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后感高中(优质10篇)

  • 上传日期:2023-09-27 06:5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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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高中篇一

夕阳西下,我坐在家门口的草地上,草地的两边是大片大片的水稻田。右手边还有一条小溪流,它好像水稻田边上的一根亮闪闪的白丝带,一路哗哗响着……我轻轻的合上《我要放假了》这本书,主人公细荷的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它讲述了细荷一家搬到了新地方,她的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她结交了新朋友猫子,但她们的友情却遭遇了一次考验。假期到来,故乡的世态风情在她眼前展现出一幅幅打着独特印记的画卷,油茶花、野果子、秋天里漫山遍野的茅草……为她的成长背景涂抹上浓重的地域色彩。当多才多艺的潘老师、木匠陈博士来到山口镇,“远方”、“未来”等字眼便悄悄闯入细荷的乡村生活中。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在学校,我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玩,下课时,我们也形影不离。在学习上,我俩有不会的题时,总会和对方请教,如果别的同学遇到困难,我们也会帮助他。从这本书,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之处。

暑假期间,我绝对不会因为老师不在,而想做什么做什么。我要像细荷一样做一个自律的人。每天6:30起床,以最快的速度认真洗漱后去晨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让在于晨。晨读是为了积累好词好句,我一定要坚持下来。上午认真完成语文、数学、英语暑假作业,除了这些,我还完成了古诗背默打卡和阅读打卡。

除了学习,我还给自己安排了玩的时间。八月份,我和爸爸、妈妈、江东赫哥哥还有光头叔叔一起去了皖南川藏线。这里的风景和细荷家的风景一样美,绿莹莹的小草中间,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白的,它们就像一个个清纯美丽的小精灵,躲在芳香浓郁的绿色地毯里捉迷藏。在皖南川藏线的月亮湾那里有一个很美的池塘。池塘里的小鱼儿、小虾儿呢,也一夜之间全部冒出来了,它们在刚刚长出嫩叶片的小草丛里进进出出,呼朋唤友,忙得不亦乐乎。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独无二的过程,它仅仅属于自已。我和细荷通过暑假都成长了。所以,让我们都来好好珍视,好好地经历吧!

读后感高中篇二

在一个鸦雀无声,万籁俱寂的夜晚,在街道不断接受风雨洗礼的时刻,我读懂了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翻开书的前几页,眼前不断的闪现的是一位倔强、有胆识、勇敢的少年,他不顾父母的劝告,独自乘船,出海探险。

还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天空正下着雨,我不顾父母的劝告,独自出门玩耍。继续品味书中的情节,那一阵阵狂风向那位少年袭去。海上掀起一道道波浪,将他*在一个无人岛上。

回到现实,那天我享受着雨的沐浴,可玩得正高兴的我却不知道,危险的魔爪正朝我伸来——我摔倒在一片泥沼中,不断下沉。

书中的文字告诉了我,鲁滨孙并没有屈服,他用他的智慧、勇敢、勤劳度过了难关,用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不断拼搏的勇气,最终离开了那“死亡”之岛。

掉到泥沼中的我,开始有些心灰意冷,想到了鲁滨孙*我自己的双手,慢慢得,一步一步爬出了沼泽。最终战胜了困难。

《鲁滨孙漂流记》告诉了我,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迎难而上,永不放弃希望。

在书香的歌曲中,有鲁滨孙与困难搏斗的惊心动魄的音符,有那勤劳勇敢,的刚毅节奏,还有那永不放弃,顽强不屈的歌词。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是他得以生存下去。

那天,我读懂了《鲁滨孙漂流记》,他告诉我在任何环境中,都不能放弃希望,正如陆游那“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信心,“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都能战胜。

