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强制执行申请书(优质11篇)

  • 上传日期:2023-09-27 05: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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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一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xx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xx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xx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xx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xx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 写):

一、请求执行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xx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xx元(暂计算到xxxx年xx月xx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行为。

五、其他请求。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x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x份及身份证复印件x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x份

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x份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签名或印章)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二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事项;即:

(判项)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人民法院就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______判决书,该裁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____未根据裁决书裁决的给付事项及时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

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7、253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三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何洪书履行到期款________________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利息直至赔偿金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此致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杨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南通市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中国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南通市______号,负责人:杨______,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根据:

(20__)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

三、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主持调解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贵院于20__年11月1日作出(20__)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由被申请人于20__年11月25日前给付申请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计人民币40959元。前述履行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并未依约向申请人履行给付款项的义务,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早日执行完毕!

此致

___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五

执行申请人:×××,女,59,蒙古族,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号院号楼3单元×号。

被执行人:×××,男,47岁,蒙古族,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镇××居委会×组×号。

被执行人:×××,女,××岁,蒙古族,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养××楼×单元×号。

执行事项:

一、强制被执行人立即支付赔偿金×××××.××元及利

息;

二、本案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民间交通事故一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赛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鉴定费××××元,案件受理费被执行人负担××××元,共计×××××.××元。判决俩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判决书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予义务,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呼和浩特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xxx)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申请人(xxx)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xxx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xxx)撤诉,原告(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xxx)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xxx)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xxx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xxx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xxx)。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xxx)与申请人(xxx)签定的协议,原告(xxx)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七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____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____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八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住所:__x。法定代表人:__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执行(20__)洪劳人仲裁字第x号裁决书,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__x元人民币,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x月x日作出__x号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__元人民币,并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现该裁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

20__年9月1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九

申 请 人:杨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南通市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中国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南通市____号,负责人:杨____,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根据:

(20____)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

三、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主持调解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贵院于20____年11月1日作出(20____)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由被申请人于20____年11月25日前给付申请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计人民币40959元。前述履行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并未依约向申请人履行给付款项的'义务,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早日执行完毕!

此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十

公证处:

债务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债权人签订了《协议》;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了《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保证人于年月日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上述合同经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详见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协议》约定的期限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截止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债务人应支付借款利息_____元(利率按年利率_____%计算,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金元,至今未予支付。债务人、保证人均未按上述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质押人、保证人催收未果。

现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和质押人、保证人履行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故债权人特向贵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申请执行标的如下:

1、本金人民币_____元;

3、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4、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思民初字号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现被执行人拒绝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216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内容、标的:

2、责成被执行人立即支付律师代理费元;

4、处理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址在 的房产),并以所得优先清偿申请人上述债权。

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址在 的房产。

申请执行的要求: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尽快处置上述房产、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此致

xx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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