了学习效果,真正达到学有所获。通过这次主题学习周活动,全局上下一心,放飞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理想,以我们的实际行动收获了党和政府的信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作为枝江市的示范单位起到了鲜活的示范作用。
通过学习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一是增强了全体干职工的凝聚力,形成了以事业发展为目的,以出于公心为出发点,以同志式的友谊为纽带,以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为方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基本保障的氛围,增进了团结,形成了最优化的整体合力;二是全面提升了全员素质,使全体干职工始终做到心中有职责、心中有人民、心中有集体、心中有戒律,坚持“三先三后”的工作原则(即规范在先,监管在后、宣传在先,执法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牢记人民重托,不辱药监使命。
2、联系实际,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消化理解统战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及统战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的深远意义。着重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统战工作为加速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建设的特殊作用和意义的认识。达到全体人员熟悉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基本原理,熟悉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熟悉本单位统战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统战工作作用和意义的认识,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一国两制”,促进和平统一祖国服务。突出宣传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气氛,广开言路,使大家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能够充分地反映出来。对民族、宗教和“三胞”及其亲属的一些具体统战政策,认真进行了解和宣传,扎实把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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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提高监管水平。在促进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把服务对象的事当作大事、份内事、要紧的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事中服务为超前服务;努力做到投诉渠道畅通、处理问题快捷、责任追究到位。一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我们紧密结合争先创优活动,按照枝江市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点,修改完善了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并定期考核,及时上报考核情况,深入推进了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努力营造了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奋进的人文环境,全面提升了食品医药投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全市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努力协助南星药业有限公司与广辰工贸有限公司合作,引进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帮助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建起10万级洁净车间1个、化学合成车间1个,使该企业由原来生产单一药品品规扩展为4个药品品规,并在今年4月份又上了1个新药品品规,使该企业由只有2百万年销售额一跃年销售额超过2千万,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发展。三是在宜昌奥美公司发展壮大中,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该企业,谋划企业发展,协助该公司开拓国内市场进行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成立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指导小组,主动到新开办的4家药店和需重新换证(认证)的32家药店进行帮扶指导,搞活民营医药企业。并科学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物流方式,开展配送连锁经营和进行民营投资。并积极配合市政府搞好医药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2、认真贯彻侨务和对台政策。为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在全局人员及其亲朋好友、居住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海外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解除他们的疑虑,鼓励和帮助他们同亲人进行联系。对回乡探访的台、港澳、侨“三胞”热情接待,增进乡谊和感情,加强对外联系,对有海外关系者,用政策热心帮助解决。通过两岸和海外来友,实事求是地介绍大陆特别是家乡的发展变化和发展前景,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千方百计沟通经济信息,牵线搭桥,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才交流。
3、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工作。我们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积极征求党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党外人士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的途径,引导他们积极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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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有关政策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牢牢把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这一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和“促进适应和谐”这一宗教工作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抓好《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和《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局统战工作今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及有所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干部职工思想没有放开,经济统战工作有差距,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效果不明显,在协调方面还没有真正地起到应有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统战理论政策,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服务。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二
我乡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县委统部的指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精神,认真的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并对下年工作做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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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提高统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了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乡党政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内容,在乡党建工作会议上作总体部署。在开展学习时,认真传达了全县统战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同时,根据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上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做到工作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探讨下阶段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狠抓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力保证整改效果。
(二)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社会发展提供力量支持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从服务三农和重视教育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乡党委、乡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努力服务社会。
(三)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一是加强调研。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全面掌握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二是积极帮助少数民族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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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统一战线工作要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乡社会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是加强统战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2是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是进一步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促进我乡非公经济健康向上发展;4是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及统战部门交办的任务。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xx年x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其予以修订。这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深化统一战线领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着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2015年,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这次修订《条例》,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一系列最新精神,对于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按照党中央要求,2019年中央统战部着手开展《条例》修订工作。我们系统学习领会党中央最新精神,围绕《条例》修订分别赴xx个省区市进行调研,汇总整理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之后座谈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部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的意见。经党中央批准,2020年xx月xx日正式印发《条例》。
在《条例》修订工作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新经验新做法,着眼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就有关政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内容做到必要、稳慎、准确。
《条例》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第四条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是: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五)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六)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七)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八)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五条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六条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七条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涉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部署、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向党中央提出建议。
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
第八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重视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
(二)定期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
(三)按照权限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推动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五)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选优配强统战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统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六)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七)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参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机关工委依照授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地方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
第九条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六)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七)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九)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十二)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十三)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一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党中央以及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关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有关人民团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明确相应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其他单位党组(党委)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一条省、市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按照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配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担任。高等学校党委统战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
