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 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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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一

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新制作能力的一种保护,要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听之任之,如果发现应该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

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

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

(一)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

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

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

(四)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分为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种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第二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类是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这种保护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遭受严重侵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行政部门查处

与知识产权相关侵权行为涉及的行政部门。如食品工艺可能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介入。

一般来说,各个部门查处并非完全独立,有时需要同时使用多个机关同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维权。企业当发现知识产权侵权时应及时维权,这样才能有效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

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国家和企业都纷纷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措施,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实现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国家的发展,凸显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

不得不承认我国在初斯阶段对知识产权并没有强烈的观念,带来的现象就是随意复制、山寨别人的劳动成果,从而以最小的代价获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一家企业要建立一个受到大众认可的品牌,就需要投入巨大的财力来研发、宣传、来保证质量。这时如果市场上出现大量侵权同类产品、同标识山寨产品时对这家企业就会造成致命的信任危机。

同样的,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受损失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消费者同样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当消费者以买正品价钱买到山寨的产品后,其心情可想而知。而且山寨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根本没有售后服务可言,一但出现问题,消费者只能自己埋单。

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造者的尊重。一但这种尊重受到挑战,被践踏。那么,企业、作家、音乐家、科学家等就会失去创新创造的动力,这种动力的消失,其实也是民族竞争力的消失。换句话说,如果社会失去了发明创造,那么我们也就失去了生活。

例:我国三大鞋都为全世界提供大约70% 的各类衬衣,但价格方面一直是白菜价,这是什么造成的呢?难道我们的企业制造出来的东西真的这样差,或真的这样没价值吗?其实不然,中国制造不差,差就差在忽略了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的重要性。

例:上世纪90年代,我国原创音乐盛行,一批优秀的唱片公司与音乐人不断涌出。但随之而来的是盗版唱片与音乐网站将音乐人费尽心血所创作出来的作品共享于各大平台,使得音乐人失去了经济回报,使得唱片公司卖不出唱片,使得制力于投身音乐的艺术人才对前途感到迷茫,从而失去了继续创作优质音乐的动力。这些都使得中国乐坛的原创能力被重创,唱片业更是被盗版一举摧毁。

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 维护每一个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一个知名品牌就是建立了一张名为诚信的名片,任何投机取巧永远只配取短视之利,永远的山寨换之而来的是一个永远没有未来的明天。我国在20xx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保护知识产权就加以格外的重视,也是从那时开始,国家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能够增强经济实力,我们的民众与企业都纷纷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能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利益。

正因为此,我国近十几年来,加大利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造者的利益与权力,严利打击山寨。

例:20xx年8月21日乌鲁木齐海关下属的阿拉山口海口关查获了3万多双侵犯知识产权的鞋类产品,其中有耐克、阿迪达斯、reebok、newbalance、匡威、ugg、onitsukatiger、asics总共8个全球知名品牌鞋。

类似这样的案件,我国政府职能部门这些年查获了多起,而且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这些宣传让普通民众直接参与了进来,真正发挥了社会监督与沟通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需要我国职能部门监管,更需要民众的监督、企业的自觉。当这三者全面发挥作用时,相信我国将会诞生一大批优势的品牌,诞生一批可以承传百年的全球性民族品牌。那时,人民可以大胆的购买我国本土品牌,我国的经济水平也会进一步水涨船高。

企业本身需更积极主动 事关知识产权不得有半点马虎

企业本身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听之任之,如若发现应该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可惜的是在这一方面,本土企业与国外优秀企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例:20xx年8月份,阿迪达斯起起诉forever 21侵权三道杠商标。为了一个简单的标志,阿迪达斯打起了官司,但在商场浸淫多年的阿迪达斯,又怎么会不明白这个标志背后所代表的含义?阿迪达斯三条杠标签多年来已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高端、时尚、质量的印象,这种印象转换而来的是销量、业绩与市场。所以,阿迪达斯果断起诉。