读后感高中篇三

越长大越孤单读后感房慧 我始终都学不会用华丽的语言去包装自己的文字,我始终都是用琐碎的文字来表达我的情感,越长大越孤单读后感 房慧。 -------题记 从小就羡慕那些朋友多得是,有那麽多的玩伴,随手便地抓的人。而对于我这个eq智商不高的人来说,何谈容易。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数不尽的倾听者,打不完的招呼,虽然我也有几个私交,不过无非就是那几个玩的要好的,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有自闭症,朋友也有时这样问我。不过总结来说就是有点孤僻,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喜欢呆在自己的世界里,静静地,不想内心的那片净土受到外界的干扰,可表面安静,害羞的我,可又有谁知在寝室尽情释放自我,所以我被盖上了双面人的称号。只是心中永远有这那样一块儿禁地是属于我自己的,我曾试着想慢慢打开它,却发现好难。就像树上最高枝头的那颗苹果,不曾尝过,却担心它的苦涩。 小时候,总是自己呆在家中,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因为害怕黑暗,那个时候是在上幼儿园,个子小抅不到开关,摸着黑小心翼翼的踩着凳子,有时会哭着从晚上等到白天妈妈下班。

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因为那样才不觉得害怕,总是羡慕那些一回到家就能见到父母的孩子,就是那麽一个小小的愿望我都无法去实现,在别人眼里却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那个时候认为自己好孤单,然而随着长大那种孤单一也淡去了,本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变的坚强,不会再去那样的依赖父母,然而心理上的孤单与日俱增,真的好孤单好无奈,以前的孤单比起来实在算不上什么。 在大人的眼中我们还是未经历长大的孩子,童真,稚气。根本不会去关心哎呀学费怎麽又要交了?菜价怎麽又涨了?......

心无杂念,未成熟未长大的孩子,没有压力,没有烦恼,没有社会上的竞争。。。。。。安心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可只有我们知道,自己已经长大,自己在变,或者怎样慢慢成长,因为无论是谁在父母眼中终究是个孩子。但在别人眼中未必是这样的。 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温室里的花朵。童真的孩子,总是把所有的事情看的太简单美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那里只有快乐和美好。即使是看电视和小说,都会选择美好快乐的结局来看,无非就是想看到圆满的结局。 这是一个男孩悲伤流浪的故事,也是一群倔强的女孩子追求真相的.故事。 李可以背负着血缘之痛,四处躲避。他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越这麽孤傲就越吸引周围的人的好奇。

他做了一个旅人,踏上未知的旅程,无法停靠,无法安心,没有朋友,没有目标,放逐,流浪。他的冷漠,目中无人,不接受任何人的关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冰冷的像南极的冰岛。 越长大越孤单好像成为孩子的代名词,张大中感受到孤单的滋味,是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更加生疏,与熟悉的人如同路人甲路人乙,身上长满难以靠近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用坚硬的一面去防备他人更多的时候,把一些事一些话埋在心里,正是这种的心理上的变化使自己变得麻木孤单,不愿与他人交流。孤单越来越鲜明,越来越可怕,没有儿童时代的天真活泼,我也想过简单的共同追求,也许随着长大,看大的世界越来越大,懂得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深明白一些道理,对这个而世界上的规则了解的越来越透彻,才发现自己变了许多,变得有私心变得计较,变得有防备,使我们明吧梦想很难去实现,明白未来的路很长路很坎坷,自然变的孤单迷茫,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还是向往着童真,但并不可能像从前一样快乐,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志向不同,经历不同,所谈论的事情也不一样。好想再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因为那样才不觉得累,才可以轻易被满足,才不觉得孤独。 好像再躺在外婆的怀里听唱着那首几百遍的歌,就是那首歌陪伴我到长,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真想回到那个犯了错躲到大人怀里的小女孩,长大后,一切好像都变了,变得好陌生,变得好孤单。总是想起童年的时光,却在,念念不忘中淡去了。

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年轻的一代,在成长路上,终究是寂寞的,但记得长大孤单了,千万不要抱怨,这毕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的一个“坎”,只要勇敢去面对,一切都会好的。

