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 上传日期:2023-06-29 08: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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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和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和不明确之处,愿意按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3、乙方收到上述钱款后,承诺放弃一切导致和可能导致甲方处于不利地位和被追索责任的权力/利。届时,即使甲方被追索责任,乙方亦自愿且不可撤销的放弃对钱款的主张/要求,同时放弃该钱款。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未约定之事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篇三

[(20xx)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124号]

案情简介

彭某从捷勒公司成立一直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与总经理,其持有公司51%的股份。现彭某向捷勒公司主张20xx年至20xx年期间的提留工资共计500万元,诉讼中,捷勒公司对彭某的诉讼请求并无异议。彭某向法院提交了其与捷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工资条等证据。捷勒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已经停止经营,该公司存在其他债务正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经审理,法院认为彭某作为捷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彭某提供了劳动合同和工资条证明其有向捷勒公司提供劳动,但在捷勒公司停止经营且有大量债务的情况下,主张时间长达五年之久且数额为500万元的巨额劳动报酬差额,不合常理,且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嫌疑,因此,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本案中彭某是捷勒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捷勒公司的地位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彭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其自己既代表捷勒公司,同时又代表其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彭某的上述两个身份高度重合或混同,也就是说,作为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彭某作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代表捷勒公司,又可能仅是其个人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董事会聘请,基于相同的原则,彭某担任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捷勒公司要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亦应当由捷勒公司的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彭某本人既代表捷勒公司又代表其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结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篇四

尊敬的仲裁员:

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的工资标准是否为3500元/月;

三、申请人是否因被申请人未为其购买保险、拖欠其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

现针对以上争议焦点并结合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申请人于2014年6月入职,工资发放标准是双方明确约定后执行的,且被申请人公司其他成员也严格按照公司约定发放工资。被申请人每月按约定向申请人支付了2000-4000元/月不等的工资和补贴,月平均工资达到了3400元/月。10月24日,申请人主动提出辞职,在没有进行任何工作交接的情况下离职,删除了需要交接的工作成果,对被申请人工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延迟了工作进度。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基本工资3500元/月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事实依据。要求支付所谓的拖欠工资更是没有事实依据。

申请人孙xx自2014年6月入职,负责被申请人公司运营及人力资源工作,被申请人公司ceo在公司例会上曾多次提出要求其准备人事制度和劳动合同,并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9月份,被申请人公司ceo在公司例会上再次提出要求其将人事制度和劳动协议落实到位,并将相关内容记入了会议记录,但是申请人孙xx工作失职,不能完成工作职责,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极大的法律风险隐患。申请人孙xx身为被申请人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明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但其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故意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损害被申请人利益,谋求个人的利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同时,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现申请人严重失职不履行岗位职责,还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其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公平原则。

申请人通过微信、邮件多次向被申请人ceo提出辞职,2014年10月24日再次提出离职时,并没说明其辞职是因为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或是所谓的拖欠工资,在其发给被申请人合伙人的辞职信里明确表示:“一直干下去挺拖你们后腿的,也不想消耗公司资源,所以辞职了……”。现又以被申请人未购买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申请人ceo于2014年10月1日发送了一封邮件,邮件内容大意是商量工作安排,同时也发给了公司其他两位员工,邮件中没有明确工作分工,也没有明确工作完成时间,更加重要的是,申请人没有提交任何答应接手该工作安排的回复或提交相关工作成果,仅以一份工作安排商量邮件就主张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显然没有实事依据。

(三)》答记者问中阐明:“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社保问题,欠缴和未缴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仲裁委员会应裁定不予受理。

综上,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驳回申请人的1、2、3、4项仲裁请求、不予受理第5项仲裁请求。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芳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篇五

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

(仑)质技监调字()第()号

申诉人:陈某,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李某,联系地址,电话

申诉的事实和请求:

张,合计1525元)进行家庭装修,后安装后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二次底漆后所有饰面板表面开裂、起皮),必须重新返工,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特申诉至北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热线,要求协调处理。

某根据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对上述李某经营的某板材店进行了检查,并对申诉人的家中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核实,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李某也承认所销售的上述饰面板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被申诉人亦对申诉人主张的装修返工(见返工成本计算单,复印件已留存于质监部门)成本基本予以认可。双方并同意由质监部门对上述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饰面板进行取样并送交相关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检测结果将与本调解书一起作为阿伟板材店与该批饰面板的宁波经销商进行索赔的事实、法律依据。

根据上述情况,经本部门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监部门居中调解此次产品质量争议案件;

付清,第一次5000元于调解书签订之日由申诉人付至被申诉人处;余款5000元由被申诉人于本调解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至被申诉人处。

三、上述赔偿款付清后,申诉人保证不再追究被申诉人的任何产品质量赔偿责任。

本调解书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本调解书一式三份,申诉人、被申诉人、调解人各执一份。

申诉人:

被申诉人:

调解人: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仑分局

某某年某月某日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篇六

申诉人:_________,女,年月日出生,住市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及其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和;

6、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____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_____年_____月和_____年_____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

_____年_____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

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

_____年_____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仲裁委依法裁决。

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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