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知识产权更是与整个社会的创造力息息相关,人们幸福美满的生活离不开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而这些服务往往又源于好的创造 ,所以让我们一起对侵权说不,让我们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每一位创造者的利益,哪怕只是您也了一篇原创文章,他人也无权不经过你的同意就私自利用。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再如《知识产权侵害赔偿》中使用的知识产权概念,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工商业活动中商业标记所有人对其商业标记的权利的总称,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三)无形财产体系说。近几年来,有的学者认为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产权的"知识"一词似乎是名不符实。因此该学者建议,参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民法学研究中建立一个大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无形财产权体系,以包容一切基于非物质形态(包括知识经验形态、商业信誉形态、经营资格形态)所产生的权利。该无形财产权包括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和经营性资信权等3类权利。

由于国际经济、文化交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了空前的冲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也日益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都含有大量的涉外因素。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知识产权法确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集体、法人、合伙等,从国际交往来看既有内国人又有外国人。外国人在内国以及内国人在外国享有知识产权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知识产权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2、时间性,它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终止了,这种智力成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3、地域性,它是指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的某一专有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除非有条约规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具有流动性。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在国内外流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是没有国界的。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通讯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各种报纸、杂志、国际学术会议、学者访问、国际博览会、电视、广播、图书资料、卫星技术、计算机的国际互联网等的出现,使得在一个国家取得的某一知识产权很容易就会传播到外国。这种知识产权的流动性与地域性是矛盾的,特别是对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严格地域性对其很不利。因为,一方面他们想把自己拥有的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专利产品、商标商品、文艺作品输送到国外,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又惟恐这些智力成果到所在地国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以至被无偿使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他们希望在本国取得的这些权利,同样也能够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这样,就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十分重要的。除了各国通过国内法对涉外知识产权给予保护外,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还签订和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目前,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并没有给缔约国提供一套统一适用的专利法和商标法,它仅仅为缔约国规定了相互保护工业产权的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1、国民待遇原则。缔约国必须把它依法给予本国国民在工业产权方面的保护,也同样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2、优先权原则。成员国的国民就一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首先在某个成员国提出申请,自该项申请提出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以同一内容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应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在优先权限内,即使有任何第三者就相同的内容提出申请,专有权仍授予缔约国的申请人。3、强制许可原则。每一个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证,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例如,专利权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但强制许可只能在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者自批准专利权之日满3年(取其中较长者)未实施专利时才能采取此措施。4、独立性原则。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专利权彼此无关。(二)、《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解决了专利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三)、《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它是对《巴黎公约》中关于商标国际保护的补充。(四)、《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条约》简称《伯尔尼条约》基本原则:1、双国籍的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最低限度保护原则4、独立保护原则。(五)、《世界版权公约》,主要原则有: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2、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限度保护原则。(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2、最惠国待遇原则3、权利用尽原则。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指在一国所取得的某项知识产权如何才能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具体地说包括:1、外国人如何在内国取得知识产权以及对外国人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应依据什么法律,是内国法、外国法、还是国际条约;2、内国人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外国得到法律保护,如已经在外国取得的某一项专有权如何在内国也同样得到法律保护。

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义,基本偏重于执法方面,一般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或称知识产权保护仅仅栓释为执法、查处或审判等是不全面的,甚至此种概念上的定位会给实践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特别是某些发达国家经济制裁的压力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才力,动用多种机关进行打假冒、盗版的行动,我们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绩,但在相当多的地区和领域侵权活动有增无减,甚至越演越烈。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观念上不能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个立体、全面、宏观、深入的理解,对全社会特别是对产业界以至对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以全面、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培养、引导上十分薄弱:"公众"意识不强,视侵权为"合法";某些企业不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受利益驱动乐于侵害他人权利;在执法机构上出现部门分立、各成体系、地方保护、存有摩擦的严重现象。在此种环境下,知识产权焉能获得全面、完满的保护?因而,从知识产权的特点出发,建立正确、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知识产权,国家通过立法使其地位得到确认,并且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施行而使其取得现实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对法律和法律的施行依赖程度较其他有形财产的民事权利要高得多。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决不仅仅是行政执法和打"官司",而是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含义起码包含五个方面:

