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 质量安全责任书(实用18篇)

  • 上传日期:2023-12-16 12:5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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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市民消费安全,坚持生产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绥化市北林区动物检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与城区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

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履行查证验物义务,在生猪进场时查验生猪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得进场。不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

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断改善企业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建立健全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积极开展生猪宰前尿液“瘦肉精”检测工作,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及时向北林区动物检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报告。

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主动接受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展的“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工作。

五、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配置生猪留置场所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相应制度。对经检疫不合格并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的和经监测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生猪及其产品,主动采取留置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出厂生猪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责任期为一年。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部门:

(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三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宁,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

学校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卫。

生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层层明确责任并落实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堂管理员、卫生室负责人的职责,严格问责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学校应积极落实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各卫生规范、卫生制度上镜上墙)。

(二)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食堂流程布局合理。

食品功能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并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入口,原料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具回收通道、入均宜分开设置。并做到人流、物流分开。

(三)严把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关。

1、严把采购关,各类食品,包括肉类、蛋类等要到统一指定的单位购买,

对购进的食品及原料应索取生产单位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近期合格的卫生检验。

报告,严格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严禁购买《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清洁。学生公用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做到消毒合格。

3、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做到烧熟煮透,熟制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生食水产品、隔夜饭菜、改刀熟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每餐留样食品应在48小时以上。

4、学校食堂一律不准承包,切实实行餐前检查和经常性卫生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5、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做好个人卫。

生。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环境和公共场所应保持卫生整洁。

学校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定期消杀蚊蝇。必须保证给学生供应热开水,学生住宿的房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三、学校要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食物中毒隐患预报工作。

四、责任追究。

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办公室责任人:

总务处责任人:

教务处责任人:

政教处责任人:

电大责任人:

牟定县职业高级中学。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四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武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化妆品安全责任书。

一、化妆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化妆品,对所经营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等。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在购进化妆品时应索取有生产企业公章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销的国产化妆品生产日期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应在卫生许可证标注的产品种类范围内。

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

五、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销的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实际生产企业的厂名、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的中文标识;小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或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产品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或限制使用日期内;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注明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并注明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的说明书上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不得出现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原料应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标注相应的警示语;产品上应有质量合格标记。

六、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销化妆品必须在使用期限以内。

七、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销化妆品的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用。

九、化妆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武功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符合有关标准。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人员的健康监督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食品安全培训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到期及时换证。 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淮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并附中文说明书。

五、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要集中统一摆放,明码票价经营,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

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经销保健食品的运输、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八、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五

为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目标,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就项目安全、质量方面向公司立如下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满足业主要求,为公司创效益、树形象。

二、安全目标:

1、项目施工全过程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2、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合格率100%,保证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或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安全三级教育实现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4、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其中项目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施工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5、在总公司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其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6、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目标责任指标落实到班组与施工人员,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7、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查处事故班组和责任人。

8、施工中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具)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施工机械、器具、电源的安全设施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班前检查,班后保养,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质量目标:

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保证达到市优质工程或省优质工程。

3、工程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4、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公司的质量体系能有

效运行。积极配合公司及各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四、文明施工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班,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奖罚分明。

2、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向职工介绍防疫、治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暂住证、务工证等工作。

3、配合公司安保科做好项目部治安保卫,社区服务工作协调与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保证工程文明施工。

4、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清洁、标识有序,严格施工管理,各工序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严禁使用过期的设备、设施和无出厂合格证的材料。

6、职工住宿按项目部规定,做到布局统一,各房间人员登记挂牌。

五、消防目标

1、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项目部与班组共同管理,现场项目经理为总包方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经常对自己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重点部位施工(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补起火灾。

3、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4、现场需用明火作业的,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开动火证,同一作业点的动火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在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业看火监护人,动火完毕,清理完现场的余火残渣,确无火险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前要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遮挡措施。

5、项目部在装饰材料上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的,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否则须征得消防部门的同意。

6、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瓶装液气灶和乱接乱拉电源。

7、项目部对消防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无条件迅速整改,对

逾期不整改的,给予罚款,造成损失的要负经济责任,直到刑事责任。

六、处罚标准

1、安全目标的第1项责任目标为一票否决指标,未完成第1项指标,所有奖励取消。

2、未完成安全目标第2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3、未完成质量目标第2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4、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标第1项责任目标的处罚20元/人次。

