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演讲稿(模板10篇)

  • 上传日期:2023-09-26 06:3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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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首先必须开头要开门见山,既要一下子抓住听众又要提出你的观点,中间要用各种方法和所准备的材料说明、支持你的论点,感染听众,然后在结尾加强说明论点或得出结论,结束演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演讲稿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制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进行曲》。在我演讲之前,我想先给大家分享一条广为流传的.广告语:“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也许您会问这与法制有什么关系?那么我们先不如臵换一下语言,重新思考一下问题,“人类失去法制,世界将会怎样?”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想一想,如果没有法制,餐桌上随意染红染绿的食品就会吃得让人变成花花肠子;如果没有法制,行凶作恶的坏人将会使社会上人人自危;如果没有法制,央视在新闻直播间节目播出后,结果怵目惊心,在一个十字路口处,一小时之内尽然有六百多人闯红灯,对于这样的问题,网上众说纷纭,而就我个人拙见,这就是中国人对法制观念淡薄的具体表现,人多了就会产生一种从众心理,即便违法,也心怀侥幸。这就导致了法制观念未能融入国人的内心,也许你对我说的话不以为然,那么请您站在银川市最繁华街道的十字路口处观察途中,您就会发现,随意穿行的匆忙过客,带头无视交通规则的出租车,高速行驶的小轿车,以及不受信号灯支配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可谓比比皆是,这些环生的现象使交通事故、死亡的情景时刻笼罩在我们的周围,所以法制就像一首进行曲,如果法制之歌未能融入国人的内心,那么文明之花的曲调就会变成一首哀歌,这样看来法制这个话题虽大,但它却时常蕴含在我们的周围。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利用法制来维权的案例:7月13日上午7点30分左右,从原州区到银川打工的马平在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太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1发酵车间工作时不慎从楼上摔下,当场死亡。马平的家人伤心欲绝,而公司和没有法制观念的马平家属始终达不成赔偿协议。 了解情况后,在司法战线上工作多年的调解能手——虎久桐所长一方面安慰死者家属,对他们说:“要坚强的面对生活,你们的心情我很理解,但维权也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处理吧。”另一方面在与太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交涉时,他说:“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没了,面对死者家属你们良心能过的去吗;你们难道不感到惋惜吗;你们能逃脱法制的约束吗?”最终,经过三天加班加点耐心调解和真情感化下,终于说服了公司及死者家属并达成协议,由太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种费用共计62万元。

由此可见,法制不但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证,而且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必须遵守法制规则,因为个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犯罪对个人,对家庭,对他人,乃至对全社会都是百害而无利的,所以,我们应该从内心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犯罪。

我相信在法制社会的屋檐下,我们将会在灿烂的阳光中,沐浴一方平安,健康生活,快乐成长,让生命的一泓清泉永流不息。在滚滚奔流的社会中法制是一首永不休止的进行曲,让我们一路高歌,去追寻法治社会的美好未来。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警钟长鸣,法律意识常在。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同学感谢前来作报告的警察叔叔,感谢学校的老师,您们辛苦了。

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意活动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环境里,家里受到父母的关心,校园受到老师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l.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不是很大,又放臵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有些居室铺上地砖,滑倒受伤很危险,上几年就有户人家小孩室内吵闹滑倒,后脑碰撞在地砖上,而致死;特别是学校上下楼道、走廊都是坚硬的水泥或砖石,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伤,发生安全事故。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特别在清扫教室卫生时,同学们不能在教学楼的后排窗户旁停在桌子上擦玻璃。

4.防火灾。居室和教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课桌、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内玩火,更不能在室内燃放爆竹。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时,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有关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乱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注意饮食安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要注意:

1.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味道就会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卫生质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三、注意交通安全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出、旅游,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走在大街上,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车已经到达,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不要乘坐拖拉机,残疾车,特别是残疾车,车身不稳,超载时容易翻车。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至路口时,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骑车转变,要伸手示意。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更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物骑车。

四、注意社会生活安全

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宝贵而脆弱,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幸福人生的基础。所以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安全又是我们生命健康权得以维护的唯一保障,即“安全”就是金钱与生命;因此,遵纪守法、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

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落实了门卫值班、一日四查、课间值守,排查整改,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园安全巡逻队等机构,注重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管护工作,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也通过各种途径,注重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水、防火、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但纵观全国校园伤害、楼梯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学生伤亡的惨剧。这些令人心痛而不堪回首的往事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

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强化安全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的倡议,让我们共同做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望老师和同学自觉保护自我,现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1、全体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有这样一个事例:陕西省一小学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5、注意食品安全,不随意购买食物,不吃不清洁、过期变质食物,不喝冷饮,保持身体健康。

事例:20xx年3月13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

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提示:此起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小学生好奇心理,以及缺少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所致。

〖案例〗20xx年10月10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发生一起因食用变质米干,导致53人发生中毒的事件。经调查,学校食堂所供应的米是10月9日下午2:00左右从米干厂购买,然后放置于班车行李架上托运,班车几经停留,直至9日晚上才送到学校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收到米干后,在室内常温下放置,到10月10日供应早点时,距米干出厂已经17个小时,炊事员在抓米干时发现有粘黏、馊味,已明显变质,但未引起注意,只将米干在开水里烫了一下就加入肉汤、佐料供学生食用,最终导致了食物中毒事故。

6、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不私接电源,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紧急情况疏散知识,遇到险情时,能避险,能进行自救自护。

〖案例1〗克拉玛依大火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796人到馆内参加活动。16时20分左右,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325人,其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130人。经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共同调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12。8”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玛依友谊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剧厅管理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不重视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汇报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