首先是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没有知识产权立法,就没有知识财产的法权形态,就没有其创造者和其他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其他财物(产)还可以通过储藏、占有等手段进行保护,但知识财产的特性决定如果其脱离、失去国家法律的保障,其创造者或其他所有人就会一无所有、丧失一切。即使他保有了知识财产的物质载体,但其知识财产并未因此获得保护。假冒、盗版、未经许可使用等将会成为不受法律追究的行为,权利人的知识财产被彻底剥夺。有学者将知识产权称为"诉讼上的权利",意指知识产权通常要通过诉讼等执法活动才能得以实现和保护。而实现诉讼上的权利,前提就要有立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个科学、先进、完备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是知识产权执法的前提和准绳。因此,建立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要任务。

其次,是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特色的"双轨制"的体现。从发达国家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司法途径保护。他们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指海关的边境措施,以及贸易委员会对他国和地区的盗版、假冒严重的,在双边贸易中的经济制裁等。一般没有类似我国各个行政机关对侵权行为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况。不论今后我国行政执法的趋向如何,对我国当前严重的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利用行政处罚手段,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仍不失有效措施之一。从几年的情况看,在某些知识产权领域如商标,行政执法占据重要的地位。

再次,是司法保护,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的一环,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在人民法院深入进行司法改革,强调严肃、公正和公平执法,为我国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司法保障的背景下开展的。也是在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下开展的。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

第四,是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集体管理组织是知识产权创造者或其他权利人自身权利予以保护的社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的历史中,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往往强大的使用者如出版商、广播电视公司等相抗衡,为保护权利起到很大作用。各国法律一般赋予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我国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就是类似的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函承认其与成员间的信托法律关系,该组织可以其名义作为原告为其成员进行诉讼。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协助政府作很多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情,可以自行处理涉及维护他们自身权益的事务以及发挥服务于社会的功能性作用,如完成收转作品等权利使用费、授权许可和转让、进行侵权交涉等许多事务。

第五,是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知识产权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侵权、盗版往往有切肤之痛。他们本身的知识产权及其法律意识有无或高低,对知识产权保护意义重大。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等都十分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设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在开展业务中避免对他人侵权等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以完善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的企业相对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不懂得利用多种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知识财产,对屡屡发生权益被侵犯、域名被强注、误将公知技术当"专有技术"受让当"冤大头"等,有的将发明专利的专利号等仅起到包装装潢作用等。知识产权人的自我救济范围很广,在主张权利阶段,就包括向侵权人提出警告、交涉,各类请求权的行使等等。

上述五个方面的保护互相渗透、互相配合,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才能有效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才能及时制止、制裁侵权行为,才能为人类智慧之火,添加知识产权保护之油,才能保障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得以实现。此外,最为基础、最为重要、最为迫切、难度也最大的,是树立和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此种意识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实现社会的真正文明。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范围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邻接权以及防止不正当竞争权等涉及人类智力成果的一切无形财产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水平基本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规定的范围和水平相同,并且将会受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积极影响。此外,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还将有关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各类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作为自己的收案范围。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我国于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20xx年10月进行修订;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20xx年8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20xx年10月进行了修订。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实施上述法律的条例、细则,确定了我国对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

上述法律、法规均属于实体法,没有冲突法条款。

一、对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依法取得专利权问题,我国《专利法》规定了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可见,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国与我国有条约关系;二是该国与我国有互惠原则。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必须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目前,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专利代理部、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等。外国人必须向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文件:(1)国籍证明;(2)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总部所在地证明文件;(3)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其他组织的所属国,承认中国公民或者单位可以按照该国国民的同等条件,在该国享有专利权和其他与专利有关权利的证明文件。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所享受的优先权问题,根据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规定,成员国的国民或在成员国有住所的人就同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可以凭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的证明文件,在我国享有优先权,即依第一次申请之日为申请日。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机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问题,依照我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按照对等原则办理。”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这就是说,我国对外国人的商标注册采取了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目前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万件商标在我国注册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外国人在我国注册商标,以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中国国际商会代理。委托代理,必须正式办理经过公证认证的委托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注册商标所享受的优先权问题,按照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的原则,我国国务院规定,从1985年3月19日起,凡是公约成员国国民,已向《巴黎公约》的任何一个成员国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其后又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的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的,可以从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要求享有优先权。凡要求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出书面声明,以及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的副本和其他有关文件。