读后感高中篇四

书中小贝和许博的友谊让我羡慕不已。小贝生病了,许博骑车去买药;许博要参加比赛了,小贝给他加油助威。好朋友之间不就是应该像这样吗?互相关心,互相鼓励,一起拼搏。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友谊说明书”,告诉我们怎么去保持与朋友之间最真诚最珍贵的友谊。它让我知道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当生活中的美好成了假象,破碎的家夺去了小贝所有的温暖与幸福,最无助和伤心的时候,是许博给了她安慰,是友谊让小贝再次感受到温暖。

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书中的语言很唯美,小清新,小格调,小浪漫,小抒情……像书中所说“年少时的感伤、喜悦、迷茫,被笼罩在一层朦胧的纱中。仔细聆听、感受,不知不觉间,你会发现在他的影子中,也有一个你存在……”

我将写满祝福的纸片,挂在树梢上。这时,风吹过许愿树,所有的纸片都轻轻摇曳起来……《风吹许愿树》是庞婕蕾写的,这是一本温暖人心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活泼开朗的小贝、会照顾人的许博、非常爱八卦的清清、沉默不语的夏南,这四个人的故事。一开始,小贝的爸爸和许博的爸爸认识,但不久小贝搬到了上海,小贝以为再也见不到了许博了。有一天,小贝无意中见到许博,两个人很激动,从此许博对小贝就格外照顾,许博放弃了小提琴,去学了吉他,这让小贝吃了一惊。后来许博有去一个乐队当看吉他手。过了一段时间,小贝班上来了一位转学生,他的名字叫夏南。小贝的死党加闺蜜清清喜欢上了夏南。有一次清清说要找自己的“守护天使”,大家不用猜清清的“守护天使”一定是夏南,因为清清每次下午茶后都会给他一盒牛奶和一包薯片,但是夏南并不领情,他把清清给的东西都扔到了地上。

在这场事件后,许博参加了一个比赛,并很快就进入到了决赛,但决赛他并没有上场。因为有网友说他并不是大学生。于是,他就在路边卖娃娃。到最后小贝的爸妈离婚了,许博也去北京打拼了。这本书令我影响很深,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温暖人心的地方,也让人懂得了不能骄傲、要言而守信,非常多的道理。

读后感高中篇五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读后感高中篇六

这里记载着一篇非常感人的故事,我读后生生泪下。

讲的是:小时侯,我常去爷爷家玩儿。爷爷家有一棵很茂盛的梧桐树。每次我到爷爷家玩,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那时,家境并不好,妈妈动不动就生气,一生气就训人,我常常挨她的训。我一生气,便跑到爷爷家,快乐的玩耍。有一次,我淘气,拿起针扎了梧桐树一下,清清的、圆圆的泪珠一样的水滴滴了下来。我呆了一下,这“泪珠”在爷爷眼里有过。那次,我打破了人家的花瓶,却不承认时,爷爷就落下了一滴清清的、圆圆的泪。从此,我把梧桐树和爷爷连在了一起。

有一天傍晚,竟下了一丝细雨,爷爷叹了口气说:“梧桐树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我不懂,爷爷便讲解给我听。

我在梧桐树下玩着、转着,转到了梧桐树的叶子全落了。爷爷的病情加重了。一天,爸爸回来告诉我,爷爷快不行了,我感到自己疯了似的往家跑。不会的!决不可能!爷爷只是睡了。瞧,他那面貌与生前一样,他只是睡了。我猛然想到:梧桐树,梧桐树,梧桐树不死,爷爷不会死!我又扎了梧桐树一下,水流了出来,我笑了,可在一看,那水不在是清的,而是混浊的,不在是滚圆的,而是一道细流。

我绝望了,只看见一位老爷爷,坐在梧桐树下,给一个小女孩儿讲故事听……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可我知道,它在告诉我们:要珍惜爱,懂得爱,做一个懂得爱的人。

读后感高中篇七

《三国演义》乃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断代的历史小说。由明朝的罗贯中根据当时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主要介绍在东汉末年,群雄争霸的景象,讲叙魏、蜀、吴三国的交战故事。其中以蜀为正统,正面人物关羽和诸葛亮;反面人物曹操;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器量狭窄的周瑜;厚忠的鲁肃;勇者张飞、许诸、典丰;还有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型态各异。