第三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第十二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第十三条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第十四条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第十五条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
第十六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帮助民主党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方面的问题。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章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学术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国家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领域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
第十八条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是党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和留学人员之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应当建立留学人员组织。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其他城市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以成立留学人员组织。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可以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统战部门应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
第五章民族工作
第二十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一条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第二十二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六章宗教工作
第二十三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第二十四条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政教分离。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第二十五条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第二十六条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七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传和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
第二十八条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引导规范政治参与行为。
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第二十九条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联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工商联参加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参照本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所属商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考核。工商联对其他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
第三十条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十一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第三十二条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三条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密切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在街道、社区、园区、企业等的党组织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第九章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十四条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第三十五条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广泛团结海内外台湾同胞,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十六条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指导相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十章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
第三十七条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等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鼓励华侨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入民族复兴伟业;遏制“台独”等分裂势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发挥促进中外友好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第三十八条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加强华侨、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统筹国内侨务和国外侨务工作,着力涵养侨务资源,引导华侨、归侨、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致力于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保护华侨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华侨的生存和发展,推动和谐侨社建设,教育引导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更好融入主流社会,为住在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守法诚信、举止文明、关爱社会、团结和谐的大国侨民形象。
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特点,积极发挥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
第十一章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第三十九条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第四十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注意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
第四十一条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学校等培训资源。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
第四十二条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中应当保持适当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
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统战部门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第四十三条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备党外干部。
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
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x名左右党外正职。
第四十四条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委员不少于xx%,常委不少于xx%;在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xx%(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全国政协和省级政协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占有适当比例。
各级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应当坚持广泛协商,党内的由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的由统战部门提名,其中的民主党派成员、民营经济人士应当在提名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继续提名的各界别政协委员应当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建议名单由统战部门汇总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组织部门报同级党委审定,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加大在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选配党外干部的力度。
坚持参事室统战性、咨询性和文史研究馆统战性、荣誉性的性质,党外参事、党外馆员不少于xx%。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党外代表人士。
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特约人员。
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在有关社会团体任职。
第四十六条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一般应当进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
除特殊情况外,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并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的,在推荐安排中应当界定为民营经济人士。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以及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任职的民营经济人士,应当经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统战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党委有关部门、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党派和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四十九条搞好党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第五十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统筹考虑党外干部。
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应当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章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第五十一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统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统一战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五十二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五十三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第五十四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统战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对党外人士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
第五十五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约束统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十三章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完善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做好保障工作。
第五十七条对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危害程度,对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后的《条例》在明确新时代统战工作总体要求方面作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科学回答了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新经验和好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统一战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引领和行动指南。
这次修订的《条例》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统一战线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明确将服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系统总结并首次在党内法规中明确统战工作的原则。修订后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为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后的《条例》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在新时代,必须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统一战线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这次《条例》修订的突出特点是通篇贯穿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明确了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新增“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章,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确保统战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些规定,强化了党在同心圆中居于圆心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巩固统一战线“众星拱月”的良好局面。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作了哪些修订?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对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表述作了完善。比如,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中,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参加政党协商。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强调要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在民族工作中,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强调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强调要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港澳台统战工作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广泛团结台湾同胞,发展壮大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时,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一章,强调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了“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一章,强调要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问:《条例》对规范统一战线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有哪些新规定?