我国出口商品需在国外注册的,应依照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或根据对等原则,以及对方国家规定的无条件国民待遇原则,首先在我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并委托中国国际商会代理,在外国申请注册。

三、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的国际保护也采取了“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即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其在境内还是在境外是否发表,均作为中国作品,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30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

外国人已在我国境外出版的作品,应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上述外国人的作品不论是否在中国境内首次出版,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都在我国境内像中国公民的作品一样,自动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如要在外国受到法律保护,可以根据我国已经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公约某一成员国首次出版,在其他成员国也同时等到法律保护,或者首次在我国出版后的30天内也在《伯尔尼公约》某个成员国中出版,将被视为同时出版,则可以受到所有成员国的法律保护。

总上所述,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是各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并且能更好的利用国外的知识产权使之更好的服务于本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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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二

第一段: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现状(200字)

随着科技进步和全球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企业的知识产权是其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的体现,因此必须重视保护。然而,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战略策略。

第二段: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200字)

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首先,企业需要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和范围,对重要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进行专利申请和注册。其次,企业应该建立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和培训。此外,企业还可以与专业律师和专业机构合作,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规划。

第三段:采取措施防止知识产权侵权(200字)

企业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知识产权侵权。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密重要数据和文档,并限制员工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其次,企业可以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双方在合作中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此外,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举措(200字)

当企业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首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如起诉侵权者或申请财产保全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次,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如报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此外,也可以选择通过和侵权者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和解,达成双赢的结果。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企业都应坚决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未来(200字)

总而言之,保护知识产权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侵权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技术和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水平,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三

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了指导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园区试点工作要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为基础,以增强区域知识产权产出和产业化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和对全省科技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群为目标,探索和总结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效带动全省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试点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和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的日常管理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园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提供经费支持。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以园区或联合所在地政府名义出台有关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促进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的创造水平。

园区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专利申请量增长率高于所在地的平均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园区申请总量的50%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有突破性的增长。

4、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为园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搭建产学研联合平台,促进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实施;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器、搭建专利技术转化平台,支持园区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5、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园开展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服务工作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聘请法律专家或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园区内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或诉讼问题;鼓励园区内中小企业通过质押融资获得发展资金。

6、开展园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园区内优秀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7、开展专项研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分析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研究,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开展园区重点产业或重点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8、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

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管理业务交流与研讨活动,提高园区内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和竞争意识。

(二)试点经费

1、省知识产权局将为试点园区提供资金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在试点期间内的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公共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了指导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园区试点工作要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为基础,以增强区域知识产权产出和产业化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和对全省科技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群为目标,探索和总结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效带动全省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试点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和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的日常管理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园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提供经费支持。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以园区或联合所在地政府名义出台有关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促进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的创造水平。

园区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专利申请量增长率高于所在地的平均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园区申请总量的50%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有突破性的增长。

4、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为园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搭建产学研联合平台,促进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实施;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器、搭建专利技术转化平台,支持园区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5、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园开展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服务工作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聘请法律专家或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园区内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或诉讼问题;鼓励园区内中小企业通过质押融资获得发展资金。

6、开展园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园区内优秀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7、开展专项研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分析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研究,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开展园区重点产业或重点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8、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

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管理业务交流与研讨活动,提高园区内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和竞争意识。

(二)试点经费

1、省知识产权局将为试点园区提供资金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在试点期间内的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有关费用的支出。

2、试点经费不得用于专利申请及维持费用。

3、试点园区应配套一定资金开展试点工作,资金总额不得低于省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三)实施步骤

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期两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根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第二阶段: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全部落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初步开展;组织1-2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2-3期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

第三阶段: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分析、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研究、园区重点产业或重点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研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第四阶段:试点工作方案得以全面落实,试点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三、考核验收

试点园区应于第一年年底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年工作计划,试点期限届满后报送试点工作总结。省知识产权局本着“服务指导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验收。

(一)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试点工作开展第一年年底,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试点资格。考核内容主要有:

1、工作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

2、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4、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率在80%以上,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二)总结验收

试点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有:

1、试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3、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

5、专利战略研究、专利预警分析研究等知识产权研究情况;

6、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8、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保障措施

试点期间,省知识产权局除拨付专项资金对试点单位予以支持帮助外,同时为试点单位提供教育培训、决策咨询、政策制定、战略研究、维权援助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并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

