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精选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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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周密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集中精力,有效地完成任务和目标。在计划中,我们应该设定合理的时间限制和阶段性的目标。以下是一些克服拖延和偷懒习惯的方法和建议,帮助大家更好地执行计划。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一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扭住全区转型、创新、升级主题,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件大事(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改造、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城中村建设改造),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宝丰—宗关特色商务带、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三大产业(现代商贸、工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今年1-9月累计调处纠纷5829起,同比去年增加0.62%,成功5823起,调解成功率99.90%,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5524起,同比去年增加1.14%,成功5524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同比去年减少7.85%,成功299起,调解成功率98.03%,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月排查”“周报送”制度。今年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9次。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组织各级调委会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累计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26起,成功率100%。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季度和年度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分析研判阶段性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电子化工作,对各调委会上交的卷宗做到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形式规范不走样。巩固发展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人民调解基本属性,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整体优势。
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省市开展首批红旗司法所评选通知精神,制定创建红旗司法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新(改)建项目。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完成韩家墩街司法所的新(改)建。
目前,截止2017年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4人,解除163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5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3人。其中被判处管制1人,被宣告缓刑181人,被裁定假释9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4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
切实推进一中心一室建设。依托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硚口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到位。完善组织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专班。“省级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建设目标方案,抓紧对标建设落实,准备迎接省司法厅达标验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筑牢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街道司法所、矫正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12件,其中速裁案件148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今年,累计对165名入矫、137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规范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奖惩工作联动机制,截至9月,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37人次。规范信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100%。成立手机定位巡查小组,严管类、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实施100%手机定位监管。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建立日常抽查巡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查自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增强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17年9月硚口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安置人数及帮教人数均达在册人数95%以上,重点帮教人数(三无、特困、重犯)达57人,区级工作机构1个,所级工作机构11个,社区127个。
2017年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截止10月,累计普法51510人,开展普法讲座239场次,法律培训175场次,法律咨询1180场,法治文化活动202场、法治文艺演出179场、发放宣传资料22100份。
规划导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制定符合区情的硚口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景新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等重要内容。制定区直部门、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三百”(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行动责任清单,推行“精准普法”。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治度。开展2017年法律知识无纸化平台学习和服务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决赛。编写青少年法治读本,推动“法治读本”“法治课时”双规范快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区62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开展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110人(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企业经管人员2400人(次)。重点推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性。普法服务“一号工程”。以“红色引擎工程”为契机,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党支部“红色维权岗”,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为基层劳动者现场维权,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立体叠加,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紧抓“3·8”“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参加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3000余份。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密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完成好文明城市复检任务的同时,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
积极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服务民生改善。2017年区法援中心预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同比增长6%,完成区级目标任务300件的193%;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41%;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5000件,同比增长10.5%。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长效活力。依托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区法援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基层援助站点巡查工作,规范法援工作站点工作流程。拓展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律援助提质工程。挑选骨干律师,建立硚口区名优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加大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力度,强化法援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每案必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对2017年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截止三季度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460场,参与重大活动102次,参与调解347起,进行法律咨询2443人次。
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9月底,10个示范点的建设全部到位,准备迎接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加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的组织力度。上报法治讲座登记表460份,获得市局肯定。今年以来向市司法局推送6场优秀讲座,激励律师提高讲座积极性,提升讲座质量。创新社区律师值班管理模式。制定《社区(村)法律顾问周四值班情况检查台账》,形成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检查、三级台账的模式,综合三级的检查情况确定律师的补贴发放。建立“机动律师”制度,确保社区律师不缺勤,不空岗。落实服务与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在册律师,累计收入1291万元,创造税收62万元。预计2017年底累计收入2400万元,创造税收120万元,同比增长200%。组织开展硚口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区律师整体影响。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场次。推荐我区律师十余人加入硚口区普法讲师团。10月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律师顾问团”,预计截至年底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动员律师向市法学会报送调研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两万元重大课题优秀成果。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对社区法律顾问等社区法治相关课题进行征文。9月底已征集8篇论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队伍和组织保障。
