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实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04 0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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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一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为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所需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货物

铝合金门把手0060819453e单位价格46元/支。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整。

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三、本合同有效组成文件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货物采购订单、乙方销售单(传真件有效);

2、必要时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技术图纸资料;

5、甲方确认的乙方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

四、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或邮寄到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七、交货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2、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或邮寄到甲方公司所在地,所产生的运输或邮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如有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4、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或者少交、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期限与乙方结算。

5、每次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货物自检报告书随货技术资料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 )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乙方货物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如甲方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的,以甲方样品质量性能为验收标准。乙方每次交货质量合格和数量合格完成说明以甲方质保部门授权代表在出具的书面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中签字并加盖该部门公章确认为准;甲方采取抽样验收的,不能视为乙方货物全部质量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货物在甲方产品上时为验收最后期限,如甲方发现乙方货物有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顺延因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八、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为:采购合同书复印件、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有效)、乙方开具的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原件,甲方按质量合格的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的,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支付方式:经甲方首次对乙方货物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或验收单后,乙方留 万元货款在甲方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余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货款结算依据经甲方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两个月内支付。从第二次开始,自甲方每次对乙方货物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或验收单后 月内乙方凭货款结算依据经甲方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九、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还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在本合同乙方承诺约定的质量保证期18个月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外,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履行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8、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解除合同的条件形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2、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3、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质保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和保管条款、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追究、双方履行合同的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十二、解决争议方式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条款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五、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地址:

签署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地址:

签署日期: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需方)

乙方:(以下简称供方)

依照我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检验要有合格证并复验合格。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按需方计划,货送需方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装卸等费用负担:供方负责汽车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及堆码好的一切费用。

五、物资验收计量方法:

货在工地后,经供方派人堆码整齐后双方现场点数,由需方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六、价格上下浮动超过5%(含5%)按实际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浮动需提前通知甲方,如上浮不通知甲方,甲方按原价格收货,价格下浮如未通知甲方,甲方发现后给予价格调整5倍罚款,所有收到货均按下浮结算。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垫资九十天。超过120天,每吨(立方米)加10元,以此类推。

八、违约责任:我方在施工作业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根据我方指令无条件配合我方施工作业,如出现拖延一天罚款500元以此类推,。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遵循协商、调解、仲裁的解决程序,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如供方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支付仍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货款两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三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第十九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四

购买方(甲方):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概况

1、供货地点:

2、供货日期:

3、供货质量:

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在安装前说明相关的施工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乙方供货及安装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派代表合理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产品规格质量及安装不符合要求,或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jtc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六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方): 吕梁东辉焦化煤气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合 同 条 款

甲方(采购方):吕梁东辉焦化煤气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定义

1.1“采购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使用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2“供货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或供应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3“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总价”是指在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货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要供应的仪器、材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服务。

1.8“监造”是指采购方对合同设备的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采购方代表对供货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督不解除供货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验收”是指采购方及相关专业部门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历的年、月、日:“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1“技术服务”是指由供货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运行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供货方的售后服务。

1.12“现场”是指为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3“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备用部件。

1.14“设备缺陷”是指供货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和元器件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要求。

1.15“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供货方工厂到采购方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16税费是指以合同设备总价计算应承担的增值税费。

1.17“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设备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设备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 100%。

1.18“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供货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2、合同标的

2.1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 工程。

2.2合同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货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货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2电机全部采用佳木斯产品。

3.3设备制造、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合同总价格

4.1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107万元)。

4.1.1设备费为人民币:

4.1.2设备监检费为人民币:

4.1.2运杂费为人民币: 4

4.2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项费用均含在总价内。

4.3合同总价为最终交货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4合同总价为综合价格,即合同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至交付采购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经采购方确认具备发货条件时,采购方即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监检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周内再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留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

6、交货与运输

6.1合同设备制造完毕具备发货条件时通知采购方,具体发货时间及交货顺序应满足采购方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统一要求, 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6.2合同项下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汾阳市三泉工业园区采购方厂内 。

6.3供货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合同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供货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6.4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货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合同设备的损坏或潜在缺陷,供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方现场处理。

7、包装与标记

7.1供货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gb191-20xx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设备承运部门的规定,须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

7.2包装应保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货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7.3包装应根据设备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和防腐蚀等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7.4产品包装前,供货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5供货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须加标签,标签上注明部件名称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部位号和零件号。

7.6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设备,供货方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

7.7供货方应按照设备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包装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符合国家相应包装标准。

7.8对裸装设备供货方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体上注明7.7款中的有关标志。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或包装垫木。