20xx年11月,龙游县被列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县,创建期限为20xx年至20xx年。为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验收考核办法(试行)》(浙知发管〔20xx〕69号)文件精神和衢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发展方针,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为核心,以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为主题,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力度,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凝聚全县之力实现“八倍增,两提高”目标。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两年努力,全县进一步实现知识产权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公共服务体系与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全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形成知识产权创造的聚集氛围、运用的市场氛围、有效保护的环境氛围、企业制度建设的创新氛围以及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向全省平均水平迈进。

(一)知识产权创造力明显提高。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总量超额完成“八倍增”专利工作指标,与创建前相比翻一翻以上,力争分别达到900件、60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力争分别达到150件、26件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万分之三;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组织(pct)渠道申请国外专利有所增加;规模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占全县总量的60%以上;省著名商标、注册登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其它知识产权得到明显提升。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效提升。

增强全县规模企业专利意识,6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具有各类有效专利;引导、推动、扶持、培育一批依靠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快速发展的企业,全县力争10%以上的规模企业提升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聚合创新资源,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基础设施优势,在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中鼓励创建企业研究院;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的质押、融资和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联合执法不少1次/年;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侵犯商标权行为,维护和保障他人合法权益,年结案率达98%以上;开展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建立多渠道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四)知识产权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新培育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以上,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以上,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家以上;培育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乡镇(街道、园区)、试点(示范)学校、社区各1个以上。深化品牌载体建设,加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培育。

(五)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显著增强。

培养知识产权宣传服务志愿者20名以上,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传播;进一步提高行政和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掌握知识产权的能力,每年开展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与培训;重视对中小学生科学素养、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全面提升我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量提质工程。

实施“专利清零“行动,提高规模企业专利申请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与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对具备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加大专利申请激励力度,有效促进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大幅提升和发明专利提质,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组织(pct)申请国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定。积极培育引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县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市场公平且有序竞争,计划引进县外专利服务机构2家,培育本地专利服务机构1家。实行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二)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工程。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实施转化专利成果,特别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企业实施发明专利技术和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产业化。建立健全专利技术投融资与交易机制,促进专利技术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三)实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工程。

完善培育机制,加大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探索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品牌示范基地和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中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鼓励企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区域示范创建活动,在乡镇(街道、园区)、学校、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创建。

(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完善公安、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好县域内的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加强指导,指导企业合理避免知识产权诉讼,积极依法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增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整体联防能力。鼓励企业实施行业联盟,加大对行业内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力度。

(五)构建知识产权宣传服务体系。

按照“全覆盖、多叠加、重深入”的要求,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好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宣传。组建知识产权宣传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活动。

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强化科技专项服务,通过发挥科技信息网、网上技术市场、科企合作、培育服务、中介服务等平台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龙游县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创建方案实施,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工业园区、县质监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科协、县广电总台和新闻宣传中心等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创建省知识产权示范县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市知识产权局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抓好创建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强化对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扶持力度,促进科技进步。

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县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将专利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高企业和公民运用专利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和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专利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专利申报、实施、保护等工作顺利进行;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使专利制度在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使之快速产生经济效益,为县域经济增添新的增长点,争取专利技术实施率达50%以上,发明专利产品产值逐年大幅增长,使全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二)加大支柱产业的科技攻关,快速提升支柱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与转化,建设我县专利工作的示范企业,并带动一大批企业和公民积极投身于创造发明。

(三)年申请专利量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调处知识产权纠纷,坚决打击各种侵犯专利权、高标权、著作权等各种违法行为,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攸县知识产权局,全面负责全县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到20xx年,在全县形成机构健全、关系协调、运转灵活、充满生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开展宣传和培训。积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办好攸县电视台的《专利之窗》节目,发挥攸县科技网的宣传作用。同时,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送科技下乡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1—2期专利知识培训;有计划的在龙头企业举行专利知识讲座,培训企业负责人,重点帮助和指导一批企业建设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20xx年,使90%的副科级以上干部、100%龙头企业负责人和100%的科技人员接受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培训。