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有实效。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重走武汉第一红街,接受红色洗礼”活动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1次,引导全局干部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理预案,截止目前报送网络舆情80余条,在硚口发布和云端硚口上累计发布5篇,上报微博34篇,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全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人。严抓日常工作纪律,制发会议纪律通报1次,下所检查8次,机关纪律巡查6次,着力解决机关“慵懒散浮”等突出问题。组织青年公务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年,累计组织区管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480小时,科及科以下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期208人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升级。每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课7次,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进入社区、贫困地区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建立党员进社区报到信息库;在党员结对社区开展环保实践行志愿服务活动2次,结对慰问困难群众20人,慰问资金400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认领岗位服务活动2次,完成了45个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队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3次;党员进村开展春节慰问、“六·一”节前助学和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资累计14000余元。督促22名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局政治纪律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硚口区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监督检查时刻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执纪审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开展“四严十不准”教育活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新衙门”作风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到11个基层所检查,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加强“四种形态”的正确有效运用,将抓“三个坚持”贯彻于纪检日常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85人次,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
(一)基层基础薄弱。
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办理明晰的房屋产权,没有二证,原有房屋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的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尤其是相对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来说,经费保障显得乏力。
(二)工作机制创新亟待加强。
传统的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形势需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手段、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三)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一)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围绕我市“一号工程”、结合硚口市场商贸大区、老工业城区、健康体育强区的区域特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深度参与市场行业商会、老工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领域、全区重大项目所涉的矛盾纠纷化解,挖掘和培养“三调联动”工作示范点。紧扣民生主题,调整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设立“红色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现场,提升社会矛盾应急处置、依法调处专业水平。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相结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工作。强化司法所品牌意识、特色创建,着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形象。
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提高矫正实效,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刑罚执行专项清查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督查和执法质量和案卷评查,落实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加强科技定位,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矫治水平。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经评估仍有危险的人员,向维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按照武汉市区级矫正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硚口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从内设部门、功能设置、管理模式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矫正功能,实现功能统一化、程序制度化、执法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引进社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课活动;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鼓励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举措,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岗位全方位的帮扶效果。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着眼于全区“三个三”中心工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新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三百行动”。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为政府、企业和项目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城区建设,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重点着眼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探讨社区律师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力度。着力加强律师服务全区经济、法治建设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发展我区律师事业。会同区政府法治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机关、人民团体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效与重要荣誉授予、重点项目推荐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项目,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质量评估和体系,推行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差别化办案补贴发放办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利用网络化办理流程,简化法援证明材料;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援点全覆盖;夯实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考核等,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司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治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培植和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阳光示范学校”;全力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硚口普法公众号,提高我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破除发展瓶颈为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覆盖。近年来,司法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将其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市局今年提出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目标,即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区局要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配合市级实体平台打造,作好向区级实体平台延伸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场所建设、设施配备、窗口设置、识别标志、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的标准化。
二是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全覆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司法部下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总的设想就是构建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市局目前正在建设的信息化二期项目与司法部要求是相契合。积极争取信息中心和财政局支持,开展视频会议室市、区、街道司法所三级连通建设,努力实现与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连接互通。
三是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红旗司法所”创建引领作用,在人财物方面全力向基层倾斜,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采取普遍参与,分步实施的战略,以成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模板,鼓励所有司法所参与省级创建活动,首先做到从软件上达标,再解决硬件问题,以每年2到3个司法所的速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最终实现全部达标。
(五)以深化“三大活动”为有力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用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体现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失责必究,加大压力传导。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打造务实担当队伍。以更强的意识、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大活动”。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指导,精准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继续聚焦“新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联系实际对照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岗位大练兵。引领全局干部加强信息化对称性能力建设,更好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技能大比武。将干部参加“三大活动”、履职尽责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与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问题出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把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作为政治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二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硬任务”,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化统领发展、信息化牵引发展、一体化集成发展、社会化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法治为统领,着力提升监狱工作水平。
1、贯彻“法治统领、安全为先、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监狱工作理念,完善“一个党委、两个法人”新型监狱运行管理体制,推进监狱规范管理常态化,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和四道防线,全面推行民警首问责任制。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和狱内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3、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应急防暴队伍为支撑的监狱警务模式,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511”模式,建立质量评估、行为矫治、循证矫正和个别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改造体系。
