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通用17篇)

  • 上传日期:2024-02-11 08:3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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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一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我园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有效、有序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校医或者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校医或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应马上向园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教育局和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校医在园门口进行晨检,到班级由班级教师进行二次晨检,并做详细记录。发现学生及教师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医,校医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二

为了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幼儿园的传播,保护广大师幼的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全员防控能力,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分工明确成立***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演练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具体分工,总指挥、疫情上报员(***),现场消毒员、体温测量员(***),疫情观测员(***),维持秩序员(***)。

2、演练动员培训演练前,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制定讨论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种预案。预案制定依据政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28号文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9《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xxx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下发《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其他相关的上级文件。

强调岗位职责,明确具体要求,不断细化、并让全体教职工知晓、记牢,力求有执行、有监督、有审核、有报告。园长本次演练做出了精密安排和部署,对参加演练的教职工介绍了整个应急演练流程,并对各个环节工作要点作了详细说明,明确到责任人,确保演练安全有效。

3、物资准备测温仪、防护服、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消毒液、喷雾器等。

(一)教职工和幼儿入园流程演练教职工入园首先,体温检测员在门口为早上入园的教职工测量体温,保证无发热情况,并经过鞋底消毒后入园。

幼儿入园幼儿与家长不牵手,并前后间隔保持一米,家长将幼儿送到止步线,测量体温并消毒后,进入幼儿园。

疫情观测员、体温测量员对进入幼儿园的幼儿进行晨检,检查无异常后发放绿色牌子,通过通道进入班级。

到达班级门口后班主任老师进行二次晨检确认无异常后带领幼儿通过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消毒。

(二)应急演练1.班内发现发热幼儿,班主任老师立即上报幼儿园疫情总指挥并联系幼儿家长。

2.疫情观测员接到报告后立即拨打发热门诊电话。

3.疫情上报员立即拨打电话,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等待上级部门及疾控中心做进一步调查。

4.总指挥立即拨打电话上报教体局。

5.带疫情观测员领幼儿通过安全通道离开教室及教学楼。

6.将疫情观测员幼儿带到临时隔离室进行隔离。

7.再次对幼儿进行体温测量,并对幼儿进行心理疏导。

8.幼儿接走后对隔离室进行消毒液消毒及紫外线灯消毒。

演练结束后,园长针对此次演练进行了细致的总结、点评。大家就演练过程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商讨,并制定出更为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在日后的工作中,幼儿园结合各部门工作,将演练内容进行培训及实操,确保紧急时刻不慌乱,用过硬的防控措施与技能为全园师生健康保驾护航。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三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可在人、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传播。大多数病原体是微生物,一小部分是寄生虫。由寄生虫引起的疾病也称为寄生虫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四

为做好新冠防控工作,落实有关要求,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组长:园长(园长防疫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后勤部、校医、保教主任、安保主任、信息员、各班班主任。

(一)园长职责。

作为幼儿园防疫专班负责人,全面指挥幼儿园新冠防控工作。

1.定时召开防控专班会议,传达并落实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会议精神。

2.完善幼儿园防疫相关制度和预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幼儿园各部门员工熟悉、掌握防疫流程和技能。

3.根据具体情况宣布启动幼儿园突发防疫应急预案。

4.有确诊病例向上级主管单位、教委、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二)副园长职责。

1.负责落实新冠预防与应急工作,完善幼儿园临时隔离场所设置,最好达到远离、通风、有独立洗手池、独立卫生间等硬件条件。

2.为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儿童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以及专用清洁用具。

3.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后,迅速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班级、姓名、发热程度等基本情况传达到防疫专班全体成员。

4.负责与发热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5.做好所有工作记录,做好舆情防控。

(三)后勤部主任职责。

1.第一时间与教职工家属或者幼儿监护人联系,告知具体情况,提醒其做好防护,迅速来校。

2.询问家属或者监护人选择私家车还是救护车去发热门诊。

3.通知幼儿园其他班级和部门启动班级应急预案,做好防护。

4.如确诊,负责起草幼儿园突发疫情情况说明,指导非防疫班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沟通和安抚工作。

(四)园医院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穿防护服)。

2.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带到临时隔离场所,并为其戴上口罩,安抚情绪,等待家属或家长。

3.待家属或者家长到校后,配合副组长将患者送上私家车或者救护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待诊疗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向防疫专班组长、副组长汇报。

5.同时安排其他校医在做好个人防护后,迅速来到发热患者班级或部门,张贴“防疫班”标志。

6.指导防疫班保育员使用含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消毒液对班级内所有物品、桌椅、玩具、卫生间、床铺、门把手、地面进行消毒,对发热幼儿使用的水杯、毛巾、牙刷杯等个人物品单独高温消毒。

(五)保教主任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

2.了解记录发热人员所接触的人员及范围。

3.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其他幼儿的心理安抚工作。

4.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幼儿的体温测试和记录工作,关注全体幼儿的身体、情绪状况。

5.指导教师做好与班级其他幼儿家长的沟通和安抚工作。

(六)安保主任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

2.第一时间按照家长或家属的要求联系车辆。

3.通知安保人员实施高级别安保等级,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外人不得入内。

4.指导后勤人员对全校公共场所进行加强消毒。

(七)信息员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

2.收集整理突发疫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

(八)纪检干部职责。

监督防控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及报备程序是否正确。

(九)班主任职责。

1.加强对班级幼儿的护理,按照工作流程做好班级环境消毒。

2.发现幼儿情绪或者面色不正常,及时进行体温测试,连续两次发热立刻向校医报告。

3.经校医确认后,启动班级突发应急预案。在校医和保教主任指导下开展消毒、测温、与班级其他家长沟通、安抚幼儿等工作。

1.在幼儿园内发现新冠的幼儿或教职工,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幼儿园疫情报告员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新冠医院诊治。