答: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结合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条例》对地方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各级党委统战部职责、统战干部配备等作了修订和完善。
《条例》规定了党委的主要职责,强调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等方面的职责,并对其他具体职责作了调整和完善。《条例》还规定了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参照党委职责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机关工委依照授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条例》对各级统战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归纳、梳理和完善,使统战部门的职责任务更加全面、清晰。
《条例》除规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根据近年来基层统战工作任务明显增多、职责明显加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明确相应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此外,《条例》对统战工作任务重的其他单位也作出兜底性规定,要求“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统战意识,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一要扎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讲解读,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加大《条例》宣传解读,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条例》作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总规范和总遵循。二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对于《条例》规定的原则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细化实化方案;对于一些具体规定,尤其是硬性规定,必须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三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条例》规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解决长期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统一战线工作高质量发展。四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条例》对监督检查和问责等作出的专门规定,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范围,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四
20xx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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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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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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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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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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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五
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精神,增强我校统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通知》(豫高发〔2021〕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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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坚持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提高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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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统筹推进。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校“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相结合,统筹抓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薄弱环节,着力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转化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找准服务学校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彰显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逐句逐条深学细研,领会丰富内涵,掌握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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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条例》面向广大师生,针对统战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今年的学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条例》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时间:三月中旬——四月底)。
第二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时间:五月初——六月底)。
第三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对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的认识(时间:七月初——十九届六中全会前)。
第四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时间: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二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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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条例》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
党委统战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担负起推动、协调、落实的责任,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学习《条例》精神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层次、分批次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党外人士培训班,组织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组建“《条例》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院(部)、深入师生开展面对面宣讲,让广大师生听得懂、可领会、可掌握。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到校作宣讲报告,引导我校统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党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把《条例》列入中层干部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党委宣传部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学校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广大教职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将学习《条例》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内容,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效。党委学工部要把《条例》内容纳入辅导员专题培训课程,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班会、“课前十分钟”、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校团委要把《条例》内容纳入团校培训课程,通过“青马班”、团学干部培训班的示范引领作用,厚植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积极推动学习《条例》精神进课堂、进头脑,积极探索将《条例》精神有效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
各单位要通过专题学习、座谈、党课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特别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着眼站位新阶段、着眼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统战工作实际和规律的新思路新办法,推进统战工作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委统战部要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工作,综合运用图解图说、网络视频等接地气、通俗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党委宣传部要依托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以及融媒体中心等传播载体,充分运用校园网主页、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条例》精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在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同时要在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专版宣传《条例》精神,综合运用动漫动画、视频等形式,推动宣传落地落实。
(三)加强思想引领,用好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契机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要紧扣主题抓引领。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大力营造坚定不移跟党走、同心共进谋出彩的浓厚氛围。要创新载体抓引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在统一战线开展中共党史、统一战线史、多党合作史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多党合作成果。组织开展“学五史、守初心、迎百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外人士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继承和弘扬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好传统。
(四)凝聚智慧力量,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
全校中心工作指向哪里,统一战线就聚焦到哪里。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思考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深入思考学校的发展优势、发展软肋以及发展方位、发展策略,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学校“十四五”规划、本科合格评估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自觉行动,共同解决好事关新时代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党外知识分子作用独特,要把他们紧密团结起来,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研究涉及学校民主管理、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重大工作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他们针对学校事业发展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选准发力点、创新点,小切口选题、深层次调研、多角度论证,集众智、聚合力、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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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学习《条例》精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计划,从严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学校“十四五”规划和落实首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发展成就。
3.加强工作督导。学校将采取巡听旁听、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将适时检查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学习宣传不及时、不深入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六
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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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xx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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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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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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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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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统一战线解放思想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十七
统一战线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根据省委统战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皖统〔2009〕3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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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和政治优势,是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2.高校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团结人的工作。学校统战成员具有层次高、社会联系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合作,把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是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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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团结协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发挥文化传承主阵地作用,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实现新跨越。
4.学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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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党委会每年至少有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和研究部署学校统战工作。
6.把统战理论和政策纳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校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亲自做统战工作,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执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7.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基层党组织、院(系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重在落实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党委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努力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贡献。
8.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部长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充实专职统战干部,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构成情况,设置统一战线委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9.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支持。根据统战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费预算,为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创造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民主党派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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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每学年召开1—2次学校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研究落实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11.完善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召开党代会,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工作报告可事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也可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一些具有代表性、知名度较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组织有关大型活动或庆典时,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其他工作会议或活动,应视其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参加。
12.完善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委统战部要安排好党委成员的联系交友名单,名单应突出联系交友对象的代表性,并适时进行调整;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经常走访本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谈心活动;就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和本部门的工作征求意见,听取反映。
13.建全民主监督制度。要支持党外人士就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办学治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鼓励他们深入进行调研,积极反映情况,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支持他们发表不同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合理的要积极采纳,一时办不到的要解释说明。
14.加大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支持力度。统战部要按照政治要求以及党委的意见,加强对学校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问题上的领导。支持民主党派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鼓励统一战线成员立足本职,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要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照顾同盟者利益的举措落到实处。
15.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统战部要协同组织部抓好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和使用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注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举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以及实职安排工作。统战部要积极探索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努力为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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