5、加强出监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进监帮教活动。探索罪犯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有效途径,争取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有实质性进展,打造“科学化引领、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协同、制度化推进”教育改造特色。
6、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建立刑罚执行协调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力度。
7、落实重点罪犯管控措施,依法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力。扎实开展推标创建活动,深化标准化监区和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提升监狱形象。
二、坚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8、认真落实“xx”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xx”普法规划中期督查。
9、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突出菜单式、互动型普法,探索研究式、体验型学法用法新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10、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12、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4、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稳工作广覆盖、深拓展。
15、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16、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17、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18、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分级、分层次组织调解员培训,克服人民调解的过度“行政化”或“民间化”倾向,提升人民调解的中立性、专业性和法律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19、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者,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职能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机制。
20、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向实战型转变。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和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2、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每个县(市、区)依托企业建立1-2个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推动建立政府出资、社会支持,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
2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落实“必接必送”要求,加强“双向联系”工作,建立信息“点对点”、人员“面对面”、管理“无缝隙”衔接工作模式。
24、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多。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三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硬任务”,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化统领发展、信息化牵引发展、一体化集成发展、社会化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贯彻“法治统领、安全为先、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监狱工作理念,完善“一个党委、两个法人”新型监狱运行管理体制,推进监狱规范管理常态化,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和四道防线,全面推行民警首问责任制。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和狱内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3、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应急防暴队伍为支撑的监狱警务模式,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511”模式,建立质量评估、行为矫治、循证矫正和个别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改造体系。
5、加强出监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进监帮教活动。探索罪犯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有效途径,争取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有实质性进展,打造“科学化引领、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协同、制度化推进”教育改造特色。
6、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建立刑罚执行协调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力度。
7、落实重点罪犯管控措施,依法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力。扎实开展推标创建活动,深化标准化监区和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提升监狱形象。
8、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
9、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突出菜单式、互动型普法,探索研究式、体验型学法用法新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10、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12、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4、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稳工作广覆盖、深拓展。
15、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16、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17、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18、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分级、分层次组织调解员培训,克服人民调解的过度“行政化”或“民间化”倾向,提升人民调解的中立性、专业性和法律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19、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者,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职能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机制。
20、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向实战型转变。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和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1、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22、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每个县(市、区)依托企业建立1-2个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推动建立政府出资、社会支持,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
24、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多。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推进“大调解”。一是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纠纷5948件,调解成功5877件,调解成功率98.8%。二是完善诉调、警调、检调、信调、政调“五调”联动体系。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受理民事诉讼诉前调解案件120件,成功调处91件;受理民事诉讼委托调解案件660件,成功调处584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40件,成功调处4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141件,成功调处131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9月,举办全区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员业务培训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禁毒委办公室、区法院老师授课,参训人员140余人。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2名司法所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2、强化“大管控”。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率为零,无脱、漏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2001人,建安置基地151家,重新犯罪率1.55%。西城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日常监管。构建司法行政情报体系,被市局评为20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项目。规范学习教育、日常报到、公益劳动、委托管理、安置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会同区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2次,区矫正办单独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4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在全区司法所统一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程序,排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说情因素。目前各司法所的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均已运行。四是做好“缓解看守所羁押压力”工作。按照回避及2人以上办案原则,司法所通过书面调查和实地考察,层层把关,确保审前调查做到合理合规。
3、夯实“大基础”。一是创新建设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和社区矫正工作站。4月中旬开始,采用“一村一室”或“一片一室”模式,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打造“五统一”、“三落实”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格式文书”、“落实场地、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矫正帮教和法律服务三个小组,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全区共建司法行政工作室158个、社区矫正工作站93个。二是积极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按照省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细则》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度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新创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家,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9家。东城司法所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全区廉能监察评估前十位职能科室(所、队、站)。三是开展特殊人群排查摸底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和至少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的要求,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全面落实分阶段、滚动式排查、定期巡查、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等管理制度和措施。
1、统筹谋划,加强指导。一是制定下发《黄岩区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全区各单位,指导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普法宣传员网络建设,建立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六五”普法讲师团20名,建立“六五”普法宣传员讲师团29名,建立“六五”普法领导干部讲师团26名。在全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发展普法宣传员兼信息员78名,在企业发展普法宣传员151名,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60多名,招募乡村特色普法志愿者队伍和各行业普法志愿者800多人。