(三)加强服务和执法。专利管理部门工作从上门服务、贴近服务、全程服务三个方面着手。上门服务即在抓全面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逐个分析排队,主动上门服务,使具备申报专利条件的创新技术均申报专利,不留空白。到20xx年,争取3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均有专利申报。贴近服务即培养1—2名专利事务代理人,设立办公电话,随时接受咨询和提供各种服务,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并在攸县科技网设立网上专利技术市场,为专利转让搭建平台。全程服务是在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后的产业化过程中,在资金、场地、关系协调等各方面确有困难时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困难。积极配合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专利“打假查处”工作,及时调处专利纠纷。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配合专利执法工作,在全县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合力。

(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企业建设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产品开发、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到20xx年,全县培育3家以上专利示范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科技局、农办、企发局、农业局、教育局、畜牧局、环保局、司法局、卫生局、农机局、工商局、发改局、技监局、文体局、攸州工业园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和健全专利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推介先进典型,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困难,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将每年的专利申请量纳入有关单位、乡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使专利成果的产业化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确保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快速增长。

(二)注重政策导向作用。一是继续执行已出台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根据攸政办发[20xx]25号、[20xx]10号文件精神规定,对已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开发自主专利技术而取得较好效益、企业产品商标被评定为弛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产品被评定为国家名牌产品的、企业产品评为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等给予奖励。二是建立企业专利申报资助制度。对申报专利的企业在信贷、科技费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建立专利实施开发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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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四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现今愈发引起广泛关注,不少案例也常常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在面对这些案例时,我深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体会到它对于创新和发展的关键作用。通过案例的学习和分析,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和困境

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了创新和研发。企业在拥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下,能够更加积极地从事创新和研发工作,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成果不会被侵犯。其次,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利益可以进一步推动创新和研发,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然而,保护知识产权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司法程序的漫长和复杂、证据要求的苛刻和蓄意侵权的难以界定等问题,都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第三段:通过案例学习的启示

在研究知识产权案例时,我发现了一些有益的启示。首先,当企业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遭受侵犯时,应立即采取行动。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是有效地确保知识产权权益的重要一步。其次,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培训。员工应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侵权行为。最后,鼓励创新,加大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国家和社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提供必要的扶持和资源,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创新和研发。

第四段:案例中的成功保护经验

通过具体案例的学习,我们不仅可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和启示,还可以汲取其中的成功保护经验。比如,某家科技公司在发现竞争对手侵犯了其专利权后,果断地采取了法律手段,起诉对方并赢得了案件。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是维护知识产权的关键。此外,该科技公司在得到法院支持后,还向公众普及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形象和社会认同感。

第五段:结语

通过学习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我深刻了解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困境和启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关乎企业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我相信,只有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我们才能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五

四川禹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工作开展中, 主要通过以下联络方式沟通信息: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开户行: 户名: 账号/卡号: 以上联络方式,是本人工作中使用的联络方式,通过以上方式洽谈,传递的信息,凡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电话洽谈、email、传真、扫描等等文件及信息均专属于禹王公司,属于保密范畴。

绑定书上的银行帐号为本人每月领取工资的唯一卡号。

特此声明!

(注:上交时请附上银行卡正面(带卡号一面)复印件一张。)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六

2.知识产权保护为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

3.实施专利战略促进经济发展

4.关注地理标志,提升产品品质

5.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

6.申请专利不落后,你有我有全都有!

7.实施品牌战略,争创驰名商标。

8.做分享达人,让世界触手可及。

9.认真贯彻《专利法》全力打造诚信市场

10.先有专利,后进市场

11.抵制侵权商品,自觉从我做起。

12.富人是从穷人那儿来的,知识是从无知那儿来的,幸福是从苦难那儿来的,跌下是从爬高那儿来的,自尊是从羞辱那儿来的,自主是从依从那儿来的。

13.创新设计让世界更美

14.科技孕育成果,专利保护先行

15.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16.携手建设创新型南平,科技支撑跨越发展。

17.自觉抵制盗版,尊重智慧结晶。

18.知识产权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19.尊重知识.继往开来,崇尚科学,与时俱进

20.全球合作保护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推进人类文明。

21.我们应该看到国外的软件商不遗余力的促进所谓知识产权建设,实际上他们的意图是为了垄断的计算机市场,从根本上遏制中国计算机软件业的,使得他们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化的罪恶企图。

22.提高全民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23.请拨打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电话:12312,我们帮您维权!