若说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蜀国的诸葛亮,它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和熟知天文地理、过去未来无所不知、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呼风唤雨集聚于一身的忠臣。他是一个大人物,作者用祭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斗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等事例证明了他的的能耐,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三国演义》是章回小说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占了重要的位置,其中,许多故事都使人拍案叫好,包括:草船借箭、空城计、大意失荆洲……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属――三气周瑜了,一气周瑜,据说当时周瑜与刘备约定,由周瑜攻打曹军把守的南群。周瑜率兵出战,曹仁见周瑜,令军士破口大骂,周瑜于是口中喷血进营。第二天,周瑜到南群,见赵云在楼上大喊我奉军师之命,已收复此城,周瑜大怒,正要攻取荆洲、襄阳,忽听哨兵报告,诸葛亮派人拿了魏军兵符,连夜赶赴荆洲、襄阳,谎称曹仁求救,诱骗守城军出城,后被张飞、关羽乘机袭取了两个城,周瑜听了,大叫一声,气得伤口迸裂昏死过去。

二气周瑜,周瑜醒后,大骂诸葛亮,后让鲁肃说服刘备归还荆洲,可任未答应,最后诸葛亮才答应攻下西川,才还荆洲。周瑜为此而愁,忽闻刘备丧妻,生出一计,又用主公的妹妹许配刘备,将其骗来,囚禁他,用他换回荆洲,可是赵云破坏了此事,刘备带妻逃到江边,这时,诸葛亮与周瑜都领兵上岸,但在黄州周瑜遭关羽、黄忠、魏延阻击,大败而归,江上军士一齐高喊:“周郎妙计安天下,陪了夫人又折兵。”周瑜一气,又大叫一声,金疮迸裂,倒在船上。

三气周瑜,周瑜当上南郡太守后,报仇心切,要鲁隶做说客,告诉刘备:“孙权愿派兵相助,取西川做为嫁妆,送给皇叔,然后你把荆洲还给东吴,因此吴军过荆洲,希望提供粮食”,诸葛亮一听连忙说好,而又秘密吩咐赵云行事,周瑜听了,派兵直去荆洲,糜竺奉刘备命令通告周瑜:“刘备已准备好,在城外等侯,周瑜信以为真,哪知中了计,赵云在城上喊到:“军师知道了都督的诡计,派我来镇守,周瑜慌忙退兵,这时,张飞、关羽、黄忠、魏延从四面而来,“活捉周瑜”的口号响天震地,周瑜气极败坏,大叫一声,伤口复裂,跃下马,被众将救上船。

虽说诸葛亮是三气周瑜,可周瑜死后,诸葛亮也感叹不已,因为他又失去了一个知已。

这则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诸葛亮虽有机智过人的头脑三气周瑜,可他对周瑜的死有些遗憾与悲叹,诸葛亮也不愧是蜀国一大人物也。

看了《三国演义》,完全改变了我对它以前的认识,它的文学是博大精深的,故事的连续性,让人不得不想把它一鼓气看完,其中作者描绘得栩栩如生的人物,让读者与剧情紧紧地融合在一起。

回味一下,《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多读一次,感融就越深,理解就更透彻,使自己的文学素养就更有提升。

《三国演义》读后感(三)

――《创世通天》读后感

《创世通天》,这个霸气的名字驱使着我一探究竟,初看这本书,我就被吸引了。作者构建了一个极其恢弘的世界观,从始祖创世,再到生灵出现,随着作者娓娓道来,我仿佛置身到了一个充满着奇幻色彩的异界大陆,其中的魂脉、星命系统看出了作者的独特思维,是这篇小说的几大亮点之一!