2、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一是开展“法治永宁、普法春天”系列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包括“春风计划”(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春雨计划”(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春耕计划”(普法农村行)、“春苗计划”(青少年学法)、“春雷计划”(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等五部分,以专项活动带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实施“边缘”群体普法便民工程,选取劳动力市场、黄岩基督教堂、茅畲留守儿童学校、农贸批发市场、看守所、老年大讲堂、城乡结合部吉岙村等十个试点,探索设立普法“边缘”群体服务窗口,减少普法宣传的“盲区”和“死角”。三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法制宣传栏、村级普法学校等传统阵地,利用新兴媒体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开通“黄岩普法办”微博,在微博、黄岩法治网、手机彩信、户外大型led屏等新兴媒体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普法渗透力。四是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举办“十八大”精神宣传暨法制教育文艺汇演,将十八大精神送到基层,目前已在江口街道埭头村、宁溪镇岭下村和大地村展开。
3、突出重点,普治并举。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会同区委组织部、人劳局、法制办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制度。深化“领导普法带群众”区管领导干部法律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10月,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首次举办以“优化法制环境、打造宜居城区”为主题的区管领导干部法制演讲比赛,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各系统的26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比赛。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向领导干部赠送各类法律知识读本1130本。12·4活动期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到劳动力市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大型上街咨询活动,到屿头乡、宁溪镇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二是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评选。抓课堂教育,做到“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区各中小学均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会同区综治办、法院、教育局命名4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分别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宁溪初级中学、宁溪中学)、屿头乡“两岸3°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宁溪法庭“青少年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开办法制图书馆、设立青少年模拟法庭、播放法制影像资料等形式,开展体验式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购买《青少年以案学法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等法律图书500多册、青少年法制宣传挂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电视专题片20余套,以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充实基地法制图书馆。11月以来,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护蕾”行动,实施普法宣传车进校园、普法讲师团进校园、法律资料进校园。普法宣传车深入全区19个乡镇街道、54所中小学进行巡回法制宣传,并沿途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行程达1500公里。组建多支“普法讲师团”到各中小学开展多层次法制专题讲座,律师、法律骨干讲师团面向区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讲师团面向19个乡镇街道,形成区、乡镇街道两级普法联动。向各中小学赠送法律及道德类书籍500余本、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黄岩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被《台州日报》报道。三是突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6月,台州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调研会在我区召开。7月,组织全区前四批101家“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回头看,对在两年内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5家企业予以摘牌,确保创建质量。50家企业新被授予黄岩区20xx年度“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轮训6场次,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开展法制教育30余场次。会同工商、经贸、财税等九部门组成“企业法律体检团”,对全区50余家授牌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开展为期两周的法律体检活动。
4、立足基层,彰显长效。一是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基地。在125家规范化学习会馆中培育“学法特色会馆”,建成院桥镇繁荣村“普法茶吧”、潘深河大讲堂、北城流动人口学习会馆等学法示范会馆。依托全区200余个“文化舞动广场”经常性开展法制影片播放、法律咨询、有奖竞猜、法制文艺等“法律夜市”系列活动。流动普法图书馆进农家书屋,满足农村群众学法需求。二是推进“普法农村行”。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培训2期,参训率98%。以“周末文化配送工程”、“农民文化家园”、“志愿者活动进会馆”等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26场次。会同区文广新局开展法制文艺下乡10余场次。三是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对已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全面考核复评,发现问题和不足,重点指导改进。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院桥镇繁荣村),市级10家。我区现有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8家,市级79家,区级达标率84.7%。
1、实施“四个百”法律服务工程。一是建立台州首个律师行业党员服务中心。建立党员律师接待日制度,党员律师轮流到中心办公,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月成立以来,12名党员律师参与了活动。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成立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讲师团,组织青年律师和女律师到乡镇(街道)、学校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开展公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和公证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公证信息员和特聘公证信息员作用,推行预约服务、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三是推进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区委书记、区长大接访等活动,为党委、政府和群众解答难题、化解纠纷。我区律师全年参加政府信访接待25人次。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理论研讨工作。市律协理论研讨文章评选中,我区有4篇论文获奖,黄岩律协联络组获组织奖。全年各律师事务所总收案1674件,公证处办理公证370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总收案546件。
2、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建立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4月,会同区政协社法委建立黄岩区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中心人员由区政协法律界(主要为公检法司系统政协委员)组成,通过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为全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每月15日为接待日。截止10月份,中心共接待6场次,接待来访咨询31人次。二是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区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87.9%。8月,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走访月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活动期间,局分管领导、公证律管科科长带领村居法律顾问走访乡镇、街道19个,村居20个,梳理意见21件,促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推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为政府部门产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律师深入基层、企业,对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问题进行检查,推进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帮助。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走访顾问单位及联系村居、社区2000余次。
3、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实现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核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窗口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印制法律援助指南10000余册供群众查阅。加强“12348”专线服务,严格落实群众来电、来访登记制度,疑难、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特殊人群上门援助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二是推行实习律师坐班制。组织实习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坐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8月以来,实习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39人次,协同其他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三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给予“特事特办”。7月,浙江华东塑料模具有限公司33名职工集体上访讨薪,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讨回欠薪5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纠纷激化。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3件,窗口和专线解答法律咨询1642人次,其中来访1157人次,来电48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组织上街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流程表》、《申请法律援助须知》、《劳动合同法》等近3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1名当事人送锦旗到法律援助中心致谢。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黄岩区“学习雷锋活动示范单位(窗口)”称号。