7、平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骑车靠右行,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1、20xx年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和其弟李某飞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提示:案例中的无证驾驶以及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20xx年10月23日13时许,四川通州区某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接受陌生人馈赠的礼物,遇到精神不正常可疑之人要躲避,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师长电话求得帮助。

10、网吧是青少年不宜去的地方,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就是在网吧里学来的,所以请同学们远离网吧。

案例: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同学们呀,网络是把双刃剑,既有对我们有利的一面,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毒害。同学们一定要合理的利用网络,自觉远离黄赌毒,避免受到网络的毒害。

11、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良好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与同学发生矛盾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反映,不采取过激行为。

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课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书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大家能严格按照学校提出的要求去做,我想,只要我们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够永保平安!祝愿我们校园中的每个人永远平安、快乐!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老师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祝大家平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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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演讲稿篇四

今天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跟大家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像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20__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认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规范。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从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做起。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法制演讲稿篇五

•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 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 院参观。 •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 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 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 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标志寓意

•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 字演绎而来。“法”字的 “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 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 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 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 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 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 知识的喇叭。“法”的“去” 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 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 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 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 法制观念。

背景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 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 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 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 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 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 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 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 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 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要求。

•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 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 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 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 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 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 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 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年主题

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法制宣传演讲稿(三)】

法制演讲稿篇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这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使人生更完美》。

同学们,你们明白,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所谓法制,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一言一行的规定。而我们就应做一个礼貌的学生,让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时刻都要以法律为我们心中的准绳,时刻紧省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必须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杯具。但是有了法制,就能够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能够提高个人的修养。就能够减少惨不忍睹的杯具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但是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但是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完美!

我们也明白,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能够帮忙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就应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完美。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就应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明白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必须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完美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完美人生吧!

法制演讲稿篇七

老师们,同学们:

最近学校出现了一些违纪现象,如到校门口的小店买零食吃、动手打人,损坏公物……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同时也催人深思。

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某小学高年级的几位学生,趁老师不备,翻围墙去了一家游戏厅,因琐事和厅内的闲散人员发生了争执,并用刀捅死了一名人员。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福新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篇八

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按常规今天是我们的一周一次的班会课,要讲的内容很多,但是我今天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讲,至于什么内容你们认真的听完就知道了。20xx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节课就出去吃早餐,顺便把手里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刚把袋子放下转身出来,我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锦校长(收)盘县第七看守所寄。我当时也有点吃惊,因为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长的学生寄来的吧!但是转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亲戚朋友。接着我就走出去了。

同学们,这就是我们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不会让你逍遥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在我读大二的时候,我的高中同学张某某也读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只不过他读的是本科班,我是专科班。他特别喜欢玩游戏,因此经常去网吧玩游戏,有一天,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就和网友发生了争执,巧的是两人都在同一家网吧!从网上吵到了现实中,对骂,我的同学在当时处于劣势,于是丢下一句话,你给我等着,对方没有离开,也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继续玩游戏。大约20分钟后我的同学带着同班同学3个人提着不同种类的武器对着对方就一阵乱砍,那个人当时就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他们就开始逃亡,几个月后被捕,受伤者被定为二级伤残,他们几个被判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两年。

同学们,几个高才就这样断送了大好的前程,这就是冲动和义气的结果。记住法律只讲事实,法不容情啊!他们几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想他们也在深深的忏悔吧!

从我刚才讲的这两个典型事例,我们可以看到,一旦你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要学法、懂法、用法。而且还要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我们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21世纪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两个典型案例,最终要说明的就是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我们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诉,将根据情节轻重调查,最高刑期高达5年。

第一,诚实守信,没有人会喜欢虚伪的你。

第二,平等待人。

第三,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迁怒与他人。

第四,尊重他人。

现在同学们应该清楚的知道我所演讲的内容了吧!

谢谢同学们!相关专题:[学生会]

法制演讲稿篇九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锦州市工读学校坐落在紫荆山脚下,成立于1979年8月,至今已经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为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问题学生。现有教职工2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级教师10人。这所学校是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问题学生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读教育、托管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型学校。

一般情况下,问题学生通过以下渠道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部门直接送到工读学校学习。第二、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三、由学生家长同意,向工读学校申请,直接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第二个途径即——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局2007年100号文件精神,对那些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屡次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学,经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错误,又不能开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近年来,我们市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勤奋好学,努力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所讲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这也就是我们理解的通常意义上的“校园暴力”,我们称之为狭义的“校园暴力”。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要向大家汇报的就是这种狭义的校园暴力。

我想用不着多举例了,校园暴力这个毒瘤的确在给学生、学校和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给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学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会遗弃。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社会归属感长期得不到满足,最后仇恨社会,危害社会,最终被社会遗弃。

3、“捷径”意识。喜欢畸形发展道路,做人不会脚踏实地,难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励。最后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

受害者的危害:

1、肉体损伤或者残疾、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

3、痛苦。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可能一辈子也挥之不去!

同学们,老师告诉大家,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的学校是一个神圣的殿堂,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与家长、老师和学校沟通,如果这些都不能沟通,我们还可以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绝对不能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请同学们切记!

再有,同学们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园暴力的时候,不提倡你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你们用特殊的方式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边发生类似情况首先不要慌张,不要害怕,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肉体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脱离险境,然后,及时的向学校的老师、家长等成年人报告或者拨打110求助,一定要说清人物的外观特征和地点!通过这些方式我们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这些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没有可乘之机。只有这样同学们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如果感觉自己的心理受到了伤害,那么一定要做心理调适。在教育心理老师的帮助下,消除心理阴影。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了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同学都能高高地举起法律的盾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暴力。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最后,祝领导、老师们工作顺利、阖家欢乐!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篇十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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