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

  • 上传日期:2023-08-28 04:3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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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内容

单运矿石方工程。

二、合同工期

壹年有效工作日。

1、工程地址:

2、工程期限:暂定壹年

3、 承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全程 公里,每吨的价格人民币元(大写: 元),每天工作时间为 小时,下雨除外。

2、路况:全程为 公里,其中泥路约8公里,公路约 公里。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车辆进场后,三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必须在第四天15点之前把运输现款全部交与乙方,乙方把该周期的运输票据在第四天早上9点前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2、甲方在每周的星期三和星期六下午15点以前支付乙方的全部运输款。

3、甲方提供油给乙方使用,油款在结算中扣除。

4、甲方对乙方每台车扣20--元作为保证金,每次扣500元,分四次扣完,合同期满,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足够的运输资源。

2、甲方负责协调好与此运输工程相关的环保、村民、国土、林业、交警、路政、城管、社会势力等有关的关系,保证乙方运输不受干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完全负责。

3、甲方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国家的特殊政策情况下都要保证乙方的运输资源,如果甲方因款项不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人民币5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50元补偿给乙方。

4、乙方车辆进场,甲方协助乙方找地方住宿及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开工期间如有当地地方相关部门无故扣押乙方车辆,必须24小时之内帮乙方拿出车辆,如果甲方拿不出乙方被扣车辆,甲方按照每车每天500元补偿乙方,直至乙方拿回所扣车辆为止。

6、甲方要搞好运输周边的村民关系,如果有村民恶意惹事生非干扰乙方运输,甲方负责当天之内处理好,否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人民币500元补偿乙方,补偿直至村民放行为止。

7、甲方要求乙方车辆要有正当合法的运输手续,如果乙方在开工期间没有合法手续或者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车辆被地方相关部门扣押,甲方概不负责。

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二

乙方: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普洱市澜沧县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玖万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xx年 月 日

乙方:

xx年 月 日

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三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的住宅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1、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售楼处,销售省市花园住宅楼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体为号楼盘共计户。待上述楼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进度达到总面积的85%以上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在给乙方安排其它楼盘的销售,届时双方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

1—2、销售底价见附表一。甲乙双方必须在统一的对外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楼盘的对外销售。如果销售底价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而引起的客户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1—3、如乙方将价格进行上浮销售,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计算代理费只按甲乙双方4:6分成,否则售高部分归甲方所有。

2—1、本合同期限为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当在不迟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并重新签定合同。

3—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策划费用、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在销售期间购房户的异地看房费用制订如下: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并交纳部分购房款后,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折为购房款;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没有交纳部分购房款,看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负责看房户的人身安全,所雇佣的车辆必须是参加保险的车辆。多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4、甲方企业和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乙方套,并且乙方必须在保证宣传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4—1、本合同所称佣金费仅指乙方销售本合同的约定商品住宅楼,甲方应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费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实际销售房款总额和销售进度,支付给乙方。

4—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底价进行销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销售额的%进行提取。高出价格表部分,甲乙双方4:6分成。

5—2、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

5—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1、乙方销售房屋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90%及其以上,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1个点即%。在4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的100%,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2个点即%。

6—2、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达不到总代理面积的90%(不包括车库和储藏间),代理费按%提取。

6—3、在合同销售期间内,乙方销售缓慢或给甲方楼盘销售造成损失,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但要在合同终止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100%,同时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并且甲方应额外按照已交房款5%给予乙方做为经济补偿,客户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包补。

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补客户已交房款5%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给甲方。

7—3、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8—1、甲方的营业执照。

8—2、上级有关批准文件。

8—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8—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8—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7、商品房欲售许可证。

8—8、楼盘规划图和建筑施工图纸。

8—9、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销售成品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8—10、房屋销售明细表。

9—1、甲方(乙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果发生重卖现象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将准购房户的详细资料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准购房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及所买详细楼号等。