7.9每件包装箱内,供货方应附有说明部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标签和合格证(为便于资料的保存应塑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该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和技术说明书。供货方发运设备的同时另邮寄装箱清单2份。

7.10供货方所提供装箱单中的所有部件都应注明属于“合同分项报价”中的哪一种设备。

7.11随机备品备件供货方应按每台机组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7.12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7.5款执行,标明“随机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

7.13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牢固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14栅格式箱子及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如雨水等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5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6供货方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续的。

7.17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设备,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8供货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单位和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

(4)毛重; (5)箱号和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7.19凡由于供货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货方均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设备损坏和丢失时,供货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货方应尽快向采购方补供设备以满足工期需要。

8、技术服务与联络

8.1合同生效后,供货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特别是对现场道轨的安装要求,应在生效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

8.2供货方应对所供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3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日内到采购方现场确定安装方案,供货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及补助、差旅费、食宿费、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采购方为供货方现场人员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供方便,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

8.4供货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采购方参与供货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采购方解释技术设计。

8.5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采、供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6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采、供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合同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本为准。

8.7 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货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方有权以适应现场条件提出变更或修改,并书面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8.8采购方须在供货方同意的情况下,提供与协议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9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货方和采购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0供货方须对本合同设备有关的供货、设备和技术接口以及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1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货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9、安装、调试、验收

9.1供货方应根据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

9.2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供货方应组织调试并及时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

9.3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供货方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9.4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由于供货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修理或更换,当供货方提出请求时,采购方应做好安排,全力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10、保证与索赔

10.1每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之日起或供货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10.2供货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成熟,质量优良,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货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内容正确,能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10.3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供货方应立即免费修理或更换。

10.4在质量保证期内,采购方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如属供货方责任,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立即免费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10.5由于供货方责任影响工程进度时,采购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货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2%;

迟交2—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5%;

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10.6如采购方延期付款,供货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采购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总价的0.2%;迟交2—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总价的0.5%;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11、保险

11.1供货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运输保险,保险区段为供货方工厂到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12、税费

12.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货方应交纳的与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供货方承担。

12.2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供货方提供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运输等有关的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3、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1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的内容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有关部门后即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3.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3如果供货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采购方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接到通知确认无误后15天内应对其行为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的,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采购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采购方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货方承担。如果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3.4如果采购方行使中止权利,采购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货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货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3.5因供货方原因而不能交货时,供货方应向采购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10%并赔偿采购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3.6因采购方原因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时,采购方应向供货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款的10%。若采购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设备款,供货方可直接从中扣除退货部分设备价款的10%,以充抵采购方偿付违约金。采购方已支付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设备款,供货方须在接到采购方退货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采购方。

13.7如果供货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采购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货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事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采购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8若14.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采购方有权从供货方手中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货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采购方。供货方应给采购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采购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供货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货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进行评价并达成协议,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3.9在双方均无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终止情况下:

13.9.1供货方应把一切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资料、部件及材料在采购方未取走之前负责保管并购买保险,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13.9.2采购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货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

13.9.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14、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应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的延迟而调整合同总价。

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4.3如双方估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持续很长时间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等问题)。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15.1凡因与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在进行诉讼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质保期满且采购方向供货方的设备款付清之日止。

17、其它

17.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果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7.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的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7.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7.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采购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供货方,供货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采购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合同方双方应各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7.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快递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7.9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并以中文为准。

17.10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方 4份,供货方2份。

17.11本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采购方: 供货方:

名 称:吕梁东辉焦化煤气有限公司 名 称:

地 址: 汾阳市三泉工业园区 地 址:

邮 编:032200 邮 编:

开户银行: 中行汾阳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 064800080920xx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4059 纳税人登记号: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七

甲方:

乙方:

一、名称、数量、价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批零件均为表面镀锌;表格不够可以附表。

二、货物总款:大写rmb (壹万零伍佰元整)120xx.00元

三、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特殊情况的双方需再签定相关的协议。

四、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正常条件下使用质保期为一年 ,特殊的需另外说明 。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此批货物数量1、数量2,标准件应分开,并分类包装。按行业相关固定确保不损坏标的货物运输的要求进行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甲方不负责回收。

六、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

七、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货到之日 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九、交货方式、地点:甲方公司

十、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检验标准、方法、地点: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后双方在甲方仓库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附加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如其中一方未到将视为同意验收意见。

十二、付款方式: 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付清货款 。

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不可抗力原因。

十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推迟 1天扣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经济法庭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标准采购合同付款比例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__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__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7月 日 __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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