5、不遵守文明施工目标第5项责任目标的处罚200元/项次。

6、未完成其余每项责任目标的处罚 元。

上述安全质量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违约方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遵纪守法,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损害公司形象。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代的其它任务。

此责任状一式四份,常务副总经理、质安部、责任人及公司行政部各存一份,作为总经理对项目部年终考核兑现依据。

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78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暂行规定》、《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章条款、文件精神和我司与你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之规定,为了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把质量、安全责任到岗,做到责任到人,特签订如下质量安全责任书,以达到工程施工的顺利竣工。

一、 甲方责任:

1 公司工程部和授权的项目监理部对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常开展质量安全施工教育,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公司工程部和项目监理部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直接监督管理,并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头等任务来抓,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安全机构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3公司工程部对项目工程展开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督促项目经理抓好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措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施工方案,并上报 公司工程部、监理部。

2 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教育学习,同时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经常召开质量安全会议,总结质量安全经验,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项目经理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

4项目经理部应自觉接受公司工程部、监理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第一次给予教育,第二次处以罚款 元/人,第三次罚款 元/人,再违者按不称职或要求更换人员处理。

5项目经理部严格遵照《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安全关。否则,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部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或重新更换岗位人员: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和高跟鞋作业,否则按 元/人·次罚款处理。

(2)从事外墙的搭架、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按 元/人·次罚款处理。

(3)脚手架首层必须设置2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设固定安全网,且按规定设45○支杆,每交接处必须要重叠接密,网内无杂质。否则每次按 元罚款处理。

(4)楼梯、阳台、屋面、预留洞口要有防护措施,否则按 元/部位·次进行罚款处理。

6、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遵守各种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切实履行《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现场十不准》,为保证施工安全创造必要条件。

8、一切工伤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全由项目经理承担。

9、保证所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达标。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

(1)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项目经理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项目经理 元。

(2)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施工员、项目负责人指挥造成的 ,根据事故大小,处罚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元。

(3)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质检员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安全员 元。

(4)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安全员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安全员 元。

(5)工程竣工后,不按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未完整交回公司的,处罚项目经理 元。

(6)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其他有关部门对我公司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该罚款,同时立即停工整改外,我司还要再加 元的罚款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六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村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责任意识。

三、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细化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各行政村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以任何形式阻碍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决不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五、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搞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克服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六、各行政村要督促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法人是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掺杂掺假,对拒不整改的制售假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各行政村要建立质量监管协管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建立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台帐,记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状况、诚信记录等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反映本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动态和问题。

八、各行政村应积极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本村食品守法经营企业,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支持。

九、各行政村要确保本村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于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形成影响较大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或形成区域性假冒伪劣问题,较长时间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政府组织查处的,视为打假责任未落实,将严肃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不履行或未履行好相关职责而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包庇、纵容制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或阻挠质量监督检查执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予以查处。

十、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十一、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xxx。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七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xxx(签字)责任人:x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八

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保证药品质量,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责任意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用药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由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与百里乡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药品经营企业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要求经营药品,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灵台县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体系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照依法许可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不得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出租或转让柜台;不得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

经营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药品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六)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得经营假、劣药品和非法经营特殊药品,药师(驻店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七)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在电视、电台、报刊和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虚假药品广告宣传。

(八)在执法过程中,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执法人员赠送“红包”、有价证券、礼品,对有违法违纪的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要及时向纪检部门举报或投诉。

三、责任追究。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除依照《灵台县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和曝光外,还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食药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单位各留存1份。

监管单位(盖章):药品经营企业(盖章):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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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九

为保证我部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及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监理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标准、规定以及《监理公司管理制度》、《竹山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该项目监理人员(在没有配套专业监理人员时,其责任和义务由项目监理人员代行)保证对其所监理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终生责任,对施工安全负监理应负的责任,对项目总监负责,对业主负责,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依法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 不得与建设、施工等单位串通作弊、以次充优、得过且过,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严格遵守《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二、 开工前认真审查前期手续(对照监理部编发的前期报建资料目录),不齐全者应与总监通报,并积极采取相应督办措施。