9—2、销售期间甲乙双方商定,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收缴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购房定金、购房款。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发票所收款项,如交付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手续。没有甲方的收款手续的,乙方独自所收款项给购房户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同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法签订,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非经甲方盖章签字的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经济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9—3、在销售期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4、在销售期间,乙方因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纠纷以及与销售有关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5、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客户登记制度,确保客户的售房款以及足额缴纳,并划拨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挪为它用。

9—6、甲方(乙方)对乙方(甲方)企业的合作事项必须进行保密,如果出现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双方合作事项,由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甲方)的所有损失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甲方楼盘销售无关的商业行为,一经发现,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给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协助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办证费用按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由乙方组织购房户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甲方指定委托人在乙方销售业绩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双方权益及利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本合同产生的争执纠纷由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9—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签字、盖企业合同章后生效。

9—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四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活动、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铁矿石运输项目交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运输项目:运输铁矿石。

2、装卸地点:由繁峙县的南磨近方圆铁矿装车到豆村太星厂卸车。

3、运输距离及价格:全程运输距离43公里,每吨运输 元/吨(乙方领款时为税后价)。

4、车辆要求:车型规格:前二后八(车厢长5.6米或5.8米,马力为290马力以上)或前四后八(车厢长不超出7.2米)。

5、进场日期: 年 月 日。

6、车辆到达现场后甲方需马上支付乙方每辆车 元进场费,五天后在计价款中分期扣除。

二、工程运输结算方式

2、如甲方不能按时结算,超过48小时后乙方即可有权停运,如停运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一切由甲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确保乙方车辆装卸地点的道路畅通,如因道路上、城管、交警、大桥问题所受的罚款(交通事故等除外),由甲方负责及调和地方势力恶意扰乱。

(2)若因原料供应不上或装点的原因,纯属甲方的因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正常运输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按每天每车1000元赔付给乙方,人员工资每天每人100元)。

(3)甲方保证场内道路平整装卸点机械正常,无排队误工现象(一般装卸点不得超过半小时)。

(4)在运输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但不能造成双方延误工期,若甲方因变更运输的路段与运距,双方按实际的公里数取长补短,而造成未履行合同运输任务,甲方应承担乙方每日每辆车1000元经济赔偿及人员工资每天每人100元赔偿。

(5)甲方按照合同按时付款,以便乙方正常运输,确保运输顺利。

(6)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进场的住宿,而所产生的生活用水、电费及住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责任:

程中,乙方严格要求车辆人员的管理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扣车所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及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调度,按照甲方路线正常运行,中途不能倒卖矿石,否则经甲乙双方核实倒卖车辆罚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赔偿给甲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移交给执法机关处理。

(3)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运输,若乙方不听甲方统一指挥或跳槽,乙方要承担每部车5000元罚款。

(4)在施工中不允许喝酒、打架斗殴、滋事、赌博、嫖娼、无故拒载行装,如有发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若因外界因素:如地方势力恶意扰乱,装卸点群众干扰而造成停运,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调解配合,其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5)进场后,乙方应将行车证和保险证交甲方存档备案,乙方如退场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结清运费方可退场。

(6)乙方车辆每车路耗不得超出100公斤。

四、其他条件

1、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公里变更、工期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增减数量以施工变更计划单结算单据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自然灾害、领导视察封道、政府行为、人身事故、矿区整合等因素除外,每月必需保证二十五天的工作量,若低于二十五天甲方应给予乙方每日每辆车1000元经济赔偿及人员工资每天每人100元赔偿。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并承担合同违约及法律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或是无故拖欠造成乙方停运,乙方有权单方面向甲方提出索赔,每天每车1000元的误工费,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超过一星期,甲方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并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六、解决协议纠纷方式

双方约定在协议签订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双方分清责任,不得推诿,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附加协议,增加补充条款双方认可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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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矿山开采石料加工承包协议书实用篇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执行中的附加或更改,应以补充协议或说明的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____,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合同争执,应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字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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