2.在确诊新冠后,根据新冠上报制度,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详实填写病例基本信息情况资料。

3.幼儿园出现新冠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幼儿园教职工出现新冠,也要求立即隔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新冠立即到医院就诊并通知其家属。

4.患者必须及时隔离,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医院有效证明方可入校。

5.幼儿园对新冠病人所在班级活动室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冠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对疫情班要积极关注、加强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新冠的发病特征。

7.新冠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8.对疫情班卫生保健员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信息了解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新冠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9.卫生保健员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10.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专栏、课程学习、发放宣传资料等。

11.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新冠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12.疫情班班级做到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13.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4.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5.疫情班的幼儿出入校舍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1.预警通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首位发现人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园长或分管领导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委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其次,做好新冠病因追踪。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未经授权或未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个人或媒体不得随意宣传。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五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传染病校内防控管理网络,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传染病工作防控领导小组,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部门报告人和班级报告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掌握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三、畅通信息传输渠道。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报告至学校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教职工由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密切联系,对疑似或确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和卫生室,报告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

四、核查信息上报内容。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五、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密切跟踪患病师生情况,及时关注疫情信息。疫情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续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严守信息发布纪律。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内容要迅速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应关注舆情,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七、启动特殊报告制度。如有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启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八、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相关人员的疏导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式,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六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周某某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

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

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八

一、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养殖场(小区)业主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报告本场突发的动物疫情。

二、养殖场(小区)动物疫情报表以书面报告为主,紧急情况时可电话报告。

三、任何人不得乱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动物疫情。

四、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或重点控制的人畜共患病),应立即采取隔离、控制转运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电话报告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经诊断核实为可疑疫情的,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先期处置。

五、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动物疫情记录。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九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金太阳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幼儿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幼儿园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成立以张丽娟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每日一次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金太阳幼儿园的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幼儿园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幼儿园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幼儿园加大对力度对幼儿园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校内出现疫情。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检测,对幼儿园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幼儿园的健康。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一

根据市教体局春季开学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和家长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开学前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开学后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宣传,提高防控意识,健全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坚决杜绝提前开学和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发生和蔓延现象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机构,中心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全镇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中小学须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校的防控工作。

组长:___校长。

副组长:___副校长。

成员:各校(园)长。

1、做好师生返回观察和追踪工作。

外出到疫区的教职工及学生,返回之前必须报学校备案,自离开疫区到达__后,教师不得与学生亲密接触,教师和学生均需居家观察14天,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要主动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进入学校之前必须到疫情防控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到校。

2、开学前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疫情期间对校园实施全面封闭管理,除值班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准进入。开学前,各学校对前期储备物资进行梳理统计,中心学校在开学前一周将第一批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5500个,n95口罩400个,一次性乳胶手套1000双,消毒凝胶600瓶,红外线体温计200个,水银体温计500支,手摇背式喷雾器20个,塑料雨衣100件,消毒粉50箱,分发到各学校。教师提前3-5天收假,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3、未经市委政府和市教体局批准,各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中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园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开学。开学后每天开展消毒工作。

4、开学第一天,请当卫生院到校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全面排查,身体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方可进入校园,全体师生必须佩戴口罩。此后,由卫生部门指导教职工每天进行排查,直至全市疫情全面解除。

5、坚持晨检、午检和晚检制度,执行零报和日报制度,明确校园长是疫情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天为学生测量2次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体温超过37.3℃或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师生及时隔离,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再由中心学校报告市教体局和卫生部门。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和消毒工作。

6、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校园的要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管理,同时密切关注与来访人员有密切交往的师生,并做好登记和追踪工作。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稳定,按照上级规定,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各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报告数据和信息要准确,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对不按时上报和不认真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

五、信息零报告采取报表方式,如发现问题,电话第一时间报告。

六、各部门要主动与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加强配合。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三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xx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四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局委会进行研究,并向分管做了专题汇报,成立检查小组和复查组,及时研究部署整顿工作,并向各幼儿园、联校、民办幼儿园转发了晋教基〔20xx〕29号文件,成立了全县幼儿园规范整顿领导组,由分管局长带队抽调专人,对全县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整顿,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

我们根据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的工作方案,详细了解幼儿园的基本情况,为这次规范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全县有幼儿园46所,其中公办园3所,幼儿附设班34所,民办园9所,在园幼儿2778名。全县幼儿园教职工205人,其中专任教师159人,有教师资格证的有122人。

我们首先召开了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中联校长以及此项工作的检查人员会议,领会了规范整顿的.文件精神,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知晓规范整顿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性和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危害性,并要求每个幼儿园都要召开家长会,让广大家长知晓早期教育和科学保教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其次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不进行写字、拼音、计算教学,不布置书面作业等,努力克服“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第三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完善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年度考核,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树立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正确履行教师职责。第四要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对幼儿及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做到每天排查填写安全日志,实行月报制度,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五对检查人员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使这次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按照文件要求,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尺度统一,检查细致,评价公正,指导有力,经过为期十天的检查,小黄帽幼儿园、圪针沟幼儿园、康乐幼儿园、理想幼儿园条件设施较差,已下发整改通知。中垛乡三堠春蕾幼儿园教师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通过考试,尽快取得教师资格证。公立幼儿园均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每天填写安全日志并进行月报,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有关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文件、《幼儿园教师指导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xx—20xx)》、《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各幼儿园教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和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是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对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一定从“一切为了孩子”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更上新台阶。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五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六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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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标准篇十七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5.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6.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8.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1、消防组长李柏贞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5)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消防副组长梁锦雄职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向消防组长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员许润勉、区金洪、黄俊祥消防安全职责。

1)在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组长、副组长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6)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8)搞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9)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10)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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