24.知识超越教会的.垄断大学扩大,使不属于教会的知识分子阶层集散地从属于教会的学者角色,军队和航海使得国王的权力大大膨胀,视野的扩大使原来的知识思想框架无法解释面前的一切,因此引起怀疑旧思想和寻求新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七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科技创新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进程中,涌现了许多引人注目的案例,这些案例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和反思。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和思考,我深深地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明白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和发展的积极意义。因此,本文将从案例中提炼出的心得体会进行分析和总结,旨在进一步加深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段:案例的背景和经过

在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中,有一起备受关注的是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这起案件始于苹果控告三星侵犯其iPhone智能手机设计专利,双方展开了长达数年的激烈官司。案件最终在美国联邦法院裁决下落下帷幕,苹果公司获得胜诉,三星被判偿还巨额赔偿金,并暂时停止涉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这起案例充分展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第二段:案例的启示和反思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多方面的启示和反思。首先,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保障,只有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才能激发企业继续创新的动力。苹果公司之所以能够凭借其独特的设计和技术优势成为全球智能手机的领军企业,正是因为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和保护。其次,专利权的判定和侵权行为的界定需要严格依法执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才能更好地保护权益和维护公正。最后,案件的解决不仅涉及到诉讼和赔偿,更涉及到商业合作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影响。因此,解决知识产权案件需要综合考虑当事各方的利益和影响,寻找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平衡点。

第三段:案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是一次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首先,它强调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更好地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它提醒了企业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保护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利益。最后,它引发了全球对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法律环境的关注和思考,促使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构建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

第四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在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不够高,部分企业和个人存在侵权行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价值认识不足。其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完善,制约了相关案件的处理和解决。最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五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使人们从社会和法律层面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为相关案件的处理和解决提供更为便捷和有效的途径。最后,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总结:

通过对保护知识产权案例的研究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和复杂性。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利益。在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八

商标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可以加深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了解,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优势。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和品牌形象,避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发生。因此,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段: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主要包括:注册商标、维护商标权益、维护商标品牌形象等。在注册商标时,企业应该注意选择独特的商标名称和图案,并严格审查是否与他人商标冲突。同时,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系统,及时维护商标权益,避免他人侵犯商标权益,并采取措施消除侵害。

第三段: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

近年来,一些国内品牌在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比如,海尔集团通过注册商标维护了Haier商标的权益,并与侵权企业进行了长期的诉讼,最终取得了胜诉。猫和老鼠也通过注册商标,使其品牌知名度与价值都有所扩大,成功将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第四段:进一步提高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企业应该进一步提高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商标权益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此外,国家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上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治理与处罚。

第五段:结论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发展和品牌形象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应该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力度,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并加强垃圾邮件、色情图片和盗版内容的治理,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九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3.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部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6.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8.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0.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1.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甲方: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十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保护自身形象、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未经授权的商标使用、侵犯商标权、仿冒商标等行为也变得越来越常见。为了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段:如何保护商标知识产权

企业在保护商标知识产权时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企业应充分认识商标的价值,对公司名称、商标、标识等文化资产进行保护,严谨管理商标注册、使用和维权手续,确保自己的商标不被侵犯。其次,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内部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最后,积极参与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向政府部门、商务部门和涉及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协会汇报商标知识产权的实际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和协助。

第三段: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难点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并非易如反掌。在实践中,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难点,如利益诉求不同,民事诉讼成本高昂,知识产权认定难度大等。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企业注重细节,掌握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维权程序,利用多种手段积极维权,切实保护自身的商标知识产权。

第四段:加强国际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国际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变得越发重要。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面对的风险更大,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更为必要。企业应加强与国内外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跨国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国际交流等活动,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第五段:结语

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保护商标知识产权需要行业、政府、企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同时企业自身也要在内部管理、外部维权等方面下功夫。只有通过不断强化保护意识,加强政策咨询、法律维权和商标管理等方面的措施,才能达到更好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十一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论查字典论文网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3.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部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6.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8.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0.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1.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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