主角是一个叫宇文洛的少年,出生于以力量为尊的兽域,这里异兽横行,人类的力量十分弱小,因为年幼体弱,从小便受尽了族内族外的歧视,弱小的他只能通过不断逃跑来生存,他的逃跑使他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逃跑专家”,成为了众人眼中的懦夫,而就是这位少年,在无数辱骂与嘲笑之中,不断成长。他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他――不是一个懦夫。

这本书虽然是一部玄幻小说,但他却包涵了人生的哲理,做人应有的品质。

世间万物本应平等,奈何人神地位天地悬殊。

人性本无善恶,恶人亦有善良之初。

在我心中,他不仅仅是一部玄幻小说,更是一部人生指引,写尽了人间百态,道破了悲欢离合。

宇文洛,在生活中一次次逃跑,他的生活,是背负着耻辱的,但他渴望受人尊重,为了变强他一次一次在鬼门关前徘徊。他没有那种圣人的慈悲胸怀,他也不像恶人一样阴险手辣。他――只有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底线。

主人公从一开始的“懦弱”,到最后肩负起拯救族人的重担,并逐步走向更广阔的的天地,他,经历了多少?()这是需要多大的努力和毅力啊,为了自己的尊严,为了自己的家人,他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实力。

宇文洛告诉了我,成功不是一朝一夕,你固然需要有与生俱来的天份,但不断的努力才是走向成功的关键,凡事都不能轻言放弃,其次你需要一个正确的方式,路本没对错,对错只在于走路的方式,最后怀着一个善良热诚的心,也许那个不经意的人就是你的贵人,就算曾经的废物也可以一鸣惊人。

宇文洛告诉了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别以为取得了一些成就,就可以沾沾自喜。说不定就在你暗自欢喜的时刻,就有人超越了你。成功,需要的是天赋,但更多的是努力。还需要的是超越自我,突破极限,不要以为那一小块天空就是你的顶点。

宇文洛告诉了我,不要总活在别人的保护下,不要总在翅膀的庇护下生活。他十八岁就独自肩负起重任,舍弃了那美好的生活。因为他懂得,庭院里的树木长不成参天大树,在这等生活中过去的人,始终会是个庸人。

逃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再一次次逃跑的过程中,你失去了迎接困难的决心。

读后感高中篇八

沧月的其他作品我没看过,就《镜》系列而言,我是不怎么欢喜的。

但凡看过之人便道:“《镜》是写云荒战争的。”(关于云荒,我多加几句,云荒这个梦之世界竟是沧月、丽端、沈璎璎三人合力缔造的,云荒有纪年,有地图,真可谓亦假亦真,魄力非凡。)可《镜》里的爱情是绝不能忽略的。索性就谓之为:以云荒战争为背景而演绎的爱情故事。说是爱情故事当是不过分的,《镜》里除了主人公大段的爱情描述,就连大部分配角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的人物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或喜或悲,或酸或甜,读之有味。可味道仿似有点不对。作为一名男子,我自是偏好战争甚于爱情。诚然,少了爱情的辅料,此书便会索然无味,但辅料太多也会因为味重而失去主菜原味。《镜》里的爱情写得不错,足够缠绵,而战争却没有那样酣畅淋漓。就连主人公应遇的坎坷也被爱情冲淡了许多。真岚的五体被解封印虽是耗时较长,但其中根本没有阻碍。白璎从冥灵到实体更是因为一个令人费解的咒语。而战争本身亦和爱情关联甚巨:白薇皇后因为爱情而“背叛”了琅玕;琅玕因为爱情而灭了莼皇的海国;云焕因为内心一直爱慕的师傅慕湮离世而入了魔道,*了整个云荒。

奇幻类书籍大致情节应是主人公以大小战争而练级,最终获胜。这样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搜神记》那般荡气回肠的探险加战争真是过瘾,如此好书却是难得。而《镜》的胭脂气太重。也许是因为性别的原因,沧月写不出《搜神记》的摄人心魄的战争,正如树下野狐写不出《镜》的细腻的爱情。

《镜》还没看完,但结尾已经基本可以预料,看完与否已是一般。推荐女性可以看看,特别是那些爱看韩剧的,因为里面的俊男美女确实挺多,而且俊男好多都长得女性似的,据作者说,那样美极了,一点不影响男性形象。苏摩就是其一。