三、 熟悉图纸,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结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等与总监配合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在内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保证监理目标顺利实现。

四、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意见,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并监督落实。

五、 坚持旁站、巡视、平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理,以预防为主,强化过程控制,发现有损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必须坚决果断的予以制止,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 完善资料、规范业内管理,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实施,不得擅自简化。严把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关,按备案程序对工程进行验收。

七、 保证按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条例、条文、规定和合同约定及《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理职责,严把材料使用关,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现场的砼、砂浆试块等坚决执行见证取样、跟样送检制,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之中。

八、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督办处理。

九、 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保证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环境质量、观感质量。

十、 认真完成总监交办的相关工作。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上述条款若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追究责任。

单位工程名称:

监理部 (章) 负责人:

项目监理人员 (章) 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在监理工作中贯彻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履行监理合同的承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签订人

监 理 站 总 监:

监 理 人 员:

二、总监责任

1、向本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以及监理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2、作为本监理项目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负责,按照总监岗位职责,依据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组织和带领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认真履行工程监理合同,全面完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

3、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下发的与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的各种文件、规定、通知和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保证一线监理人员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及时协调处理各监理人员上报的工程难点问题及突发事件。

1

5、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并支持下属监理人员的工作,维护现场监理人员的正当权益;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评、奖罚。

6、对玩忽职守、违法乱纪、徇私舞弊,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失控的人员,有权代表监理项目部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监理人员职责

1、全面、准确、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指南、验收标准和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下发的与质量、安全工作相关的各项规定。

2、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赋予的`监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实现监理投标书、监理合同中的承诺。

3、坚决执行国家和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制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履行监理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严格监理、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4、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检查和处理管内工程安全问题,发生安全隐患(事故)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暂停相应部位施工并及时向监理项目部报告。

5、凡由监理人员出具或签字认可的各类检查表格、验评结2

果、监理通知、试验记录,出现书面内容与实际不符,或质量评定严重失误,造成实物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隐患或严重问题的,或工程安全出现监理责任事故的,签字监理人员负全部终身责任。

6、按时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获得建设单位年度通报表彰的,将直接列为公司年度先进个人参评人选。

2、因优化设计或合理化建议被建设单位采纳,按建设单位文件规定获得的各项奖励全部归提议人所有,并在监理项目部范围内通报表扬。

3、获得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评比第一名的,监理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奖励相关人员,并在全项目部通报表扬。

(二)处罚

1、因监理人员责任造成的监理过失由监理人员本人负责,如由此产生建设单位扣减监理费,则根据情况适度扣减责任人薪酬。

2、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安全、质量评比中被评为最后一名或因监理工作不力被建设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给予主要责任监理人员罚款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取消其公司年度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3、因监理人员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事故和工程安全事故的, 3

由总监上报公司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扣除当月工资,直至立即辞退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五、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劳动合同任务时止。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中铁诚业张呼铁路工程监理站

总监: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

为保证我站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及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标准、规定以及《监理公司管理制度》。该项目监理人员保证对其所监理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终生责任,对施工安全负监理应负的责任,对项目总监负责,对业主负责,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依法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 不得与建设、施工等单位串通作弊、以次充优、得过且过,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廉政承诺书》。

二、 开工前认真审查前期手续(对照公司监理部编发的前期报建资料目录),不齐全者应与总监通报,并积极采取相应督办措施。

三、 熟悉图纸,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结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等与总监配合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在内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保证监理目标顺利实现。

四、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并监督落实。

的行为必须坚决果断的予以制止,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 完善资料、规范业内管理,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实施,不得擅自简化。严把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关,按备案程序对工程进行验收。

七、 保证按设计要求、验标、规范、条例、条文、规定和合同约定及《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理职责,严把材料使用关,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现场的砼、砂浆试块等坚决执行见证取样、跟样送检制,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之中。

八、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督办处理。

九、 认真完成总监交办的相关工作。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上述条款若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追究责任。