4、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日常监管机制。各法律服务单位和窗口办案(证)流程和制度上墙。实施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建立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申请的事项实施集中办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评查机制。7月,对全区法律服务案件进行检查和评比,评出优秀案卷10份。通过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检查机制。每季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发放补贴,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全年共检查法律援助案卷190份。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管理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办法》,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对补贴发放标准、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推进规范运作。
1、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等为抓手,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周学习日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十八大精神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核心价值观大讨论等活动,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和宗旨观念,坚定政治信念。2名同志获全市政法系统“岗位学雷锋”演讲比赛二等奖,2名同志获黄岩区“回顾光辉历程喜迎党的十八大”党史知识竞赛三等奖,1名同志入选全区“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二是加强作风督查。区局组织对机关科室、司法所执行省四条禁令和局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2次,检查情况在学习会上通报,并上报区纪委。三是加强基层调研。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局班子带头深入乡镇、村居、企业、农户,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联系相关单位帮助解决问题。局班子走访村、农户、企业等调研26次,落实相关措施16项。此外,信息、调研等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区局被评为省、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构建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梳理出规范性文件6个,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统一公布。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截止10月底,区局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三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编制本部门职权目录,其中行政管理服务类52项,行政处罚类39项,编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流程图11个,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四是狠抓培训教育。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知识培训,区局经培训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10名。新参加省司法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和市行政执法综合考试12名。本系统未发现违规执法行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3、深化党建工作。一是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集中攻坚月”活动。局党总支在原有7个党支部的基础上,新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支部和矫正及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会临时支部。目前,局党总支共有党支部9个,其中两新组织(协会)支部6个,党组织覆盖率100%。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岗位、科室(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局共找出风险点133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45条。建立干部、职工廉政风险信息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月廉政教育日制度、局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开展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洁机关创建活动。邀请区内知名画家、书法家,创作廉政书画20余幅,悬挂在局办公楼墙面,接受廉政文化熏陶。通过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向家属发送廉政信、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共建单位和家庭廉政防线。1名同志获全区廉政杂文大赛二等奖。队伍中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20xx年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行政事业又上新台阶的一年。通过大家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圆满完成了各级赋予的目标任务,赢得了荣誉,提升了形象。区局连续五年获市司法行政系统考核优胜单位、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优秀单位),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此外,还有集体获市(厅)级先进3个(次),区(局)级先进8个(次),个人获省(部)级先进2个(次),市(厅)级先进5人(次),区(局)级先进10人(次),有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五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实施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改造”工程。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围绕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力实施人民调解“和谐”工程。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护航”工程。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六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崇德尚法,勤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抓好四个方面,25项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
1.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要以广泛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九龙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实施人民调解“四项工程”为抓手,促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实施网络工程,切实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抓好村(居)调委会网络组织向下延伸,在村(居)民小组全面建立调解小组。村(居)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要达到60%以上。继续推进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委会建设,继续推进物业、医患调委会建设,巩固强化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人才工程,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各级调解组织要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居)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打造一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骨干,兼职人民调解员为主体,人民调解志愿者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的评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培养、锻炼、塑造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实施协同工程,切实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攻坚工程,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职能优势。下半年,要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战”。实现“应调尽调”目标。
2.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程度,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缺额的,要公开招录补足。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确保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3.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会同公安、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点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危安犯”、没有改造好的“危顽犯”、“三无人员”、涉黑涉毒涉邪等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确保重点对象100%及时衔接、有效管理。巩固和扩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扶持若干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同时,再选择1-2个资源良好,接纳刑释解教人员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过硬的单位,作为安置帮教示范基地。要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4.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专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即执行一个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实施五个一管理措施、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实现九化工作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二、规范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5.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利用机构改革契机,从法制科分离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建立规范、合理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6.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实践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对接服务的镇街(园区)的联系,努力实现“双赢”。指导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和法制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意见。巩固发展律师联谊机制,增进律师间的友谊,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九龙坡律师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九龙坡品牌律师事务所。
7.拓展公证领域,提升公证质量。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覆盖面,增大公证服务量。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与考核,坚持规范标准,完善错证责任追究制。
8.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收案、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加速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管检查,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目标。
9.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力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
10.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发展。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平安九龙坡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