看过《镜》的男性不妨看看《搜神记》与续集《蛮荒记》,真的别有一番风味。

《镜》于我仿若是一场梦,没梦完业已惊醒。

惊的是此梦太美,比梦还梦;

醒的而是这旷世的光华一梦。

读后感高中篇九

人生中的那个“人”,我们必须相识。

它叫困惑。

有一天,我们变得沉默了。因为,那个叫困惑的陌生人,就站在我们面前。

它让我们猜疑,它让我们费解,它让我们无所适从。

面对它,我们收敛了往日的笑容,还有无所顾忌的惊声尖叫。

又有一天,当我们坦然地从它身边走过,我们可能已经长大……

而这本《麦山的黄昏》中的故事,主人公也曾经历过“困惑”,有不了解和迷茫,有伤心和愤怒,有不甘和失落……其中,我认为“麦山的黄昏”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主人公在飞机场上碰到的一个不知名的女孩。

主人公给不知名的女孩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麦芒。主人公和这个女孩在一起,发生了许多有趣事情,直到主人公被麦芒的妈妈误解。主人公那时也在学着该如何面对困惑。

而另外一个故事“麻烦送我一个妹妹,弟弟也行!”中的潘金阳,也是在家长们的责备与挑剔中长大的孩子。在家长的谴责下,潘金阳已经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优点可寻。潘金阳逐渐变得没有自信,再也抬不起头。他很幸运地遇到了陶小莉这样的同学,陶小莉指出了潘金阳身上不少没有被人发现、被埋没的优点。而他却又因为一次行为,陷入了困惑……我认为,这个男孩子不是完全被埋没的,因为他的身边,有这样一双明亮的眼睛,带他找到方向。生活中,同样是这样,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优点,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别人的缺点。

《麦山的黄昏》是一本给我带来启发的书,更是一本令我难忘的书。

读后感高中篇十

我的心事流连于你的眼眶,你不怀好意的收起眼帘,惨无人寰地覆灭我的世界。但我却以泪滴的形式掠走你眼底唯一的温存。亲爱的,你说,最不可理喻、最无法原谅、最不能回绝的正是自己。

我从来未曾怀疑,自由的阳光来不及眷顾自己。做你想做的,这并不是多么由衷的定义。独立行走,这是我苦苦追寻终而不获的姿态。

描写自由呢,过去,是用鲜血铸就的悲情战歌;现在,是由欲望编织的巨硕魔网;未来,是拿人性拼凑的文明碎片。历史的自由是一笔肮脏的交易,以少数人的平等换取多数人的暴政。任何修饰都掩盖不了本质,回溯自由之路开辟的艰辛,我们能做的只有好好的珍惜和把握。毕竟,我们更倾向于接受身着休闲便装的自由而非身披冰冷铠甲的自由。

不记得是谁说过,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而当你某一天身陷茫茫人海感到无所是从的时候,所有的方向都变得虚无缥缈,这样的你是该多么迫切地渴求攀岩到更高的支点,看清周遭一切拥挤背后的柳暗花明。这时的你才知道,只有站得更高,才不至于把自己的自由拱手相让与那些步履匆忙的脚,然后饱含绝望去拾掇那被践踏一地的累累伤痕。

描写生活,是一个永远为人所津津乐道也永远为人所揣摩不透的话题。像咖啡一样苦涩,像果珍一样酸甜;像白酒一样蛰辣,像开水一样清冽;像牛奶一样黏醇,像可乐一样激情。所有的比喻,或明丽或黯淡,都源于我们对生活从始至终的.热爱。

可以改变心情”的另一种诠释。我们心驰神往的幸福能在这里找到最好的注脚。

那种常常对别人的自由生活充满痛感的人,把“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奉为人生信条,在嫉妒与仇恨当中惶惶不可终日。埋葬了自由,扼杀了生活,以充满灵性的血肉之躯欣喜地来到这个世界,曲艺掏空人性的枯骨残骸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

需要我们明白:我们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自由生活,也没有权利放弃自己的自由生活。

一切都将离我们而去,只有那漂泊流浪的灵魂最终会回归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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