单位工程名称:河南长城连镇铁路监理站

监理站 (章) 监理人员: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单位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对生产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产地准出销前检验,凡交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明或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对进入市场流通的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召回或销毁制度。

四、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

五、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

20__年月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如下:

一、药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药械,对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

三、健全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资质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经营单位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五、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保证药师在岗履职,积极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六、认真做好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各项记录。

八、经营(使用)单位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二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农产品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追究。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一份,县农业委员会一份存档;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

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三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村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责任意识。

三、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细化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各行政村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以任何形式阻碍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决不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五、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搞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克服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六、各行政村要督促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法人是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掺杂掺假,对拒不整改的制售假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各行政村要建立质量监管协管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建立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台帐,记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状况、诚信记录等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反映本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动态和问题。

八、各行政村应积极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本村食品守法经营企业,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支持。

九、各行政村要确保本村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于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形成影响较大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或形成区域性假冒伪劣问题,较长时间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政府组织查处的,视为打假责任未落实,将严肃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不履行或未履行好相关职责而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包庇、纵容制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或阻挠质量监督检查执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予以查处。

十、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十一、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四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符合有关标准。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人员的健康监督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食品安全培训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到期及时换证。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淮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并附中文说明书。

五、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要集中统一摆放,明码票价经营,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经销保健食品的运输、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八、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林场研究决定,特向你村下达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主要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各村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村长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是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一)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禁止国家规定禁用的高毒农药在种植业产品上使用;禁止国家规定的限用农药在对应的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园艺作物上使用;禁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在畜产品上使用;禁止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水产品上使用。

1、蔬菜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4、水产品的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四)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处理率达100%。

(五)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实现质量可追溯。

三、考核办法。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农村工作的考核,不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通报。

四、责任追究。

(一)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处置不当或放任、引导、协调媒体宣传报道不当,或越权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人(签名)。

村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3月19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78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暂行规定》、《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章条款、文件精神和我司与你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之规定,为了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把质量、安全责任到岗,做到责任到人,特签订如下质量安全责任书,以达到工程施工的顺利竣工。

一、 甲方责任:

1 公司工程部和授权的项目监理部对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常开展质量安全施工教育,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公司工程部和项目监理部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直接监督管理,并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头等任务来抓,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安全机构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3公司工程部对项目工程展开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督促项目经理抓好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措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施工方案,并上报 公司工程部、监理部。

2 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教育学习,同时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经常召开质量安全会议,总结质量安全经验,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项目经理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

4项目经理部应自觉接受公司工程部、监理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第一次给予教育,第二次处以罚款 元/人,第三次罚款 元/人,再违者按不称职或要求更换人员处理。

5项目经理部严格遵照《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安全关。否则,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部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或重新更换岗位人员: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和高跟鞋作业,否则按 元/人·次罚款处理。

(2)从事外墙的搭架、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按 元/人·次罚款处理。

(3)脚手架首层必须设置2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设固定安全网,且按规定设45○支杆,每交接处必须要重叠接密,网内无杂质。否则每次按 元罚款处理。

(4)楼梯、阳台、屋面、预留洞口要有防护措施,否则按 元/部位·次进行罚款处理。

6、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遵守各种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十不准》,为保证施工安全创造必要条件。

8、一切工伤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全由项目经理承担。

9、保证所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达标。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

(1)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项目经理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项目经理 元。

(2)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施工员、项目负责人指挥造成的 ,根据事故大小,处罚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元。

(3)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质检员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安全员 元。

(4)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安全员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安全员 元。

(5)工程竣工后,不按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未完整交回公司的,处罚项目经理 元。

(6)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其他有关部门对我公司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该罚款,同时立即停工整改外,我司还要再加 元的罚款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章条款、文件精神,为了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把质量、安全责任到岗,做到责任到人,特签订如下质量安全责任书,以达到工程施工的顺利竣工。

一、 甲方责任:

1、对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常开展质量安全施工教育,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直接监督管理,并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头等任务来抓,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安全机构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3、对项目工程展开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督促乙方抓好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安

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施工方案,并上报。

2、 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甲方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教育学习,同时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经常召开质量安全会议,总结质量安全经验,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