13.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认真组织春、秋两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继续抓好年度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工作;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好“未成年人零犯罪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创建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农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学一本书、上一堂课、考一张卷、发一个证、办一块墙报)。继续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
14.深入推进“法律八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监所、中介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八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15.积极培育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政府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文化设施,结合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法制文艺作品,并深入群众中广泛宣传。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开展“四个一”法律文化活动(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镇、街,成立一支法治文艺队、创办一个法治专题栏目、建立一个法治文化广场)。
16.抓好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按照市委法建办制定的“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召开“法治区县”创建推进会,力争创建为“法治区”。加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力度。争取95%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大力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面完成3个普法示范镇(街)、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的创建任务。并在区人大和区委法建办的统一组织、指导下,确定一批市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个普法示范镇(街)、组织一批区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组织一批镇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积极开展“法治区”细胞建设工作。继续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企业、中介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17.开展好“平安九龙坡、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平安九龙坡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继续在全区开展“平安九龙坡,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平安重庆、法治同行”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利用3月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月活动,把家庭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18.认真搞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安排,全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并于上半年完成“五五”普法情况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协调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纳入2011年督查工作计划,组成有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总结验收组,对全区“五五”普法进行验收。深入调查研究,为“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执行力。
1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和科室所领导要用“三个我”自励(即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始终坚持树勤、树廉、治懒、治庸、防腐防变;用“三盆水”自省(即一盆“水”用来洗头,一盆“水”用来洗手,一盆“水”用来洗脚),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作风务实、双手干净”;用“三把尺”自量(即一把“纵尺”,一把“横尺”,一把“国尺”),始终保持“输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民为本”的责任感、“争一流”的使命感。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服务大局,从严管理,领导放心,群众信任,有执行力的队伍。
20.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长期践行科学发展观。
2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唱读讲传”为载体,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22.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开展“四个一”和“四会”活动(即组织干部职工每季度读一本好书、开展一次读书交流、接受一次学习辅导、写一篇。
心得体会。
会普通话、会电脑、会网络评论、会简单英语)。开展“向实践学习”活动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实践学习锻炼真正做到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发达地区学习。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立完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每月集中一天学习和干部职工定期政治学习制度。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效果、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切实把学习成果融入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推进工作的发展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干有所为。
2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全覆盖建设和律师党组织与周边镇(街)、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执业示范岗”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达到100%。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无投诉和服务对象不满意现象。
24.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妇女小组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25.切实做好老干部、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保密、档案、文明单位创建、对外宣传工作。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七
我区****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思想观念,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抓住新机遇,落实新举措,以实际行动把司法行政工作继续推向前进,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围绕这一指导思想,200*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辖区广大居民群众法律素质。
今年,要继续围绕“四五”普法规划总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一)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不断推进“四.五”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全区普法工作要全面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今年,将对全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区五套班子领导)举办二次法制讲座。上半年举办一次《行政许可法》讲座。
(二)抓好基础工程,着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总结推广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验,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健全德育、法制教育基地,今年将依托中英街历史博物馆筹建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拟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法院审判旁听活动2-3次;举办2次模拟法庭活动;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在全区各中小学校进行一次禁毒巡回宣传活动。
(三)整合力量,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实施“三个一”工程。即组织外来人员听一堂法制教育课,观看一场法制影片,免费向外来人员发放一份《外来人员必读》法制宣传资料。各司法所负责部署抓好各街道的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
(四)抓实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组织2次大型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暨“普法广场”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较大声势。二是要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严打”整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刑法、打击社会邪教组织等一系列保证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三是在有关法律法规颁布或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相关的专题宣传活动。四是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区各职能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大力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制定《盐田区各职能部门(单位)普法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年终将根据普法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表彰,工作计划范文《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五是举办1-2期普法宣讲员(骨干)培训班。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基层基础工作要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主线,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创新,狠抓巩固、落实、提高,力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1、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深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警队伍,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等各项规范化建设,引导和促进司法所在新形势下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展开工作。重点抓业务工作的拓展,如为街道依法治理方面当好参谋、为股份公司的有关合同把好审查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坚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例会制度。由区司法局、各街道司法所轮流承办,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加强经验交流,部署工作任务。
2、牢固树立大调解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75号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坚持民间纠纷排查每月上报制度。努力做到对各种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要加大对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拟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2期。
3、与时俱进,加强规范,不断探索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一是要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网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和控制力,避免脱管、失管现象。二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思路,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自主择业,政策促进就业。年初,将组织力量,对全区近3年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彻底摸查,了解情况,落实帮教措施。