4、自觉接受甲方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给予教育并处以罚款。

5、严格遵照《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安全关。

6、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遵守各种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十不准》,为保证施工安全创造必要条件。

8、 保证所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终身责任制度,使政府监督的职能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建设工程结构性能安全可靠,装饰安装工程规范标准,保证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努力快出精品、多出精品,使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任务分配到人,权力下放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监督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及指标

1、受监实行质量监督员负责制,该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员对所监督工程安全质量负监督终身责任。监督员必须严守《监督人员工作守则》,以法律法规及各项有关规定为依据,以规范标准为准绳,以科学的态度,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工程监督工作。严格做到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2、监督员在接到监督任务后,协助市质监站办公室督促建设单位办齐各种手续,交清各种建设施工文件等资料,保证注册登记工程建设手续、文件、资料齐全,做到档案完备,监督员负责所监工程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证监督档案齐全、真实。

3、监督员在接到工程施工图纸后,必须认真熟悉图纸及各项建设施工文件,并于接到图纸后六日内,向市质监站办公室提交图纸存在问题及根据工程特点拟定的监督工作计划(含监督工作要点交底,质量监控、预控措施等),经市质监站领导审核后分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人员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议(与设计技术交底放在同一时间)进行监督交底,认真实施质量监督。

4、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监督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把建筑节能、套型面积比例控制及擅自变更设计作为监督的重点,监督人员对此负有监督落实责任。对所有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进行检查核验。同时认真做好地基基础、主体和竣工的三阶段核验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可靠。

5、彻底消除影响结构安全的砌体留槎及组砌方式不规范、拉结筋漏设、砼工程蜂窝、麻面、漏筋、孔洞、施工缝留置不当或处理不正确,构造柱位移,钢筋绑扎不规范,砂浆、砼配合比执行不严肃,模板刚度差,接缝不严密,拆模时间不符合规定等质量通病,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6、监督员不得有重基础主体轻装饰安装工程的倾向,在严把结构质量安全的同时,切实抓好装饰、门窗、屋面及安装工程质量,以保证满足使用功能及观感要求。

7、彻底杜绝屋面、厨厕漏水、墙面起皮、地板砖、饰面砖空鼓、门窗制安不规范、外墙装饰粗糙等质量通病。屋面、厨厕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灌水试验。门窗制品必须严格执行资格证制度确保制品规范。

8、监督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及给排水试水试压及电气检测结果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安装质量达到规范标准满足使用功能。

9、监督员必须坚持科学求是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及时准确地深入施工现场,认真查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处理,落实处理结果,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图施工,又拒不接受监督、整改不力等行为,监督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必须及时采取下列措施:(1)口头警告。(2)下发质量问题返工整改通知书。(3)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报请质监站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有效防止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把所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入工作手册。

10、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必须有记录,对发现存在的安全或质量问题随时查纠,并要求在每周一质监站例会上及时反馈、报告。对各方不良行为记录按季度汇总及时通报,并上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11、监督员必须严格按规范和设计图纸对工程进行监督,不得执行无设计单位签章的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完工后,该工程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按图纸进行对照检查,不得出现有降低设计标准和未完成设计内容的情形。

12、工程竣工前,监督人员督促有关单位向市质监站提交工程主体回弹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建筑节能备案书、工程技术资料及设计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等。据此在每周一市质监站例会上确定验收日期。

13、监督员必须经常检查工程技术资料,达到与工程进度同步的要求,工程竣工时,监督员必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编制出《工程质量保修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工程安全评价书》,要认真做好三阶段核验工作,并及时出具项目《质量监督报告》。

二、工程质量监督员既要负责自己监督的工程质量,还要尽到安全监督员的职责,严把安全备案审查关,应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及本市有关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负责受监建设项目各方安全行为,现场安全防护的监督,查处“三违”行为,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在监督工作中监督员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依法行政、公正监督,无论工程质量还是安全方面,若监督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各方责任主体违规行为不严肃查处,造成安全或质量事故者,除承担相应的监督法律责任外,视其情节轻重报请主管部门予以取消监督资格。

四、每个监督员所监督的工程项目详见工程《监督告知书》。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七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总监篇十八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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