三、加强社区依法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党和国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如法律咨询、讲座、座谈会、讨论会、法制文艺、漫画、演讲、征文等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涉及社区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各司法所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要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事业深入人心。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大开法律援助之门。放宽受援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当事人,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二是扩大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在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请求医疗事故赔偿、请求交通事故赔偿、请求工伤事故赔偿、请求离婚四类法律援助事项。三是实行周日律师值班制度。四是缩短申请审批期限。将原来15个工作日的申请审批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既要宣传有关援助办案程序,更要宣传典型事例及涉及热点、难点等问题的援助个案。
争取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并规范和完善其运行机制。
五、以抓好信息报道为先导,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八
2014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为统领、以提升依法治市水平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司法活动能力为重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优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安宁、和谐安宁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工作。
(一)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宣传科负责整合普法资源,与法制办对接我市行政执法主体的数量,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及部门的普法宣传责任及普法宣传重点,拟定下发《安宁市2014年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出台相应措施,加强督导、考评,积极推动各执法部门把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各司法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各自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月10日前报市普治办备案;有机联动基层普法资源,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展板、广播、法律宣传咨询、散发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演出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多渠道增加投入,指导村(社区)、学校、企业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市民法制学校”定期为社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
(二)突出重点,丰富内涵,拓展“法律六进”活动。
宣传科明确年度重点学法内容及重点普法对象,将重点普法内容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街道、各司法所。2014年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年内组织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不少于1次;联合公、检、法等单位配合学校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场所;2014年下半年对全市中小学及大专院校法制副校长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各中小学、大专院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及建设法律法规宣传阵地;与市委、职教园区管委会共同探索在高职院校组建一批以大学生为主力军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指导各基层司法所拓展“法律进军营”、“法律进监狱”、“法律进工地”等特殊群体的法制主题宣传;牵头公、检、法、文联等部门积极创编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安排部署法制文艺演出;把“廉政文化”融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中,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街道、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评价标准,打造多个廉政法治文化基地。
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将上级分解的普法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围绕每季度的“法制宣传主题”以及各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主题宣传及“法律六进”活动,每季度未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宣传科;进一步加大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督促各村(社区)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意经典案例的收集,每季度向宣传科报送经典案例一期,并配合宣传科组织文艺宣传队到辖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
(三)细化措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引领示范作用。
宣传科牵头组织全市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4次;10月组织开展全市2014年度全民普法考试;下半年组织全市普法骨干和普法带头人业务集中培训1场次;组织成立我市首支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场次。
各司法所要按照“市级抓街道(部门),街道(部门)推骨干,骨干带社区”的分级培训原则,积极组织街道、村(社区)普法骨干和普法带头人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度各司法所至少组织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宣传科。
二、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加强协调指导,完善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基层科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基础台帐资料的收集,数据的分类整理与汇总,既要客观真实,又要全面规范,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现并协助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好基层司法所因时制宜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探索新形势下防止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继续执行好人民调解“专家会诊”制度,力争建成具有安宁特色的品牌;认真组织典型案例选编,每年向上级报送高质量的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制定对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好对各街道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考核工作。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九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17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17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5.13综治宣传日和5.15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16年9月起至2018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一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宏伟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16]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十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能,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一)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2007]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三)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乡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乡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二是强化校园普法工作,在创新和实效上下功夫;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乡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学习。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东至县司法局张溪司法所2008年2月3日。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十一
1、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完成分局下达为6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每年深入服务对象2次以上,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2、积极开展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工作。
3、加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卡”联系户活动,及时做好低保户、困难户、残疾人维权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按分局安排制定各级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每年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学法笔记不少于1万字。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参加宣传的部门、单位达到95%以上。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各基层单位每年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基层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笔记不少于3000字以上。
4、坚持开展法制校园歌曲活动,结合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深入唱响法治校园歌曲。
5、开展法律答卷(网上)学习班,培训普法骨干。在“七一”前后,对各基层单位领导进行书面(网上)法律答题活动。
6、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单位”创建活动,完成分局下达的任务。
7、按分局要求,完成公务员、领导干部法律考试任务。
三、人民调解工作。
1、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每年培训一期人民调解员制度。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广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基层调委会100%达到“五有、四落实”(五有:有牌子、公章、调解庭、业务书、纠纷登记簿;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职责、人员报酬落实)标准。
2、各级调解委员会坚持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员必读》,提高各级人民调解员素质。
3、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强化基层调解功能。坚持每季度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及时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居民组,场直社区居民委,大的矛盾纠纷不出场,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4、建立与法庭联系制度,做好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初探。
四、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
(一)、基础建设。
1、司法所有独立的产权、两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齐全。
2、硬件设施完善。微机、传真机、照相机、直拨电话、3-5年内配齐摄像机、复印机、交通工具。
(二)、所务管理。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流程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业务考核制度;登(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统一装订成册。
2、门牌、图板装帧规范管理。
(1)、大门牌:有xx农垦司法局xx司法所、xx农场法律服务所、xx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
(2)、办公室门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普法依法治场办公室、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站、社区矫正办公室、12348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庭标志齐全。
(3)、图板:司法行政工作运行图版、法律服务所工作运行图版、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图版、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运行图版。
(4)、警示牌、公示板、公示牌齐全。
(三)、业务建设管理。
1、司法所业务工作落实标准:(1)由司法所行政工作运行图版;(2)学习、例会记录;(3)年度学习、工作计划;(4)目表考核;(5)工作日记。
2、人民调解业务工作落实标准:(1)要有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图版;
(2)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3)调解组织名册(包括农场、居民组、居委会、企业);(4)人民调解卷宗(一案一卷)(5)人民调解培训计划、教案、试卷、照片;(6)四个簿册:民间纠纷受理调解回访登记簿;民间纠纷排查登记簿;民间纠纷移交登记簿;会议学习记录簿。(7)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季度)。
簿册、12348”受案咨询登记簿册、12348”案件分流登记簿册。
4、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业务工作落实标准:(1)有刑释解安置教帮教工作运行图版;(2)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卷宗,一人一年一卷;(3)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簿册;(4)释解人员排查簿册;(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统计表;(6)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花名册(含农场、居民组、社区居民委);(7)安置帮教小组的季度鉴定表;(8)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工作记录;(9)与派出所核对表;(10)安置帮教小组例会记录;(11)安置帮教联络员会议记录。
5、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工作落实标准:有民主法治单位创建运行图版、法制宣传板(橱窗)、“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标识及普法依法治场要求的工作记录和相关的簿册。
6、“调访一体化”业务工作落实标准:有“调访一体化”办公室、有“调访一体化”工作运行图版、簿册;(1)有组织机构登记簿册;(2)来访人登记簿册;(3)案件分流簿册;(4)案件受理登记簿册;(5)排查登记簿册;(6)纠纷调解卷宗。以上每年检查一次。
五、完成分局司法局每年下达的调研课题及其他下达的任务。
依兰农场司法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十二
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提高队伍素质,为建设法治***、平安***、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是:围绕上级工作要求和争先创优的目标,力争工作创出亮点和特色,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新的提高。
根据上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我们将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这四个工作原则,认真围绕发挥职能,维护稳定,保驾护航这一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资格证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向快节奏、广覆盖、高层次发展。进一步丰富“***普法网”的栏目内容和“普法之窗”专栏节目,不断强化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规范“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司法所建设工作我们将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一是结合巩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好“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力争使1-**家司法所为“人民满意好站所”。二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运行,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成效的提高。
设,确保大调解机制的高效运转。在此基础上,广辟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来源,建立多层次、多渠道、覆盖整个社会的纠纷信息网络,努力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切实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纪调对接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努力通过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分流调处和督查调处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防止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力争把大调解机制建成具有xxx特色的大品牌。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篇十三
2011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深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构建平安中坝做出贡献,不断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全面推进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1、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提高、规范各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对全镇7个村的调解组织开展2次专项整顿活动,按照“六统一”、“五有”、“四落实”的标准加强村级调委会基础建设,规范调解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
2、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年内组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通过培训提高村级调解员矛盾纠纷的力能。与中坝法庭协调配合,组织镇村调解员参与法庭的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巧。组织召开一次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促进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3、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信息预警、定期分析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对重点纠纷实行每月一次排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群体事件,逐件落实到调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与协作,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合力调处矛盾纠纷。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决不能敷衍塞责,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发事端。各级调解组织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成功率达95%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根据纠纷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开展集中整治“难点”、“热点”问题的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4次以上。
二、全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1、全面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与启动工作。2011年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的第一年,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科学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力争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六五”普法开局工作。
2、继续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强化对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努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继续把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制度、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合格证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在大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同时,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今年要集中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宣传员、宣讲员进行轮训,全面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使农民的法制教育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
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重点抓好各村安置帮教组织及其网络的健全完善工作,制定中、长期安置帮教管理计划,认真落实“三位一体”帮教措施。每个帮教小组、帮教成员要对每一个被帮教对象,做到“五知道”、“一跟上”,即知道本村、本组有多少被帮教的释解人员;知道释解人员的原罪错情况;知道在监所中的改造情况;知道在监所中的改造情况;知道家庭住址和主要社会关系;知道现实表现和现在做什么工作;“一跟上”即对释解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随时要跟上,切实提高帮教质量。对中坝镇近五年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分层建立帮教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层层抓落实,帮教接茬率力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四、加强法律服务业务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各项业务,想方设法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使法律服务所的业务量和业务收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且要按照司法部《关于法律服务所管理条例》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益,努力为乡镇企业、农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镇政府当好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广泛搜集援助信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拓宽法律援助渠道,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贫、弱、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件。
五、加强队伍思想教育,提高干部政治素质。
活动,强化纪律作风,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效推进我所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把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成人民满意、领导放心、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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